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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設計合同參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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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快速發展的社會中,我們寫合同都是為了保障自己合法的權益,活動方案應該包括與供應商和合作夥伴的合同和協議,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工程設計合同參考5篇,感謝您的參閱。

工程設計合同參考5篇

工程設計合同篇1

編號:

專案名稱:

建設地點:

發包人(甲方):

設計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工程設計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2、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總用地面積約 平方米,現擬建總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擬建設 。

3、本工程投資控制(選擇其中一項):

( )本工程實行限額設計,限額設計值為或工程總造價不超過 。

()本工程不實行限額設計,但各設計階段的估算、概算、預算必須報甲方審批。

第三條、 設計範圍。

第四條 、設計專案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標準及設計深度(在括號內打“√”選擇)。

( )1、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平面圖及立面圖,對專案 的外立面進行設計,並根據內部平面佈置及每層的功能分配於外立面設計上反映;應能配合周圍的地理環境;

( )2、對專案的平面佈置提供改善意見;

( )3、在甲方已確認外立面設計風格的基礎上,進行修改及調整,並提供最後的外立面設計效果圖;

( )4、對室外景觀進行設計,配合專案 的外貌及形象; ( )5、協助甲方選定外立面設計用料;

( )6、就以上設計範圍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提供以下圖紙:

( )外立面設計效果圖(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提供款供甲方

選擇,再按甲方意見提供修改後不小於a2圖幅的外立面設計效果圖);

( )四面立面圖;

( )外立面設計大樣示意圖;

( )室外綠化設計圖;環境設計圖;構築物大樣;

( )主樓、副樓及室外綠化等分別提供初步設計圖紙及檔案。 (f) 。

( )7、 乙方保證檔案的質量應同時符合工程所在地的有關規定、規範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 )8、初步設計及檔案的內容與深度如下: a、內容: 相關專業的平面、立面、剖面圖紙; (b) 設計說明書; (c) 主要外立面用料表;

b、深度:(a)能據以確定用地範圍; (b)能據以準備主要裝置及材料;(c )能據以進行施工圖設計及進行施工準備;

( )9、上述圖紙和檔案必須滿足如下深度要求,且需經甲方書面認可方可付款,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 )外立面設計效果圖應真實反映本專案的建築及空間環境;

( )四面立面圖應標註各樓層標高、高度和做法及所採用外牆材料;

( )外立面設計大樣示意圖(包括但不限於外立面區域性放大樣,仔細尺寸、標高、用料等):配合四面立面圖,表示清楚外牆面大樣和標註主要外立面構件及裝飾物的尺寸、標高、做法及材料;

( )室外環境及綠化設計圖:環境及綠化設計平面圖

( )10、設計方案的驗收以甲方認可為準;

( )11、當外立面設計初步選定後,乙方負責統籌協調專案的模型製作,並在外立面設計初步選定之日起 天內提供所需資料予模型製作公司。所需費用由______承擔。

第七條 、設計費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設計費用選擇(在括號內選擇後劃勾)

()按綜合包乾單價方式計,總金額暫定為 元,具體按實測面積結算 ()按綜合包乾總價方式計,總金額為 元

該設計費用已包括了設計人員的工資、購買設計標準的資料費、晒圖費、稅費、利潤等設計和服務階段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非合同另有約定,該設計費用不再因生產要素、市場行情及設計細化等原因而作任何調整。 (二)付款方式(設計費以 幣支付)

1、本合同生效後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即( 幣) 元作為定金(本合同結算後,定金抵作設計費;定金比例不得超過合同總金額20%)。

2、乙方提交 設計檔案經甲方稽核確認後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30%,計(幣) 元。

3、乙方提交 設計檔案經甲方稽核確認後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計(幣) 元。

發包人:(甲方) 設計人:(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設計合同篇2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監製國家工商行政管理??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內容:

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序號分專案名稱建設規模設計階段及內容估算總投資(萬元)費率%估算設計費(元)層數建築面積(m2)方案初步設計施工圖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序號資料及檔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

