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作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的要點是:
首部:
(1)註明文書名稱。
(2)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爲公民的,寫明其身份基本事項;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寫明其全稱、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正文:
寫明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具體請求及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1)請求事項:寫明請求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的財產名稱、數額。
(2)事實與理由:首先寫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間法律關係的具體情況,然後寫明被申請人惡意轉移、隱匿、毀損、揮霍或處分其財產的事實,並寫明申請財產保全的緊迫性和必要性。基於所述事實,根據法律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對被申請人的財產予以保全的具體請求。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稱。
(2)申請人簽名,申請人爲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單位公章,並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名。
(3)申請日期。
(4)附項:應附上有關證據材料。
製作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時,應注意:申請人請求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的財產的名稱、數額、價值應寫清楚,這不僅決定了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的範圍,而且也關係到申請人日後向人民法院起訴時訴訟請求的提出。
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事實與理由: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