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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單位介紹信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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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單位介紹信的知識

一、導入新課:

書信大體上可以分爲三種類型:一般書信、專用書信和公務書信。

二、教學組織及教學過程

一、一般書信的格式寫法

  (一)一般書信由六部分組成,即稱謂、問候語、正文、祝頌語、具名、日期六部分。

(二)一般書信寫作的注意事項

1.第一次同對方通信時,在正文之後或日期之下一定要詳細地寫上自己的聯繫地址、郵政編碼。

2.如果是給熟悉的人寫信,在寫完之後發現有遺漏的內容,可以在結尾後補寫附言。

3.寫信就是和對方交談,只是對方不在面前,把要說的話寫出來而已。因此要抓住重點,清楚明白,誠懇有禮。

4.要考慮對象,要考慮對方的身份、經歷、文化水平等,語言一般要儘量口語化,直截了當,淺顯明白,用語規範。給文化水平較高的人寫信,典雅些也無妨。

5.要字跡工整、標點符號正確、格式規範,不可潦草,儘量不要塗改。

6.不可用紅色墨水的筆或鉛筆寫信,這是不禮貌的。

書信的另一大類是專用書信,常用的有介紹信、證明信、慰問信、表揚信、感謝信公開信 、建議書、決心書、申請書、倡議書等多種。

二、介紹信

(一)介紹信的性質

介紹信是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介紹本單位的人員到其他單位接洽、聯繫、磋商工作、事情等所寫的一種專用書信,它可以證明持有人的身份,具有憑證性的特點。介紹信是用來介紹本單位人員到有

關單位去接洽事情、辦理公務(聯繫工作、參觀學習 、出席會議、調查事項等)的一種專用書信。持介紹信的人以此作爲與對方單位聯繫工作的 憑證。由於介紹信上一般還有持信人的職務、職稱、政治(教學案例,試卷,課件,教案)面貌,因此介紹信還有證明身份的作用。一般都使用印刷好的介紹信,並留有存根以便於查覈。

(二)介紹信的格式寫法

介紹信主要有兩種形式,普通介紹信和專用介紹信。 普通介紹信一般不帶存根,正中寫 “介紹信”。內容包括:稱呼、正文、結尾、署名和門期,並註上有效日期。

專用介紹信共有兩聯,一聯是存根,另一聯是介紹信的本文。兩聯正中有間縫,同時編有號碼。 一種是固定格式,印刷好的介紹信格式,留存根,有編號,便於查詢。另一種是公用信紙臨時書寫,不受限制。

介紹信的內容組成:

1.標題 在第一行正中寫“介紹信”或“××單位介紹信”,字體一般用黑體,較大。

2. 字號 在第二行偏右,由單位規範代字、文種代字(“介字”)和該介紹信的順序號構成。

3.稱謂 前往聯繫單位的名稱,頂格寫,後加冒號。

4.正文 包括持介紹信者姓名、人數,接洽的具體事項。一般用“茲有”“現有”等詞語開頭,用“請接洽”、“請協助”等詞語結尾。人數要大寫。

5.祝頌語 格式要求同一般書信,內容一般都是“此致”、“敬禮”。

6. 有效期限 一般是往返路途加辦事所用時間再稍寬出一二天爲宜。

7. 時間 就是介紹信開出的時間,寫完後在其上加蓋公章。

例文

市新華書店:

茲介紹我校九年級、二班李明同學到貴店聯繫批購《素質教育與學生作文》事項,望予以大力 支持爲盼。

此致

敬禮

實驗中學教務處 1999年×月×日(公章)

[範例參考]

普通介紹信

茲介紹我公司 同志等 人(系我公司 ),前往貴處聯繫 ,請接洽。

此致

敬禮

xx公司(蓋章)

年 月 日

專用介紹信 (存根)

( 字第 號)

等人前往 聯繫 。

年 月 日

(有效期 天)

(蓋章)

(三)介紹信寫作的注意事項

1.聯繫的事情要寫得具體清楚,語言簡潔概括平實,不寫原因、結果,不議論、抒情。

2.向對方提出要求時語氣要謙和,一般用“請接洽”、“請予協助”等,不能使用“要”、“應該”、“必須”等帶有命令性的語氣。

3.一份介紹信只寫一個聯繫單位、一件事情。

4.不得隨意塗改。如有塗改,塗改處必須加蓋公章,否則,對方可以不予接待。

5.與一般書信相同,介紹信以及其他專用書信均不可使用紅色墨水的筆或鉛筆。

三、證明信

(一)證明信的性質

證明信是由機關、團體或個人出具的、證明某人的身份、經歷、學歷或某件事情真實情況的專用書信。

(二)證明信的寫法:

一是標題,通常有兩種方式構成:一種是單獨以文種名作標題,就是在第一行中間冠以“證明信”、“證明”字樣。另外一種是由文種名和事由共同構成。二是稱謂,位置同一般書信(如果收信對象不確定,可以不寫稱謂)。三是正文,內容若複雜則分段寫,“特此證明”是證明信正文的專用結語。祝頌語要求同介紹信,署名、日期格式同一般書信。若是單位出具的證明,須加蓋公章。

(三)證明信寫作的注意事項

1.證明的內容要針對對方所要求的要點寫,其他無關的不寫。

2.寫證明信態度要嚴肅認真,實事求是,言之有據,對被證明的人或事,必須有清楚的瞭解。

3.語言要簡明、準確、平實,不得有半點誇飾,也不能模棱兩可、含糊其辭,更不要抒情。

4.不能用鉛筆或紅色墨水的筆寫,不得塗改。若有塗改,單位出具的要在塗改處加蓋公章,個人出具的要在塗改處加蓋證明人的指紋。

5.單位出具的證明要加蓋公章,並且留有存根備查。

6.以個人名義所發的證明信,要寫明寫證明信者本人的政治面貌、工作情況等也可由寫證明信人所在的單位簽署意見。

7. 有時單位爲外出辦事的個人出具證明其身份的證明信,對於這種隨身攜帶的證明信,一般要求在證明信的結尾註明有效時間、過期無效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