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集團公司2020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的部署,結合企業實際,現將本年度的廉政談話方案制定如下:
一、談話依據
《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和集團公司《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業談話制度》。
二、談話人及談話對象
(一)談話人:集團公司黨委書記,紀委書記。
(二)談話對象:集團公司各部門負責人。
三、談話內容
集團黨委書記、紀委書記與談話對象,就本單位、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及個人廉潔自律情況交換意見,針對彙報和平時瞭解的情況,在肯定成績的同時,幫助其分析不足,提出今後的努力方向和要求。
(一)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責任分工是否清晰,是否逐級簽訂責任書,對其直接分管的單位或部門及其負責人能否做到經常性的教育、管理和監督;
(二)執行“三重一大”情況,能否貫徹民主集中制,加強自我監督和約束;
(三)嚴格財經紀律,杜絕“小金庫”、賬外賬情況;
(四)個人廉潔自律情況,是否熟悉和了解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要求;(五)需要了解的其他情況。
四、談話時間及方式
(一)談話時間:2020年4—10月期間。
(二)談話方式:
專程安排或利用開會(年中工作會、組織生活會)或調研及檢查工作等時機,就所要談的內容進行一對一或者集體的談話。
五、談話記錄
一般情況下由集團公司領導隨行工作人員記錄,特殊情況由集團公司領導臨時指定其他工作人員記錄。11月中旬由紀委辦公室負責將所有談話記錄收齊統一存入廉潔檔案。
附件:
廉潔從業談話情況記錄表
廉潔從業談話情況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