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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籤勞動合同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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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一份合同,雙方自願達成法律協議,明確交易的條款和條件,維護雙方的權益,通過書寫一份合同,雙方能夠明確交易的條款和條件,確保交易的合法性,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學生籤勞動合同8篇,感謝您的參閲。

學生籤勞動合同8篇

學生籤勞動合同篇1

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

大學畢業生通過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達成一致意見後,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進入用人單位正式開始工作之前,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保障畢業生權益的重要手段,它們既有區別又有聯繫,畢業生必須明確它們各自的性質與作用。

一、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

(一)就業協議

就業協議全稱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又叫三方協議。它是明確大學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夠解決大學畢業生户籍、檔案、保險、納税等一系列相關人事勞動問題,是對大學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都具有約束力的文書契約。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各保存一份,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製表、省(市、自治區)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統一印製。學校根據就業協議書為畢業生辦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簡稱就業報到證)。

(二)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依法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它是勞動者實現勞動權的重要保障,是用人單位合理使用勞動力、鞏固勞動紀律、提高勞動生產率的重要手段,是減少和防止發生勞動爭議的重要措施。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雙方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三)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都是用人單位錄用大學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形式的協議,但二者分處在兩個相互聯繫的不同階段,有着以下區別:

1.主體不同。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擇業期內、未被用人單位正式錄用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三方協議,是學校為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證的依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包含大學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係中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學校既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時,學校並不參與。

2.內容不同。畢業生就業協議主要反映的內容是:畢業生的真實自我介紹及到用人單位就業的意向;用人單位如實向畢業生介紹本單位情況,同意錄用畢業生的意見;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依據協議為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更為具體明確。因此,就業協議替代不了勞動合同,不是確定勞動關係的憑證,簽訂了就業協議後還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以達到保護畢業生合法權益的目的。

3.適用階段不同。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就業前在擇業期內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協議,勞動合同是畢業生正式被用人單位錄用到單位報到後才簽訂,也就是説,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簽訂在後。簽訂勞動合同後,就業協議的效力終止,即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4.適用法律、法規不同。簽訂就業協議後,若有違約情況發生,應根據協議內容、畢業生就業政策和有關法律,經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協商後予以解決。勞動合同發生

爭議時,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來處理。

二、就業協議的簽訂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一致就業意見後,應當按照《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和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的有關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這是維護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嚴肅性、公開性和公平性的重要體現,是實現畢業生順利就業的重要保障。

(一)就業協議填寫的基本規範

1.畢業生基本情況。此部分內容要求畢業生如實詳盡填寫,不能有遺漏,更不能提供虛假信息。姓名以學籍檔案為準;專業名稱應為所學專業規範全稱,不能簡寫和錯寫;應聘意見應簡潔、明確,並簽署個人姓名。

2.用人單位基本情況。此部分內容由用人單位填寫。用人單位要向畢業生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包括單位名稱、所有制性質、聯繫人、聯繫方式、檔案轉寄詳細地址、户口遷移地址等。其中單位名稱應與單位公章一致,不能簡寫、誤寫或寫別名。所有制性質要詳細填寫,以便於學校按有關規定審核就業協議並準確掌握畢業生簽約流向。

(二)簽訂就業協議的基本要求

1.畢業生所使用的就業協議書必須是省級就業主管部門統一印製的,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之間訂立的勞動合同和其它形式的協議將不做為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辦理的依據。必須明確的是,複印、複製的就業協議書一律是無效的。

2.簽訂就業協議的三方應遵循誠信原則,就業協議一經三方簽字、蓋章即生效,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無正當理由不得單方面違約。

3.簽訂就業協議的三方應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畢業生應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應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應具備用人自主權;學校應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基本情況及在校表現,同時也應將所掌握的用人單位的信息如實發布給畢業生。

4.簽訂就業協議的三方在簽訂就業協議時應遵循平等協商的原則,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如有其它約定,可在就業協議“備註”欄內註明,此部分內容將被視為協議的一部分。

5.就業協議條款的內容必須明確,不能有含糊不清的表述,以免日後產生爭議。同時還應當注意與以後訂立的勞動合同做好銜接,以免在就業以後產生勞動糾紛。對解除協議的條件、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也應當在協議中提前註明。

6.簽訂就業協議必須合法。就業協議的簽訂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及畢業生就業的各項方針、政策。否則,政府就業主管部門將不予認可。

