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制度1
1、堅持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
2、每一天上下班須簽到和簽退,他人不得代簽,每次簽到時光幅度不超過IO分鐘,不準提前簽退。
3、嚴禁上班時辦私事或隨便離開崗位。
4、因公需出差,本人報科室領導,先由分管領導提出意見後,由jú長籤批。
5、實行查崗制度。凡未按規定請假者或上班中途無故離開崗位一律視爲曠工,每次扣發月度考勤補助10元。並納入月、季、年終考覈、評獎、評優參考條件之一。
6、月度考勤統計缺勤累計超過3日或事假超過7日,當月度考勤補助按半數發放;缺勤累計超過6日或事假超過10日,病假超過20日,取消當月考勤補助。
以上制度凡違規3次者在局會議上作自我檢查;5次者年度不能評優;超過10次者,年度考評視爲不稱職。
上下班制度2
目的:進一步規範公司管理,嚴肅上下班紀律:適用:本公司所有在職人員:
第一條:本公司所有員工、管理人員上下班,悉依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所有員工、管理人員都應按作息時光之規定準時上下班。
第三條:遲到、早退、曠職(工)按下列辦法處理:
(1)遲到
上班遲到5-15分鐘,予以5元次的處罰;15分鐘至30分鐘內的,予以10元次處罰;超過30分鐘後的,以扣發當日薪資的處罰: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發當日薪資的處罰:
(3)曠職(工)的予以扣發三日薪資的處罰;連續曠職(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3天的,均以自動離職論處。
第四條:上下班打卡及外出公差、私事,均應嚴守秩序,規定如下:
(1)上下班同時打卡超過三人時,必須排隊依次進行,如有爭搶、插隊等擾亂秩序的行爲,經監督人員指出後,仍不改正的,視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處罰。
(2)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後私自外出或辦理私事,如有違者,按早退論處。
(3)下班者應先打卡後外出,如有違者,即按早退論處。
(4)下班時光到後,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違者,即按早退論處,所屬主管人員負連帶的職責。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親自操作,嚴禁代人或託人打卡,如有違者,職責雙方均按曠職(工)半日論處。
(6)沒有上班、加班而打虛假卡的,按曠職(工)一日論處。
(7)遇停電或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時,應在兩天內交由所屬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並交人事部,過時不予受理,如違規籤卡,職責雙方均按曠職(工)半日論處。
(8)漏打補籤每月不得超過三次,每超過一次按上班遲到15分鐘內論處;漏打未籤的,每次按上班遲到30分鐘內論處。如因公事外出末打卡的需填寫補卡申請條。
(9)工作時光內,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須持有效請假單或外出放行條,保安方可放行。如有違者,按早退或曠職(工)論處。
(10)個人請事(病)假需提前申請,由部門主管和人事部審批後方算生效,非特殊情景下所有事後請假一律作曠工論處。
第五條:本制度條款如有與目前制度相牴觸的,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六條:本制度由各部門負責人與相關人員配合行政人事部監督落實執行。
第七條:人事行政管理部門對本制度享有最終解釋權。
第八條:呈總經理覈准後生效。
20XX年5月1日起,我公司上下班打卡時光爲:生產部日班:8:00—20:00
夜班:20:00—08:00
辦公室人員打卡時光爲上午:8:00—12:00
午時打卡時光爲:13:30—17:30(辦公室)
呈:生產部車間、數碼車間、品檢部、辦公室
總經辦審批:
xx公司
人事行政部
20xx-4-28
上下班制度3
爲了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和幹部作風建設,改善機關作風,規範辦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樹立精簡、高效、勤政、務實的機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機關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時光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上班實行簽到制度。無故遲到10分鐘及以上者,視作曠工半天論處。
二、上班必須衣着整潔、得體;不得穿背心、拖拖鞋上班。
三、上班時光嚴禁擅離崗位,擅離職守;上班時光除工作需要外一般不得上網。嚴禁上網玩遊戲、聊天、炒股票。違者給予嚴厲的紀律處分,並扣發當月獎金。
四、上班時光不得干與公務無關的事,不得聚衆閒聊或高聲喧譁。
