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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防汛應急預案及措施5篇 《防範洪災,保障生命安全!瞭解防洪防汛應急預案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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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自然災害,特別是防洪防汛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必須提高警惕,制定並落實應急預案及措施,以確保公共安全。在這個過程中,科學技術的應用和民衆教育的重要性也不容忽視。

防洪防汛應急預案及措施5篇 《防範洪災,保障生命安全!瞭解防洪防汛應急預案和措施》

第1篇

爲確保全市糧食系統防大汛、抗大澇,避免洪澇災害造成損失,克服年年防汛不見訊帶來的鬆懈麻痹思想,根據保定市糧食局文件要求,結合我市糧食系統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防汛領導機構。成立“定州市糧食系統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倉儲基建科,辦公室主任由戴英芬

(三)職責範圍。“定州市糧食系統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糧食系統內部防汛、搶險、救災和防汛物資的協調工作,負責完成上級下達的其它防汛工作,負責督導檢查系統內防汛組織機構、搶險隊、防汛物資和應急工作的'落實情況。各基層單位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制定防汛工作應急預案,並適時進行演練。堅持有領導帶班的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信息和政令暢通。

(四)報告制度。出現汛情,發生地單位必須及時將汛情簡要情況、採取的

應急措施、存在的問題報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值班電話:

5、露天貨位搞好鋪墊苫蓋。倉房、囤跺、車間、宿舍要做好防雨、防潮和

1、各單位必須對倉儲設施和排水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證各種倉儲設施和

2、千方百計籌措資金,購置必需的各種防汛物資,並要專存專管專用,保

防汛工作時期,對工作不到位、不抓落實、玩忽職守、臨危退縮而造成事故的,要給予有關領導及責任人政紀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不執行防汛物資協調調撥、沒有大局觀念的,要對企業負責人和有關人員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一)全系統應急預案的啓動。遇有汛情全市糧食系統應急程序立即投入運

(二)洪澇災害區預案的啓動。汛情出現是啓動防汛應急預案的標誌。市??

將根據汛情嚴重程度和範圍等實際情況,進行統一協調。

防洪防汛應急預案及措施5篇 《防範洪災,保障生命安全!瞭解防洪防汛應急預案和措施》 第2張

第2篇

做好防洪渡汛,保證抗洪搶險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有效應對突發洪澇帶來的危害,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國xx集團公司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國xx集團公司防洪防汛應急預案》、《xx公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1)重大級別。可能造成河道漫溢、洪水潰堰、交通癱瘓、大面積危舊房屋倒塌、大面積工區或居民區斷電、斷水等。

(2)較大級別。持續暴雨,可能發生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大面積塌陷,邊坡坍塌,道路損毀,生產和生活受到嚴重影響等。

(3)一般級別。連續陰雨,可能造成河水超過警戒水位,生產被迫全部或者部分停工,生活受到一定影響,但能保持正常生活秩序。

本預案適用於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施工、生產、經營過程以及城區的防洪防汛和應急處置工作。

堅持以人爲本、預防爲主、配合政府、區域管理、整體聯動的原則,堅持團結協作和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實行各單位行政一把手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公司防汛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分爲二級,公司設一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由公司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防汛應急管理辦公室、公司相關部門組成;公司所屬各單位、各直管項目部設二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成員:總經理辦公室(工會)、人力資源部、生產經營部、安全質量環保部、財務部、機電物資部、科技管理部、城區管理部等有關負責人。

公司防汛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安全質量環保部,安全質量環保部部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各單位成立的應急隊伍、各單位衛生所及外部救援力量等。

各單位應設置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行政第一負責人爲組長,分管領導爲常務副組長,直接向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單位防汛工作辦公室設在工程管理部門,負責防汛日常工作,與公司防汛工作辦公室對口聯繫,保持溝通渠道暢通。

(1)指揮、組織、協調公司防汛應急管理和救援工作;

(3)必要時,協調各方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根據地方政府和集團公司的指令及友鄰單位的求助,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1)在公司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一般及以上級別防洪防汛應急預案的綜合管理工作;