7.就業協議在國家規定的兩年擇業期內有效,逾期作廢。

(三)就業協議的管理

1.每位畢業生僅有一份就業協議書,一定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一旦發生遺失,畢業生需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後,按有關規定補辦。畢業生如果謊報遺失就業協議,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校規校紀處理。

2.就業協議書若挪用或轉借他人,一經發現,所發放的就業協議書作廢,並追究當事人責任。

3.就業協議書因書寫錯誤或污損、破損不能正常使用的,畢業生可向學校就業主管部門提出補發申請,經申核同意後,將原就業協議書交回,更換新的就業協議書。

4.畢業生若考取研究生,應在離校前,將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交回學校就業主管部門。就業協議若已簽訂,還應同時遞交用人單位的退函。

(四)就業協議的簽訂程序

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應嚴格遵循簽訂程序,否則學校在上報省級就業主管部門辦理就業報到證時將無法通過審核,也就無法辦理就業報到證。

1.畢業生回生源地自主擇業,可不簽訂就業協議,經本人申請,學校審核後直接辦理。生源地為畢業生入學前的家庭户口所在地,入學後家庭地址變更者,由新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父母户籍證明,可以將新址作為畢業生的生源地。已婚者的生源地為配偶所在地。

2.到省轄市管或區管單位就業的,除用人單位蓋章以外,還需經省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非師範類專業的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師範類專業的經市教育局)蓋章同意。到縣及縣以下單位就業的,除用人單位蓋章以外,還需經縣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非師範類專業的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師範類專業的經縣教育局)蓋章同意。

3.到省直單位就業的,除具體接收單位蓋章以外,還需經該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其中籤約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的,需攜帶省人事部門核發的機關事業單位增人計劃卡。簽約在省工商局註冊的非國有制單位的,須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實行人事代理。

4.到部隊服役的,由接收單位蓋章。

5.到在京中央單位就業的,須經國家人事部同意。

(五)就業協議解除和違約

1.就業協議解除,包括單方依法或依協議解除和三方解除兩種形式。單方依法或依協議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業協議有法律上的或協議上的依據,比如,學生未取得畢業資格,達不到用人單位的要求,用人單位有權單方面解除就業協議。這類就業協議解除,解除方無須對另兩方承擔法律責任。三方解除是指學校、畢業生、用人單位三方經協商一致,消滅原訂立的協議,使協議不發生法律效力。這類就業協議解除應是三方當事人真實意願的一致反映,因此三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三方解除應在就業計劃上報省就業主管部門之前進行,如在就業派遣計劃下達後三方實施解除,還須經省就業主管部門批准並辦理改派手續。

2.違約是指單方擅自解除就業協議,解約方應按協議條款的規定向另外兩方承擔違約責任。從實際情況來看,畢業生違約所佔比例較大。為了維護就業協議書的嚴肅性和學校的聲譽,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後,應當認真履行協議,儘量避免違約。倘若畢業生確有特殊原因需要違約,應當履行解約手續。具體步驟是:首先,本人提出解約申請,闡明解約的理由;其次,到原簽訂協議的單位辦理書面同意解約函,並需加蓋單位公章;第三,將本人申請和單位的解約函交學校就業主管部門審核;第四,學校就業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審批換髮新的就業協議書,原就業協議書由學校收回。

三、勞動合同的簽訂

畢業生從到用人單位工作之日起即與用人單位建立起了勞動關係,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的基本內容

勞動合同的內容有兩個部分:一個是必備條款的內容,另一個是協商約定的內容。

1.必備條款。根據《勞動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①勞動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分為三種:一是固定期限,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如1年期限、5年期限等。二是無固定期限,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三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協商選擇合同期限時,應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和需要來約定。②工作內容。包括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約定的工作數量、質量以及勞動者的工作崗位等。③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約定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各項勞動安全與衞生措施,對女工的勞動保護措施與制度,以及用人單位為不同崗位勞動者提供的特殊勞動工作條件等等。④勞動報酬。勞動者的標準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補貼等的數額及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⑤勞動紀律。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⑥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該條款一般是在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但其他期限種類的合同也可以約定。應當注意的是,雙方當事人不得將法律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條件約定為終止合同的條件。⑦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該條款規定了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違反了合同中的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違約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包括賠償損失的方式和違約金的數量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還應當具備以下條款: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2.協商約定條款。《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除上述必備條款外,還可以協商約定其他的內容,即協商約定條款。這部分條款的內容,是當國家法律規定不明確,或者國家尚無法律規定的情況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協商約定的一些隨機性的條款。如:可以約定試用期、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的事項等內容。隨着勞動合同制的實施,人們的法律意識、合同觀念會越來越強,勞動合同中約定條款的內容會越來越多。這是改變勞動合同千篇一律狀況,提高合同質量的一個重要體現。

