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加強學生書寫習慣,豐富學生課餘生活,學校決定在四年級舉行書法才藝展示比賽。現將活動規則規定如下:
一、 競賽形式:
有興趣的學生自願參加,報名給班主任老師,再由負責教師統一組織參賽。
二、 書寫內容:
學校統一組織書寫內容。
三、 比賽用紙:
學校統一下發比賽的四線三格用紙。
四、 比賽要求:
1、參賽者統一使用鋼筆書寫。
2、書寫規範標準的英語手寫體。
3、書寫優美,卷面乾淨整潔。
五、比賽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11月22-23日。
2、參賽時間: 11月28日,15:50-16:30.
3、參賽地點:四年級教室。
六、評獎方式:
按全年級參賽人數的3:4:3的比例,評選出一等獎、二等獎、鼓勵獎,並授予一等獎獲得者“附小才藝之星”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