(2)傳達公司防洪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各項指令,組織協調和指導一般及以上級別汛情應急處置工作;

(3)需要公司各單位之間協作配合及社會增援時,按照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協調組織有能力救援的.組織和單位參加防汛應急救援,防止災情擴大;

(4)負責配合、協調各類防洪度汛事故的調查處理;

(6)承辦公司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1)總經理辦公室:負責防汛應急救援信息的傳遞、上級和友鄰單位指導、支援人員、調查人員的接待,爲防汛應急救援人員提供交通保障。

(2)機電物資部:負責防汛應急救援中的物資管理、生產機械(含特種設備)、施工供電等工作,以及設備撤離、處置的指揮和技術指導工作。

(3)科技管理部:負責爲防汛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準備及指導。

(5)城區管理理部:組織協調xx城區防汛應急救援及其指揮;

負責城區防汛24小時值班;協調、配合公安機關和有關單位對現場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及周圍治安秩序維護和羣衆轉移。

(6)xx公司、xx公司:根據防汛應急救援現場的請求,組織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爲醫務部門提供技術支持。

(7)其他有關部門:與防洪防汛應急管理辦公室建立應急聯繫工作機制,保證信息暢通,並根據防汛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在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組織、協調下做好相關工作。

(1)根據公司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求及實際情況負責制定、管理並實施具體的防汛應急救援預案,明確下屬各單位的責任,落實防汛應急救援的具體措施;

(2)組建防汛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與地方政府、業主、監理和公司等防汛應急救援機構建立應急聯動工作機制,保證信息暢通,並根據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做好相應的組織協調工作;

(4)汛情發生後,迅速報告並啓動現場防汛應急救援預案,積極快速全力組織防汛應急救援和處置,提供事故現場狀況和必要防汛應急救援設備器材以及必要的交通運輸保障,防止事態擴大蔓延,儘量減少損失;

公司防汛應急管理辦公室根據各單位、各直管項目部或者城區防汛部門提供的防洪度汛預報信息,結合工程所在地或者城區汛情的自然條件、防洪度汛標準及水文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做出汛情預警。

各級防汛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防汛預警信息後,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並通知有關單位、部門迅速採取相應行動。

公司有關部門接到防汛預警信息後,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並按照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及時向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和防汛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汛情,防汛應急管理辦公室督促落實防汛措施。

汛情發生後,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公司防汛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報告和報警的內容主要包括:汛情發生時間、地點、範圍、程度、損失及趨勢,採取的措施以及聯絡人和電話號碼,生產、生活方面需要解決的問題等。防汛應急管理辦公室立即向公司防洪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必要時,向集團公司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按照防汛的級別,應急響應分爲Ⅰ級響應(重大級別、較大級別)、Ⅱ級響應(一般級別)。

Ⅰ級響應由公司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向集團公司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啓動集團公司防汛應急預案,公司實行先期處置。

(2)指揮公司應急管理辦公室及有關成員單位(部門)按照其職責,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指導應急救援力量趕赴現場參加救援工作。必要情況下,請求集團公司或地方政府或業主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援助。

(1)及時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汛情及事態發展、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2)保持與防汛單位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有關部門的通訊聯繫,隨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

(3)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1)啓動本單位(部門)的專業應急預案,組織或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及時向公司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3)需要其他應急力量支援時,向公司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或應急管理辦公室提出請求。

(1)立即將汛情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

(2)並根據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啓動防汛應急救援預案,全力實施應急救援;

防汛應急救援終止的基本條件爲:防汛的險情消失,汛情已得到穩定控制。

Ⅰ級響應的應急終止,由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集團公司下達的指令,宣佈應急終止命令。Ⅱ級響應的應急終止,由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公司防汛應急管理辦公室組織建立健全公司防汛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信息報告系統,完善相應的數據庫;正常情況下,各級應急指揮機構和主要人員應保持通信24小時正常暢通。

各級防汛應急救援指揮部依法組建和完善防汛應急救援隊伍,並督促、檢查和掌握所屬單位、項目部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組建和落實情況,保證機構健全、人員到位,保證應急狀態時能及時有效實施救援。