(二)簽訂勞動合同的基本原則

?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1.合法原則。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不得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也就是説,訂立合同的主體和內容必須合法。對不合法的內容,要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公平原則。是指勞動合同的內容應當公平、合理。就是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勞動合同雙方公正、合理地確立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自願原則。用人單位不能強迫或欺騙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應完全出於自己的意願。

4.平等原則。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法律地位平等。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公正性。因此畢業生到用人單位開始工作時,應該依據《勞動法》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在合同上簽字前一定要仔細閲讀合同條款,謹防合同“陷阱”。

5.協商一致原則。勞動合同的各項條款包括必備條款和協商約定條款都是經過平等協商取得一致的意見。

6.誠實信用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應誠實守信,嚴格履行其義務,不得濫用權利及規避法律或合同規定的義務。

(三)簽訂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是一件非常嚴肅認真的事情,不能有絲毫馬虎,一份完善的勞動合同不僅可以保障工作順利、安全地進行,更能夠在發生糾紛時及時、妥善地解決雙方糾紛,把損失減少到最小程度。

1.畢業生應當在訂立勞動合同前瞭解有關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以及相關人事政策,以做到心中有數。如《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以下簡稱《就業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以下簡稱《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以及《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等。2.勞動合同應依法訂立,只有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勞動合同才能產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勞動合同,屬於無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因此,畢業生要對用人單位的合法性進行認真審核,瞭解對方是否具有從事相關經營的資格、資質、履約能力和信用等級等,可要求對方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並在所提供的文件上簽名蓋章確保真實。文件包括:營業執照複印件、資質證明等。同時還應仔細察看企業註冊的有效期限是否過期。

3.勞動合同的內容要全面,包括勞動合同中的必備條款和協商約定條款,尤其是必備條款的內容不要有疏漏。合同字句要準確、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縮寫或含糊不清的文字表達。每項條款的表述應明確,以沒有歧義為標準,否則就有可能在勞動執行過程中產生誤解或曲解,甚至帶來不必要的爭議,給訂立雙方造成損失,也為合同爭議的處理帶來困難

4.訂立的勞動合同應是書面形式的合同,即“口説無憑、立字為據”,避免籤“口頭合同”,並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勞動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勞動關係非常複雜,涉及諸多內容。採取書面形式能夠使權利義務明確具體,有利於合同的履行。一旦發生爭議,也有據可查,便於爭議的解決。合同訂立後,應將合同正式文本複印若干份,將原件保存好,平時儘量用複印件,以免原件丟失帶來舉證麻煩。

5.試用期內也要籤勞動合同,這一點往往被畢業生忽略。有些用人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在試用期內,往往不與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一旦試用期滿,就找種種藉口將畢業生辭退。因此畢業生在試用期內一定要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合同。這樣,一旦發生勞動糾紛、爭議,就有了法律依據。

學生籤勞動合同篇2

甲方(實習單位)名稱:

企業類別: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乙方(實習生)姓名: 年齡: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碼:

户籍所在地:

現住址:

學生所在學校:

所學專業:

畢業時間:

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備案號:

根據民法通則、勞動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第一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實習崗位

甲方按乙方實習內容及要求,安排在________崗位實習,乙方應按學校的教學內容及實習要求,努力完成實習任務。

第三條 實習報酬或實習補助

甲方應與乙方學校協商確定乙方實習期間的報酬或實習補貼。具體支付辦法和標準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一)甲方實行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時間。

(二)甲方保證乙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三)甲乙雙方的具體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在實習中發生人身傷害,由甲方負責。

(二)其他保險福利待遇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在實習期間甲方應根據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衞生的實習條件,為乙方配備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實習學生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三)甲方不得安排18週歲以下的學生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工作。

(四)甲方不得安排女實習生在經期從事高温、低温、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工作。

(五)乙方在實習工作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拒絕執行、檢舉或控告。

第七條 勞動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八條 本協議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雙方就本協議的解除條件約定如下:____________.

