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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調查報告推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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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調查報告推薦8篇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篇1

一、xx年20xx年全縣煤礦事故情況

xx年至20xx年全縣共發生各類煤礦生產安全事故25起,死亡31人,百萬噸死亡率達8.86%,直接經濟損失138.45萬元。

二、當前煤礦安全生產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煤礦安全生產存在的主要問題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從事故類別分析,3年中國發生頂板事故23起,死亡了24人,分別佔3年事故總數的92%和77.4%;其中瓦斯事故是自1994年我縣官溝煤礦發生瓦斯,xx年後又一起重的瓦斯。頂板事故突出,瓦斯事故再次發生,說明全縣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沒有抓到位,預防頂板事故和瓦斯事故的措施沒有到位。

2、從事故的性質分析,3年25起事故均是責任事故,事故的發生都是由於企業人員“三違”造成的,說明我縣煤礦行業從業人員安全教育滯後,安全素質普遍較低,自我防護意識較差,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自覺性不強。

3、從事故發生的原因分析,頂板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客觀上由於全縣煤礦基礎條件差,井巷佈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夠。主觀上是由於工人在工作中支護不到位、或者是支護不及時造成的;有的是處理危巖時,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護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瓦檢員配備不足,責任心不強,檢查不及時,沒有及時跟班作業,井下電器有失爆現象;煤礦樹枝狀開採還未根本杜絕,通風狀況還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產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發生。從分析來看,事故歸根到底均是由於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或者是企業沒有制定切合實際的、詳細的、科學的操作規程,致使從業人員有章不循或無章不循,企業的管理人員又嚴重不負責,加之本身基礎條件差,致使事故多發。

4、從事故發生的時間分析,25起事故當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發生的僅有3起,而10:30以後發生的佔22起,也就是說在企業現場管理人員要下班、或者已經下班、或者現場管理人員沒有跟班作業致使安全生產事故發生。說明了企業的現場管理責任不落實,監督不到位,工人乘機違章操作。這也是我們總結、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視的。

5、從事故發生的年度分析,3年中以20xx年發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礦行業效益明顯、搶生產、爭利益的時候容易發生安全事故,說明了企業老闆仍然存在着重生產、輕安全的老問題。

三、對策措施

1、進一步提高煤礦安全生產的認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礦安全生產關係到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關係發展和社會穩定局。搞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體現了最廣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映了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和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重要內容,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職能的基本要求。全縣各級各部門一定要把安全生產作爲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克服厭戰、麻痹、僥倖心理,從全面貫徹落實維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從全面貫徹落實縣的黨的十一次會議精神和政府工作報告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意義和現實緊迫性,動員全社會力量,齊抓共管,全力推進。特別是各煤礦企業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從安全生產的投入、教育培訓、現場管理等各個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和員工素質,真正做到生產安全,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

2、堅決貫徹國家安監局5號令,努力提高煤礦安全生產水平。

國家安監局5號令對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做了明確的規定。我縣煤礦由於多開採的是極薄的煤層,井巷佈局多數不合理,提升運輸、開採、通風設備設施較爲落後,雖通過去年停產整頓,但企業改變不。爲此,縣煤炭、安監部門和產煤鄉鎮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監督管理,促進煤礦企業按照國家安監局5號令要求,進一步加投入,全面改善企業的軟、硬件設施,特別是在提升運輸、通風、排水設備設施等方面要進一步加投入,同時要堅決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對不符合條件的要堅決關停,從而努力改變企業安全生產的條件。

3、狠抓安全培訓,努力提高企業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當前從煤礦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來看,主要表現爲企業的管理人員安全知剩乏,在具體的安全生產管理中失誤較多,不能夠根據煤礦的實際情況做出具體的、科學的安排部署,而從業人員自身素質較低,自我防護意識較差,“三違”現象嚴重,爲此做好企業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顯得尤爲重要。一是縣煤礦行業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要依法強化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強化對《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煤礦安全生產規程的宣傳教育,使取得資格和實際管理水平形成統一,真正提高煤礦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煤礦企業自身要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特別是要針對各自煤礦的實際情況按照操作規程逐條逐款培訓到位,真正使工人既熟悉井下開拓佈局情況,又真正能夠做到遵章守紀,不違規操作,確保生產安全。從而降低傷亡事故的發生。