各單位防汛應急管理機構指導、協調本單位做好相關防汛應急救援物資材料以及特種救援裝備的配備工作,完善有關制度,實現資源共享。

各單位機電、物資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器材和裝備,並監督、檢查和掌握各級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

各級防洪防汛應急管理機構應當做好防汛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

各級防汛應急管理機構或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協調有關單位、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公司所屬各衛生所應當加強醫療救援能力建設,制定應急處置行動方案,配備必要的醫療救治藥物、器械、設備和人員。沒有設置醫療機構的工程施工項目部,應與當地或業主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應急聯動工作機制,確保應急處置及時有效。

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和有關部門要組織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防洪防汛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急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員的危機意識。

各單位要組織各級應急救援機構和專業應急救援人員的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提高防洪防汛應急救援能力。公司防汛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檢查和指導。

公司防汛應急管理辦公室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督促防洪防汛應急救援演練工作。各級應急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防汛應急救援演練,並做好記錄。演練結束,要對演練結果進行評估,檢驗有效性,分析存在的不足,以便進一步修改、補充和完善。

第3篇

爲有效監測和控制全省糧食(含食用油,下同)市場異常波動,確保糧食市場供應,保持糧食價格基本穩定,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國家糧食安全中長期規劃綱要(20-2020)》《國家糧食應急預案》及《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西省儲備糧管理暫行規定》《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等。

本預案適用於全省行政區域內因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疫情、供求關係變化等原因出現羣衆集中搶購、糧食脫銷斷檔、價格大幅度波動等情況,對原糧及成品糧油採購、調撥、加工、運輸、供應和進口等方面的應對工作。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市、縣人民政府按照糧食事權各負其責。

科學監測、預防爲主。提高防範突發事件的意識,加強對糧食市場的跟蹤監測,出現前兆及時預報,提前做好應對準備,防患於未然。

反應及時、處置果斷。出現糧食應急狀態要立即做出反應,及時報告有關情況,並迅速採取相應措施,確保應急處置快速果斷、取得實效。

成立山西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指揮部),由分管糧食工作的副省長任總指揮,協助工作的省人民政府副祕書長、省糧食局局長任副總指揮,成員由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廳、省工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糧食局、省通信管理局、農發行山西省分行、新華社山西分社、省軍區、武警山西省總隊有關負責人組成。

(2)決定啓動或結束省級糧食應急響應,開展應急處置。

(4)根據需要向國家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提出調控申請,並按照《國家糧食應急預案》要求,完成各項應急任務。

省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糧食局,辦公室主任由省糧食局局長兼任。

(1)掌握全省糧食市場動態,判斷糧食供求情況和價格趨勢,向省指揮部提出應急響應和處置建議。

(2)根據省指揮部指示,協調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綜合有關情況,起草糧食應急工作有關文件及相關材料。

(4)協同有關部門落實實施本預案所需的各項費用。

(6)負責《山西省糧食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

(1)省委宣傳部:協調新聞媒體按照省指揮部發布的信息做好新聞報道和輿論引導,做好輿情監測和網絡輿情調控。

(2)省發展改革委: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糧油的進口;

負責糧食市場價格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爲,必要時採取相應措施,實行價格干預。

(3)省經信委:做好鐵路運力調度,保障糧食加工和調運的需要。

(4)省公安廳:維護糧食加工、供應場所的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配合有關部門積極預防、妥善處置因糧食應急狀態引發的事件。

(5)省民政廳:及時通報災情,確定因災需救助對象,測算救助需求數量,組織應急救災糧的發放工作。

(6)省財政廳:安排、審覈糧食應急所需費用,專款專用,確保及時足額到位。

(7)省交通運輸廳:組織公路搶修、維護,保障公路運輸通行,根據糧食應急工作的需要及時協助徵用運輸車輛。

(8)省農業廳:及時採取有力措施,穩定糧食生產。

(9)省工商局:加強糧食市場監管,依法打擊囤積居奇、欺行霸市等違法行爲,維護市場秩序。

(10)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加強糧油生產、銷售、餐飲環節食品安全隱患排查,組織查處糧油重大違法行爲,監督實施問題糧油產品召回和處置工作。

