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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逃费贫员管理,增加社会责任感,鼓励诚信精神,根据我市《关于坚决遏制过度医疗的意见》,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省负面清单,倡导诚实、诚信精神,坚决遏制故意逃费等失信行为。
二、逃费标准
出院时拒不缴纳个人自付费用或经多次催缴拒不缴纳个人自付费用(不含公示期外伤人员)的人员。...(剩余全文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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