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們在完成一份會議管理制度的過程中,需要注意用詞恰當,另外還了解有哪些值得注意的地方嗎,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公司會議管理制度及流程7篇,感謝您的參閲。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及流程1
為進一步規範公司會議管理,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報工作,實現公司信息資源在各部門之間快速有效傳遞,確保會議內容及議定的事項得到有效落實,以便有效地提升公司運營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會議
1、生產例會
時間:每週六上午9:30召開,每週一次。
主持:生產部負責人
記錄:生產部計劃
參加:廠長;生管部計劃、物控;銷售部主管、技術部主管、品質部主管、、採購部主管及工程部、吹膜部、印刷部、加工部、倉庫等部門負責人。
內容:①彙報上週生產情況;②檢討上週佈置工作之跟進和完成情況;③佈置本週生產計劃與任務。
2、銷售會議
時間:每月底召開,每月一次。
主持:銷售部經理
記錄:銷售部助理
參加:總經理、銷售部負責人、生管部負責人、技術部負責人;品質部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
內容:①總結公司當月銷售工作情況;②對下一工作月度銷售工作進行預測;③研判行業發展趨勢及銷售工作的對策。
3、質量例會
時間:每週六下午6:00。
主持:品質部主管/經理
記錄:品質部助理
參加:全體員工
內容:①回顧與總結本週產品質量狀況;②彙報客户投訴及客退品情況;③彙總影響質量的因素,檢討改善的手段與方法;④提出下週工廠質量目標及完成目標的管理措施。
4、總經理辦公會議
時間:不定期
主持:總經理
記錄:人事行政部
參加:總裁/總經理、生管部負責人、品質部負責人、銷售部負責人、技術部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採購部負責人、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工程部負責人。
內容:①各部門報告本部門一週工作情況;②對照上週會議安排,逐條逐項檢查落實完成情況;③安排和部署下週公司整體工作;④需要公司協調解決的問題。
5、季度總結會議
時間:每季末或下季初召開
主持:總裁/總經理
記錄:人事行政部
參加:總裁/總經理、生管部負責人、銷售部負責人、技術部負責人、品質部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採購部負責人、人事行政部負責人。
內容:①總經理對各部門工作進行總結講評;②安排今後工作方向。
二、部門會議
各部門每週須定期召開由部門負責人主持召開的專題會議,傳達公司會議精神、講評部門工作要點、落實各項管理措施、幫助下屬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並對下一步工作進行指引。
三、會議要求
1、做好會議記錄。公司會議記錄要做到專人記錄和管理,會議記錄人負責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和催辦,並將督辦和催辦情況報告會議主持人。必要時應按照會議主持人的要求形成會議紀要,以使大家共同遵照執行。每月底人事行政部檢查會議記錄及落實情況,並作為考核當事人工作的依據。部門專題會議也要指定人員做好會議記錄,用以備忘。
2、講究會議質量。各類會議主持人會前應與參會人員充分溝通,做到心中有數。對議而不決的事項提出解決的原則與方法,並對此負責。各類會議力求精幹高效用數據説話,部署的工作做沒做,做到什麼程度,沒做或沒做完的原因等等都要有明確具體可量化的答覆,防止和杜絕空洞無物或泛泛而論。
3、力求會議實效。會議議定的事項、佈置的工作任務、提出的辦法措施,與會負責人要按照落實要求,層層進行傳達貫徹,務必使直接執行人明確是什麼、為什麼、怎麼做,對經常性工作要作用制度的形式確定下來,力求使每次會議都有具體的成果。
4、嚴格會議紀律。會議管理是保證會議質量的一項措施。與會人員應有機的安排工作,認真準備、準時參會。會議具體時間、地點由會議主持人決定、會議記錄人會前通知。公司決策層領導主持的會議,人事行政部負責通知。與會人員一般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確因個人緊急事務需要請假的,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同時指定專人代為履行職責。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及流程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會議程序,提高公司的整體決策管理能力和效率,保證公司各項管理工作的規範化、高效化、有序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會議的召開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高效率原則。會議的召開是絕對必要的,要注重實效,主題明確,準備充分。嚴禁舉辦沒有明確目標和實際內容的研討會、座談會和經驗交流。
