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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野性的呼喚 》讀書心得範文

心得體會 閲讀(2.12W)
《野性的呼喚》具有更深刻的揭示作用。對狗而言,每個主人都是拿破崙,因此狗這麼受人喜愛。那麼關於《野性的呼喚》你有什麼感想呢?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關於《 野性的呼喚 》讀書心得範文,歡迎參考。
關於《 野性的呼喚 》讀書心得範文

《 野性的呼喚 》讀書心得

在這個快樂而又充實的寒假中,我讀了一本書,名叫《野性的呼喚》。

這本書由美國的傑克·倫敦編寫。它主要敍述了一條名為“巴克”的馴養犬,被拐到環境惡劣的北方之後成了只雪橇狗。在艱辛的路途中,它憑藉自己的毅力與韌勁打敗了“斯皮茨”,並帶領狗羣屢次擊退了愛斯基摩狗,最終迴歸了自然的故事。

看完這本書,我不禁想起了那次爬山的經歷。記得那是雙休日的一天下午,我剛剛做完作業,爸爸説要帶我去爬山。當時我心中有些矛盾,本來還可以在家上上網、打打遊戲的,這下計劃泡湯了。我到底是爬呢?還是不爬呢?算了,聽爸爸的吧,説不定還能看到美麗的景色呢!於是,我下定決心,向大山進發。可剛到山腳下我就已經被嚇怕了:山如此之高,簡直是一座摩天大廈。可爸爸卻顯得鎮定自若,興致盎然。我懷着忐忑不安的心情,鼓起勇氣雙手扶巖壁,小心翼翼地上了山。沒等到半山腰,只見這山峯越發陡峭,前進的道路崎嶇而又狹窄。我雙腿發軟,一屁股坐在了山巖上,頓時,勇氣就像被水澆滅的火一樣。這時,高高在上的爸爸發現毫無鬥志的我,不禁皺起了眉毛,嚴厲地説道:“‘有志者,事竟成’,如果像你這樣無恆心,沒毅力,猴年馬月能到達山頂?”隨後氣沖沖地向山上爬去。他的這一席話始終縈繞在耳畔,令我感慨萬千……我重新振作起來,全身充滿了力量,好似離弦之箭向山頂衝去。登高遠眺,我欣賞到了山腳下不曾看到的秀麗風光,也終於體會到了“一覽眾山小”的感受,更懂得了“有志者,事竟成”的真正含義。

《野性的呼喚》這本書使我受益匪淺。我認識了不屈不撓的巴克,並從它身上懂得了許多道理:堅持是成功之源,是勝利之母,但有些時候,生活和命運不可能公平,只要憑藉自己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韌勁去努力,生命就會產生奇蹟,最終一定會取得成功。正所謂:不經歷風雨,怎會見彩虹!這些道理會深深地刻在我心中,並時刻提醒自己。

“開卷有益”。同學們,趕快翻開書,汲取更多的收穫吧!

《 野性的呼喚 》讀書心得

讀了《野性的呼喚》,我從心裏感受到:生命是可貴的。

書中內容結構緊湊,設有懸念,動作逼真,十分傳神,讀起來饒有趣味,感情隨着情節的變化而變化。

書中主人主是巴克,巴克是一隻南方狗,但他學會了如何在雪地上生存,以及拉撬。他生活中歷經了不知多少個困難,但他都堅持了下來。是的他沒有被困難打敗,反而在困難中自強,這種精神,是難能可貴的啊!

有一次,野狗突襲營地,巴克渾身上下都是傷,就過了幾天,又被得了狂犬病的多麗追的一點力氣都沒有,接着,又被斯匹滋咬了一頓,它還是活了下來。它並沒有自暴自棄,而是等待機會反撲、報仇。

這本書告訴我,當人遇到困難時,不要輕言放棄,應該拼搏。

《 野性的呼喚 》讀書心得

今年寒假裏,媽媽在多看閲讀中幫我下載了《野性的呼喚》這本書,這本書的作者是傑克.倫敦。故事主要講述了一隻狗巴克從人類文明社會到狼羣生活的過程。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隻愛犬,經過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國南部加州一個温暖的山谷裏。後被賣到美國北部寒冷偏遠、盛產黃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隻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與人、狗與狗、強者與弱者之間冷酷無情和生死爭鬥,於是為了生存,它學會了只求活命、不顧道義的處世原則,變得兇悍、機智而狡詐。最後,在森林中狼羣的呼喚下,巴克狼性復萌,逃入叢林,重歸荒野。在小説中,傑克·倫敦運用擬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類的本質刻畫地淋漓盡致,反映了資本主義社會冷酷的現實和“優勝劣汰,適者生存”的客觀現實。巴克渴望並奔向了自由,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體現。

我們人類現在也是在你追我趕的激烈競爭中,就説平時的學習,很緊張。目的為了以後更好地生存,所以我們要面對現實,勇敢接受,努力學習。

《 野性的呼喚 》讀書心得

《野性的呼喚》,曾經在大學的時候,有一個同寢室的朋友推薦給我,並且繪聲繪色地向我描述過巴克的傳奇一生。後來與這個朋友漸漸淡了友誼,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卻經常縈繞在腦際,所以,在去年暑假,我買下了這本書。今年暑假,閲讀了這本書。

也曾在大學的時候,暗暗喜歡過一個性格不羈的男孩子。至今仍記得他在大一的時候就寫過一首詩,讚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種原始的野性,那種寧願餓死亦不向人搖尾乞憐的高傲。或許,就是從那個時候起,對狼這種生物有了一種特殊的情感的吧。

《野性的呼喚》與《白獠牙》,講述的都是人與狗,或者是人與狼之間的故事的。巴克由一隻馴服的狗,聽從了叢林深處那野性的呼喚,在最後一個主人遇難後,變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卻是從一隻在荒野中誕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馴服成為了一隻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較而言,我更喜歡前者。而與此同時,我更是讀到了動物的真誠與單純,人類的虛偽與複雜。人類總是為了自己的一己私慾,可以任意地處置鞭打狗狗,哪怕對方是怎樣的忠誠。雪橇狗們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視為自己的一生的職責所在,即使即將要死去之時,也把死在挽具上視為自己的榮耀;而人們呢,或許僅僅只是把狗們作為自己達到目的的一個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長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沒有喘息的機會。此外,那個將巴克騙將出來的傭工,那個用棍棒讓巴克馴服的紅衫人,那三個不知雪原規則的急於趕路探險的人們……那白獠牙的第一個主人,可以三次出賣自己的狗,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惡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無視白獠牙的痛苦與生命,令它與別的狗、狼乃至山貓相鬥,只為了賺取賭金。那些所謂的“神”啊,醜陋而自私,只知道用火槍用棍棒去統治別的生靈。當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約翰桑頓,比如威頓司考特,他們用的則不是棍棒與火槍,用的心與真摯的愛,所以巴克與白獠牙彙報他們的不僅是敬畏、不僅是忠誠,更是它們的全部靈魂。

巴克與白獠牙是何等的聰慧,他們其實只屬於那無邊無際的荒野,屬於那自由自在、沒有束縛的奔跑,哪怕捱餓,哪怕孤寂。只有在那裏,他們才能成為一頭真正的狼。巴克,聽從了野性的呼喚,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沒有聽見?只是它仍有為之付出靈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實,不管是狼,還是狗,它們都將是最出色的。汗顏的只是人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