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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買房合同3篇 買房合同:保障你的住房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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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合同是買賣房產時至關重要的法律文件,其中規定了雙方的權益和責任。它涉及房屋的詳細信息、價格、付款方式以及相關交付和維修條款等內容。本文將介紹買房合同的重要性和一些需要注意的問題,幫助讀者更好地瞭解並處理房產交易中的合同事宜。

關於買房合同3篇 買房合同:保障你的住房夢想

第1篇

五證,一個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證,第四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第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叫“五證”。其中前兩個證是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的,開工市是由市建委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由市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的。

那麼怎麼樣看待“五證”?交給您一種方法,這五證最主要的應該看兩證,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個是預售許可證,這兩種要核發,看準確了,一般原則上就沒有問題,特別是預售許可證。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件,複印件很容易作弊。籤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範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一定要參照最好是採用且不要隨意修改《文本》,並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認真填寫,瞭解各項具體內容。不要隨意去簽訂開發商自己定的《定購協議書》還交一筆訂金。就算很多人都這樣做,但這並非購房的必經程序。且這種合同一定是權利義務不平等的,對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夠直接與開發商籤預售合同就好。這個步驟,一定不能馬虎啊!否則到時吃大虧就慘了。

買期房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並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範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築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並將質保書作爲合同的附件。

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範圍和收費標準。

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範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這裏指的違約包括:簽約後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後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

在買賣的時候一個是簽訂認購書,第二個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有一個補充協議,這個補充協議往往是房屋購買合同裏沒有約定的事項通常在補充條款裏進行約定。需要提醒購房者注意的是,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它約定的事項比房屋購銷合同里約定的還重要,因爲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的項目的不同具體情況來約定的。所以,在補充條款簽訂的時候應該把握幾個問題。

1、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裏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

2、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因爲購銷合同裏通常沒有說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里約定。

3、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現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複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綜合的。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下來,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麼。

4、明確關於公攤建築面積。現在面積爭議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積的分攤問題,而且有些開發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一個籠統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一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現在有很多贈與這個,贈與那個,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公用的面積。

5、應該明確裝修標準。以後逐漸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是精裝修,那麼就必須對裝修的標準明確。比如說裝修的標準不要籠統的想使用進口材料、高級材料等這種不明確、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確使用什麼品牌,甚至包括顏色等。

6、明確退房的責任。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後,經常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說買家電什麼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商是什麼樣的責任,寫名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

買房籤合同注意事項就和大家分享到這裏了,買房是比較重要的一件事情,會花費我們大量的精力財力投入,所以大家一定要謹慎對待,買房籤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清楚明確裏面的內容,這可都關係到大家的切身利益,要注意條款細節以免損害自身利益。

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產權過戶登記不是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原因如下:

(1)二手房買賣合同作爲債權合同,屬諾成性合同,而產權過戶登記只是房屋產權轉移的必備要件。

買賣合同是雙務、有償、諾成合同,二手房買賣合同作爲買賣合同的一種,同樣具有雙務、有償、諾成的性質。按照民法理論,不動產物權轉移合同是以轉移不動產物權爲內容的債權合同,該合同只要具備書面形式、主體適格、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則有效成立,應受法律保護。因此,不動產物權變動僅是不動產變動債權合同的履行效力所致,不動產物權過戶登記也是合同的履行行爲。既然過戶登記是合同的履行行爲,則在本質上並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判斷,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2)登記過戶行爲就是對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效力的肯定。

登記行爲的發生,是以雙方當事人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有效爲前提,即買受人基於有效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才獲得請求出賣方協助履行登記行爲的權利,出賣人才相應地負有協助履行登記行爲的義務。登記是這一對權利義務相互運動的結果。若登記前,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或不成立,則登記本身就成爲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了。

房屋進行統一登記過戶,體現了國家爲社會利益而對房屋產權的流轉進行干預。市場經濟必然要求契約自由,倘若把登記作爲合同生效的要件,則勢必使登記審查變成對雙方可否簽訂買賣合同及簽訂後的合同是否有效的確認,這已經遠遠超出了房管部門的職權。

(4)將登記作爲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實踐中將會遇到一些無法解決的問題。

由於二手房買賣合同在訂立後、產權過戶前尚未成立和生效,導致出賣人基於自身利益而一房多賣,或者待房價上漲,故意不協助買方辦理產權過戶登記,而不承擔違約責任,致使合同形同虛設,這將不利於對無過錯方利益的保護,也難以適用於所有權保留的分期付款二手房買賣合同和商品房預售合同。

家住東城華麗苑小區的張某在婚前按揭購買了一套150平米的商品房,產權登記在張某自己名下,每月按揭2500元,10年還清。20xx年,張某便與楊某結婚,張某與楊某結婚後,每月按揭房子。20xx年8月,張某與楊某因性格不和離婚。張某提高房產是自己在結婚前購買,屬於個人財產,而楊某認爲房子是結婚後共同按揭,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該商品房是否可以作爲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婚前購買商品房結婚後按揭,離婚該如何分割呢?

