呼圖壁縣城鎮房屋建築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
審批專項清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爲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區、州關於城鎮房屋建築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摸清我縣城鎮房屋建築建設使用及安全情況底數,從根本上消除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按照自治區、州人民政府統一安排,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堅持底線思維,築牢紅線意識,深刻汲取關於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訓,強化政府監管責任和產權所有者(使用人)主體責任,用兩年時間完成違法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因此引發的重特大事故,防止羣死羣傷,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二、清查範圍和整治重點
(一)清查範圍:縣城建成區、工業園區及各鄉鎮集鎮區(國有土地)內的所有既有建築和在建房屋建築工程。
(二)清查整治重點:
1.違法建設行爲:
(1)未依法辦理立項手續的房屋建築;
(2)違法佔地建設的房屋建築;
(3)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的房屋建築;
(4)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築;
(5)無資質設計、施工的房屋建築;
(6)未辦理竣工驗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築;
(7)擅自改變使用功能,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佈局,違法改擴建的房屋建築(含加層、增設夾層、開挖地下空間、分隔羣租等情形);
(8)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可能發生坍塌的房屋建築;
(9)存在第1項至第8項問題情形並違規取得消防、工商登記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許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記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許可,用作生產經營或公共事業的房屋建築,特別是人員密集場所房屋建築。
2.違法違規審批行爲:
(1)立項審批違法違規行爲;
(2)用地審批違法違規行爲;
(3)規劃審批違法違規行爲;
(4)施工許可審批違法違規行爲;
(5)經營審批違法違規行爲。
三、領導機構及分工
成立呼圖壁縣城鎮房屋建築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兩違”專項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如下:
組 長:丁大明 縣委副書記、縣長
副組長:魏國梅 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崔家遠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成 員:劉 豔 縣工業園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王 軍 縣住建局黨組書記
葛澤豹 縣發改委黨組副書記、主任
劉英斌 縣自然資源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馬 燕 縣民政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張偉羣 縣應急管理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陳 林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張 磊 縣消防救援大隊黨委副書記、大隊長
馬世平 園戶村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秦維虎 大豐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田曉峯 五工臺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謝永飛 二十里店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毛麗婭 雀爾溝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沙依布拉提 石梯子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傅傳明 呼圖壁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楊紅偉 種牛場黨工委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兼聯席會議辦公室),辦公室設立在呼圖壁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王軍同志兼任,每週組織召集行業部門對“兩違”清查整治工作進行分析研判,解決在清查整治中出現的問題,有效推進工作的開展。
(二)職責分工
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職責,在縣“兩違”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下,負責做好既有和在建建築立項、用地、規劃、建設、特種行業等建設及運營相關的行政許可手續辦理情況的清查整治工作,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實施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擔負起行業監管責任,積極配合、分頭推進,組織落實好本行業領域的清查整治工作,依法依規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爲。對存在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爲的,屬於本部門職責範圍的,要制定整改措施,確保整改到位;無法直接認定的,要積極移交縣清查整治領導小組或報上級行業主管部門認定。
1.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牽頭抓總,與各成員單位做好工作銜接,建立溝通協調、信息暢通、成果共享的工作機制,及時研究會商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負責城鎮建成區內房屋未進行施工許可、無資質或超越資質範圍設計施工、無竣工驗收、存在質量安全隱患及擅自改變房屋建築使用功能結構和違法改擴建的清查整治工作。
