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鋪位租賃合同2篇 《簽訂鋪位租賃合同:確保商業穩定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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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鋪位租賃合同的簡介,該合同是商業租賃合同的一種,涉及商鋪、店鋪等的出租租賃。該合同主要規定了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租賃期限、房屋的使用規定等內容。合同簽訂雙方需按照法律的要求進行,確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鋪位租賃合同2篇 《簽訂鋪位租賃合同:確保商業穩定和成功》

第1篇

為了搞活商品流通,繁榮經濟,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租賃條款:

1.甲方出租位於江門市蓬江區白沙大道西25號益嘉園商場

3.本合同的鋪位第一年免租,物業服務費為元/㎡;第二、第三年每月的租金為 元,物業服務費為 元/㎡。

1.乙方必須在每月的8日前(含8日)向甲方交納當月的租金及物業管理費。如乙方逾期甲方則按每日100元向乙方徵收滯納金。

2.鋪位內的用電獨立計算,按電力部門定價加3%電損後計收。每月用電量於下月日前向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繳納。

1.甲方是鋪位的所有權人,並擁有管理權。乙方為租賃方,在租賃期內對鋪位有使用權、維護權。

2.該鋪位只作如乙方對鋪位原設施需拆改或對鋪外門面裝修等,須書面提出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否則,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原鋪位結構。乙方經甲方同意而搭建入牆的建築物,在退出時不得拆除搬走。

4.在租賃合同期內,除乙方出現嚴重違約行為之外,甲方不得隨意收回乙方租賃的鋪位。

1.鋪位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自然現象,包括地震、颱風、暴雨等)所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各自負責。其中,鋪位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維修,乙方貨物損壞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承擔乙方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

2.甲、乙雙方都有確保安全用電的義務,甲方應對市場的電線、用電設施經常進行檢查和保養。嚴禁乙方私自修改、增加鋪位內電線電路,違者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甲、乙雙方都有確保安全防火的義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和危險物品進入商場。乙方不得在租賃的鋪位內使用電炒鍋、電爐、電熱水器、石油氣爐、煤氣爐等設備,只能在商場指定的專用廚房內煮食。不得在商場內搞封建迷信活動,不得使用明火香燭。不得在商場內燒焊(如確需燒焊須申報並做好防範措施)。要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材,違者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4.甲方的保安員只負責管理及維護商場秩序,乙方對自己存放的一切財物,要自行保管好,做到防火、防盜。甲方對乙方的財產因失竊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應為其商鋪內的財產投保,以防發生意外事故導致嚴重損失。

5.商鋪的經營時間為每日 至 ,非經營時間內由甲方統一斷開所有商鋪的內部電路,僅留商場公用部分照明電路。

6.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1.在本合同生效期內,如有任何一方違約行為,視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程度追究違約方的經濟責任。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嚴重違約行為,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鋪位,原按金不退回給乙方:

(六).在鋪位內煮食的、違章停放車輛的、違章燒焊的,以及甲方警示但屢勸不改的其他違法、違約行為的;

(七).乙方違反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的物業管理規定,經催告後仍不改正違規行為的。

乙方須領取江門市蓬江區工商局辦理的營業執照方能在本市場鋪位經營。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才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存壹份。

九、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發生糾紛的,可通過協商解決,或通過訴諸商鋪所在的法院裁決,訴訟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十、本合同相關通知除直接送達外,按以下地址以ems等特快專遞方式向對方寄出一日後視為有效送達,乙方地址變更須提前五日有效通知對方,否則須承擔送達不能的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鋪位租賃合同2篇 《簽訂鋪位租賃合同:確保商業穩定和成功》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就租賃場地進場經營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甲方將座落於_________路_________號,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設施有_________的市場營業用房(攤位)出租給乙方。用途_________(以乙方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租賃期自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租金:該營業用房(攤位)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支付時間、方式:租金按_________結算,由乙方於_________交付甲方。

甲方應當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營業用房(攤位)及其相關設施交付乙方驗收使用。

1.具有租賃營業用房(攤位)的經營範圍,並核驗乙方的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和各類經營許可證;

2.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日常經營所基本的條件和相關設施,同時須加強對日常設施的保養、維護;

3.不得隨意變動市場用途和佈局,無故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

4.須制定消費者投訴接待制度,落實專人負責,作好記錄,認真依法處理;

5.負責對出租場地及其提供的設施的正常維修,或者委託乙方代行維修,維修的費用在租金中折算;

6.租賃期間,甲方確需收回出租場地的,必須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合同,同時支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賃期內可收取租金金額的_________%計算,並退還有關的預收費用。

1.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內自主經營;

2.按合同約定使用租賃的營業用房(攤位),因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3.經甲方書面同意,有對所承租的營業用房(攤位)進行修繕的權利;

4.有權拒絕甲方的各種不合理要求,並向有關部門反映的權利。

1.應當在承租的營業用房(攤位)內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以及其它經營許可證;

2.經營的商品購自合法渠道,並提供正規的產品合格證明和進貨憑證,不銷售假冒偽劣摻雜使假及國家明令禁止的商品;

3.須向商品購買者出具由本市税務部門監製的統一發票或者其他購物憑證。

4.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對承租營業用房(攤位)及相關設施的損壞,應當恢復原狀或者負擔修理費用或者對損害部分予以賠償;

5.租賃期內,如乙方因情況特殊需要退租的,必須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終止合同,同時支付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的_________%計算。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租賃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或者從事非法經營活動被有關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

2.違反市場管理制度,出售摻雜使假及國家明令禁止的商品的,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的;

3.未經甲方同意,將營業用房(攤位)轉租、轉讓給第三人的;

4.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營業用房(攤位)的,經甲方___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5.逾期_________日未支付租金、水電費、_________等費用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擅自變更營業用房(攤位)的位置、佈局而影響乙方經營的;

2.擅自變更市場營業用房(攤位)的用途而影響乙方對租賃營業用房(攤位)的使用的。

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必須重合同、守信用,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租金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因不可抗力,使營業用房(攤位)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本合同即自動終止,甲方應當退還乙方有關的預收費用,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一)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營業用房(攤位)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二)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營業用房(攤位)的優先租賃權。

租賃期滿未能續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營業用房(攤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解決,或者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在租賃期限內場地所有權發生變更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權利不受影響。

2.涉及食品衞生安全的商品,乙方同意甲方按照有關管理規定的要求進行商品抽樣檢測;如果檢測不合格,由甲方負責銷燬或者按照有關規定處置,由此產生的檢測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以書面行使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