序號資料及檔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1.付費次序佔總設計費%付費額(元)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檔案所決定)第一次付費20%定金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第二次付費第三次付費第四次付費第五次付費說明: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討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問。

6.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紙、資料、計算軟體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檔案。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本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洩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檔案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效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專案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專案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蓋章)設計人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證意見:(蓋章) (蓋章)備案號:經辦人:

備案日期:__年__月__日鑑證日期:__年__月__日

工程設計合同篇3

建設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規定,鑑於乙方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等級來承攬建設工程設計業務,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工程的設計專案,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建設地點在_________。

二、甲方義務

1.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後,甲方應xx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2.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並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設計檔案;其中,設計檔案一式_________份,技術設計檔案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圖設計檔案一式_________份。

2.乙方編制的設計檔案,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檔案、主要裝置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檔案的需要;同時編制施工圖設計檔案,應當滿足裝置材料採購、非標準裝置製作和施工的需要,並註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費

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設計檔案交由3-5家工程公司報價,若上述公司作出的報價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礎造價範圍內,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設計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3.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退還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者,乙方應承擔賠償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我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設計合同篇4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合同編號:

設計證書等級:發包人:

承包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發包人:承包人: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承擔xx道路建設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設計市場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

1.2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建設工程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1.4發包人對工程的要求和標準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第二條承包範圍:

2.1本專案規劃紅線範圍內的方案設計。設計範圍為:工程紅線範圍內的需涉及的所有建築設計(完成工程竣工驗收所必須的所有建築設計),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估算總序號1分項專案名稱規模設計階段及內容方案初設施工圖投資(萬元)估算設計費(元)1、承包人承擔的設計任務和工作:xx道路建設工程專案的方案設計、說明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配合發包人完成方案報建。附屬建築工程等所有設計及專案概算資料全套等工作內容,以及施工現場配合服務。 2、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因發包人原因需承包人做出設計修改、變更或增加設計工作量,相應修改、變更增加設計的設計費其設計費已包含在合同設計費總額中。如上述設計的修改、變更或減少設計相應設計費佔到本合同設計費總額10%,雙方根據本合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根據成華府發【20xx】6號檔案設計評審要求,專案方案設計評審完成後,承包人需按照區評審中心出具的評審意見進行優化修改設計,發包人不再支付優化修改設計服務費。若承包人不對設計進行優化修改的,發包人有權結合市場設計收費行情,對設計費作一定扣減。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發包人根據專案要求設定)

序號1 2 3 4

資料及檔名稱立項檔案地形圖、紅線圖勘察資料本地塊規劃條件份數1 1 1 1提交日期合同簽訂後3天內合同簽訂後3天內相應設計階段開始前相應設計階段開始前有關事宜第四條承包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成果數量及進度要求:序號資料及檔名稱份數1 2 3 4 方案設計檔案初步設計檔案8 8提交日期合同簽訂後10個工作日提交有關事宜1、本專案因實際情況的限制,在方案批准後2方案審查合格後10個工作日日內未提交地勘資料,提交工程工期順延。自提交初步設計批准後10個工作日地勘資料的10個工作提交日,承包人提供全套初施工圖設計檔案提交後5個步設計檔案。工作日提交2、如不進行初步設計,設計資料及概算資料的電子版檔案1份施工圖設計時間自方案審查通過後15個工作日完成。施工圖設計檔案12設計概算書6 5其他檔案資料1若未按上表規定時間提交相應成果的,每延誤1天發包人有權扣除承包人設計費人民幣1萬元。第五條合同價款與支付5.1設計費用

本合同設計收費簽約合同價:人民幣:(¥元),大寫:()(本合同最終設計費以國家審計機關依法作出的審計結果為準)。 5.2支付方式

發包人應按合同條款的有關規定,按時向承包人支付設計費用。 5. 3支付時間

發包人應按合同書規定的時間支付設計費用。承包人應在每一階段工作完成後的15日內提出付款申請,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第一次付費第二次付費佔合同價設計費% 10% 20%付費基數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檔案所決定)(萬元)(萬元)簽約合同價簽約合同價1.9合同簽訂後30日內支付。 3.8 方案或初步設計審查合格後,並提交成果資料後30日內支付。施工圖審查合格並提交設計成果資付費額第三次付費30%簽約合同價5.7料且專案施工招標控制價評審完成後30日內支付。第四次付費第五次付費30% 10%簽約合同價審計審定金額5.7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30日內支付。剩餘款項專案結算審計完成30個日內支付。第六條雙方責任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交資料及檔案,但發包人不對其完整性、正確性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除施工圖審查合格後因政策法規、用地條件、規劃要求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變更外,發包人不承擔在本專案竣工驗收合格前的其它任何變更設計費用。