2.工業園區管委會:負責行政區域內工業園區所有建築物(包括企業辦公用房、廠房、公共建築)的摸排及手機APP信息錄入。
3.縣發改委:負責房屋建築未依法立項、覈准、備案的清查整治工作。
4.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房屋建築違法佔地、違反規劃許可的清查整治工作。
5.縣民政局:負責轄區內房屋建築編號、建築命名、街道命名等相關工作的核查;配合各社區、園區、鄉鎮工作人員開展房屋信息採集工作。
6.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統籌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房屋建築存在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情形同時違規取得消防許可,用作生產經營或公共事業的房屋建築,特別是人員密集場所房屋建築的清查整治工作。
7.縣消防大隊:負責公共聚集場所房屋建築違規取得消防許可的清查整治工作。
8.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房屋建築存在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情形同時違規取得工商登記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許可的清查整治工作。
9.各鄉鎮、種牛場:負責統籌協調本鄉鎮鎮區範圍、種牛場場區內即有和在建房屋(含已實施的危房改造房屋)信息採集工作,按照要求完成手機APP信息錄入工作。並按照聯席會議安排做好其他有關工作。
10.房屋建築產權所有者(使用人):負責嚴格落實房屋建築產權所有者(使用人)主體責任,對發生的涉及城鎮房屋建築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爲要依法依規追究產權所有者(使用人)相應責任,產權所有者(使用人)承擔相應整改責任。產權人與使用人不一致的,產權人與使用人按照約定承擔房屋使用有關責任。
四、階段安排
(一)安排部署階段(2021年3月15日前)。
由縣住建局牽頭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要求、職責分工,層層壓緊壓實責任,確保清查工作落到實處。組織各行業部門業務人員對信息錄入、信息覈查等清查整治工作進行業務培訓,確保清查任務順利開展。
(二)全面清查階段(2021年3月15日-6月25日前)。
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對整治範圍內所有既有建築和在建建築進行全面摸底,以樓棟(單位工程)爲單位在移動APP中填報房屋基礎信息,形成一房(建築物)一碼(二維碼)。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依據職權通過PC管理端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爲進行認定。
在房屋建築基本情況方面,對既有房屋建築,要查清房屋建築的地址、所有權(使用權)、用途、建築面積、層數、建造年代、結構類型、改建擴建情況、安全隱患情況等;對在建房屋建築,要查清開工時間、進度、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結構類型等。(詳見附件1)
在房屋建築審批情況方面,對既有房屋建築,要查清房屋建築立項、用地、規劃、施工許可、竣工驗收、改建擴建報批、用途變更、消防、工商登記、特種行業等全流程行政許可信息;對在建房屋建築,要查清房屋建築立項、用地、規劃、施工許可等規劃建設階段行政許可信息。
(三)整治階段(2021年6月26日-2022年6月25日)。
各成員單位要嚴格比照9項違法建設行爲和5項違法違規審批行爲,逐項建立隱患問題臺賬,依法依規實施整改,督促產權所有者(使用人)履行整改責任。各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法定責權,壓實隱患問題整改責任,逐項制定整改方案,逐項跟蹤整改情況,逐項實施問題銷號。各成員單位要深入分析清查整治中發現的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法規標準和政策措施。需要在縣級層面協調解決的問題和政策,及時報呼圖壁縣聯席會議辦公室。
(四)總結驗收階段(2022年6月26日-2022年12月25日)。
認真總結兩違清查整治工作,對本轄區兩違清查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自查驗收,各行業部門將本行業的清查整治工作情況形成自查總結,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彙總後上報州級,同時做好迎接區州覈驗工作。
以上各階段要根據實際情況同步推進,邊摸底、邊清查、邊整治、邊形成推進成果,確保責任明晰、措施落地、閉環管理、整改到位、成果顯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呼圖壁縣聯席會議負責統籌全縣兩違清查整治工作,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協調解決重大事項;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清查整治工作的重大意義,全力抓好工作落實;“兩違”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重大事項,對各行業領域“兩違”清查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定期調度、定期通報、定期服務指導;“兩違”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作用,各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認真落實區、州、縣工作部署,做到全面發力、上下聯動、形成合力,確保全面清查到位,問題隱患整治到位。
(二)強化督導,取得實效。加強對各行業部門清查整治工作的督導檢查,對各部門工作推進緩慢、問題隱患整治不徹底、不到位的部門,由領導小組組長對其進行通報、約談等,確保兩違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強化宣傳效果。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加大清查整治工作宣傳力度,廣泛宣傳“兩違”清查整治工作內容和有關法律法規,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兩違”清查整治工作培訓,不斷提高“兩違”清查整治工作的實效性,不斷總結成果,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附件:1.自治區城鎮房屋信息管理系統使用說明(各級行業
主管部門PC管理端、街道PC管理端、社區移動APP)
2.呼圖壁縣城鎮房屋建築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
專項清查工作統計表
抄送:縣委辦、人大辦、政協辦,存檔。
呼圖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2月1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