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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精選《百萬英鎊》讀後感範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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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好的讀後感來源於一本好書,讀一本好書,養成隨筆記錄的好習慣,以下是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的最新精選《百萬英鎊》讀後感範文4篇,以供參考。

最新精選《百萬英鎊》讀後感範文4篇
《百萬英鎊》讀後感1

在看完好看的《俗世奇人》之後我又看了一本《百萬英鎊》。

《百萬英鎊》主要講訴一個美國的年輕人在一次出海航行遇到風浪被一艘船救了。在上方打義工支付自己的船費來到了倫敦。他當時一貧如洗。而兩個有錢的兄弟得到了一張百萬英鎊的支票並把那一百萬英鎊借給了那個年輕人,看那個年輕人能不能用那一百萬英鎊在倫敦生活一個月但不能把那一百萬英鎊打開。他的遭遇也十分搞笑。最後他把錢還給了那對兄弟。他還娶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還有三萬元利息。真是一舉兩得呀!

當我看到陌生人講的故事這一章節時,我真的堅信了哈里斯所講的故事,我真的以爲他們在車上吃了人肉。當我看到他們吃人肉時,我背後直冒冷汗,正因真的很嚇人到了之後我才知道這個故事不是真的,而是他編的。正因他曾是一名國會議員。但是有一次他被風雪困在了火車裏,差點兒凍死。,最後成了偏執狂,每次提到那些老話,他就說個沒完沒了。當我看到他把它倒翻了個。,於是他噴出兩捧鐵砂時我覺得那個人太卑鄙了,爲了贏不擇手段,不公平比賽。這種行爲是可恥的。

這本《百萬英鎊》讓我看到了社會上的陰暗。這本書反映了社會的陰暗,不擇手段的人。這本書讓我明白有錢不是萬能的,但沒錢是萬萬不能的。

《百萬英鎊》讀後感2

《百萬英鎊》是美國著名作家馬克·吐溫的小說,講述了一個窮困潦倒的營業員美國小夥子亨利·亞當斯在倫敦的一次奇遇。倫敦的兩位富翁兄弟打賭,把一張無法兌現的百萬大鈔借給亨利,看他在一個月內如何收場。一個月的期限到了,亨利不僅沒有餓死或被捕,反倒成了富翁,並且贏得了一位漂亮小姐的芳心,在兄弟那裏也獲得了一份工作。

讀這篇文章的時候,我覺得心情很微妙。因爲它的主人翁亨利·亞當斯的遭遇讓我覺得很奇怪。在它一分錢也沒有的時候,沒有一個人理他。就好像一顆不起眼的小石子。但當他有了這一張無法兌現的百萬大鈔的時候,人們卻把他看的像一個王似的。這真令我驚奇。

每當我讀這篇文章的時候,總是在文字中感受到了諷刺和幽默。馬克.吐溫是個天才,他用了這種諷刺而幽默的語氣反應了“金錢是萬能的”一說法。就像那句俗話:財富造成的貪婪人,比貪婪造成的富人要多。

《百萬英鎊》讀後感3

《百萬英鎊》是美國作家馬克·吐溫,對於馬克·吐溫,我看過他的幾篇小說,今天就找他的代表作讀讀。

這是一篇短篇小說,故事講的是亨利(主人公)因一個不小心來到了巴黎,併成了乞丐。又因禍得福被兩個在打賭的兩兄弟選成了打賭得人,給他一百萬英鎊,哥哥說一個月內他會死去,而弟弟不這麼認爲。就這樣這個乞丐在經歷幾次消費後一下子有了名氣和地位。一個月過去了,亨利不但沒死反而還了100萬,還有得到20萬和一個妻子。

其中給我映象最深的是亨利走進的那家服裝店的老闆和店員。他們第一眼看到亨利時,見他衣衫襤褸。誰也不理他,到最後纔來替他挑衣服,並且一臉的不滿,但是看到他那張100萬英鎊,頓時就變了一個人,開始對他服服帖帖。由此可見,店員是個見錢眼開的人,馬克·吐溫這麼寫,正是諷刺了那些只注重以貌取人,再根據主人公的經歷告訴我們,要學會抓住機會,故事裏的亨利就是趁着自己有名氣,將100萬作爲本金,又賺回20萬。

讀完這個故事我明白了,人要想成功,就得抓住機會。就像故事裏的主人公,同時我也明白了人不能看外表,要看內在,也不能光注重錢,對人要平等。從這裏可以看出,以前巴黎的人大部分都是守財奴。

我還會繼續看馬克·吐溫寫的其他的小說的。

《百萬英鎊》讀後感4

人們都說馬克·吐溫先生是個幽默大師,又很會諷刺社會上的各種事。讀了他的《百萬英鎊》後,我忍俊不禁,放聲大笑。

主人公——因爲種種原因——被一家兄弟選上打賭。英格蘭銀行發行了兩張面值爲一百萬的的鈔票,大哥認爲一個品德高尚、聰明懂事、舉目無親、身無分文的外地人只有一張一百萬的鈔票,絕對花不出去,二哥認爲可以。他便把其中一張買下來,找人和大哥拿兩萬英鎊賭,另加一個職位,便找到了主人公。他每去一家店,便叫人找錢,老闆都畢恭畢敬,全部免費。在一個舞會上,他還賺了二十萬、認識了二哥的女兒,和她結婚了。

讀了這個讓人哭笑不得的小說,我也看見了那令人哭笑不得的社會。

主人公在一家服裝店買衣服時,服務員還很厭惡他,當他抖出了那張百萬鈔票後,一下把服務員“轟”暈了。店老闆竟口口聲聲管他叫“大爺”,一副誠惶誠恐、畢恭畢敬的樣子。一個小小的動作,便引來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是啊,在這個“我爸是李剛我怕誰”的社會上,貴族、地主、官員們搶盡風頭、有恃無恐。所以,小市民們多牛,見了大官也得阿諛奉承,不管人家的態度好還是差,不管人家愚昧至極還是聰明絕頂,只要有好處便能撈。然而,見了一些社會中所謂“下賤的東西”,這些人們就會嗤之以鼻,用白眼、斜眼看他,甚至一腳狠踢,更別說飽受摧殘的黑奴了。因此,社會名流全是寶馬香車,成天紙醉金迷;相反,貧民區裏的人們可謂生靈塗炭,民不聊生了。

之所以那個年代社會腐敗,和這些見風使舵的人們有着密不可分的關係。我們這個年代,也有。

一次,我看到路邊有一個滿臉是鬍子的乞丐,正在低聲乞求人們:“我好幾天沒吃飯了,誰給點錢——謝謝,謝謝,祝您全家安康……”一個時髦的男青年正領着一個時髦的女青年走過,一看到那年過花甲的乞丐,便一下子皺起眉頭,繞得遠遠的,嘴裏還嘀咕着:“這髒老頭,真是……”我也實在看不慣,也只好繞過了。媽媽說:“倫倫,你去給爺爺點錢吧。”說着,她拿出了兩塊錢,遞給我。我拿着錢,跑到那個爺爺前面很遠,扔了錢就跑,也不管扔沒扔中。媽媽一看我這狼狽不堪的樣子,不禁搖了搖頭。

事後,我也覺得這太不對了,但就是不習慣老爺爺渾身的黴味,看不慣他衣不遮體,聽不慣他的外地口音。但是,我也知道這不至於啊,爲什麼偏要遠離他、躲避他呢?

人人都是平等的,都是哺乳綱靈長目的動物啊,爲什麼偏要分地位高低呢?我不明白,恐怕全人類都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