4、嚴格各項制度的落實,降低傷亡事故的發生。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篇2

xxx:

x年x月x日x時x分,位於xx市xx路xx號的xx單位發生一起起重傷害事故,造成x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xx萬元。

事故發生後,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相關規定,經xx市政府同意,成立了由xx市安全監管局、監察局、公安局、總工會及xx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對該起事故進行調查。事故調查組通過現場勘查、專家鑑定和多方取證,查清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性質。

一、事故基本情況

此部分內容是事故調查中管理責任認定的事實依據,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及相關責任單位的基本情況;

2.單位及相關人員資質情況;

3.事故點事發前的不安全狀況;

4.單位安全管理情況;

5.所在地政府及相關負有職責的部門的安全監管情況。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救援情況

1.事故發生經過

客觀地描述事故發生、搶救直至救出最後一名遇難者(或傷者)爲止的整個過程。

重點描述事故演變過程中事故觸發、發展、擴大的狀態;場所、設施、設備、裝置的變化狀態;人的違章違規行爲。

2.應急救援情況

簡單介紹事故應急救援情況,如有必要也可簡單介紹善後處理情況。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1.傷亡人員情況 2.事故直接經濟損失

四、事故發生原因和事故性質

1.事故發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主要從現場勘察和事故經過中概括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爲。

(2)間接原因

主要從報告的第一部分“基本情況”中概括出事故單位安全管理及部門監管方面存在的缺陷。

2.事故性質

主要認定事故是責任事故還是非責任事故。

五、對有關責任人員和單位的處理建議

1.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責任人員;

2.建議給予黨紀和行政處分的責任人員;

3.建議給予行政處罰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

4.建議依企業內部規章制度處理的責任人員。

責任人員的責任認定按下列模式表述:姓名、政治面貌、現任職務、分管業務、任職時間、違法違規事實(多條分號隔開)、負何種責任、根據何規定(條款)、建議給予何種處分(處罰)。

責任單位的責任認定按下列模式表述:單位、違法違規事實、違反何規定(條款)、建議給予行政處罰。

六、整改防範措施建議

要針對事故發生的原因,提出具有針對性、切實可行的防止類似事故發生的措施。應從管理、裝備和人員培訓等方面提出防範措施。

七、附件

1.調查組的組建

包括兩項內容:

(1)調查組組建文件;

(2)調查組人員名單(表格),表格名爲“××事故調查組人員名單”,內容包括人員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調查組內職務、簽名

2.事故現場示意圖

圖形用a4紙按比例繪製(建議使用cad製圖),具體比例根據實際情況掌握。圖中要反映事故現場設備、設施、裝置的佈置、事故地點名稱、位置(註明距離尺寸)、傷亡人員位置及倒向、有關設備、設施事故前後位置等。同時須標明圖題、指向標、比例尺、圖例和落款等要素。

3.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明細

4.事故傷亡人員情況

建議以表格形式列出事故傷亡人員情況,表名爲“xx事故傷亡人員名單”。內容包括傷亡人員姓名、籍貫、年齡、工種、培訓情況和傷害程度等。

xxx

20xx年x月xx日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篇3

摘要:20xx年11月15日下午3時20分許,由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杭州地鐵一號線蕭山湘湖站工地發生坍塌事故。事故造成約10人死亡,13人失蹤,20餘人受傷。事故造成了約4962萬元的經濟損失。經過調查分析,引起這次地鐵施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過程不規範,現場施工人員嚴重缺乏相關工作經驗和理論儲備,以及業主和相關工程負責人對縮短工期的操之過急。此外,此項工程還出現了層層轉包的違規行爲。安全教育的欠缺和施工方法的不規範等多方面原因鑄成了這起慘痛的坍塌事故。

