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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職員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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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職員安全責任書

家長到校找老師或給學生送東西,門衛不得讓其入內,須和班主任聯繫,由班主任親自接待,也可由門衛在適當時候將東西轉交給學生。以下是本站爲大家整理的保安職員安全責任書資料,提供參考,歡迎你的閱讀。

保安職員安全責任書

保安職員安全責任書一

學校的安全工作是確保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是維護學校治安環境穩定,維繫師生家庭幸福安定,維持社會和諧溫馨的組成部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工作方針,爲使保安工作管理建立規範化、經常化、制度化的長效機制,強化保安人員對安全工作的崗位責任意識,特制訂以下責任制度:

1、責任對象爲與學校政教處簽訂崗位安全工作責任書的保安管理負責人。

2、責任範圍根據保安管理責任人的崗位職責而定。保安管理責任人對管轄的門衛崗位,校園治安環境的安全責任範圍負有直接的管理責任。凡因保安管理負責人工作不負責或工作失誤造成嚴重的治安安全事故(學校、個人財物受損、師生受人爲傷害),可直接追究其責任。

3、保安輪流值日,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電話暢通,不得出現脫崗、空崗現象。

4、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心,盡職盡責。嚴把學校大門關,白天大門關閉(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除外),學生放學時佩戴綠卡方可放行,注意晚上放學後大門、側門全部關閉。白天在室外值班,晚上可在室內值班,但必須隨時注意觀察出入校門人員。

5、嚴禁外來車輛私自進入學校,因業務往來者可請示有關領導問明情況並進行登記後,方可放行。載重車不要損壞路面或者鋪在操場上的水泥板等。

6、對於來校檢查或者指導工作的上級領導的車輛問明情況後馬上通知學校領導並迅速放行(事後登記);注意觀察領導要離開學校時,應該及時開門送行。

7、注意盤查外來人員和可疑人員,屬於探望學生的家長要在門口登記後讓他們在值班室門口處等候,不准他們私自進入校園內;對私自入校打球或者滋事生非者勸阻不讓其進入學校,並迅速報告學校領導。嚴禁將不法社會青年放入。

8、學生到校後,非放學時間不準學生私自外出(外出者必須持班主任批假條或由班主任領送)。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要在門口附近協助值班教師維持秩序。

9、對外出校門的車輛要盤查,對拉有貨物而出校門的車輛問清原因並徵得有關領導同意並進行登記後可放行,以防學校或者師生的財物被偷運出校。

10、負責及時開關門口照明燈和路燈。值班室內要保持潔淨,注意保持門口附近的衛生良好狀況。不準在值班室內私自亂接電源(電線);不準在值班室裏使用用電器做飯;不準在值班室裏打牌、下棋、設立酒局;不準讓學生或者外來人員在值班室玩耍或留宿。

說明:《保安人員工作責任書》學校與保安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因保安工作疏漏、不負責任、私自脫崗離崗而造成學校(或者師生)財物財產受到損失、師生安全受到威脅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學校有權扣發工資或予以辭退,並要求保安賠償損失。嚴重者可送執法機關進行司法處理。

責任方簽名: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名:

簽約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保安職員安全責任書二

爲了強化崗位職責意識,構建完善的學校治安防控體系,使學校各級人員擔負起保一方平安的責任,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師生安全,學校決定全面簽訂安全教育和管理責任狀。門衛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部門,根據門衛職責要求,特於門衛簽訂以下責任書。

一、責任

1、教學時間,按規定準時開關校門;學校假期校門關閉。

2、非開門時間,學生要進出校門,及時詢問、報告;教學時間,無教師審批外出的學生不得讓其外出;非教學時間,嚴禁學生進入校園。

3、教師進出校門時要及時開關。妥然安排好來學校參觀、考察、指導、檢查的領導和教師進出校門。家長、客人及其他人進出校園辦事要詢問、登記,然後讓其進入。制止商人、閒散人員進入校園。