律師說法:根據我國20xx年8月13日起施行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10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爲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綜上所述,在張某不同意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情況下,該商品房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其產權仍然歸屬於張某。雙方婚後共同還貸的8年款項及房子財產增值部分,張某應對楊某進行合理補償,尚未歸還的貸款由張某自己承擔。

二手房買賣,賣方該準備什麼材料?該如何委託中介?

在二手房買賣當中,作爲賣方,應該準備哪些資料呢?如果要委託中介出賣,那麼應該如何委託呢?請閱讀下文進行了解。

(1)應儘量將房屋的有關產權證書(如《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等)辦理齊全。

(2)與他人共有的房屋(如夫妻共有、家庭共有、合夥共有等)應徵得房屋共有人的同意,必要時讓共有人出具書面的《出售同意書》。

(3)如出售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則應先到公證處辦理是爲了未成年人利益(教育、醫療等)而處置其財產以及監護關係的公證。

(4)如出售公司或其他單位的房產,出售前應取得公司或單位同意出售該房產的決議性文件。

(5)如出售有租客承租的房屋,應先徵詢承租人的購買意向,如承租人無意購買,可讓其出具書面的《放棄優先購房聲明書》。

(1)應尋找有《營業執照》、管理規範、品牌好、口碑好、門店多、承諾不收看房費、不賺差價的中介機構。

(2)在沒有簽訂《買賣協議》前,不要將房產相關證件交給中介機構,避免因其他原因不想委託出售時,中介機構不退還相關證件。

(3)中介成功後,要儘量與買方當面簽訂《買賣協議》,避免中介機構賺取房屋差價。

(4)儘量不要有“跳單”行爲。委託中介機構代理賣房時,由於買賣雙方互不瞭解,中介機構從信息發佈、看房、到談判、簽約,都付出了較大努力,此時只要中介機構沒有欺詐行爲,委託人就應繼續委託中介機構辦理,而不能爲了不交中介費而越過中介機構與買方直接交易,這樣不但有違誠信,一旦被中介機構發現,將面臨支付雙倍中介費的違約責任。此外,由於房產過戶手續繁瑣,有中介協助可以減少過戶中的許多糾紛,避免出現其他不可預測的風險。

購買二手房也會存在貸款的情況。對於貸款購買二手房流程,由於很多人對其中的門道不了解,導致了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出現了不少糾紛。那麼,貸款購買二手房的流程有哪些 ?爲避免您在貸款購買二手房時走冤枉路。以下365編輯爲您詳細介紹貸款購買二手房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的問題。

審定房屋產權的完整性、真實性、可靠性,要注意產權證上的業主姓名與售房者是否相符,有無抵押或共有人等。這對買家來說最爲關鍵,否則有可能導致後面

買賣雙方商談房價、付款方式、違約責任、交付時間,並立約下定金。買賣雙方可以到房管部門相關網站上下載格式化合同文本,也可以去中介公司索要合同文本。

如果是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組合的,則要向公積金中心和銀行同時申請。這是整個二手房diy過程中最耗時間的階段,通常要40個工作日左右。

5、合同交到房管部門產權交易中心相關辦事窗口,拿受理單。

二手房交易在現在房地產市場也是非常繁榮的。在二手房交易中,有很多相關的專門政策和相關法律規定。二手房交易也是需要繳納相關稅費的。那麼二手房買賣需要繳納的稅費怎麼計算?

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5% (商用用房或大於144平米的稅率爲3%)

土地出讓金按基準地價× 3% × 未交土地出讓金的建築面積

7、個人所得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房改房自用滿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徵)

8、營業稅及附加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5.5% (房產證或購買時契稅完稅證未滿五年)

符合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礎上上浮16.7%)、實際成交價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等三個條件的,視爲普通住宅,徵收房屋成交價的1.5%的契稅。反之則按3%。

普宅:90平米以下:1%、90-140平米:1.5%、非普宅:3%、商業房或公司產權:3%

普通住宅2年之內:{售房收入-購房總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稅+印花稅)}×20%;

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購房總額-印花稅)×20%。

出售公房:5年之內,(售房收入-經濟房價款-土地出讓金-合理費用)×20%,其中經濟房價款=建築面積×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讓金=1560元/平方米×1%×建築面積。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成本價:城八區內:15.6元每平米 城八區外:12.9元每平米 經轉商:10% 按經管理 3%(按成交價)

20xx年1月27日新通知規定: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1、非普通住宅2年內:房屋成交總額×5.55% 2年或2年以上:差額 ×5.55% ;

2、個人所得稅:普通住宅房屋成交總額的1%或利潤部分×20%;非普通住宅房屋成交總額的2%或利潤部分×20%;

3、土地增值稅:普通住宅免徵,非普通住宅3年內:房屋成交總額×0.5% ,3年至5年:房屋成交總額×0.25% 5年或5年以上:免徵;

4、買賣合同公證費:(買賣合同需要公證時才須繳納) 房屋成交總額×0.3%;

