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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協議書2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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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協議書2例
  篇一:教練協議書

甲方:長沙俊康體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 甲方接受乙方在本年度 月 日至 月 日期間任長沙俊康體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旗下教練員。

  二、 甲方給乙方提供訓練場地和培訓工作後勤服務保障。

三、 甲方與乙方約定 乙方在合約開始至合約截至期間;乙方總教學人數,在100人以內,甲方按三七分成;甲方為七,乙方為三教學人數101人至150人以內,超出部分人數教學提成在原分成基礎上增加百分之十,以此類推。

四、 甲方有權對乙方任教期間的行為進行監督,如違反了本公司各種制度,可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罰款、停止教學工作。

五、 甲方要求乙方在簽訂合同時。約定:乙方在教學完成後繳納教學金額總提成百分之十為教學質量保證金。在無任何教學遺留問題後一個月內可歸還保證金。

六、 教學期間乙方需自備助理教練一名,進行輔助教學。

七、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和財務制度,不得私收學費或擅自提高學費標準。

八、 乙方在訓練時間內全力抓好訓練工作。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閒聊、不會客,對學員不準歧視、打罵、變相體罰,與家長多聯繫、溝通、交流、不準和家長提出任何要求及任何經濟合作往來。

九、 保證學員安全,每堂訓練課在館外清點學員人數,由教練員帶隊入館。下課時,當所帶學員最後一個離開游泳館後,才能休息。如學員發生傷亡事故,乙方應按國家法律法規付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 在乙方教學提成中設百分之十的獎金,由甲方考核,認定合格後發放。

十一、在合作期間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單獨提出解約,若一方需要提出解約的,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在徵得對方書面同意後,並在30天內與對方辦理交接手續。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單方面毀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毀約方按損失的雙倍價格計算賠償給對方。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解釋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二:教練協議書

甲方:XXXXXXXXXXXXX

乙方:

安全是人民家庭生活幸福的前提和基礎,是社會穩定和發展的保障。構建無交通安全事故的和諧社會,是我們每個人的願望。

教練員宗旨:

倡導安全駕駛,責任如山!

提高從業素質,以身作則!

提供優質服務,誠實守信!

教學時間: 8:00-11:30 14:00-18:00(場地和路訓可以此時間為參照,根據天氣 情況進行微調,但是必先彙報領導和通知學員) 教練車輛管理:

1、每個教練負責一部車輛的使用和管理,要求教練車要保持乾淨整潔,正常保養。

2、每部車管理到位以便減少非必要的磨損和維修。若因教練管理和跟蹤不到位造成損壞,該車負責的教練員承擔相應的損失。

3、教練車主要是用於教學之用,若是有需要用車的教練員,需要提前向相關領導申請彙報,經批准後才能領用車輛。若本公司教練員未經同意私自用車,本公司有權追究並警告處分,及罰款該教練員500-1000元,並在公司做通告批評。

教練員的職責職業規範:

1、本公司所有教練員不得受賄於學員,不得向學員收取禮物、煙酒等禮品,不得向學員收取任何不合理的費用。若有違規行為,經公司查實,處於罰款1000元,影響嚴重者直接辭退。

2、教練員的教學要認真、嚴格、耐心教學,不可馬虎大意,因學員的年齡、性格、文化水平各不相同,教練應針對性因材施教,正確教學。

3、教學中,教練員應規範教學、尊重學員、保證學員學習時間、服務學員以便提高教學質量和效率。

4、關於學員投訴問題,經本公司管理人員查實,有權對教練員進行停職再教導,若是屢教不改,本公司有權對該教練員進行警告處分並罰款100-500元或辭退。

5、本公司若有召開會議,所有職員必須到場,無故缺席者,罰款100元/次。

6、本公司職員要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信,並移交相關資料和財物。若是沒有提前請辭,本公司有權扣留相應工資做抵押。

7、作為本公司教練員,應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若有違規駕駛、酒駕、醉駕等行為,該教練員應負全部責任,情節嚴重者,公司有權直接辭退,永不聘用。

8、教練員應對本公司的政策、工資待遇及相關內部資料進行保密。若有泄密者,公司有權罰款500-1000元,情節嚴重者,直接送公安機關處理。

本協議本着雙方友好合作簽訂(簽訂日期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果產生關於本協議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不能決解或一方拒絕協商,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鑑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篇三:教練協議書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應聘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甲方根據工作實際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規章和道館實際情況,與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任合同。

一、聘任期限

本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

二、工作崗位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願受聘在 從事教練工作,並履行下列工作崗位職責和義務。

1、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與較強的責任心。

2、嚴格遵守道館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態度好。

3、具備完善的技能知識。

4、能夠按照教學大綱規範施教,對待學員熱情,服務周到,教學過程中能夠使用普通話及禮貌語言。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工作需要和聘任崗位的職責,結合乙方應聘時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標,制定聘期內詳細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目標。

2、甲方對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進行考核。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享受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待遇和保障。

4、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崗位職責。

四、工作報酬及待遇

月工資 元,每月 日發放工資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應嚴格遵守人事法規、紀律,努力維護乙方權益。

2、乙方應遵守館內各項規章制度,勤奮工作、盡職盡責。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一)合同的變更

在下列情況下,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甲方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認為有必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道館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2)不履行職責義務,經多次教育仍無轉變的;