五、上班時必須開門辦公(特殊情景除外)。離開辦公室半小時以上,應向本科室同事打招呼。
六、堅持辦公場所清潔衛生。不得亂丟雜物、紙屑、隨地吐痰。辦公用具和文件資料應及時整理,堅持桌面整齊和清潔。
七、開會時應準時到會,遵守會場紀律,會場內不得接打手機。
八、服從工作安排,認真及時完成各項任務,嚴禁拖拉推諉、敷衍了事。領導佈置的各項工作必須按時完成,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迴音。
九、對前來聯繫工作或辦事的同志熱情接待,耐心誠懇,有問即答,有事即辦,不推諉刁難。
十、上班時不得將小孩帶進辦公場所玩耍。
上下班制度4
(一)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悉依本細則行之。
(二)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光之規定準時到退。
(三)上班時光________分鐘後________分鐘內爲遲到,________分鐘後列爲曠職(工),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違者作曠職(工)半日論。
(四)遲到早退按下列辦理
1.遲到次數的計算,以當月爲限。
2.遲到摺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規定辦理。
3.當月第一次遲到不計,第二次以事假________小時計,第三次加________小時計,以後每多一次即累加________小時計算。
4.________分鐘內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工)半日論。
(五)曠職(工)按下列規定辦理
1.曠職(工)不發當日薪資。
2.連續曠職(工)________天或一個月內累計________天,均予開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經過門房,如警衛人員有所詢問或檢查,應即理解,不得拒絕,違者議處。
(七)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1.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均應於規定的上班時光前先吃飯後打卡,不得於上班打卡後出外吃飯或辦理私事。
2.下班者應先打卡後外出。
3.下班鈴聲響後,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鈴,即行等候打卡,如有故違,查實後即按擅離職守處分,主管人員應負連帶的職責。
4.下班時除保修人員外其他人員在廠區內至各單位洽辦公務,應一律於下班前回返本單位崗位上,再遵上條規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託人代打,否則除予曠職(工)半日論處,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處分。
(九)工作時光內,不論日夜班,凡有睡覺和擅離工作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議處。
(十)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十一)工作時光內,因事外出,須時有請假單或公出證交門房或控制室,否則警衛或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總公司人員,亦應將請假單,公出證交人事單位登記,否則按第九條辦理,推銷營業人員因公外出,不必填寫公出證,但應向其主管報備)月底由各單位主管在式卡上籤證。
(十二)本細則由經理級會議研討經過並呈總經理覈定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上下班制度5
1、公司員工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照作息時光執行,不遲到、早退;
2、上班考勤實行實時簽到制度,不得故意誤簽上班時光,必須本人親自簽到確認;
3、工作期間內不得竄崗、閒聊、玩網絡遊戲、網絡聊天、利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吃食物、聽音樂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員工必須服從上級管理人員領導,不得工作怠慢;
5、上班前30分鐘和下班前20分按《衛生輪流值日表》打掃辦公區域內衛生,堅持整潔、乾淨的工作環境;
6、下班時必須關好門窗及設備電源,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7、工作期間遇到顧客訪問時,必須主動、親切的接待或供給諮詢;
8、有來訪電話時必須做好記錄,包括:來電單位、資料摘要、來電時光、紀錄人等重要信息;
9、上班要佩帶工作卡,必須堅持良好的工作態度和風貌;
10、外出辦公事時要向領導或同事打招呼,說明去向;
11、特殊私事要向領導請假,待領導批准方可離開單位,否則根據情節處理;
12、當日的工作必須在下班前結束,不得拖到第二個工作日;
13、愛護公物,節儉物品。
14、進取學習業務知識。
15、同事間要相互協作,相互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