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港航和口岸重點工作任務清單
序號 | 重點工作任務目標 | 責任部門 | 配合部門 | 責任領導 | 進度計劃 | |||
一、海上疫情防控(總牽頭領導:蔣海平) | ||||||||
1 | 繼續交出海港防疫高分報表。強化港口引航、碼頭裝卸、冷鏈作業、海上補給等重點環節人員防護、界面防控和消殺工作,推進港口重點人羣疫苗接種。壓實航運企業主體責任,加強督查巡查,及時補足短板。協同做好船員換班,持續穩妥做好抵港涉疫外輪閉環處置和傷病船員救治。 | 協調處、航運處、港口處、信息指揮處、引航站、各分中心 | 辦公室、計財處 | 鎖旭東、郭波、方誌浩 | 全年 | |||
二、主要經濟指標(總牽頭領導:蔣海平) | ||||||||
2 | 全年完成貨物吞吐量6億噸,增長6%;江海聯運運量2.8億噸,增長9%。 | 港口處、協調處 | 招商處、航道處 各分中心 | 方誌浩、 鎖旭東、曹軍 | 12月 | |||
水路貨運船舶運力保有量淨增25萬噸,總運力突破820萬噸。 | 航運處 | 郭波 | ||||||
完成水運項目投資32億元,增長9%。 | 規劃處 | 王世軍 | ||||||
海事服務總產值達到350億元,增長30%。 | 海事處 | 丁濤 | ||||||
三、一流強港建設 | ||||||||
3 | 高質量編制完成《舟山港航“十四五”發展研究》。 | 發展處 | 港口處、航運處、規劃處、航道處、協調處、海事處、口岸處 | 方誌浩 | 3月:形成徵求意見稿; 6月:完成研究。 | |||
4 | 推動舟山部分港區規劃調整及其規劃環評編制,將六橫LNG、金塘油品儲運、黃小雙區域項目配套泊位納入規劃,適時啓動新一輪《寧波-舟山港總體規劃(2014-2030年》修訂。 | 規劃處 | 王世軍 | 12月 | ||||
5 | 推動一批重大項目建設 | 開工建設大浦口集裝箱碼頭二階段4#和5#泊位、富通海洋工程、大洋世家產業園碼頭等一批萬噸級泊位加快推進小洋山港口公共設施及資源綜合利用區陸域形成工程。 | 規劃處 | 許可處、港口處、海事處 | 王世軍 | 12月 | ||
督促指導4000萬噸年煉化一體化項目配套碼頭工程(二期)液體化工碼頭工程岸線審批,履行港口項目基本建設程序並開工建設。 | ||||||||
提升港口集疏運能力 | 完成蝦峙門口外30萬噸級人工航道擴建工程、魚山航道二期北向5萬噸級航道工程建設,推進雙嶼門航道一期工程。 | 航道處 | ||||||
開展條帚門航道通航能力提升工程前期研究。 | ||||||||
6 | 提升原油保供能力 | 完成年度3000萬噸魚山綠色石化基地原油保供任務。 | 規劃處 | 港口處 | 王世軍 | 12月 | ||
7 | 建設危化品登陸點 | 開展浙石化危化品運輸滾裝碼頭規劃建設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大陸側危化品運輸滾裝碼頭選址工作;協調推進白峯危化品碼頭滾裝運輸、鴨白線危化品運輸、金塘西堠滾裝碼頭改造等工作。 | 規劃處、港口處 | 岱山、金塘分中心 | 王世軍、方誌浩 | 12月 | ||
8 | 推進長三角一體化 | 建立舟山北部海域航道錨地共商、共建、共養、共享、共管機制,推動舟山北部海域錨地整合,開展衢山北部海事服務錨地工程前期工作,佈局LNG加註功能。 | 航道處、規劃處、海事處 | 岱山分中心 | 王世軍、丁濤 | 12月 | ||
9 | 深化行業專項治理 | 開展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和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問題整改,持續完善港口企業環保手續,跟蹤督促嵊泗寶鋼馬跡山港碼頭場區雨污水直排問題整改,牽頭開展港口領域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問題“舉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行動。 | 港口處 | 航運處 各分中心 | 方誌浩 | 12月 | ||
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要求,推進低效港口企業整治提升,完成低效港口企業整治任務。 | ||||||||