4、督促自生行車進出校門下車推行;督促摩托車經過校門放慢速度行使;勸阻與校活動無關的機動車輛進入校內。

5、校內物資出門必須進行查對登記,經有關部門同意後可出門。

6、關注校門口的通道,不讓物資在門口停放,保證門口暢通無阻,及時清掃校門口衛生

7、經常檢查校門的牢固程度,發現有異常現象及時報告校長或總務處,催促學校及時處理。

8、門衛房屋及相關設施經常檢查,尤其是用電狀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處理。

9、堅守工作崗位,保證日夜有人值班。

10、夜間巡視校園在一次以上,檢查各教師、辦公室廚房及其他用房的安全情況,檢查有無可疑人員進入,做好放盜、放火工作。

11、接受學校領導和教師對門衛工作的安全檢查,實事求是地彙報有關工作,不得隱瞞、謊報。

12、及時向校長和總務處反映門衛、安全等情況,對需要緊急處理的,周密考慮,及時而完好地處理。

二、處理

1、門衛違反上述有關規定,有失責任行爲,由領導班子會議研究,給予一定的處理。

2、發生校園失竊、非教學時間學生進入校園出事等重大事故,門衛有失責行爲,給予的嚴肅處理;嚴重的交由上級部門或司法機關處理。

三、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門衛和學校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保安職員安全責任書三

(1)門衛保安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學生出入校門必須檢查兩證(學生證和出門證),並做好登記。在值班期間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置或上報值班領導。

(3)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時對本班出現的問題和接班人員交代清楚,應該注意的問題應作詳細記錄和交接。

(4)對外來人員進出學校必須填寫《進出學校登記表》來訪人姓名、工作單位,做好記錄,電話聯繫被訪人,經被訪人允許方可進入。

(5)嚴禁不明車牌的車輛入校,嚴禁收購廢品人員進入校園。學校教職工攜帶物品出校門要進行盤查。學校公物出校門必須有相關科室出具證明,

(6)上課或課餘時間除上級領導、辦理公事或經領導同意需要進入校園的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停放在學校大門東側嚴禁學生騎自行車上下學。

(7)值班期間不做私人工作,遇有特殊情況,偶發事件必須及時處理,並及時上報學校。

(8)夜間要加強值班巡邏,24小時不能脫崗、睡覺。如遇突發事件及時向值班領導報告,能自己處理的事件,在第一時間處理,不能處理或重大事件由值班領導向校長報告,撥打110、119、120,999。

(9)如因玩忽職守出現失盜事件,或重大安全事件將追究責任人責任,照價賠償或辭退。

(10)要隨時保證學校大門口的暢通無阻,保護學生的安全,發現打架鬥毆的現象及時阻止,並上報值班領導。

(11)學生上學、放學期間,值班門衛應在大門附近巡邏,密切注視進出學校人員,對可疑人員要及時上前詢問,對社會青年或閒雜人員在校園打架鬥毆要積極主動的於與制止。不得推諉或不作爲。

(12)責任人違反以上規定,犯故意、過失、失職、瀆職或出現安全事件後不積極主動的進行處置和不作爲造成學校、師生財產損失或師生傷害的,視情節輕重,將追究責任人民事、行政直至刑事責任。

(13)如在值班期間違反《門衛值班巡邏制度》《出入校門制度》等規章制度,發生學校財產被盜按照相關法力法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4)如在值班期間違反《門衛值班巡邏制度》《出入校門制度》等規章制度,因管理不善發生社會青年到校(從大門進入校園的)打架鬥毆等安全事故。發現一次給予全校通報批評。

保安職員安全責任書四

爲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切實爲廣大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並結合我校實際,現就門衛的安全責任明確如下:

一、門衛負責學生出入的安全工作,加強學生進、出校安全教育,以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門使之養成良好的安全行爲習慣。

二、嚴把入口關,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內,凡校外人員進入校門,須經接待人員同意,並認真作好外來人員的記錄(何時來校、姓名、性別、年齡、尋找對象及出校時間)。

三、嚴把開、關校門的時間。節假日期間,任何人不經領導同意一律不得入校。

四、平時學生因病、因特殊事出校,須由班主任親自送出校門,門衛不許讓學生獨自出校門。

五、家長到校找老師或給學生送東西,門衛不得讓其入內,須和班主任聯繫,由班主任親自接待,也可由門衛在適當時候將東西轉交給學生。

六、門衛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如因擅自離崗而發生安全事故,由門衛負責。

七、對進入校園尋釁滋事者,要堅決予以阻止,並及時與學校領導、派出所聯繫,以確保師生安全。

八、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門衛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產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