關鍵字:土體坍塌,違規操作,不合法轉包

一、事故背景

(一)工程概況

1.事故項目名稱:杭州鐵路一號線建設工程

2.項目內容:建設中的杭州地鐵1號線項目,線路總長48公里,共30個站點,項目工程總投資220億元。其中投資約爲82億元的機電設備項目,由杭州市地鐵集團和香港鐵路有限公司聯合成立的特許經營公司出資、建設並獲得25年的特許營運權。

3.鐵路概況:車站爲地下三層上下重疊的島式站臺結構,車站長161.75米,寬36.6米,深約27米,呈矩形狀。最上面層是站廳層,中間層是設備層,下面則是站臺層。

(二)項目投資主體,參加各方基本情況及工作關係

1.建設單位:杭州市地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杭州市政府直屬企業,負責杭州市軌道交通工程的建設、營運與管理及其他相關的多種經營服務。杭州地鐵運營分公司於20xx年8月成立,爲杭州市地鐵集團下屬單位,主要負責杭州市軌道交通地鐵運營與管理。

2.總承包單位:北京城建設計研究總院有限責任公司,是國內第一家城市軌道交通勘察設計總體、總承包單位。

3.分包單位:(1)施工單位:中鐵四局集團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以土木工程施

工爲主導產業,主要經營範圍,涉及鐵路、公路、機場跑道、各類橋樑、隧道、市政公用工程、工業與民用建築、高層建築、給排水及建築安裝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以及鐵路、公路橋樑預製構件生產、製造、安裝和銷售,其他混凝土預製構件銷售,施工機械租賃、維修及混凝土加工銷售等。

(2)設計單位:持有工程總承包、建築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工程造價、工程諮詢、建築智能化、境外工程承包、工程監理、測繪、勘察綜合類等多項甲級證書

4.監理公司:上海同濟工程項目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是同濟大學對外服務的大型監理諮詢和項目管理企業,工程領域涉及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造價控制、項目管理等。擁有房屋建築、市政工程、航空航天、石油、化工、水利、電力、通訊等十多項專項監理甲級資質。

5.監管部主管部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

6.項目投資主體與參建各方關係示意圖

二、事故發生過程

20xx年11月15日下午3時20分許,由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杭州地鐵一號線蕭山湘湖站工地發生坍塌事故。一場猝不及防的災難使杭州成爲全國的視線焦點,路面坍塌的長度75米,並下陷15米,正在路面行駛的11輛車陷入深坑。一個長達100米、寬約50米的深坑被瞬間撕開,現場路基下陷6米。來自施工現場東側河溝以及斷裂的地下自來水管、排污管的污水淤泥傾瀉而下,淹沒了很多失蹤人員。

事故發生後省市區各相關單位全力展開救援工作,省市公安消防武警調集近千人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開展搶救傷員,排除隱情和維護現場秩序工作,切斷電力、自來水,爲現場搶險創造條件,地鐵集團組織100多名技術人員進行搶險查漏落實現場的安全措施。事故調查組由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浙江省建設廳和杭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建委以及市監察、公安等部門組成,經過考察研究,認定了事故情況和責任。 此外,各機構協調配合,完成了以下相關任務的分配:事發地點的排水和維持秩序、查漏工作,由蕭山區負責,公安消防配合;被困施工點人員的搶救工作,以公安消防爲主,施工單位配合,施工人員家屬的穩定工作由地鐵集團和施工單位負責;組織傷員的搶救工作,由市衛生局和蕭山區負責;組織專門力量,對事故原因進行徹底細查,對事故責任人依法嚴處;並且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嚴防此類惡性事故再次發生。

三、事故分析

(一)直接原因

1.操作原則不規範

一、基坑的開挖必須分層、分段,且開挖時間不宜過長,每次分層開挖控制在3米,分段開挖保證在15―20米;二、基坑必須先支撐後開挖,並把握好支撐的細節,基坑的變形要求在受控的狀態;三、注意在雨天環境下基坑的及時排水,在完工後,要立即加固混凝土,確保基坑不變形。在事故地點那種鬆軟的土質,挖的太深太快,是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在編號爲010107―sj的湘湖站施工設計書中可以看到,塌陷的該段工程在設計圖中被分成了38段施工段。每段由8米、9米到7.8米不等。現場土質含水量較高,這樣的地質,不僅要基坑內降水保證土質乾燥,基坑外也要降水,使得內外壓力差儘量減小。然而就事故現場,施工部門並沒有做坑外降水。

