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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作文《我與書》範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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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作文《我與書》範文五篇

學生作文《我與書》範文五篇

我與書作文700字(一)

我喜歡書,正是那一本本書,充實了我的大腦。其中,儒勒·凡爾納的作品,更是讓我愛不釋手。不僅如此,我曾經還和它一起做了許多糗事。

記得那個星期六。“方晨翔!”媽媽在廚房裏忙碌着,對正在看爸爸新買的《格蘭特船長的兒女 》的我叫了幾聲,見我沒反應,以為我不願做事,躲着她,便氣沖沖地從廚房探出頭來。見我正在沙發上看書,大叫了一聲:“方晨翔!”這次,連門窗都害怕得瑟瑟發抖。我從書中的阿根廷草原回到了家。媽媽見我回過神來了,説:“家裏沒鹽了,我去買鹽,煤氣灶上在燒水,看着點兒。”我也沒聽清什麼,只在媽媽那大嗓門下聽見了一個“燒”字。為了應付媽媽,我一個勁兒點頭。媽媽便放心地消失了。

此刻的我,沉浸在書中,正與羅伯特他們對着幾百只紅狐展開鬥爭,“加油,子彈快用完了,想點辦法。”我皺着眉頭大叫。這時似乎聽見了我説的話,採取了火攻。“好辦法。”我喜笑顏開地説道。“火攻,火,火,媽媽在燒什麼?”我抱着書,走進廚房,“啊!怎麼回事,水壺裏咕嘟咕嘟地響着,從壺蓋和壺嘴裏不停地噴出熱氣騰騰的白煙,使得整個廚房都瀰漫着熱氣。我趕緊關上火,揭開壺蓋一看,哎呀,水幾乎燒乾了,媽媽又要批評我了。反正水燒乾了,繼續看我的書吧!

媽媽回到家,看見正在埋頭苦讀的我,以為我完成了任務,欣慰地笑了。我看見媽媽的笑臉,心想:“這下糟了。”連忙抱着書,跑進房間“避難”。不出我所料,不過三鈔鍾,媽媽的狂風暴雨就從廚房劈頭蓋臉地向我襲來……但,我不後悔,因為,在我眼中,書是永不消逝的彩虹,是永不凋零的花朵,是世界上最耀眼的寶石。哪怕用金山銀山來換,我也不換,因為,金山銀山遲早會用完,而書中的自我,卻永遠不會消失!
 

我與書作文700字(二)

書,一個多麼簡單而又平凡的字啊!但是,它卻在我心目中佔着特別高的位置。在我記憶的空間中,總有“書的故事”在我的腦海裏盪漾着,心裏又不禁想起了那刻骨銘心的往事……

那天,天氣火辣辣的,照得大地直冒煙,連公路兩旁的柳樹都彎下了腰,彷彿正用手擋住太陽的光線,讓人們在她這兒乘涼。這時的我正在家裏沒事幹,準備去樓下的小店買一根冷飲吃,我蹭蹭地跑下樓,想着冷飲的方向前進,雖然熱,但是我一想到冷飲,全身的勁都出來了,不管再熱也值了。到了賣冷飲的地方,我選了根我最最喜歡的冷飲,剛準備去付錢,,看見了一本書,這本書的封面很奇特,有個滿臉鬍子的人站在甲板上,不知在幹什麼,而名字也很好玩,叫《魯濱遜漂流記》,我的腦子出現了許許多多的問號,百思不得其解,於是利用買冷飲剩下的錢,買了那本書。

一回到家,我就趴在桌子上,津津有味地看起了那本書。原來這本書的主人公叫魯濱遜,他和其他的水手正在航海,突然輪船撞在了礁石上,於是船翻了,唯獨只有魯濱遜一個人活了下來,他漂到了一個名叫“無名島”的地方,這28年的生活便由此拉開了序幕。看到這了這裏,我不禁為裏面的主人公捏了把汗。

