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學2021年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爲進一步全面加強和規範學校國有資產管理,落實學校資產使用管理主體責任,根據《安徽省省屬高等院校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皖教財〔2018〕12號)及《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做好國有資產管理歷史遺留問題和長期掛賬問題清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皖教祕財〔2021〕68號)要求,現就開展2021年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一、清查目標
進一步加強資產使用管理,以此次清查爲契機,各單位應對資產佔有、使用、管理情況進一步清理和清查,嚴格做到賬賬、賬卡、賬實相符,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相結合,全面檢視和規範資產日常管理行爲,嚴格執行各項資產管理制度,按照資產管理流程履行相關程序。
二、清查範圍
本次資產清查對象範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經入賬在庫的各類固定資產。
三、工作安排
(一)清查準備階段(2021年5月26日——2021年5月28日)
1.工作動員。年度資產清查結果是學校年度重點工作之一,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召開資產管理員培訓會,加大年度資產清查工作重要性的宣傳力度,組織開展好資產清查工作。
2.資產清查期間,系統將停辦資產調撥、領用人調整等業務。已經發起該業務但未辦結的,仍由原使用人組織清查,如繼續辦理,系統將退回作無效處理。
(二)單位自查階段(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8日)
1. 教職工依託資產管理系統,對本人名下資產進行覈實盤點,如實填寫表1《安徽工程大學2021年資產清查登記表》。(詳見附件《資產清查操作指南(個人業務)》)
2. 單位資產管理員檢查本單位教職工個人自查情況,複覈本單位資產管理情況,彙總形成單位自查結果。(詳見附件《資產清查操作指南(單位業務)》)
覈實盤點的重點任務:
(1)檢查資產實物是否存在,使用人、存放地點等信息是否落實或是否相符。
(2)檢查資產是否處於閒置狀態。已停用1年以上且不需要使用的儀器設備,清查結果選填“閒置”。
(3)檢查資產標籤是否完好、正確。標籤張貼錯誤或標籤缺失損壞的資產,清查結果選填“缺標籤”。
3.清查結果反饋:各單位應於2021年6月10日提交清查結果,報送《安徽工程大學2021年資產清查登記表》、《安徽工程大學2021年資產清查盤盈資產登記表》、《安徽工程大學2021年資產清查盤虧資產登記表》、《安徽工程大學2021年資產清查閒置資產登記表》、《安徽工程大學2021年資產清查離退休、離校、離世人員資產登記表》。涉及閒置、盤虧資產(有賬無物),需填寫《安徽工程大學閒置資產情況說明表》、《安徽工程大學盤虧資產情況說明表》;對於盤盈資產,需提供合法來源證明及作價依據。
(三)學校覈查階段(2021年6月14日——2021年6月24日)
學校對各單位的自查情況進行抽查。
(四)總結匯報階段(2021年6月25日——2021年6月30日)
國有資產管理處對本次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彙總和分析,形成資產清查報告提交校長辦公會審議。
四、清查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學校各二級單位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領導,按照學校資產清查工作部署,單位行政主要負責同志爲資產清查負責人,成立資產清查小組,配備清查人員(名單報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開展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形成自查報告,如實反映本單位佔有資產的使用和管理狀況。
(二)精心組織。各單位清查負責人要做好動員工作,組織學習相關文件,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小組要對本部門資產認真核對,切實做到全面、細緻,確保賬、物相符。
(三)嚴肅紀律。各單位資產清查報告應如實反應資產使用和管理情況及存在的問題,不得瞞報虛報。對於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爲,將按相關規定處理。
(四)其它要求。在清查過程中要認真閱讀報表填寫說明,填寫各類報表,並特別注意覈對資產信息,按要求補充完整資產信息。所有資產都必須明確使用人、資產管理人、存放地點。其中資產管理人員原則上爲各二級單位資產管理員。
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