10 | 推進港口安全管理 | 深化全市港航系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統籌開展“平安交通年”海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現“防重大、控較大、減總量”總體目標。 | 科技處(安全處)、港口處、航運處、航道處、規劃處、水工質安中心、各分中心等 | 方誌浩 | 12月 | |||
11 | 推進“平安百年品質工程”建設 | 加強工程質量監督抽檢,落實平安工地和信用評價考覈制度,提升項目工程品質和安全監管水平,確保年度“平安工地”合格率不低於80%。 | 水工質安中心 | 方誌浩 | 12月 | |||
四、現代航運業發展 | ||||||||
12 | 制定新一輪促進航運業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 | 航運處 | 協調處、海事處、計財處 | 郭波 | 10月:形成建議稿和政策說明報告,報市政府。 12月:前召開全市會議。 | |||
13 | 促進航運產業發展 | 促進航運產業發展。開展2020年度江海聯運發展專項資金補助和市級重點企業評選工作,支持運輸加註“舟山船型”、LNG、硫磺等專業船隊發展,開展龍頭企業和“專精特優”航運企業推薦工作,適時啓動新城航運大樓建設。 | 航運處 | 招商處、各分中心 | 郭波 | 12月 | ||
14 | 推進智慧綠色航運發展 | 建設航運管理信息系統三期,開展智慧綠色項目推廣應用。支持我市航運企業船舶安裝船舶水動力節能裝置8套,2家示範企業建立岸基管理信息平臺,“易航海”app安裝率80%以上,全市貨船排放指標符合規範要求。 | 航運處 | 各分中心、信息處、科技(安全)處 | 郭波 | 12月 | ||
15 | 開展“舟山船型”研究與應用 | 完成相關技術指南發佈和8500t保稅供油船、混合動力海事服務供應船等船型審圖與前期檢驗工作,研究“一船多(全)能”設計與實船應用可行性。 | 船檢中心 | 郭波 | 12月 | |||
16 | 創新船舶檢驗模式 | 落實船舶檢驗質量管理長效機制,完成小型船舶檢驗制度創新研究,實施市外轉入船舶第三方提前勘驗制度,提升轉入船舶質量。 | 船檢中心 | 郭波 | 12月 | |||
五、江海聯運服務中心建設 | ||||||||
17 | 建立江海聯運工作專班。 | 協調處 | 鎖旭東、曹軍 | 6月 | ||||
18 | 制定舟山江海聯運服務中心2.0建設行動方案。 | 協調處 | 規劃處、港口處、航運處、口岸處、信息處、發展處 | 鎖旭東、曹軍 | 6月 | |||
19 | 推進江海聯運運輸體系建設 | 運營首支江海直達船隊,開建4艘“武漢”江海直達船。 | 協調處 | 航運處 | 鎖旭東、曹軍 | 12月 | ||
謀劃推進江海直達準班輪航線,力爭開闢2條以上。 | ||||||||
20 | 推廣應用江海聯運公共信息平臺 | 進一步擴大長江沿線物流數據共享交互,實現湖北、江西、安徽、江蘇四省沿江港口全覆蓋。 | 信息處 | 鎖旭東、曹軍 | 12月 | |||
強化市場化合作應用,擴大平臺和“江海e行”APP用戶規模。 | ||||||||
推廣到港船舶安全質量控制應用。 | ||||||||
21 | 力爭浙江海事局船員評估中心項目基本具備開工建設條件。 | 發展處 | 鎖旭東、曹軍 | 12月 | ||||
六、國際海事服務基地建設 | ||||||||
22 | 制定舟山國際海事服務基地建設行動方案。 | 海事處 | 規劃處、港口處、航運處、口岸處、信息處、發展處 | 丁濤 | 6月 | |||
23 | 對標新加坡完成海事服務產業統計體系研究。 | 海事處 | 發展處、港口處、航運處 | 丁濤 | 12月 | |||
24 | 做大錨地綜合海事服務業務規模 | 出臺扶持政策支持開展錨地綜合海事服務業務。 | 海事處 | 港口處、船檢中心、航運處 | 丁濤 | 12月 | ||
擴大駁船投放數量,初步形成10艘以上船隊規模;深化“舟山船型”體系建設,投運2艘以上、新開建2艘以上多功能船舶。 | ||||||||
出臺LNG試點經營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投運首艘LNG加註船,試點開展LNG加註業務。 | ||||||||
25 | 完善供油錨地基礎配套設施 | 制定供油錨地氣象監測設施三年建設方案,結合航標建設配合氣象局拋設海洋氣象浮標,升級港航氣象臺網站實現海洋氣象一口發佈。 | 海事處、信息處 | 港口處、航道處、計財處 | 丁濤、鎖旭東 | 12月 | ||
加強北部港區供油錨地通信及視頻監控信號覆蓋。 | ||||||||
推進防溢油應急項目合作,加快提升舟山海上防溢油處置能力。 | ||||||||
