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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3篇 保障學生安全,責任在誰? —— 學校出臺新規: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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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安全是全社會共同關注和重視的問題,爲了有效提升教育機構對學生安全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很多學校和教育部門紛紛制定了“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旨在明確學校安全責任、加強監管和責任追究,爲學校營造更加安全、穩定的教育環境。

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3篇 保障學生安全,責任在誰? —— 學校出臺新規: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

第1篇

家長作爲孩子的監護人,應對孩子在校外的一切活動負全部責任。

孩子的安全關係到整個家庭的幸福,真是一個孩子一個家庭。生命可貴,但是,各位學生家長,你爲孩子的生命負責了嗎?莫要等到失去才後悔。農村孩子的家長,有很多隻顧掙錢,往往忽略孩子的安全,總以爲自己的孩子沒事,有很多血的教訓你反省了嗎?各位家長,如果你漠視孩子的安全,孩子有一天也有可能會永遠離你而去。爲了家庭的幸福,爲了孩子的生命,希望您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希望家長叮囑孩子注意安全,強化交通安全和自我保護意識,教育孩子自覺遵守和維護交通秩序,不要乘坐不安全的車輛,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遇到惡劣天氣,家長一定親自接送孩子入校。不要讓孩子單獨出行,不要在外與陌生人接觸,不要在同學、朋友家住宿;教給孩子一些應對突發災害天氣的知識,教育孩子發生事故時,要果斷冷靜處理,不要盲目行動,要及時撥打110電話報警。

學生在家時,家長們要妥善保管好家裏存放的有毒、有害物品以及可能危害孩子的器具,不要讓孩子帶危險品和任何刀具進校園。要對孩子進行防火、防觸電、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止接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勞動或者其他危險性勞動的安全知識教育和自我防護、自我救助的技能教育。

二.學生在上午7:30前,下午14:30(夏秋季)或13:30(冬春季)前不準進入學校,凡不遵守此時間規定者,學生出現的任何安全事故均與學校無關;上午放學後(11:30後)下午放學後(夏秋季17:30冬春季16:30後)及週六、周天,學生髮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與學校無關。

三.一至三年級學生按上級規定不允許騎自行車入校,家長必須親自接送,凡是讓孩子騎車入校、乘坐他人接送學生車輛的或者讓孩子獨自入校的,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與學校無關。高年級學生不提倡騎自行車入校,凡是不遵守者,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與學校無關。

學生在家期間,希望全體家長加強與孩子的交流,傾聽孩子的訴說,通過親情接觸,相互交心,增進了解,營造和諧、融洽、平等、親密的'家庭氛圍,爲孩子的健康成長作出最大的努力。

同時,家長要以身作則,不參與任何黃、賭、毒活動,在孩子面前不要打麻將,說髒話,猜拳行令,要給孩子以正面的影響。對孩子的學習既不能不管不顧,也不能在學習上給孩子造成過重的心理壓力,更不能以棍棒代替教育;家長要經常與孩子溝通,瞭解孩子的交往範圍和思想動態,及時掌握他們心理上的變化,糾正孩子的不良傾向。要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和管理,教育孩子遠離網吧,一定不要讓孩子沉迷於網絡不可自拔,另外家長不要隨便給孩子零花錢,不要讓孩子買零食,喝生水,吃不衛生的食物,以防食物中毒。凡在校外出現的任何安全事故均與學校無關。

注:爲響應上級號召學校實行全程全方位封閉式管理,家長無特殊情況不允許進入校內,有事請與班主任電話聯繫。(如果您的電話號碼有變動請及時告知班主任老師。)

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3篇 保障學生安全,責任在誰? —— 學校出臺新規: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 第2張

第2篇

爲了積極配合學校“平安校園、和諧宿舍”的創建工作,強化宿舍管理,做到“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各宿舍舍長(總舍長)應做出如下責任承諾:

1、宿舍舍長(總舍長)是負責本宿舍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自覺遵守校紀校規及宿舍管理規定,尊重管理人員,服從管理。

2、不私接電線、電吹風、電髮夾、大型收錄機等違規電器及違規充電等,不點燃蠟燭。舍長若發現有違規用電行爲,要當場沒收,嚴格制止,對不服從管理者,要及時報告宿管處,宿管處出具體書面材料報告學校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3、教育學生不要在宿舍存放現金,一般帶錢不超過五十元,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4、注意人身安全,嚴禁在窗口、樓梯、樓頂等危險地段擁擠、打鬧。

5、嚴禁在宿舍內起鬨、打鬧、打牌、打麻將、過生日、酗酒。

6、嚴禁攜帶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不許在宿舍燃放煙花爆竹,焚燒雜物。

8、對宿舍出現偷盜、打架鬥毆,消防安全,外來滋擾等違法行爲要及時報告管理人員和宿管處。

9、對本宿舍出現的重大刑事案件,一般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消防事故分別爲一起者,除依法處理和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外,取消本宿舍、本班學期評選各種先進的資格。

10、主動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做好安全工作,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11、每天晚上熄燈前,舍長要查清不按時歸宿舍學生,記錄在案,上報到總舍長,特殊或緊急情況及時報告管理人員,正常情況下,總舍長應每週日晚自習書面向班主任報告一次本班宿舍情況。

12、如違反以上條例,宿舍舍長(總舍長)自覺接受學校職能部門的處罰,財產損失照價賠償。

注:(1)本責任書每學年簽定一次,宿舍若變化,應另籤。

第3篇

爲了加強校園安全管理,提高學生安全防範意識,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切實保障學生安全,我校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安全工作綜合管理目標:

1、增強安全和法制意識。經常對孩子進行遵規守法教育、防盜、防火、防中毒、防意外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自身防範意識。

2、加強對子女的日常管理,特別是節假日期間的安全教育,確保自己的孩子不進"三廳一室"和不進營業性的網吧,不私自游泳、滑冰和遊玩,不吸菸、不喝酒,不和社會不良人員交往。

3、加強作息時間的管理,教育孩子按時上學、及時回家,放學後、節假日不滯留學校。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不曠課,不逃學,不私自離校出走。離開校園要向班主任請假,在家外出要同家長打招呼。

4、學校組織的.活動,要認真遵守活動紀律,一切行動聽指揮,不得擅自離開活動現場;活動開始前,積極做好準備;身體不適,要及時主動報告老師。學生自行組織的校外活動,須經家長同意。

5、不在教室、及樓道內追逐、嬉戲打鬧、玩球;路上不橫衝直撞,拐彎抹角不亂闖;上下樓道要有秩序,不準前推後擁。不爬越走廊圍欄和窗戶。

6、教育孩子要遵守交通規則。學生上學、放學途中不騎"飛車",不雙手離把,不撐傘騎車,行進中要隨時注意路況(含雨雪天氣時),做到文明騎車。

7、加強衛生、飲食等方面的教育。教育孩子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作息習慣,防止孩子在路邊攤位上購買零食發生飲食安全事故。

8、家長髮現孩子有思想問題或不良行爲傾向時要及時和學校溝通,商討解決問題的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