(三)本協議到期即終止,不得續訂。

第九條 違反本協議的責任及其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先經企業調解委員會或實習學生所在學校進行調解,調解未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程序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企 業 類 別:

法 定 代 表 人:

地 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年齡:

性別:

民族:

户籍所在地: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街_______鄉(鎮)________村

户口種類:非農業户口( );農業户口( )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國籍及護照號碼:

現 住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天津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

三、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一、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三、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的權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保險和福利待遇事項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防護用品,並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和操作規程。

四、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第七條 勞動紀律

一、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並按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按本合同的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保守商業祕密具體事項在本合同第十四條中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一)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二)由於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規定已修改或廢止的。

第九條 本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滿,不再續訂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撤銷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條 本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續訂合同手續應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七)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八)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有關部門確認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五)至(八)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條一款、二款(五)至(八)項規定的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符合本條第二款(五)項還應按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一、二款規定的;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行政部門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五、乙方解除合同:

(一)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要依法承擔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二條 終止、解除本合同證明

終止、解除本勞動合同後,甲方應按規定開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十三條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行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應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各自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損害,對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甲方應在一個月內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鑑證,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審查,本合同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予以鑑證。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員(蓋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續訂勞動合同

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本合同。

(一)續訂期限執行下列第_____款:

1、期限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始,終止合同條件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二)補充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審查,本合同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予以鑑證。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員(蓋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變更勞動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本合同作出如下變更: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審查,本合同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予以鑑證。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員(蓋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籤勞動合同篇3

甲方(實習基地):

地址:

經濟類型:

法定代表人:

乙方(實習生):

學歷:

所屬(畢業)院校:

專業:

畢業時間: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現地??

為明確甲、乙雙方實習期間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乙方自願到甲方實習,並承諾實習期間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日常管理。

第二條 甲方將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和生產經營的實際需要,並結合乙方的實際情況為乙方合理安排實習崗位及實習工作時間。

第三條 乙方在甲方的實習時間為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到 部門,從事工作。

第五條 實習期待遇:

1、甲方依其規章制度對乙方的`實習進行考核評價,乙方按照實習計劃或甲方規定完成實習內容的,甲方給予乙方實習補貼,補貼標準為____________,乙方因故缺勤,按所缺天數扣減相應的實習補助。

2、在實習期間,乙方不享受甲方員工依據《勞動合同》和甲方規章制度所享受的福利待遇。

第六條 乙方在實習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遵守甲方各項的工作紀律及管理制度,按照甲方的安排開展實習期的工作;

2、服從甲方對其實習指導人員的安排,尊重並虛心接受實習指導人員的業務指導及日常管理,努力學習;

3、與甲方員工融洽相處,愛護甲方財產,保守甲方的技術和商業機密;

4、如因乙方個人的過錯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或是泄露技術祕密和商業機密而給甲方造成技術和商業利益損害,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條 實習期間甲方應遵守以下規定:

1、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培訓,包括但不限於工作紀律、安全責任、工作注意事項等。併為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如乙方在實習期間發生意外,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可以根據需要,調配乙方從事不同的實習崗位;如乙方由於個人能力和身體原因,不能參加正常的實習活動,或拒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工作要求或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提前終止乙方實習活動並解除本協議。

3、甲方應安排專門的指導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並結合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學習專業知識、從事專業實踐活動的機會,並委派有關人員進行指導。

4、實習期結束時,根據需要和現實表現,為乙方提供一份客觀公正的實習鑑定。

第八條 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如乙方欲提前解除本協議,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告知原因,經甲方同意並在完成工作交接後方可與甲方終止實習合同,否則,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如有違法行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解除本協議。

3、實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實習要求、或者不能勝任實習工作,可向乙方提出解除實習協議,在支付給乙方生活補貼並履行相關手續後,解除本協議。

4、如果乙方實習或者工作中不能與同事和睦相處、作風散漫等由於乙方自身的原因,並影響到工作的開展等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給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實習期滿,實習協議自動解除,如用人單位欲招收乙方為正式工作人員,則應按勞動法有關規定為其辦理就業手續,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6、其它根據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可以解除的。

第九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充分理解本協議下所建立的實習關係,不構成勞動合同關係。

