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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比賽規則

活動策劃 閱讀(3.05W)
演講比賽規則

  “誠信杯”演講比賽規則
  一、參賽須知
  1、各參賽選手必須遵守組委會的規定,按時參加開會、抽籤、比賽。
  2、參賽選手必須在賽前10分鐘入場。
  3、各參賽選手必須從始至終參加聽取其他選手的演講;遵守會場紀律,不起鬨,不喝倒彩,做文明觀衆,對每一位選手的比賽都給予掌聲鼓勵
  
  二、評分標準
  
  1、本次比賽中主題演講採用10分制進行評判,要求正確的思想內容和完美的表達形式相統一。
  (1)思想內容佔6分:主題鮮明深刻2分、聯繫實際2分、材料典型有力2分。
  (2)表達形式4分:有聲語言2分、態勢語言1分、全場效果0.5分、風度儀表0.5分。
  
  2、預賽和複賽均由評委評分當場亮分,第5位選手演講完畢後,評委進行分析,把握評分尺度,然後分別爲前5位選手打分,從第6位選手開始當場亮分。
  
  3、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其餘的平均分爲選手最後得分(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
  
  4、參加初賽的選手取前20名進入決賽,演講仍是選手初賽使用的稿子,評委當場打分,確定得獎的名次。
  三、演講要求
  
  1、比賽採取命題演講方式進行,演講稿內容必須圍繞“揚起誠信的風帆”的主題,結合實際,突出亮點,主題鮮明。
  2、選手參賽必須使用普通話,採用站立式脫稿演講。
  3、比賽順序由抽籤決定,選手上場遲到1分鐘視爲棄權。
  4、每位選手比賽時間限定在6—8分鐘內,7分30秒以紅燈提示,8分鐘鈴響爲扣分時限,超1---10秒扣0.02分,超11---20秒扣0.05分,超20---30秒扣0.1分,最高扣0.2分;時間不足6分鐘一律扣0.1分。
  四、本次比賽設特等獎一名,一等獎3名,二等獎7名,三等獎10名。
  五、參賽選手必須嚴格遵守比賽規則,在比賽過程中,若有疑義,由評委會裁定。
  
  
  
  昭陽區工商局誠信建設系列活動組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