(2)簡化原則。要努力精簡會議,儘可能縮短會議時間,控制會議規模,減少與會人員。我們應該盡力控制大型會議的召開;協調和鞏固可以鞏固的會議的召開;堅決召開可開可不開的會議;不召開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協調解決的會議。
(3)節約原則。會議要勤儉節約,嚴禁鋪張浪費。
第三條會議成員應當保守各自的表決意見和有關保密內容,不得説不應該説的、問不應該問的、看不應該看的,嚴格遵守會議決定。
第四條會議由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會議的類別和內容組織。會議管理集中於綜合行政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公司各類會議,制定、修訂會議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其關聯單位各類會議的組織管理。
第二章會議的種類
第六條本制度所稱會議包括總經理辦公室會議、中層幹部會議、經濟分析會議、業務管理協調會議、專題會議、部門日常管理會議、接待會等。
第七條座談會是指公司召開的生產管理、安全管理、質量管理、市場管理、資金管理、經營管理、預算管理、合同評審等會議。
第一節總經理辦公室會議
第八條總經理辦公室會議是對公司發展和管理中的重要事項進行研究和決策的會議。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組織和實施公司的董事會的決議,分解和實施公司的年度計劃,討論和定義公司的發展戰略目標,投資和融資計劃,分析、研究和決策重大事項在公司的生產經營,特別是在安全生產、市場開發和基金管理。部署、明確生產、市場、財務等關鍵環節的指導;討論公司重要人員的任免、組織架構和制度審查。
第九條總經理辦公室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以臨時召集。
第十條總經理辦公室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准並主持。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會祕書、總會計師(財務總監)等高級管理人員參加會議。與會者應作出積極發言,並表明立場。
總經理辦公室開會研究、討論專題問題,必要時可以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蔘加。
第十一條總經理辦公室會議由公司綜合行政主管部門通知、記錄、整理。
第二節中層幹部會議
第十二條中層幹部會議是企業圍繞戰略發展、重大決策和重大問題及時召開的會議。會議傳達和執行公司的管理理念、理念、重大決策和決策;告知公司的生產經營、市場、財務管理和發展情況,總結工作情況,統一思路,明確職責;激發中層幹部工作積極性,提高凝聚力、戰鬥力和工作效率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及流程3
會議制度
一、局務會議
(一)會議資料:
1、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市民政工作方針、政策、任務和要求。
2、討論和佈置重要工作。
3、討論研究民政系統重大改革措施。
(二)局務會議由局長、副局長和局機關各科室負責同志組成。
(三)會議由局長或委託副局長召集並主持,議題由局長、副局長提出。
(四)局務會議一般每月召開兩次,遇有特殊狀況可隨時召開。
二、局長辦公會議
(一)會議資料
1、討論決定民政局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研究貫徹落實自治區、市民政部門及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
4、討論決定各科室及基層單位請示的重大事項。
5、討論局長、副局長認為需要提交會議討論的其他事項。
(二)出席人員:局長、副局長;列席人員由局長確定。
(三)會議由局長或委託副局長召集,議題由局長、副局長提出。
(四)局長辦公會議實行例會制度,沒有特殊狀況,一般每月召開一次。
三、支部會議
(一)會議資料