2、實習期間,乙方在履行工作職責中、或利用甲方的資源所取得的知識產權成果,權益歸甲方所有。

3、根據本協議約定乙方承擔的責任,並不免除乙方根據法律應向甲方承擔的責任。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雙方自願協商一致的其他事項:

1、

2、

第十條 法律效力: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文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人(委託授權人):

年 月 日年月日

學生籤勞動合同篇4

[摘要]就業勞動合同,是大學生與招聘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維護自身權利的法律依據。但在當今的就業市場上,大學生因為缺乏勞動法相關的法律知識以及他們自身各方面的原因,而與就業單位簽訂不合法或不平等的勞動合同,從而引起勞動糾紛。那麼,如何減少這些因籤合同而引起的法律問題,對那些即將走向工作崗位的大學生是十分必要的。

[關鍵詞]大學生就業;勞動合同;問題分析

一、勞動就業合同與大學生就業

勞動就業合同是大學生和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實現大學生勞動權利的法律形式。今天,大學生就業已從計劃分配轉變為自由擇業,在這種形式下,就業勞動合同就成為規範勞動就業市場的重要法律依據,也是合同雙方維護自己權利的法律武器。同時,大學生通過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使雙方的權利義務規範化、明確化,以此來防止用人單位的不當解僱,違反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和提供勞動保護條件等不合理現象的發生。另外,當大學生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時,就業勞動合同就是大學生用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有效證據。

二、目前大學生在簽訂合同時出現的問題

近年來,由於大學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勞動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糾紛頻繁發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大學生缺乏社會經驗和法律知識,因而在籤合同時出現許多不合理的現象。以下是筆者總結的大學生在籤合同時經常出現的幾個問題。

(一)錯誤地認為就業協議就是勞動合同經筆者調查發現,有相當大的一部分畢業生認為,有就業協議就不用簽訂勞動合同了,就業協議就是勞動合同。這種看法是錯誤的。就業協議是指畢業生在校時,與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和畢業派遣的依據。而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係中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工種勞動的依據。也就是説,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另外,它們所包含的內容也不同,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同意接受該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該畢業生,列入就業方案並納入就業情況統計,它不涉及畢業生到單位報到後所享有的權利義務。而勞動合同涉及到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勞動權利義務關係更為明確。因此,畢業生只有弄明白這兩個合同的含義,才能更好地通過簽訂有效的勞動合同來維護自身的權利。

(二)越過就業協議直接籤勞動合同隨着法律制度的不斷健全,就業協議所包含的內容也越來越廣泛。因此,很多畢業生就認為不用籤就業協議而直接籤勞動合同就可以了。專家認為,直接籤勞動合同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就業協議需要經過學校簽證,這有助於學校做好就業促進工作。畢業後,學校可以根據就業協議書把學生的檔案直接寄給用人單位的檔案保管部門,減少了週轉的時間,提高了新單位辦理手續的效率。其次,勞動合同只規範學生畢業後的就業行為,假如有一方在畢業前反悔,另一方將無法利用就業協議的一些特別政策保護自己。比如,就業協議上往往有違約金規定,違反協議者應支付違約金,而勞動合同必須根據勞動法規定訂立,對違約金的設立侷限性很大,根本無法像就業協議一樣廣泛保護。

(三)對自己在勞動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不瞭解“就業壓力大”,是當代大學生找工作所面臨的一個共性問題,因此,有些大學生在被招聘單位錄用後,就急於與對方簽訂勞動合同,生怕“煮熟的鴨子又飛了”,認為簽了勞動合同,自己的工作就會有保障,就會萬無一失。而用人單位此時往往會利用大學生這一心理,在合同上做一些手腳,企圖簽訂對企業有利的“一邊倒合同”,使合同裏的內容偏向於用人單位這一方。

(四)大學生對合同中存在的不合理條款敢怒不敢言大學的普及,讓很多學子走進了大學的殿堂,但同時,也讓更多的大學畢業生面臨着就業難題,而這給一些企業提供了利用廉價勞動力的機會,他們利用自己在招聘時的諸多優勢,隨意在合同中添加“霸王條款”,使一些畢業生簽訂一些不合法的勞動合同。例如,有的規定畢業生的試用期長達12個月,有的規定畢業生不得戀愛結婚,甚至還出現了“生死合同”。而現實是,一些大學生為了保住自己求之不易得來的工作,不得不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合理的勞動合同。被社會稱之為“天之驕子”的大學生竟不利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實在是一個值得社會深思的問題。

