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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要交誠信承諾書8篇 考研生必讀!誠信承諾書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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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保障考試的公正性,考生在報名參加研究生統一考試時,需交納誠信承諾書。此舉旨在提大學聯考生的法律意識和誠信意識,防範學術不端行爲的發生,維護考試的公正、公平、公開。

考研要交誠信承諾書8篇 考研生必讀!誠信承諾書須知

第1篇

我是參加x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大學聯考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並知曉了20x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有關規定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招生考試規定,爲表明本人的誠信品質,維護考試的嚴肅性、性和公平性,我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同意報名組織機構讀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採集指靜脈等生物特徵信息;保證報名時所填寫的報考信息以及現場照相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證件材料真實、準確且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由此影響到報名、考試、錄取、畢業,本人願意承擔責任,並接受處理。

2、報名後到錄取入校報到前不變更二代居民身份證姓名、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照片信息,保證報名、考試、錄取時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3、同意在配置有無線電信號屏蔽儀和安裝視頻監控的標準化考場參加考試。同意每科開考前提前30分鐘到考場,接受入場身份驗證檢查和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由於未按要求到場考試所誤時間不補。

4、考試期間,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考生考試規則》,如有疑似違規行爲,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檢查、覈實,配合做好證據、作弊工具、資料的暫扣工作;如有違規行爲,同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接受處理。

5、本人知曉違規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告知方式:考點在考試過程中登記的違規事實,在當場考試結束後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公告。按規定時間(在公告之日三日內)向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複覈申請。

6、體檢後本人須上網確認體檢表信息,否則在填報志願時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如對在評卷中、回放監控錄像以及經舉報發現的違規行爲及擬處理決定(在考試成績公佈前一日,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公告)有異議,在規定時間(在公告之後七日內),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出書面複覈申請。

考研要交誠信承諾書8篇 考研生必讀!誠信承諾書須知 第2張

第2篇

我是x中學學生,在學校的各類考試中,本人作如下鄭重承諾:

1、我已認真閱讀了《誠信考試承諾條款》,我對以下內容知曉、認可,並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

2、保證按有關規定參加考試,所填寫的個人信息真實、準確。

3、自覺維護考紀考風,遵守相關的`法規和規定,如有違反,自願接受學校處理。

第3篇

考試是對學習情況的綜合檢測,不僅是一場文化知識的考試,更是一場道德品質的檢測。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用實際行動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是我們每一位考生的義務。而公平、公正的實現,離不開健康、誠信的社會準則。

當考試向我們走近時,我們理應想到,除了在考場上接受文化知識的檢驗外,考試更是我們對人生的某種思考和領悟。我們應該用誠信的考試構築誠信的人生。

讓我們牢記“恪守誠信,拒絕舞弊”,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

本人認真閱讀並學習了此考試相關規定和要求,做出如下承諾:

1、按學校教學要求提前做好期末複習。按照考試時間參加期末考試。

3、考試開始前15分鐘憑相關證件進入規定考場對號入座。

4、服從監考人員的監督管理,不做違背考試紀律的任何事情。

5、考試結束指令發出後,立即停止答卷,將答卷(答題卡)反扣在桌面上,並按監考人員要求退離考場。

如果違反任何考試規定,自願接受西南科技大學有關條款的處理(直至開除):

第4篇

考試是對學習情況的綜合檢測,不僅是一場文化知識的考試,更是道德品質的考驗。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是我們每個人的共同責任。讓我們用實際行動維護考試的公正,讓我們用誠信的考試構築誠信的人生,讓我們牢記“恪守誠信,拒絕舞弊”,積極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

一、考生在每科考試前十分鐘,有秩序地進入考場,對號入座,不得喧譁和隨意走動。

二、考生入場除必要的文具,如鉛筆、水筆、鋼筆、三角板、圓規等外,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

三、禁止攜帶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手機)、電子記事本、電子辭典等物品進入考場。否則,一經發現即當做作弊處理。

