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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廬電網2021年有序用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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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廬電網2021年有序用電方案

桐廬電網2021年有序用電方案

 

爲進一步做好2021年全縣有序用電工作,確保電網安全,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有序用電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運行〔2011832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貫徹國家和省關於有序用電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部署,堅持安全穩定、有保有壓、注重預防的原則,通過精心組織、科學調度、提前預警、快速響應,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力量,強化經濟技術手段,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全社會有序用電、黨政軍機關等重要用戶可靠供電,保證居民基本生活用電,最大程度地滿足我縣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對電力的需求。

二、工作原則

1.分級控制原則。爲保證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社會經濟健康發展,落實預控措施,根據上級部門分解的電力缺口分層級進行控制,不同等級的缺電形勢,啓動相應級別的預警方案。

2.分類管控原則。根據電力用戶性質,分優先保障類和重點限制類用戶。

1)優先保障類。應急指揮和處置部門,主要黨政軍機關,廣播、電視、電信、交通、監獄等關係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的用戶;危險化學品生產、礦井等停電將導致重大人身傷害或設備嚴重損壞企業的保安負荷;重大社會活動場所、醫院、金融機構等關係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的用戶;供水、供熱、供能等基礎設施用戶;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產等農業生產用電;國家重點工程、軍工企業。

2)重點限制類。在建項目、臨時用電項目;產業結構調整目錄中淘汰類、限制類企業,綜合評價CD類企業;單位產品能耗高於國家或地方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企業;景觀照明、亮化工程;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業。

3.屬地管理原則。按照“指標包乾、切塊下達、屬地管理”的原則,有序用電指標分配下達至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用電負荷指標視實際情況另行下達),實行“合署辦公,聯合督查”工作機制,充分發揮需求側管理平臺快速、有效的管理優勢,實施有序用電措施。

三、指標分配及調控方式

按照上級電網公司最大電力缺口預測值,參照各地行業負荷及分佈情況分配調控指標。綜合運用錯避峯、需求響應、分路負控可中斷、停限電等方式實施有序用電。

四、工作舉措

(一)加強組織領導

有序用電工作由桐廬縣有序用電工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統一安排。不定期召開形勢分析會議,研究決定重要事項和重大決策。縣供電公司負責協調小組日常工作。其它小組成員單位根據工作職責落實工作舉措。

(二)細化執行流程

同步編定《桐廬縣2021年有序用電實施細則》(見附件1),及時向縣政府報告負荷緊缺情況,召開專題會議,根據負荷空缺緊急程度,執行有序用電負荷層級措施。

1.執行預控措施。用電高峯來臨且用電趨緊時,最大程度地減少缺電對工業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採取需求側響應的預控措施。

2.執行分級措施。常態化的電源性缺電情況下,根據全縣電力供需形勢預計和上級部門分解的有序用電負荷指標,共安排2657家用戶,總負荷26萬千瓦,分ABCDEF6個等級執行,同時安排19戶負荷大戶作爲應急。

3.執行電網性缺電措施。加強電網補強和負荷轉移,確定最大電力缺口和最大可錯、避負荷,按照“定企業、定設備、定負荷、定時間”的原則排出區塊範圍內超載線路和超載主變對應線路用戶的錯避峯方案。當電力缺口超過最大可錯避峯負荷時,啓動拉分(支)線方式,若還不能滿足降負荷要求的,啓用20212022年桐廬電網事故限電序位表及事故緊急拉停主變序位表》(見附件2

(三)加強監督檢查

有序用電期間各鄉鎮(街道)、開發區成立巡查組,負責本轄區內用戶執行檢查,配合縣供電公司落實工作措施。縣供電公司通過電網監測技術加強企業負荷監控,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相關部門。對於不執行有序用電措施造成電網安全隱患的,將依照國務院頒發的《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四)加強節電宣傳

踐行“人民電業爲人民”服務宗旨,努力做到“缺電不缺服務、限電不限真情”。通過微信、微博、電力APP等形式,加強“碳達峯、碳中和”宣傳,引導鼓勵採用清潔能源、規範能源使用。加強資源憂患意識和節約意識宣傳,強化全社會的節電意識,營造共同參與有序用電的良好氛圍。

 

  

桐廬縣有序用電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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