(五)簽訂合同時出現的自身誠信問題這裏的誠信問題主要指大學生簽訂就業協議後出現的違約現象。因為現在找工作提倡雙向選擇,自由擇業。有的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同時選擇幾家單位,但最先同意接受並要求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的單位,不一定是畢業生心目中的理想單位。於是,個別畢業生為了保底,就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遇到比原單位好的企業,就毀約,另謀高就。然而,還有一部分畢業生在與單位籤協議的同時,就做好了違約的心理準備。因為畢業生的違約,導致現在一些企業不喜歡招聘應屆畢業生。

三、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僅僅指出問題的存在,而不對問題存在的原因進行分析是遠遠不夠的,因為只有對問題存在的原因進行深入、徹底的研究、分析,才能對症下藥,解決問題。概括來説,大學生在籤合同時出現問題的原因有以下幾個:

(一)法律知識的欠缺我認為這是大學生為什麼在簽訂合同時出現一系列問題的主要原因。因為對勞動法規缺乏瞭解,缺乏自我保護意識,這在一定程度上讓一些用人單位有機可乘,使一些用人單位在規定勞動合同的內容時,只注重規定勞動者的義務和用人單位的權利。很少規定用人單位的義務和勞動者的權利,同時,還通過加長對畢業生的試用期,降低試用期的工資等等,來榨取畢業生的廉價勞動力,更有甚者妄圖以與求職者約定“工傷概不負責”的條款逃避責任的“生死合同”。類似的這些情況,都是由於勞動者缺乏法律知識而與用人單位簽訂違法合同。

(二)就業的壓力

由於高校擴招,導致畢業生競爭的不斷加劇,使大學生的就業指導思想從“先擇業後就業”變為“先就業後擇業”,這使許多大學生在找工作時,不管自己是否喜歡或者是否合適,不管是否與自己的專業對口,只要選擇了一個“好工作”,不管是否合適,都會先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假如以後再遇上比原先好的單位,就會另謀高就,與原單位毀約,這種現象必然會影響大學生的誠信形象。同時,有的學生也因為“飢不擇食”,而不得不與用人單位簽訂一些不合法的勞動合同。

(三)學校為了提高就業率的要求

現在一些高校,為了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就在畢業生身上大做文章,催促大學生在畢業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以此來完成上級部門規定的就業率,並以就業率的提高來擴大自身的知名度。學校的逼“嫁”,使很多學生在並不清楚單位的具體情況下,只能無可奈何地“先進去再説”,“我們可不能因為個人而影響整個學校的形象”。這也是大學生盲目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一個原因。

(四)學校以及學生對就業指導的不重視

對於即將畢業的一些大學生,對其進行就業前的指導是很有必要的。現今一些高校在做這一方面的工作時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他們開的就業指導課僅僅在於走走形式,而沒有深入到解決學生的切實問題上。就目前高校的實際情況來説,很少有學校會把就業指導課做為一個教學計劃來進行,他們僅僅開一些專題講座或者做一些就業形勢報告來打發學生,而學生也會因為學校的不重視而對自己關於就業方面的疑惑不了了之。同時,學生不重視就業指導,也是一個方面,這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學生思想上認識不足。學生認為大三上學期進行就業指導課太早。學校對學生的思想工作沒有做到位。

(五)學生對自己未來目標規劃不清

“先就業後擇業”這一就業指導思想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大學生的就業壓力,但同時,也把大學生帶進一個思想誤區,認為現在自己不可能一步到位地找到自己的理想工作。所以,就先湊合着幹一些不適合自己未來職業規劃的工作,隨波逐流,沒有固定目標,遇見好的職位,不管對自己未來發展是否有利,就毀約、跳槽,另謀高就,以至於發生許多因“違約”而造成的合同糾紛。

四、解決問題的建議

關於解決大學生在簽訂勞動合同中出現的問題,我認為就目前而言,以下幾種方法是比較有效的。

(一)學校對學生應加強就業前的指導

學校對畢業生進行就業前的教育,可以採取上就業指導課,開就業專題講座,辦就業宣傳欄等方式,就業指導課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幾點:做好畢業生的安全教育。針對目前就業過程中的用人陷阱和簽訂就業合同時出現的問題,一方面加強對畢業生的法制教育,另一方面,教育畢業生要注重誠信,對就業協議或就業合同要認真、仔細閲讀後才能簽訂,並引導畢業生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引導畢業生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念,樹立“先擇業後就業”的就業觀念,並且要對自己的未來職業生涯發展規劃清楚,然後再有目標的找工作,這樣可以預防畢業生頻繁毀約現象的發生。幫助畢業生確立符合實際的就業期望,使畢業生擺脱那種眼高手低、心高氣盛的錯誤心理狀態。另外,通過講解現在就業形勢以及畢業生就業個案經歷教育,幫助畢業生對自己有個明確的定位,理性定位就業期望值。