6.1.3發包人應保護承包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紙、資料、計算軟體和專利技術。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對承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

6.1.4發包人負責辦理設計檔案的技術審查和行政審查,並有權要求承包人配合。

6.1.5承包人在不違反設計規範前提下,根據甲方要求及有關主管部門意見進行施工圖設計修改並完成設計審查、取得相關主管部門合格審查批覆意見。甲方修改要求均以書面傳真方式確認。

6.1.6業主有權對承包人承擔在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範圍和內容(合同)中的設計工作做出適當地調整,因新增的工作量造成設計費增加的,設計費不再進行調整,承包人應當無條件接受。若因業主、規劃等原因導致專案規模、投資額減小,引發的設計修改、變更或減少設計相應設計費佔到本合同設計費總額10%,具體縮減金額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6.2承包人責任:

6.2.1承包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根據國家、省、市現行相關設計規範、規定執行。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50年。

6.2.4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檔案。

6.2.5承包人應全力配合發包人辦理設計檔案的技術審查和行政審查。 6.2.6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的數量提供所有為完成設計所必需的研究試驗階段性或成果性報告,接受發包人或上級主管部門的審查,並對相關問題作出澄清和解答。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根據需要及時到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

(1)開工前在發包人指定的時間內,做好設計檔案的技術交底工作;(2)在發包人規定的時間內有能力及時處理與解決施工中與設計有關的問題;

(3)在發包人規定的時間內積極配合發包人對施工及設計方案進行優化設計;

(4)參與工程質量事故分析,並對因設計造成的質量事故,提出相應的技術處理方案;

(5)參加本工程的交工、竣工驗收,並配合質量監督部門校核工程是否按施工圖設計施工。

若發包人在工作中發現設計代表不稱職或有違法行為時,有權提出更換,承包人應在發包人提出更換通知的7天內完成更換工作並使發包人滿意。

6.2.7承包人應保護髮包人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洩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承包人索賠。

6.2.8重大設計需要修改變更的,承包人接到發包人通知後,主設計師須在48小時內到場,一般變更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變更修改設計,提交給發包人,複雜變更設計提交時間雙方進行協商後確定。

6.2.9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完成本合同約定承包範圍外的設計工作,若該承包範圍外設計工作量較小,則發包人不再向承包人支付費用;若該承包範圍外設計工作量較大,發包人可根據承包範圍外設計工作量的多少給予承包人適當補償,該補償金額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確定。

6.3設計檔案應得到發包人、發包人上級主管部門、規劃部門、建設主管部門、移交部門的認可。

6.4設計過程中承包人和發包人應緊密配合,發包人對承包人的合理意見承包人應予採納。

6.5人員保證與變更:

(1)承包人應安排比選檔案中承諾的人員投入工作,並在設計過程中和施工服務期內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

(2)如果承包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瀆職或從事其他違法活動,發包人有權以書面形式提出更換要求,承包人應立即出具有同等資歷的人員替換;若非因上述原因,承包人有權拒絕。承包人在事先取得發包人的同意後可以更換所派駐現場的人員,但應符合合同規定的資歷要求,否則,發包人有權拒絕。

(3)承包人的工作進度沒有達到承包人投標書中承諾的進度計劃時,發包人有權提出要求增加承包人員,承包人應立即安排,其費用被認為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之中。

第七條違約責任7.1發包人違約責任

(1)由於發包人變更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對其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或未按期提供設計必需的資料、工作條件,而造成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承包人可要求發包人延長一定的日期提交成果資料,承包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不予以增加費用。