26 | 推進新城航運集聚區建設 | 啓用小幹島海事服務產業園,加快企業入駐,完成產業園碼頭功能轉性,爭取配設專用海事服務錨位。 | 招商處、海事處、口岸處 | 港口處、航道處 | 丁濤、林海偉 | 12月 | ||
紮實推進國際海事服務中心招商,投運國際海事服務中心共享辦公空間,大樓企業入駐率達到70%,爭取入駐海關保健中心。 | ||||||||
27 | 完善海事服務產業鏈 | 面向新加坡、香港、上海等國際航運中心招商,實現年度新增企業60家,全市實現集聚海事服務企業400家。 | 招商處 | “1+4+7”成員單位、海事處 | 丁濤 | 12月 | ||
七、港航口岸營商環境優化 | ||||||||
28 | 開展“港航紅帆”服務品牌創建 | 掛牌成立市港航窗口、各分中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室,以“審批提速、靠前服務”爲核心,形成線上線下全市行政審批服務一張網。 | 許可處 | 信息處、各分中心 | 林海偉 | 12月 | ||
29 | 推進 “多證聯辦”2.0改革 | 完善並運行“多證聯辦”平臺2.0,實現與大數據管理局互聯互通,進一步提升企業平臺使用度,完成2021年比學展示各項工作任務。 | 許可處 | 信息處、船檢中心 | 林海偉 | 12月 | ||
30 | 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 | 實行普通貨船新增運力備案“全省通辦”,完成“一書一表”模式告知承諾審批系統功能優化,全面實施港口建設項目全流程審批考評,完成省市兩級“最多跑一次”各項工作任務。 | 許可處 | 航運處、港口處、規劃處、法規處、各分中心 | 林海偉 | 12月 | ||
31 | 高質量打造數字口岸 | 深化國際海事服務智慧通關2.0版。實現“一口受理”、“單一窗口”和智能調度系統等平臺數據互通共享。建成保稅油加註口岸協同監管平臺,探索無感監管。 | 口岸處 | 海事處、信息處 | 林海偉 | 12月 | ||
32 | 做好國家營商環境跨境貿易測評 | 對標國際一流,總結形成測評工作初步固化模式。持續創新通關監管,全面完成年度通關監管專項任務。 | 口岸處 | 港口處、協調處、計財處、航運處 | 林海偉 | 12月 | ||
33 | 推進當前一輪口岸開放 | 完成浙石化、澳牛及新奧等重點項目繼續臨時開放獲批;完成普陀山機場對外開放延期驗收穫國家口岸辦批覆同意;完成半島、宏洲、中海油等項目通過對外啓用驗收,啓動川山南錨地對外開放。全力爭取舟山“十四五”項目正式納入《國家“十四五”口岸發展規劃》。 | 口岸處 | 規劃處、航道處 | 林海偉 | 12月 | ||
34 | 做好反走私綜合治理 | 協調督促各縣區、功能區落實無業主碼頭反走私相關舉措,出臺並落實《舟山市反走私綜合治理舉報獎勵實施細則》,創新開展市沿海“無走私社區(村)”創建活動,創建6-8個“無走私社區(村)”。 | 反走私處 | 法規處、 各執法隊 | 沈軍恩 | 12月 | ||
35 | 加強港航法治和行政執法能力建設 | 制定局行政執法能力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和基層站所綜合執法規範化建設方案,完善港航系統法治政府部門建設考評指標。 | 法規處 | 辦公室、人事處、計財處、信息處、各執法隊 | 沈軍恩 | 12月 | ||
36 | 強化“陸海”聯合執法長效機制 | 持續鞏固水路貨運綜合治理成果。探索與海洋漁業等部門執法協同機制,加大聯合執法力度,拓寬聯合執法領域,提高執法效能。 | 執法一隊 | 各分中心,各執法隊 | 沈軍恩 | 12月 | ||
八、黨建隊伍建設 | ||||||||
37 | 推進口岸聯合大黨委建設 | 制定《舟山口岸聯合黨建實施方案》,設立口岸聯合大黨委,完成各片區單位和功能型黨支部的設立,確保口岸聯合黨建工作實質性開展。 | 人事處、機關黨委 | 辦公室 | 王滿央 | 12月 | ||
38 | 強化人才隊伍建設 | 通過統招及校園招聘會等方式招引緊缺人才;依託市人才辦和市人社局引才平臺,招引體制外高端緊缺人才;強化人才培訓工作,舉辦全市港航執法人員綜合素質提升培訓班;加強港航產業人才隊伍培養,組織全市技能大比武“起重裝卸機械操作工”“油品操作工”等比武活動。 | 人事處 | 機關黨委、法規處 | 王滿央 | 12月 | ||
39 | 深化紀律作風建設 | 深入創建清廉交通,進一步抓緊壓實廉政主體責任,打造知責明責、履責督責、考責問責的“責任鏈”,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 機關紀委 | 王滿央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