四、考試結束後考生方可交卷出場,中途離場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再進場續考。

五、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並保持好考場內的衛生。

六、考試結束鈴聲響後,考生必須立即停止答卷,並將試卷按順序整理好翻放在桌上,同學負責收取各排試卷,收好後放於講臺由教師取走後方可退場。

七、對違反考生規則、不服從監考人員管理的違紀、舞弊考生,將根據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成績,同時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1、不按號入座,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的.行爲;

2、不遵守考試規則,不服從監考教師安排,頂撞監場教師的;

1、學生在考場內攜帶與考試相關的書籍、試卷、紙條的;

2、考試過程中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傳送紙條、使用電子工具的;

1、凡違紀的同學,學校給予記過處分,全校通報,該科成績爲0分;

2、凡作弊的同學,學校給予記大過處分,全校通報,通知家長,所有科目成績爲0分;

本人已認真閱讀並詳細掌握上述《考生守則》和《學生違紀、作弊的認定與處理》的相關規定,並保證在考試過程中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

第5篇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xxx年全國普通大學聯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一、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並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三、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四、考試過程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答題卡、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答題卡、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六、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誹謗、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八、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後,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後再有序離開。

九、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並知曉、認可,願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願意接受處理,並願意在《xxx 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第6篇

本人是參加20xx年全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本人已認真閱讀《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xx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以及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中央民族大學發佈的相關招考信息。我已清楚瞭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爲;爲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的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爲;爲實施考試作弊行爲,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爲;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爲都將觸犯刑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盜竊、損毀、傳播在保密期限內的國家教育考試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考生答卷、考試成績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人瞭解並理解《中央民族大學20xx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及錄取工作方案》等有關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相關規定,並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1、保證在報名及初、複試過程中,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如實、準確提交報考信息和各項身份認證、資格審覈材料。如提供任何虛假、錯誤信息,本人自願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2、自覺服從學校、報考學院的統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3、自覺遵守相關法律和考試紀律、考試規則,誠信應試,不違紀、作弊。

4、除已公開信息和我校規定的情況外,不得以任何形式錄製、複製、保存或傳播與我校招生考試相關的內容。保證應試過程不錄音錄像。

5、保證初試、複試過程中沒有安排他人傳遞答案,沒有無關人員在初試、面試現場,不對面試過程進行錄音錄像截屏,不使用無線電通訊器材或其他高科技設備作弊,保證初試、複試後不向他人或通過其他渠道傳播初試和麪試內容等,如果出現上述考試違規違紀行爲,自願接受學校取消初試成績、複試成績和錄取資格,並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

若本人違背上述各項承諾,本人自願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自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接受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數據庫,三年內不得報考研究生的處罰。

第7篇

期末考試將至,爲創造誠信、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我班全體同學如下:

一、主動自願簽訂誠信考試書,嚴格遵照書上去準備每一場考試,杜絕考試作弊行爲,做誠實守信的學生!

二、正確認識考試對評價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個人時間,認真複習,滿懷信心地迎接考試。

三、嚴格按照學院《考試規則》認真複習每一門功課,精心準備每一場考試,考出自己真實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試“零作弊、零違紀”。

四、尊重每一位監考老師,嚴格遵守考試、考場規則,杜絕一切考試作弊行爲。

五、樹立與不良風氣作鬥爭的勇氣和決心,敢於檢舉揭發考試作弊行爲。

第8篇

我報名參加20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我已閱讀並瞭解了《20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有關報考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準確、有效。如有虛假信息和作假行爲,本人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2、服從考試組織部門的管理和安排,主動配合監考人員進行金屬探測器安檢、居民身份證覈驗等。

3、20xx年12月14日-23日,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色紙張打印。不塗改准考證上的任何信息,不在准考證上(包括正反面)寫任何內容。

4、妥善保存自己的居民身份證,保證在考試時使用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考試時如無居民身份證或居民身份證芯片損壞無法讀取信息,不進場考試。

5、按規定攜帶文具參加考試。保證不將書刊、報紙、稿紙、資料、無線通訊工具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及收發信息功能的電子設備等違規物品帶入考場。鑑於考場配有掛鐘,不攜帶手錶等計時工具進入考場。

6、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研究生招生考試法規、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紀、違規行爲,自願接受考試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考試作弊涉嫌違法,如有違犯,接受司法機關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條進行的處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