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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四川省積極有序推廣和規範碳中和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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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四川省積極有序推廣和規範碳中和方案》的通知

川環發〔20215

關於印發《四川省積極有序推廣和規範

碳中和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生態環境局、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體育局、機關事務管理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

爲推動落實國家二氧化碳排放達峯目標和碳中和願景,踐行綠色低碳發展新理念,弘揚以低碳爲榮的社會新風尚,有序推廣和規範各類活動碳中和,我們制定了《四川省積極有序推廣和規範碳中和方案》,現予印發實施。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四川省文化和旅遊廳

 四川省體育局               四川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

2021329

 


 

四川省積極有序推廣和規範碳中和方案

 

爲貫徹國家二氧化碳排放達峯目標和碳中和願景,落實省委省政府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決策部署,踐行綠色低碳發展新理念,弘揚以低碳爲榮的社會新風尚,有序推廣和規範各類活動碳中和,根據《大型活動碳中和實施指南(試行)》(生態環境部2019年第19號公告)、《四川省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川府發〔201731號)有關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標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爲指引,將社會層面碳中和作爲傳播綠色低碳理念、強化碳排放管理、擴大氣候投融資、培育低碳新業態、提升綠色影響力的重要途徑,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有機結合,以綠色生活和低碳發展爲歸宿,以賽事、會議、展覽等大型活動碳中和爲引領,以A級旅遊景區、星級飯店、商場等運營場景和各類企業、公共機構、社會組織及個人生活碳中和爲重點,以平臺建設、宣傳推廣、項目示範爲抓手,分階段、有步驟推動各類社會活動實施碳中和,爲綠色生活和低碳發展提供時尚選擇。

——2022年,建成四川省碳中和創新服務平臺,實施一批國際性、全國性大型活動碳中和示範項目,碳中和參與度明顯提高,碳中和覆蓋領域不斷拓展,碳中和服務能力大幅提高。

——2025年,初步構建起對接國際標準、符合國家要求、具有四川特色的碳中和政策標準體系和支撐服務體系,大型活動碳中和有序推行,低碳爲榮的社會新風尚廣泛弘揚。

二、實施主體

碳中和實施主體包括企業、公共機構和社會組織等機構實施主體和個人。機構實施主體可對舉辦和參加的大型活動,以及生產、經營等活動過程中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實施碳中和;個人可自願對生活、工作等活動中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實施碳中和。鼓勵將機構實施主體集中開展的碳抵消與個人自願實施的碳抵消相結合,實現整體碳中和。

三、重點任務

(一)制定碳中和政策規範

建立健全碳中和引導、支持和規範政策體系,促進機構、個人參與和推廣碳中和,規範開發減碳效益明顯、銜接國際國內標準、具有廣泛市場認同、區域特色突出的碳減排信用產品。科學有序推進各類碳排放覈算方法學研發,在國家發佈方法學之外優先制定35個常見場景碳排放覈算方法,推動碳匯扶貧、光伏扶貧、農村沼氣、甲烷回收利用、節能提效改造等領域碳減排項目開發。加快制定碳中和技術規範,推動碳排放覈算、碳中和實施標準化、規範化和數字化。

(二)搭建碳中和服務平臺

立足四川、面向全國,依託四川聯合環境交易所建設集碳中和申請、碳排放覈算、碳中和方式選擇、碳排放抵消、碳中和評價等碳中和全流程,以及相關知識普及、信息查詢等功能爲一體的碳中和公益服務平臺,提供便捷、高效、規範的碳中和服務。服務平臺提供碳配額、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四川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或認可的碳減排量等多種碳信用產品選擇,建立碳中和政策宣貫、信息披露、信用公開等監管輔助功能,探索建立碳中和“綠名單”和違規“黑名單”激勵約束機制,推動服務平臺與“天府信用通”平臺互聯互通,促進碳中和相關信息在金融領域應用。強化服務平臺監管,制定服務平臺監管規則和運維辦法。

(三)豐富碳減排信用產品

鼓勵優先採用國家碳配額、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實施碳中和,推動依託國家溫室氣體自願減排方法學開發減排項目。加快建立包括“碳惠天府”在內的區域碳減排機制,重點圍繞公衆行爲減排、林草碳匯提升、城鄉環境整治、節能低碳改造,創新開發區域核證碳減排量,暢通低碳價值轉化路徑。探索將碳中和與生態扶貧有機結合,鼓勵採用來自貧困地區的碳信用或新建林草碳匯項目產生的減排量。

(四)擴大碳中和實施範圍

有序推廣社會活動碳中和,鼓勵各類實施主體在賽事、會議、論壇、展覽、旅遊、生產、運營等各類活動中優先節能降耗、綠色消費、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倡導綠色經營和低碳發展理念,實施活動碳中和或部分抵消溫室氣體排放。逐步將碳中和等低碳發展行動情況納入綠色會展和綠色生活創建、綠色低碳企業、低碳試點城市等評價體系,探索建設碳中和A級旅遊景區、星級飯店、商超,推廣碳中和年會。規範大型活動碳中和,申辦文件承諾實施碳中和的國際性和全國性大型活動,活動組織者應在活動舉辦前向本地區地級及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送《四川省大型活動碳中和登記表》,並抄送碳中和創新服務平臺。

(五)實施碳中和示範項目

從四川省行政區域內舉辦的國際性和全國性大型活動中,選擇一批引領性、示範性大型活動實施碳中和項目示範,規範制定碳中和實施計劃、開展溫室氣體減排行動、實施碳中和及碳中和評價。發揮森林、草原、溼地等自然空間碳匯優勢,探索依託大型活動碳中和在岷山—邛崍山自然保護軸和黃河源、川西、大巴山、烏蒙山、龍泉山五大自然保護屏障建設碳中和(竹)林、草原、溼地示範項目,並在國際、國家和區域碳信用體系下開發碳減排量用於大型活動碳中和。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爲碳中和歸口管理部門,監管碳中和實施主體、服務平臺、三方機構等參與主體,建立碳中和信用評價機制,杜絕投機和炒作行爲。生態環境廳會同相關部門指導和推進相應領域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項目和區域碳減排項目有序開發和規範管理教育、文化和旅遊、體育、機關事務管理、國資、金融、經濟合作(博覽)、林草等相關部門指導推廣相應領域活動碳中和。各市(州)可結合實際制定碳中和推廣方案和支持政策。

(二)保障資金投入

碳中和實施主體應按照綠色、節儉辦活動要求,結合實際將實施碳中和的相關費用納入經費預算,推動以低成本、高品質碳信用或項目實現碳中和。支持利用財政資金開展碳足跡和碳中和基礎研究、基礎設施和能力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通過財政資金引導和推廣碳中和,實施大型活動碳中和示範項目。積極落實五部委《關於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的指導意見》(環氣候〔202057號),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投入。

(三)加強宣傳引導

結合全國節能宣傳週、全國低碳日、六五環境日、世界地球日等活動,宣傳碳中和理念,加強碳中和典型案例經驗交流和宣傳推廣,營造綠色生活和低碳發展氛圍。不斷創新碳中和場景,提高公衆參與度,改善實施主體獲得感。大型活動組織者應通過多種途徑及時披露碳中和信息,企事業單位應有序將實施碳中和情況納入溫室氣體排放和資源環境信息披露機制,生態環境部門要建立碳中和信息定期發佈機制,接受社會監督。探索開展企業綠色影響力星級評價,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