(二)學生應通過法律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大學生在就業前,應通過學習《勞動法》、《合同法》等法律文件,明確與用人單位關係,瞭解相互之間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另外,在意識上不要將自己放在弱勢地位,害怕用人單位不聘用或害怕麻煩,而在自身權益上妥協。應當積極維護自身權益,一旦確立勞動關係就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該屬於自己的權利就要爭取,該屬於對方的義務就應該要求對方履行,並在合同中明確。如果確實碰到勞動爭議,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要求仲裁。

(三)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

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必須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因用人單位情況多樣而無統一示範性文本,但依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款: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此外用工雙方還可以就試用期、培訓、保守商業祕密等內容進行約定。學生在籤合同時,一定要仔細研究其中的各項內容,不僅要注意勞動合同的法定條款,也應當注意自己與企業的約定條款,儘量把一切勞動權益的約定都落實到書面合同上,同時,也要妥善保存好合同文本,以便以後發生勞動糾紛,有據可查。另外,當遇到責任模糊不清或是不利於自身權益的條款,應該謹慎簽約,如果可能的話,多向法律人士諮詢一下,自己所籤的合同是否合法,是否對自己有利。

學生籤勞動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計算機系____屆畢業生)

為提高我院畢業生職業能力,真正培養適合社會需求的專業人才,我係對畢業生實施院外對口專業實習教育,我係和本系學生就學生本人的院外對口專業實習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乙方在自由選擇的基礎上,同時遵守如下協議):

1.甲方負責指派相應的指導教師負責院外實習的指導工作,必要時可派指導教師巡視。

2.甲方在乙方離校前有責任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或抽查,解決有關實習中出現的問題。

3.甲方負責並建立畢業生就業網站和專用信箱負責技術答疑。

4.乙方自願選擇院外實習單位,並負責通知家長關於實習的所有情況,實習期間要經常與家長聯繫,甲方不負責通知家長,若因此造成對乙方的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5.乙方服從甲方有關院外實習的規定(詳見《計算機系_________屆畢業生院外實習實施方案》)。

6.乙方要向甲方提供詳細的通訊地址、聯繫電話,以便甲方與乙方聯繫,如因通訊地址和聯繫方式不詳或虛假造成對乙方的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7.乙方遵守實習單位的一切規定,遵紀守法,對自己的一切安全行為負法律和安全責任,若因乙方個人原因而引發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8.乙方在實習結束時,要進行綜合能力測試和答辯,相應的實習單位要對學生的實習進行總結,並量化成績。對於成績不合格或者答辯不過者,不得畢業。

9.乙方必須每月定期向甲方(責任教師)彙報實習情況,如遇到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甲方(責任教師),以便甲方(責任教師)能及時採取應對措施。

10.乙方的課程考試和重修有關事宜,甲方不負責通知,乙方自己負責與系辦聯繫(聯繫電話:_________)詢問有關情況。

11.乙方必須有單位實習協議,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以前將正式就業協議交到輔導員處。

12.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輔導員或責任教師一份。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乙方家長(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學生籤勞動合同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簽章) 聯繫人: 辦公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e-mail:

單位性質

□國企企業□三資企業 □其他企業 □機關 □部隊 □科研設計單位 □高等教育單位

□中初教育單位 □醫療衞生單位 □事業單位 □科研助理 □農村建制村 □城鎮社區

乙方學生姓名: 性別: 學號: 專業: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守信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應保證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乙方應錄(聘)工作崗位的情況,現通過對乙方的瞭解、考核,同意錄(聘)用乙方;乙方應保證如實向甲方介紹自己的情況,現通過對甲方的瞭解,願意到甲方就業並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報到。

二、本合同是甲乙雙方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雙方互為確認對方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並承諾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建立勞動人事就業關係的依據。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自報到之日起 年,工作崗位為 ,工作地點為 ,報到期限為 年 月 日前,報到地點為 。