1、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重大會議精神。
2、研究確定黨的用心分子培養對象、發展目標,並考核預備黨員及轉正。
3、糾正解決黨員隊伍中存在的問題和處理意見。
(二)出席人員:支部全體成員。
(三)會議由支部書記或委託副書記召集主持,議題由支部書記、副書記和委員提出。
(四)支部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及流程4
1、開會準備:
1、擬定會議內容、目的、歸納會議事項與要點;
2、決定會議的方式,如出席人員、會場、時間等;
3、會場準備。如會議橫幅、擴音設備、桌椅等。
2、主持會議須知。
3、參加會議人員需知。
4、列席參加公司的例會或行政領導辦公會時應做好會議的記錄,需形成會議紀要的做好有關覆行手續。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及流程5
一、不得在綜合管理部高峯期間開會,管理人員必須服務於賣場。
二、重大的節假日、週末,超市不召開超過30分鐘的會議。
三、會議上所有人員的手機必須關機或靜音。
四、主持會議的人員必須事先準備好會議議題和規定會議時間,嚴格控制會議時間和主題,不得隨意延長會議時間。
五、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作會議記錄。
六、主持會議的人員委託人員作會議記錄,整理後參會人員簽字。
七、不能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提前向主持人請假,經同意後方可不參加會議,但事後必須認真閲讀會議記錄並簽字。
八、會議遲到罰款10元,無故缺席會議罰款20元。
九、超市例會應包含顧客服務、提高銷售、降低損耗等內容。
十、會上的決議,會後必須嚴格執行。對無正當理由不執行或執行較差的,給予罰款50——100元。
十一、每次會議內容,應明確傳達級別。
十二、會議上的討論,應等別人講完後再講,不能武斷的打斷別人的談話和發言。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及流程6
一、會議的召集:
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由董事會辦公室負責召集;總裁辦公會由董事長辦公室負責召集;常務執行總裁主持召開的各種例會由總裁辦負責召集;其它委員會會議由委員會執行祕書召集;部門會議由各部門根據情況自行負責召集;總公司全年經濟工作會議由管理中心負責組織、召集。
二、總公司會議根據會議內容分為:
1、研究性會議。就總公司運營中具體問題進行研究的會議。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做出多個可供選擇的方案和對策。
2、決策性會議。對重大問題做出決定的會議。在充分明確決策內容和目的的前提下本着科學、求實與創新的原則,對重大問題做出切合實際的決策。
3、貫徹性會議。就已經決定的事項進行貫徹的會議。會議佈置的任務要明確。措施要實際,要求要具體,同時明確權責。
4、業務性會議。非以上三類會議。召集者要精心組織,認真準備,以求達到會議的目的。
三、總公司會議按照召集的對象分為:
1、股東大會。是總公司的最高決策會議。每次召開會議前二十天由董事會辦公室發出通知並做好會議的一切準備工作。
股東大會由董事會辦公室負責記錄,並做出會議紀要。對會議紀要的事項負有督辦的責任。
2、董事會會議。是股東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決策會議。每年召開若干次,每次會議召開前五天由董事會辦公室發出會議通知並做好會議的準備工作。
3、董事會特別會議。是董事研究突發性事件的重大決策會議。召集者必須在會前二十四小時發出會議通知,告知董事要研究的問題董事會會議由董事會辦公室負責記錄,並做出會議紀要。對會議紀要的事項負有督辦的責任。
4、總裁常務會議。是在董事會決定、決議框架下就某類具體事項做出決策的最高級會議,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由總裁主持,參加人為總裁、常務執行總裁、執行總裁等人。由董事長辦公室在會前的兩日內發出通知。
5、總裁辦公會議。貫徹落實總裁常務會議做出的決議、決定的會議,由總裁或常務執行總裁召集並主持。參加人為總裁、常務執行總裁、執行總裁、各部門負責人、總公司所屬企業負責人。每月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辦公室在會前的兩日內發出會議通知。
總裁常務會議、總裁辦公會議由董事長辦公室負責會議記錄,並做出會議紀要。對會議紀要負有督辦責任。
6、常務執行總裁辦公會議。貫徹落實總裁辦公會會議做出的決議、決定的會議,由常務執行總裁召集並主持。參加人為常務執行總裁、執行總裁、各部門負責人、總公司所屬企業負責人。每月召開一次。由總裁辦在會前的一日內發出會議通知。