(2)發包人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0.2%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承包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

(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的(但並非承包人原因造成),應書面通知承包人,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時,在(1萬元以下範圍內)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7.2承包人違約責任

(1)承包人將設計任務轉包,或者未經發包人同意私自分包的,發包人將有權中止合同,並計扣發包人合同價5%~10%的違約金。

(2)承包人未按照國家現行的強制性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進行設計,或未根據成果資料進行工程設計,或承包人在設計檔案中指定或變相指定材料或裝置生產廠、供應商的,發包人將計扣承包人合同價5%~10%的違約金。

(3)承包人未能按期提交成果、設計檔案的(發包人同意延長期限的除外),則承包人每延遲1天應向發包人支付相當於本合同總價款的0.2%的違約金,承包

人延遲履行超過30天,視為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發包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4)因設計深度不夠、資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設計質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從而造成質量問題的,除由設計負責繼續完善設計外,發包人還可視造成的時間延誤和費用損失,計扣承包人合同價10%的違約金。

(5)承包人若未及時選派合格的設計代表進駐施工現場,或未能在發包人和承包人約定的時間內給予答覆、完成變更設計的,每延期15天(不足15天按15天計),發包人將按施工配合階段費用總金額的5%計扣承包人的違約金。

(6)因承包人錯誤而造成一般質量事故的,承包人除向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用的5%作為違約金外,承包人還應無償繼續完善設計。

(7)因承包人錯誤而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發包人有權報請有關主管部門視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給予其他處罰。

第八條其他

8.1承包人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承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承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份數超過本合同規定的份數,承包人按實際發生價格另收工本費。

8.2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檔案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效能等技術指標,承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承包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發包人委託承包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4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調解決,協商不成的,不願提請爭議組評審或者不願接受爭議評審組意見的,可依法向合同簽訂所在地(成都市成華區)法院起訴。

8.6本合同一式捌份,發包人叄份,承包人伍份。 8.7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之日正式生效。

8.8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專案所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9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0其它約定事項:因設計原因造成結算價高於中標價的,設計單位須賠償發包人相應損失。賠償金額不超過設計費總金額。

發包人名稱:承包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稽核人:

委託代理人:經辦人:稽核人:簽訂日期:

工程設計合同篇5

合同編號:11656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以下簡稱乙方)

發包方委託設計方承擔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1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2條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表4-2。

表4-2設計專案內容

第3條發包方應向設計方提交表4-3中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表4-3發包方應提供的資料

第4條設計方應向發包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如表4-4所示。

表4-4設計方應交付的資料

第5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表4-5所示。

表4-5設計費支付進度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3條雙方責任

(1)發包方責任

①發包方按本合同第3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方按合同第4條規定將交付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②發包方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將所提交資料做較大修改,以致設計方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增付設計費。

③在未籤合同前發包方已同意,設計方為發包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的設計費。

④發包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時,如果設計方能夠做到,發包方應根據設計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趕工費。

⑤發包方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⑥發包方應保護設計方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紙、資料、計算軟體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方同意,發包方對設計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方應負相關法律責任,設計方有權向發包方提出索賠。

(2)設計方責任

①設計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②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③設計方按本合同第2條和第4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方交付資料及檔案。

④設計方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後,要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設計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本年內專案開始施工的,負責向發包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________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的,設計方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方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具體金額由雙方商定。

⑤設計方應保護髮包方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方洩露、轉讓發包方提交的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發包方有權向設計方索賠。

第4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方應根據設計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支付全部的該階段設計費。

(2)發包方應按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方。發包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時,發包方均按第7條第

(1)款的相關規定支付設計費。

(3)設計方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方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方責任大小向發包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4)由於設計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時,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5)合同生效後,設計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時,設計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第8條其他相關事宜

(1)發包方要求設計方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2)設計方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4條規定設計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方另收工本費。

(3)對於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檔案中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效能等技術指標,設計方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方需要設計方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4)發包方委託設計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方支付。

(5)發包方委託設計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份,發包方份,設計方份。

(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方向設計方支付定金後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專案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可到專案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