四、乙方被錄(聘)用後,乙方試用期為 天,在試用期內乙方的工資和相關福利起薪為

元,在試用期滿轉正後乙方的勞動報酬(包括工資和相關福利)起薪為 元。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六、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乙方落户問題,乙方户口遷往 落户;

七、甲乙雙方就乙方因錄用為公務員、升學(留學)、參加(選調生、選聘生、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農村特崗教師計劃、入伍等)國家及地方政府項目就業,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情況達成如下約定:

八、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九、雙方簽訂就業合同書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將本合同的複印件報乙方所在學登記登記,並由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列入畢業生就業方案,辦理就業相關手續。

十、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合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其賠償相關損失。如甲方或乙方未如實向對方介紹自己一方情況或隱瞞不良事實,對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後,本合同解除: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2、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3、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4、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況。

十三、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視為本合同書的一部分。甲乙雙方訂立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甲方(用人單位公章): 乙方(畢業生):

經辦人簽名: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籤勞動合同篇7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性質:

註冊資金: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並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為甲方職工。

二、本合同為 一年 期限合同,合同自 20__年_月_日起至 20__年_月_日止。

三、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在本單位從事 辦公室文員工作,並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甲方應合理確定勞動定額。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和甲方集體合同條款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安全教育,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對從事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乙方有義務遵守安全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工時和休息休假制度。

五、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按照國家規定,以法定貨幣(人民幣)按月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公司實行固定工資加績效工資的月薪制,月固定工資為 ¥ 1500元。試用期員工工資統一為¥800元實行計件工資時,甲方應根據國家或行業勞動定額標準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工資標準。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六、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生育 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手續。

七、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執行甲方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和各種經營規範,服從組織安排,搞好本職工作,保證完成任務。

八、乙方履行合同期間發生的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死亡、患職業病等,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享受有關待遇。

九、乙方在合同期內和在終止、解除合同後三個月內必須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不得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為甲方競爭對手效力的工作。乙方公開涉及甲方利益的商業祕密之前均須徵得甲方同意。

十、乙方由甲方出資招用、培訓、深造的,應按甲方規定簽訂《培訓協議》,並遵守《培訓協議》中約定的服務年限及有關約定賠償。

十一、本合同終止、解除後,所有屬於甲方但由乙方保管、使用的物品和文件資料均應交還甲方,如有物品遺失、損壞應當賠償。

十二、在履行合同期間,乙方因家庭住址更改,應主動通知甲方。

十三、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若需要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執行。

十四、履行合同期間,若需變更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對所需修改的內容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合同的內容。

十五、甲乙雙方還約定共同遵守本合同約定事項為本合同變更、終止、解除、賠償等方面的規定。

十六、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後,即行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即辦理續訂手續。如甲方不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又不履行續訂手續,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勞動合同。

十七、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須承擔違約責任,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雙方約定賠償。

十八、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無十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平等協商解決,也可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60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訟。

二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執行。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章時間:年 月 日 簽字時間:年 月 日

學生籤勞動合同篇8

甲方(實習單位)名稱:

乙方(實習生)姓名:

年齡: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碼:

户籍所在地:

現住址:

學生所在學校:

所學專業:

為保證就業實習工作的順利進行,用人單位及學生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合作的原則,經慎重協商,甲乙雙承認《甘肅工業高等專科學院大學大學生就業實習管理規定》對雙方均有的約束力,並達成如下就業實習協議:

一、甲方要為乙方提供就業實習工作,其中

1.工作內容:辦公室文祕

2.工作時間: 8:30—12:00 下午2:30—6:00

3.就業實習報酬和福利待遇:800元/月

二、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一)甲方實行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時間。

(二)甲方保證乙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在實習期間甲方應根據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衞生的實習條件,為乙方配備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實習學生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三)甲方不得安排18週歲以下的學生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工作。

(四)甲方不得安排女實習生在經期從事高温、低温、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工作。

(五)乙方在實習工作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拒絕執行、檢舉或控告。

四、勞動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

(二) 甲方在乙方實習期間,不得無故剋扣乙方的勞動報酬。無論甲方辭退或乙方辭職,甲方均需付足學生自勞動開始之日至離開之日的全部報酬。甲方有權根據其用工需要而終止與乙方實習用工關係,甲方終止用工關係需提前10天通知乙方。

五、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學校保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