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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信:證明信是組織(單位)證明有關人員的身份、經歷、學歷或某件事情的真象而寫的證明。 格式: 1、標題:“證明”或“有關**問題的證明”。 2、稱謂。 3、正文:被證明的事實。 4、結尾一般寫“特此證明”。 5、出具證明的單位署名、日期,加蓋公章。
範例
證 明
XX公司: 你公司XX同志 年至 年曾在我校學習。特此證明。 此致 敬禮!
XXX專修學院(公章)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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