5、契稅是應由買方交納的,交稅比例是: 普通住宅應該交納成交價或是評估價的1.5%的契稅。非普通住宅應該交納成交價或是評估價的3%的契稅。

關於買房合同3篇 買房合同:保障你的住房夢想 第2張

第2篇

在目前的商品房交易過程中,許多開發商在與購房人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前,要求購房人簽訂認購書,並交納認購款。這其中一般分爲兩種情況:

開發商所銷售的項目倘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只是以向內部職工認購的名義進行銷售。

專家表示,內部認購是不合法的,此時簽訂的認購書無效。

開發商已取得預售許可證或者銷售的是現房,開發商爲購房人保留預訂的房屋戶型,作爲交換,要求購房人簽訂認購書,並交納一定數額的認購款,如果在規定的時間裏,購房人沒有購買該戶型,就可能無權要回所交納的認購款。

此時簽訂認購書,要注意看合同條款是否完備。如果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開發商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這樣的協議就能被認定爲是商品房買賣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認購書僅規定了房號、面積和價格等條款,則該認購書未滿足合同應具備的基本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商品房購房合同的簽訂過程中,除卻開發商和購房人根據《示範文本》所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外,還有一種補充協議非常常見。

這種補充協議內容條款很多,一般已由開發商的專業律師擬定好,在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中要求購房人一併簽署,牛煥德大隊長提醒消費者,這種補充協議常包含許多對購房人不利的條款,如交房時間的確定、不可抗力條款的解釋、共有面積的確定分攤、關於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建築的開發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許多針對開發商的免責條款。

專家表示,補充協議並不要求和購房合同同時簽署。購房人可以要求在補充協議中加入房屋入住的條件、精裝修房的裝修標準、物業費用的收取標準與時間等等。

此外,購房人有權對開發商提出的補充協議條款進行協商修改,如果開發商不能滿足購房人的合理要求,可不簽訂補充協議。

幾乎所有的購房者都會以樣板間爲標準,比對自己所有的實物房。在此pk的過程中,最常見的狀況是購房人入住後,發現實物房和樣板間有差距,要求退房或賠償時,卻被開發商告知樣板間不可作爲評判標準,其要求不合理。專家表示,事實並非如此。

設置樣板間的目的是爲了營銷。開發商設置樣板間,應當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設備及裝修與樣板間是否一致,未作說明的,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當與樣板房一致。開發商未作說明,致使購房人因重大誤解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購房人可以根據《合同法》關於重大誤解的規定請求變更或撤銷購房合同,且變更還是撤銷購房合同由購房人進行選擇。

但是,如果樣板間以廣告形式發佈,因其屬於開發商向不特定的對象發放的用以介紹其商品房的文字、圖片材料,遠不具備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所以在法律上一般視其爲要約邀請,不能直接成爲合同的內容。

購房人雖不能依據合同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但可以追究開發商發佈虛假廣告的責任。不過爲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購房人最好在簽訂合同時要求開發商將廣告承諾的內容寫入雙方協議中,使其成爲合同內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廣告名不副實時有依有據,告其違約。

有些購房人認爲,商品房竣工後已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才允許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應當出現質量問題。而且根據有關法律規定,開發商在交付商品房時應同時向購房人交付 《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這兩書已對商品房質量的細節作了規定,是購房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也就沒有必要在合同中約定商品房的質量問題。專家指出,這很有可能成爲購房人與開發商矛盾的癥結。

商品房竣工驗收是以抽查的方式進行,因而不能保證每一套商品房的質量都合格,且竣工驗收的質量標準和購房人所希望的質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於《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關於房屋質量的規定都是由開發商擬定,側重保護開發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購房合同中約定房屋的質量問題。在交房的流程方面,則應先覈准質量,再簽字交費。

第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對所購期房的善後事宜,經過充分的協商,根據權利和義務相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確認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與_________公司簽訂的《_________》,是甲乙雙方與_________ 公司之間真實的意思表示;該《_________》約定雙方購買位於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家園_________ 號_________層_________室的商品住宅;該房爲期房,_________公司承諾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於甲乙雙方。

二、雙方確認該房屋首付款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其中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元),系乙方______個人支付,餘額全部由甲方______個人支付;另爲購此房,甲方______個人又向銀行貸款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該貸款系甲方_________個人逐月償還。

三、現乙方_________自願放棄購房人的權利,自願將上述購房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移給甲方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承諾協助甲方_________將該房小產證辦在何的名下,可向有關單位和政府部門出具放棄產權的書面聲明;若該房小產證只有辦在甲乙雙方名下,乙方_________承諾將通過轉讓、更名、贈與等手續放棄該房屋的產權,不向甲方_________主張任何房款並協助甲方 _________辦理房地產管理部門需要的過戶手續。

四、雙方商定,在該房屋的小產證辦在甲方_________一人名下且甲方______________正式從房地產管理部門拿到房地產證書之日,甲方_________將乙方_________個人支付的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一次返還給 _________。

五、以上協議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不得違反。若一方違約,則應向守約方每日支付房屋總價款額千分之十的違約金。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律師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及見證律師三方簽字後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