2.施工過程中業主方過於求快

由內部文件顯示,杭州市地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委託上海中鑫建設諮詢有限公司代爲招標的“杭州地鐵1號線湘湖站/湘湖站~濱康路站(19號盾構)”工程,中標時間爲20xx年7月24日、編號爲20xx-010-07的合同中標金額爲30621.4188萬元。而此次塌陷的湘湖站,編號則爲20xx-010-07-01,原施工計

劃在20xx年12月完成。

雖然杭州地鐵已提前開工,但在具體站點的施工上,工期仍在一再加速。20xx年初,位於錢江新城的杭州地鐵1號線市民中心站成型,這個站點的建設時間從常規的兩年左右壓縮至13個月,整整提前了11個月。

3.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流於形式,甚至不培訓就上崗

對施工人員進行上崗培訓幾乎只有“戴安全帽”。就在杭州地鐵出事前的11月12日,深圳地鐵一號線項目經理部還組織過年輕的技術人員進行學習。而學習的內容,竟是本應熟練掌握的中鐵四局《施工技術管理辦法》。

4.“項目部管理”成了轉包

中鐵四局一公司當時採取項目部的方式管理,後將中標工程分割成若干段,以“綜合包乾單價制”的方式分包給借用正規公司牌照的大包工頭。而大包工頭則將自己的勞務二次發包給了若干個小包工頭。小包工頭們則在開工前臨時僱用毫無經驗、剛剛從農田洗腳上岸的農民工。中鐵內部的一位知情人士承認。大致的程序是,公司組建項目部,由少數資深工程師帶年輕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再發包給小工頭負責具體施工。

5.地鐵路線多次改動

地鐵本來是越直越好,儘量取直。但出於對地鐵經濟的憧憬,杭州地鐵一開始,就被各方的商業利益所影響,對路線進行了多次的改動。

(二)間接原因

1.施工技術問題

施工過程中違規操作、冒險作業,施工過程中基坑嚴重超挖,支撐體系存在嚴重缺陷,鋼管支撐架設不及時,墊層未及時澆築,加之基坑監測失效,未採取有效補救措施,造成基坑周邊地面塌陷

2.土地太軟造成土地滑移

土質太軟造成的土地滑移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土質流失性強、來往車流量大、雨水浸泡等原因造成了基坑內外壓差較大,當內外壓差積累到一定程度時,土體移動就不可避免。如果在施工過程中能根據土質條件的變化靈活應變,遵循動態設計、動態施工的原則,是不會出問題的。

(三)事故性質

根據對事故原因分析,依據建築法等相關法律,本事故是典型的責任事故。

四、事故處理

(一)主要責任人:給予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丁狄剛、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邵劍明行政記過處分;給予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朱春雷、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長李輝煌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杭州市建委副主任裘新谷行政警告處分。

(二)次要責任人:中鐵四局集團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張河川,中鐵四局集團總經理許寶成,中鐵四局集團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焦傑,中鐵四局集團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王衛,中鐵四局集團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總工程師姚松柏,安徽中鐵四局設計研究院院長張文祿,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行政記過、行政記大過、行政撤職等處分。

(三)受害人:對事故家屬和受害人進行安撫和經濟等賠償,並對所有在職人員進行安全再教育,確實落實安全工作。

(四)承包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建築規範對承包人所做的各種違規行爲進行處罰和賠償。

同時承包人、建設方、監理單位以及當地建設部門也應結合事故調查和分析作出相應整頓和反思。具體整頓和措施可如下:

1.堅決防止和糾正麻痹鬆懈思想,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安全生產的極端重要性,始終堅持和推進安全發展的理念不動搖,進一步認清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嚴峻形勢,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堅決克服麻痹鬆懈思想和僥倖心理,從事故中吸取教訓,用事故教訓推動工作,針對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制定有針對性的有效措施,嚴防各類事故發生,確保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全體施工人員都應時刻牢記:可能發生的事情就一定會發生,必須將安全放在第一位,牢記於心!