突然,媽媽大叫:“快出來吃飯!"我沒有回答,依然沉浸在書的樂趣之中。過了一會,媽媽又叫了,可我仍然沒有反應,反而看着書,津津樂道起來。事不過三嘛,媽媽的小宇宙爆發了,把我連拖帶拉地叢書裏拽了出來。我狼吞虎嚥地吃完飯後,便繼續聚精會神地看書了。

從這本書中,我懂得了一個道理:一個具有大無畏冒險精神的人,即使在惡劣的環境中,也終將會成為一個成功者,一個英雄,也讓我喜歡上了一句名言:害怕危險的心理比危險的本身還要可怕一萬倍。

書是我的好朋友,它陪伴我一起學習,一起成長,一起生活,也培養了我的情操,它讓我瞭解了社會的百態,學會了各類的知識,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我和書成為了好朋友,一對形影不離的好朋友。
 

我與書作文700字(三)

我酷愛讀書。可以説,我每天有百分之三十的時間是在課外讀物的陶冶中度過的。

小時候,我總是不厭其煩的翻看一本本小人書,《程咬金賣扒》《戰官渡》《鬧花燈》總是一遍一遍的翻看着 。當時的我不識字,只知道看圖畫,可仍然覺得頗有趣味。再大些我便天天纏着媽媽讓她給我念書,每次都聽得入迷,一時半會回不過神來。

我上三年級了,我開始讀些有趣的課外讀物。《羅克和返老還童丸》《皮皮魯和紅沙發音樂城》《皮皮魯和教室的隱身人》都是讓我看的分不清現實與虛擬的科幻小説。一個補習班的課間,我拿着《皮皮魯和蛇王阿奔》津津有味地讀着,漸漸的進入了小説派的世界裏,忘記了我在哪裏,忘記了現在的時間,同時也忘了---上課鈴!‘叮鈴鈴---’上課鈴響了,可我卻絲毫沒聽見,還在想着阿奔在幹什麼?依舊再看着那本書。‘陳凱悦,請站起來回答一下我剛才提的問題。’老師顯得十分生氣,走過來敲了敲我的桌子説。我騰的一下站立起來,手裏的書不知道該放在哪裏,更不知道該怎樣回答老師的問題。老師從我手裏抽走了那本書,同時説;‘下課後讓你家長來拿書’!那次,我倒黴透了,回家後被老媽罵了一頓。

去年我上五年級了,開始讀一些古今中外的名著。《紅樓夢》《簡愛》《飄》都很對我的口味。書中的人物一個個在我的眼前跳躍着,奔跑着,彷彿就在我們的身邊,看着我們的一舉一動,這些課外書彷彿是一雙無形的手,緊緊地扣住我的內心世界。一下課,我總會拿出一本課外書,細細地品味着。有時同學們在我讀書的時候問我問題,我總是隨意地“嗯”幾聲。有時一連叫我幾聲,我才會茫然的抬起頭,問一句:“什麼事兒啊?然後頓2秒,又低下頭去看書。

現在,我六年級了,卻仍然離不開書。我知道現在的時間應該全部給學習,可在平時,總是忍不住在忙裏偷閒時將這些課外書翻上一翻。哪怕只有一分鐘也好,但只要一天不看書。我的世界就像一個只有筆套沒有筆心的水筆,空空的,少了許多的趣味。

我知道,我是永遠離不開書了。書是我永遠的好朋友。
 

我與書作文700字(四)

在高爾基眼中: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在劉向眼中:書猶藥也。而在我眼中書是一把鑰匙——一把打開知識大門的金鑰匙。

我經常盪漾在知識的海洋裏,享受他給我帶來的無限樂趣,使我為它着迷、陶醉。每次吃飯,晚上睡覺前,和上廁所我都不會忘記帶上一本書看。

記得有一次,早飯——吃水餃,水餃誘人,而我卻放不下手中的《金銀島》。於是,我就邊吃邊看書。書像一塊吸鐵石牢牢的吸引了我,滿腦子都想着書。尷尬事也隨之而來,我一不小心把桌上的一塊橡皮當水餃吃了下去。“呸!”我立刻把橡皮給吐了出來,馬山去洗手間漱口。唉!別人是眼看食物,鼻子聞香,舌頭嘗味,可我偏偏是眼看書本,鼻聞“書香”,舌思內容。