(3)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患病或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的義務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三)合同終止

1、本合同執行期滿之日,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2、合同期內,乙方因被判刑、勞動教養、開除、除名,從決定之日起,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3、合同期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終止。

(四)合同續簽

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本合同終止前30天內通知對方,經另一方同意,可續簽合同。 合同到期後未辦理續簽手續但事實聘任關係仍然存在的,視為續簽與原合同相等期限的合同,可補辦續簽手續。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籤條款,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八、爭議處理

如果雙方發生爭議,在雙方協商不成或一方不願協商的情況下,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十、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篇四:教練協議書

甲方(聘用單位):溧陽市南山武術館(愉悦養生會所)(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 聘 人): xxx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20xx年9月一日至20xx年元月三十日止,合同期4個月。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 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溧陽市南山武術館(愉悦養生會所)瑜伽教練工作。

2.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天工作八小時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專業知識培訓。

4.乙方一旦受聘,甲方有權使用乙方圖片及視頻作為永久宣傳使用。

第四條工作報酬

1.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的工作崗位是教練,底薪工資為 2000.00元/月+提成1000元(績效工資)。每月發工資時間為次月的10號。工作期間因乙方達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解聘。

2、甲方包食宿,如乙方自理食宿,具體情況雙方可另行約定相關費用補助。

3、由於教練行業特殊,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甲方將在暫扣半個月工資作為押金,在合同到期時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會館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A.在合同期內教學水平得不到有效提高,永不進步的;

B.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會館規章制度的;

C.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D.教育接待學員不周,經教育不改的;

E.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F.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G.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A.乙方患病或醫療期間,不能從事原工作。

B.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C.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D.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且乙方負責協助甲方招聘相應人員代替乙方工作方可執行。

第七條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試用期),甲方應根據 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扣除相當於半個月的工資作為乙方給甲方的經濟補償金。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雙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乙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4.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 凡由會館出資進行培訓、服裝及其他費用,乙方應按規定賠償。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擅自違反規定解除合同的,必須負違約責任。即給對方補償一個月當月的工資。

第八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實施意見》第六條人事爭議處理的有關條款執行。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的未及事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聯 系 電 話 :

簽訂日期:20xx年9月9日

  篇五:私人教練協議書

會員姓名:

會員卡號:

聯繫電話:

教練姓名:

女士/先生(健身賓客) 同意聘請 健身教練 作為健身賓客在義烏三鼎開元名都大酒店健身中心的私人健身教練。 訓練時間從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結束。約定訓練次數總計 次或 月,

每次或每月費用人民幣 元,總金額人民幣 元。

一、健身教練的責任

1、為健身賓客制定一份個人健康檔案,定期為健身賓客做健康測試

2、在約定訓練時間給健身賓客提供一對一的貼身服務;

3、每次訓練前給健身賓客做出詳細的健身計劃;

4、在約定的時間內給健身賓客傳授健身健康、營養及自我保健意識;

5、在約定時間內提高健身賓客的體質和體格水平;

6、和健身賓客協定訓練時間,準時開課,按時完成教學。

二、訓練時間的變更

1、如果健身賓客希望變更訓練時間,須在24小時前提出此要求;

2、如果健身賓客未能在24小時前提出取消原定課程,或者錯過一次原定的訓練,那麼健身賓客將要支付該次原定訓練的費用;訓練時間一旦確定,健身教練會按時等候健身賓客。如果賓客遲到,遲到的時間將不會補償,訓練時間不會延長,將於原定時間結束;

3、健身賓客如果需要休假或長時間缺席,須提前3天書面通知健身教練,否則健身教練將按正常狀況安排訓練計劃;

三、健身教練的變更

1、健身教練生病的情況下,健身賓客會在早於原定訓練時間的24小時前得到提示;

2、如果健身教練突然生病,無法在早於原定時24小時前通知健身賓客的情況下,健身會所將為健身賓客提供另一個教練或對健身賓客的訓練時間做出調整,健身賓客二者選其一;

3、如果健身教練休假或離職,健身會所將為健身賓客推薦多名健身教練供賓客選擇,完成剩餘的訓練次數;

4、健身賓客有權在任何時候提更換健身教練的要求,但須經此協議第三方和新健身教練,協商後簽署更換健身教練同意書

四、不及時完成訓練

1、健身賓客在沒有足夠充分的理由而未能在本次協議結束時間完成所有的訓練次數的,將視為健身賓客自動放棄餘下訓練次數。

2、懷孕、重病和適居外地的健身賓客,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健身教練,結束日期將可獲得相應的順延,以健身賓客可以恢復訓練之日起計算剩餘訓練時間,但不給於退款。

3、如果健身賓客的會員資格在本協議結束日期前到期,而上有訓練次數未完成,健身賓客須自行負擔取得健身會所准入資格的成本和費用,以完成剩餘訓練次數,否則視為健身賓客自行放棄

五、其它

1、此協議一旦簽署,並由健身賓客支付了相應訓練費用,即意味着

健身賓客已經選定了健身教練,並和健身教練明確了訓練目標,訓練方法,相應訓練費用將不會給予退還如果出現此協議沒有規定的情況,三方協商解決。

【注意】

在特殊的情況下,健身教練有權拒絕提供健身服務和簽署協議。

協議簽署

健身賓客簽署:

日期:

健身場點公章:

日期:

健身教練簽署: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