2.開展建築、建設工程安全大檢查,全面排查安全隱患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立即部署在建施工、監理企業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檢查的重點是:大型公共建築、高層住宅工程,以及大跨度、深基礎、高支模架、高層腳手架、大型起重機械等技術新、施工難度大、工藝要求高的分部。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篇4

一、工程名稱:

慶陽銀隴嘉苑商住小區

二、施工單位:

浙江中崙建設有限公司

三、事故過程:xx年3月29日上午9時20分,慶陽銀隴嘉苑商住小區工地11#樓第7層電焊作業人員在進行電渣壓力焊時,造成焊渣外濺,落至第二層西南角外架,引起外架隔離防護板燃燒,造成兩片毛竹片、一張安全網燒燬。事故發生後,項目部管理人員在葉經理組織帶領下,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現場,使用乾粉滅火器、消防水等成功將火撲滅,消除隱患。

四、事故類別及性質:

根據現場勘查和取證,認定是一起一般火災安全責任事故。

五、事故發生原因:

根據現場分析,以及當天作業內容推斷,是電渣壓力焊作業焊渣外濺引起起火爲直接原因。壓力焊作業人員在臨邊作業時未設置防護板防止焊渣掉落,防護措施不到位。其次由於當時風力較大是起火的間接原因。

六、對事故相關責任人的.處理:

1、對電焊作業人員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使其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規章制度和技術交底,按照正確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對壓力焊班組給予經濟處罰800元人民幣。

七、今後的防範和整改措施

1、加強工人崗前安全教育,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在進行下一步作業前,先有針對性的對其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

3、加強現場安全巡查及監督力度,嚴禁存在隱患作業。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篇5

xxx: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綿陽市開元建設有限公司,公司類型爲有限責任公司,屬房屋建築施工總承包二級企業。公司法定代表人汪軍,工程負責人蒲遠高;項目經理姚全波;技術負責人胡震(高級工程師);施工員左春梅、徐軍;質檢員毛順榮、鄧雲;安全員王明、劉後勤;材料員姜華;造價員劉海英。

二、項目主體單位概況:

(一)建設單位:四川廣旺能源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二)監理單位:四川元豐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總監鄭運春。

(三)施工單位:綿陽市開元建設有限公司,工程負責人蒲遠高,項目經理姚全波。

三、事故死亡人身份概況:

羅中英,女,漢族,1935年1月15日生,籍貫:利州區寶輪鎮寶興路99號,工作單位:寶輪煤礦。

四、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一)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3月24日 星期一,上午10:04左右。

(二)事故發生地點:廣旺礦區煤礦棚戶區改造工程寶輪煤礦躍進小區7#樓基坑臨原有車行道路邊。

(三)事故發生過程描述:由於7#樓基坑臨

原有車行道路邊,在基礎開挖時堆棄土方堵塞原有道路交通,20xx年3月24日上午綿陽市開元建設有限公司派由何先軍(機械駕駛員)駕駛50型裝載機挖土,上午10:04在施工作業時,由於裝載機鬥未降落阻擋前方視線,在車前行時擦掛後當場碾壓致死正在機械前倒垃圾的當地居民羅中英(車輛碾壓致雙足、雙手、胸腹部傷害)。施工單位值班專職安全員王明在事故現場。

(四)事故處理過程: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認真積極安撫死者後事,通過保護現場、報警、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利州區建設局)及告知死者家屬等程序。大致情況如下:

1、寶輪派出所當場瞭解記錄案情後,將司機帶到派出所接受繼續調查。

2、施工單位派專人(蒲偉)看守事故現場並按當地民俗習慣對死者進行了必要程序(如:覆蓋屍體、放鞭炮、燒紙等)。

3、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積極主動配合主管部門調查,責其施工單位端正態度積極確保死者後事。

