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紹了教練員安全責任書的相關內容。該責任書是指教練員在體育教學、競賽等場合中,對學生或運動員進行的安全管理和保護責任,確保學生安全。教練員應當認真履行該責任,加強安全意識和技能,確保體育教育工作的安全進行。該責任書對提高體育教育安全有重要意義。
第1篇
為加強培訓工作管理,根據上級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學校安全管理及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遵照安全工作“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簽訂以下責任書。
一、嚴格遵守和執行安全生產管理相關檔案、會議、指示精神及制度規定。積極參加安全例會學習,提高自己安全防範意識。
二、對學員開展安全教育,強調學員安全練車,遵守訓練場安全管理規定,訓練中堅守崗位,不離崗、脫崗,做到“人不離車、人離車停”。
三、認真按照教學規程施教,教育學員遵守訓練紀律,杜絕學員教學員指揮學員現象。
四、遵守職業道德,做好“禮讓三先”,履行安全操作規程,堅持搞好“出車前、出車中、收車後”的例行檢查工作。
五、熟悉教練車安全技術性能,發現教練車執行故障及時報告,及時修復。定期對教練車進行維護、保養,確保效能良好。
六、粗心大意、工作馬虎,造成車輛或者訓練設施損壞,承擔賠償責任。
七、嚴禁飲酒後駕駛教練車培訓學員,學員飲酒後不準上車訓練,候訓學員安排在候訓區域等待參訓,不準在訓練場內亂走亂串。
八、訓練期間,不帶與訓練無關的人員,不私自帶教非本校學員,因違反操作引起的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事故追究責任人責任。
九、教練車輛收車停放後,不準任何人動用教練車。凡私自動用教練車造成事故的,當事人自行負責。愛護車輛,保證車輛主要機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保持車容車貌整潔。因疏忽檢查或操作失誤造成的損失,按學校車輛責任書的事故處理規定處理。
十、遵守學校各項規定製度,維護學校利益,不做損害學校聲譽的事情,把教學安全放在自身工作的首位,做安全教學的帶頭人。
十一、接受學校監督,在培訓過程中不弄虛作假,履行事故報告制度,實事求是向學校報告並積極配合學校對事故的處理,按規定承擔責任。
十三、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責任單位(駕校)責任人(教練員)簽字生效。
第2篇
為了確保體育工作的安全,特簽定體育教師安全責任書:
二、體育課嚴格組織,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指導,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不做劇烈的運動,避免發生扭傷、碰傷。
三、檢查體育器材是否符合安全,如有隱患及時上報。
五、跑道上運動專案要求學生不串道,遵守規則,精力集中,防止跌傷。
六、跳遠時,必須嚴格按老師的指導,按技術要求去做,防止意外發生。
七、投擲專案訓練一定要按老師的口令行動,不能馬虎,不能擅自行事,以免事發生故。
八、進行單、雙槓和跳高訓練時,器械下面準備好墊子,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方法,避免跌傷。
九、球類運動要讓學生學會保護自已,不要在爭搶中蠻幹而傷及他人。
十、要求學生上體育課一律穿運動鞋,不帶一些堅硬銳利的物品,穿運動衣。
十一、通過一系列安全措施,確保體育工作無安全事故的發生,安全率100%。
第3篇
為進一步完善教練員安全生產目標責任體系,強化教練安全生產工作管理目標和考核,確保教練員安全生產的各項措施,層層落實到位。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目標,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切實搞好安全生產教練工作,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不受損失,保證學校的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簽訂如下責任書。
自二零xx十二月一日起,至二零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忠於職守、鑽研技術、提高業務水平,按時完成教學計劃(進度)任務。
3、隨時掌握學員的學習情況和思想動態,抓好學員的思想教育,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因人因時施教,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4、教練員應身先士卒,做好榜樣,要求學員做到的、教練員必須做到。
5、為保證教學紀律,教練員實行簽到簽退制,學員實行點名制。
6、教練員應認真執教、搞好講評,啟發學員學習的積極性和自覺性,出色完成執教任務。
7、教練員每天向教練隊長彙報當天的訓練情況,及時解決訓練中存在的問題。對個人解決不了的問題,要請示或提交隊長共同解決。
9、做好教練車的保管工作,堅持教練車訓練前、訓練中和訓練後的三檢制度,嚴禁帶故障進行訓練。發現問題就事先與指定人員聯絡,定點到指定維修點修理。
11、嚴禁訓練時脫崗、聊天、打電話、吃東西、造成事故的賠償或損失後果自負。
13、嚴禁私自將車輛給交給學員駕駛或教練員不在場學員單獨訓練的。
15、嚴禁教練員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不負責任,在教學時馬虎大意。
16、嚴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遵守行車規則,教練中嚴禁人貨混裝及乘坐與教練無關的人員,嚴禁酒後開車、超速行駛、強行超車、佔道行駛,開疲勞車等不良行為,做到車門未關好不起步,車未停穩不開門,禁止教學車輛交給無教練證人員代替教練教學,如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自負。
17、必須按新教學大綱的內容,認真施教,填寫好教練日記,不得弄虛作假,偷工減時,應按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進行施教,決不允許在規定外的路段進行教練,在場地道路教練時教練員都必須隨車指導,若造成事故一切賠償損失自負。
18、在教練期間,不準為了節約油耗而採用空擋滑行等危害安全行車的行為,不準教練員穿拖鞋上車教練,影響安全。
19、教練車輛的技術狀態必須得到國家規定的技術要求,按日檢查車輛,不留安全隱患,杜絕帶病車輛上路施教,而影響安全教學質量。
20、訓練前和訓練後,不準將車輛交給學員駕駛,更不準在貨箱內拉乘學員和訓練無關的人員。
21、收車後對車輛的衛生,故障要及時清理排除。將車輛鑰匙交車管員,並填好教學日誌。
1、違犯以上職責視其情節較輕的,處5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報請校長批准予以辭退處理。
2、教練員不履行以上職責而造成車輛事故和經濟損失視其情節輕的處以100—1000元的罰款,並待崗整頓,責令寫出深刻的書面檢查。
3、教練員不履行以上職責造成車輛事故,人身傷亡、經濟損失巨大的,由司法機關按法律程式處理。
4、本責任書一式一份,由簽訂單位大眾駕校蓋章。教練員簽名按指印,辦公室儲存,從簽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