書香帶我走進文學的殿堂,讓我擁有一顆富有奇思妙想的頭腦,一雙放眼世界的眼睛以及一張能説會道的嘴巴。如:《雷鋒日記》使我明確人生存的最高意義,便是作一顆為人民服務的螺絲釘,我因此明白奉獻的一生最美麗;《老人與海》中那位不屈服於風暴,勇於抗擊的老者讓我肅然起敬;《茶花女》讓我銘記,只要心存真情,人格將永具魅力!……

書如風景,永遠浩蕩無際,永遠無邊無垠。我在書中目睹了黃山的怪石嶙峋,見證了長江的奔騰不息,領略了金字塔的莊嚴神祕……我居高臨下,歷史長河裏的點點滴滴盡收眼底,人類社會的沒一寸足跡一覽無餘!

書又是我的摯友,使我踏上作者用文字搭成的心橋,漸漸達到心靈的溝通。曾記得在一次做奧數習題時,被一道題難住了,苦思冥想了許久,還一頭霧水。突然,我發現身邊的一本書,這類題我在這本書上遇見過,一種相逢知己的感覺在我心頭中湧起,這些題在我筆下迎刃而解,最終我以又快又對得到了老師的表揚。那是我感到了書的好處,我是無比榮幸與自豪,這也歸功於我的書

書,讓我在巨人的肩膀上可以看得更遠;把書做墊腳石,可以攀的更高。
 

我與書作文700字(五)

我與書在一起很多很多年了。很多很多年前,我發現了它的好,用小手高高地擎住它。

對於書,我想用一個詞來形容——愛不釋手。它那飄忽的書香使我沉醉,那書卷獨特的質感使我着迷。每每路過書店,都會自然而然地走進去買一本新雜誌解癮,那是一種無名的衝動。書店裏架台上的書抑或躺着,站着,靠着。那種新的氣息,書卷的馨香氤氲在整個店門。真想把它們全都抱回家,一本一本地讀。一頁一頁地翻,一字一字地閲覽。聞一聞書香,讀一讀美文,陶冶了心靈,提升了氣質。

我喜歡有書相伴的小資式生活。泡一杯清茶,或是一杯温開水,放在桌旁。坐在一間靜謐的房間裏,手捧一本厚而堅實的書,認真地讀着。輕輕地翻過書頁,唯恐它受半丁點兒傷。看累了,捶捶肩,伸展腰,呷一口温水。一陣沁人心脾的温暖在喉中洇開,這時才體會到一杯水加一本書也可以如此有滋味。你可以放開音樂,隨它跳動。音樂與書是最完美的組合,使你的耳與眼得到最曼妙的享受,使你感覺如此愜意。有書相伴,生活簡單美妙。

拜讀名家之作,每一頁都散發着他們的氣息。從行雲流水的字體變為一行行整齊娟秀的鉛字,變成一本屬自己名字的書。在書中揮灑着似錦年華,悲苦人生,深奧難懂的人生哲學。當它成為書店的一員,佇立在最顯耀的位置上,是否為它驕傲,它已成為所有人的書籍。我很眷戀書,很嚮往着某年某月的某天,我也能出一本自己的書。我想把它寄出去,地址是家人,是朋友,還有我。

古人云:“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把讀書看成是物質的獲得。我並不這樣認為,書是精神的食物。它使我們修身養性,遠離世事的紛擾,帶我們去向另一個未曾到過的,乾淨純潔的世界。這裏沒有仇恨,沒有妒忌,沒有自私......世界由我們抉擇,由我們主宰。

書,唯一不可缺少的精神療養品。離開它,我們無以存活。它給了我們安慰,欣然,釋懷……

我們唯一要做的就是把它高高地置放在內心至高無上,無比高貴的位置。與它相伴,與它同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