4、得到上報電話後,建設局質安站、利州區安辦、城建大隊、火化廠、地方政府等相繼到場指導事故後續工作。

整理單位:四川元豐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3月24日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篇6

編號:

企業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

事 故 名 稱: xx廠“1.23”李x重傷事故

填表單位(蓋章): 北京xx化 工 一 廠

審覈人:

填表時間: 20xx年2月4日

一、企業詳細名稱:xx化工一廠 通訊地址:北京市房山區xx路x號 企業委託法人姓名:xxx

聯繫電話:010-xxxxxxxx郵編xxxxxxx

二、企業經濟類型:全民所有制 國民經濟行業:石油化工行業 隸屬關係:中央在京企業 直接管理部門:中國石化

三、事故發生時間:

四、事故地點:xx廠低壓車間分離乾燥區(Ⅲ區) 五、事故類別:其它

六、事故的全部原因和直接原因:安全意識淡薄,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自我保護能力意識薄弱。

七、事故嚴重級別:重傷

九、本次事故損失工作日:90日 直接經濟損失:待計

十、事故經過: 低壓車間職工李x上第二個中班李x按規定對低壓裝置(Ⅲ)區進行正常工藝巡檢。23日0時5分,當從二樓離心機巡檢完,沿安全扶梯下樓後準備去b線乾燥機巡檢時,右腳踩到電纜溝蓋板斜面,失去重心滑倒。班組人員立即將李x送往醫院後轉至北京積水潭醫院就診。經醫院確診爲右腿脛骨、腓骨骨折。

十一、事故原因分析:

1、低壓車間操作工李x,在經常行走熟知的工藝巡檢路線上時,思想麻痹,注意力不集中,巡檢時未注意到地面的不安全因素,右腳踩到電纜溝蓋板斜面,失去重心滑倒。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2、低壓車間在安全管理方面不到位,對本單位現場作業環境危害因素認識不足,事故發生地點的安全扶梯和地面的電纜溝蓋板存在不安全因素,沒有安全警示標誌設置,使職工在上崗工作中應具備良好安全行爲準備不夠充分是事故發生重要原因。

十三、事故責任分析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李x安全意識淡薄,處於經常行走的工藝巡檢路線上時,思想麻痹,注意力不集中,自我保護意識薄弱,導致了事故的發生,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根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規定”,扣除李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並在全廠通報批評。

(2)、事故當時車間值班人員趙xx以及事故當日(1月23日白天)車間值班人張xx,未能按事故管理程序要求及時上報,甚至在廠值班調度會上也未反映此事故,造成了事故遲報,根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規定”,分別扣除趙xx和張x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

(3)、低壓車間領導班子職工安全意識教育,特別是節前職工安全教育不深不細,對事故負有管理責任,特別是未能及時上報事故,加大了事故處理的難度,根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規定”,對低壓車間領導班子成員分別給予相應處罰:

①.扣除車間主任宋x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 ②.扣除車間書記付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 ③.扣除車間副主任王x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

(4)、根據經濟責任制考覈實行安全否決,扣除低壓車間1月份綜合獎金。

(5)、安全環保部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負有監督管理責任,根據《廠內部經濟責任制考覈方案》,對安全環保部1月份經濟責任制考覈實行安全否決,扣除安全環保部1月份綜合獎金。

(6)、副廠長溫xx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負有管理責任,根據《廠內部經濟責任制考覈方案》,扣除1月份獎金的75%。

(7)、廠長馬xx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負有管理責任,根據《廠內部經濟責任制考覈方案》,扣除1月份獎金的50%。

(8)、黨委書記劉xx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負有管理責任,根據《廠內部經濟責任制考覈方案》,扣除1月份獎金的50%。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篇7

據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日通報,據初步認定,廣東省揭陽市“3·26”重大火災事故爲一起責任事故,目前檢察機關已對zz市軍埠鎮副鎮長zz明等3名公職人員以涉嫌逾越職權罪立案偵查。

據事故調查組初步查明,揭陽市“3·26”重大火災事故起火原因是起火作坊主要經營者鄭曉生3歲女兒用打火機玩火,引燃起火建築一樓樓梯口南側堆放的海綿堆垛所致。

通報稱,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作坊經營者擅自改變起火建築用途和性質,將住宅樓改爲內衣加工作坊,增加了建築火災危險性。