常務執行總裁辦公會議由總辦負責會議記錄,並做出會議紀要。對會議紀要負有督辦責任。
7、需其他部門參加的部門會議由會議召集者提出申請,經常務執行總裁(重大會議須經總裁)批准方可召開。會議通知由會議召集者發出。
四、會議注意事項:
1、召開各種會議,要講究會議成本,注意會議效果。可開可不開的會議不開,可在小範圍內開的不在大範圍內召開。杜絕“會海”。
2、任何會議的召開,必須做好會議準備,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參會人員、會議議題、會議文件以及會議程序的編制等。
3、任何會議的召開都要圍繞會議主題來展開。研究性的會議每人都要發言,提出建設性的意見,會議結果要提出問題的解決辦法,結果屬於所有參會者。會議要按時召開和結束,參加者必須準時到會,不能參加或準時到會時,須向會議主持者請假,否則每次罰款100—500元。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及流程7
第一部分例會安排
一、公司會議
1、時間安排:每月2次,分別在10日、25日召開,遇其他重要工作或節假日時,或提前一天召開,或延後一至二天召開;
2、參加人員:各部門正副經理、管理處主任(助理);
二、各管理處例會
1、時間安排:每週一次,具體時間自定;
2、參加人員:參加人員自定,必要時可請綜合服務部人員參加;
三、保安工作例會
1、時間安排:每週三晚上;
2、參加人員:各管理處保安隊副班長以上人員;
四、工程維修部工作例會
1、時間安排:每月15日下午;
2、參加人員:各管理處維修主管(負責人);
五、綜合服務部工作例會
1、時間安排:每月30日下午;
2、參加人員:部門全體員工;
六、公司培訓學習例會
1、時間安排:原則上每月2次,安排週二晚上,具體以通知為準;
2、參加人員:根據培訓主題、學習內容另行通知;
第二部分會議工作規範
一、會議前準備工作
1、會議召集部門在會議前應確定會址、會期、與會人員名單,並及時通知參加會議人員,必要時應提前向與會有關部門或人員提供相關會議資料。
2、綜合服務部或會議召集部門必須根據會議安排提前佈置好會場,做到會場佈置整潔、乾淨、舒適。
3、會前準備工作基本完成後會議召集部門應在會前告知會議主持人。
4、公司工作例會召開前,與會人員需將工作總結與計劃表提前24小時交綜合服務部;工作總結請對照所報的計劃、會議紀要及總經理臨時佈置的工作填寫,計劃總結要寫明完成時間,未按要求完成工作説明原因;
二、會議紀律
1、與會人員不得無故缺席,如有要事無法參加會議應於會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2、會議召集部門要做好有關會議的各類資料分發工作,並指定專人負責做好會議記錄及會後記錄的整理工作。
3、會議主持人應按會議議程執行,要求會議開得簡明、有效。
4、會議期間,與會人員不得吸煙、不得隨意離開會場。
5、與會人員在會議進行中都必須關閉身邊的通訊工具或保持震動狀態,原則上不得在會議進行中接聽電話。
6、與會人員在會中必須講普通話,彙報工作應有條理,要有針對性地提出本部門內部存在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想法和建議,對未完成工作要有彌補措施和善後意見。
7、與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會議時間,準時參加會議。
三、會後事項處理
1、原則上會後三天內必須形成有關會議紀要(備忘)送達與會部門或人員。
2、會議結束後,有關部門要對會議形成的決議或紀要內容進行承辦、落實。綜合服務部應對會議中佈置的有關工作內容安排專人負責跟蹤催辦。
3、對公司內重大會議及有外來人員參加的會議,有關人員要負責將各類文件原稿、材料、會議照片、錄音錄像帶等及時收集整理,並報綜合部,綜合服務部要對這些材料及時進行專門的分類歸檔。
第三部分會議安排程序
一、公司各部門、各管理處所召開的會議由部門、各管理處負責人自行安排。
二、公司召開的會議,會議召集部門應提前一天通知有關部門以保證會議的正常舉行。
三、公司常設性會議綜合服務部應訂出具體的時間、地點,如有特殊原因,取消或延遲召開常設性會議,應及時通知與會部門或人員。
四、在會議過程中,主持人應保證會議的順利進行,對突發事件進行及時有效地處理。
五、會議紀要的起草、發送要及時準確。部門內部會議紀要應於次日發到部門內所有員工手上,並報送公司綜合服務部備案。公司工作例會、臨時性會議紀要應於會後三天內發送到各相關部門,並抄送集團、主營公司有關部門。
六、公司各部門對有關會議下發的重要文件、材料,必須及時組織部門員工傳閲學習,貫徹落實會議精神。
七、公司各類會議原則上應按規範及安排的程序進行,遇特殊情況可酌情處理。
八、對會議管理工作列入考核,對違反上述規範及程序的,會議主持部門應追究責任,對有關當事人處以警告、罰款10—200元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