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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借到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高新區分部代理人員 同志檔案中的檔案材料,用於辦理 。本人承諾借出後小心保管,自借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及時歸還。因逾期不還引起的停辦相關業務等後果,由本人承擔。材料名稱: 材料份數:共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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