二是起火建築安全條件差,內部僅有一條疏散樓梯,一樓樓梯口發生火災後,海綿燃燒產生的高溫有毒煙氣通過樓梯迅速向上蔓延,封堵了人員主要逃生通道;建築滅火設施配備不足,導致火災發生後無法及時撲救初期火災。

三是起火建築內堆放大量海綿等易燃物品,海綿被引燃後燃燒速度快、煙氣溫度高並且毒性大,導致大量人員中毒、窒息死亡。

四是經營者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安全管理混亂,未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員工缺乏逃生自救知識和能力。

目前,除1名重傷人員外,其他受傷人員已治癒出院,12名死者的家屬全部簽訂了賠償協議,死者遺體已全部火化。事故後逃逸的5名責任人中,作坊主要經營者鄭曉生等2人投案自首,1人被緝拿歸案,公安機關仍在全力緝捕其餘2人。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篇8

一、題目

××單位“事故時間”事故類別事故等級調查報告

二、事故基本概況和調查組組成情況

1、事故基本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明確到分鐘,事故發生的地點要明確車間崗位,事故類型要具體描述,造成人員傷亡具體人數,直接經濟損失數。

2、調查組組成情況:哪一級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調查組以及成立的依據、日期,調查組誰任組長、副組長,調查組有那些成員單位組成,是否下設小組、幾個?是否聘請專家獨立參加事故調查?事故調查組堅持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對事故進行了認真細緻的調查、取證和分析,形成事故調查報告如下:

三、事故發生單位以及相關單位情況

1、事故發生單位

(1)名稱以及名稱變更說明

(2)成立的時間

(3)法人代表以及註冊資本

(4)經營範圍、生產能力、隸屬關係、生產工藝、從業人員數量。銷售額、利稅情況。

(5)事故發生車間基本情況:人員、設備、工藝等。

2、相關單位情況:外包、外協、施工隊伍等情況

四、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1、事故發生詳細經過

(1)生產過程;狀態

(2)事故中的當事人的行爲、語言表述

(3)事故狀態

(4)事故場所機械、設備、狀況等

2、應急救援情況

(1)救援過程

(2)搶救地點、過程、結果。

五、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狀況

1、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

列表作爲附件。載明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時間、文化程度、工作單位、工作崗位、本工種工齡、用工形式、傷亡情況、身份證號、家庭住址;

2、直接經濟損失的統計範圍:

(1)人身傷亡後支出的費用: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喪葬及撫卹費用、補助及救濟費用、歇工工資

(2)善後處理費用: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和賠償費用

(3)財產損失價值:固定資產損失價值、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六、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a)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爲:根據gb5442-86a7規定。

(2)機械、物質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根據gb5441-86a6規定。

2、間接原因

(1)、技術和設計上的缺陷。

(2)、教育培訓不夠,缺乏安全技知識。

(3)、勞動組織不合理。

(4)、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指導。

(5)、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6)、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沒有落實事故防範措施等。

b)事故性質

1、是否爲責任事故:概括描述該起事故是由於什麼原因而引發什麼等級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2、是否爲非責任事故

七、對事故的責任認定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1??對事故單位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依據《條例》規定提出行政處罰建議。

2??對事故有關部門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依據《條例》規定提出行政處罰建議。

3??對有關責任者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提出個人行政處罰建議及黨、政紀處分建議,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八、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建議

九、事故處理結案後應歸檔的資料:

1、事故傷亡人員名單;

2、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及批覆;

3、現場調查記錄、圖紙(事故現場示意圖)、照片;

4、技術鑑定和試驗報告(人員簽字,註明參加調查組的人員姓名、職務、單位);

5、物證、人證材料;

6、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材料;

7、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

8、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

9、發生事故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

10、處分決定和受處分人員的檢查材料;

11、有關事故的通報、簡報及文件;

12、事故調查人員簽字名單,註明參加調查組的人員姓名、職務、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