(11)省糧食局:負責糧食市場調控和供應工作,完善省級儲備糧的管理和動用機制,及時提出動用省級儲備糧建議,並負責動用計劃的執行;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對糧情監測預測,收集掌握全省及國內外有關糧油供求信息,分析預測市場行情,並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及省指揮部提出預警意見;負責組織實施應急糧油採購、加工、調運和銷售。對糧油經營者在應急工作中應承擔的義務、執行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2)省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通信指揮暢通。

(13)農發行山西省分行:負責落實應急糧食採購、調撥、進口、加工等所需貸款。

(14)新華社山西分社:根據省指揮部提供的信息,及時、準確、全面、客觀地進行宣傳報道,積極引導國內輿論和社會關切,有效影響國際輿論。

(15)省軍區:組織所屬部隊、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協調駐晉解放軍參與糧食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16)武警山西省總隊:組織所屬部隊,協調駐晉武警部隊參與糧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根據糧食應急工作需要,省指揮部設6個應急工作組。

(2)負責對糧食市場供求、價格等信息的日常監測和走勢分析。

(3)應急狀態下重點地區糧食市場價格監測,掌握市場動態,提出應急措施。

成員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工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農發行山西省分行。

(1)提出省級儲備糧的動用計劃、進出口計劃和徵用社會糧源意見。

(2)確定應急糧食出庫企業、加工企業和供應網點,並制定下達應急糧食的出庫、加工、供應計劃。

(3)監督應急糧食出庫企業及時向加工企業運送原糧,應急加工企業及時向供應網點運送應急成品糧。

(4)組織應急糧源進口調撥和糧食供應,協調落實應急成品糧食運輸所需車輛和接運工作。

(5)負責組織運糧公路搶修、維護,保障公路運輸通行。

(6)監督檢查應急糧食質量,保證應急加工糧食符合國家糧食質量標準。

(7)負責應急時期糧食市場秩序、政策性糧食質量衛生、儲存場所、運輸工具及包裝材料衛生和糧食市場價格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案件。

(8)依法查處囤積居奇、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及價格違法等擾亂市場秩序和違法違規交易行爲。

(9)負責糧食應急加工、銷售及成品糧儲存質量的監督檢查。

成員單位:省財政廳、農發行山西省分行、省通信管理局。

(1)落實省級糧食應急工作和應急演練所需資金的籌措、撥付、管理和結算。

(2)落實應急糧食採購、動用、加工、運輸所需資金。

(3)落實省指揮部辦公室及內設工作組的辦公設施、設備等工作經費。

(4)做好通信保障的組織協調工作,滿足突發情況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工作的需要,確保通信安全暢通。

主要職責:按照省指揮部發布的信息,組織協調新聞媒體開展應急新聞報道,積極引導輿論。

成員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糧食局、省軍區、武警山西省總隊。

主要職責:負責維護和保障糧食應急時期社會秩序和糧食調運道路交通秩序,打擊違法犯罪分子,妥善處置因糧食應急狀態引發的事件。

成員單位:省財政廳、省農業廳、農發行山西省分行。

(1)提出應急糧食事後補償和補充意見,及時補足儲備糧庫存。

(3)對應急動用糧食佔用的貸款及時進行清算,收回貸款。

各市、縣人民政府結合本行政區域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應急工作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和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糧食應急工作,建立完善糧食市場監測預警系統和糧食應急防範處理責任制,及時如實上報信息,安排必要的經費,保證糧食應急工作正常進行。當本行政區域內出現糧食緊急狀態時,及時啓動本級糧食應急響應,沒有達到預期調控效果或應急狀態升級時,由市、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逐級提請省指揮部進行調控。

省糧食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全省糧食監測預警系統,加強對省內外糧食市場供求形勢的監測和預警分析,隨時掌握糧食市場供求和價格變化情況,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報告主要糧食品種的生產、庫存、流通、消費、價格、質量等信息。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糧食生產、需求、庫存、價格及糧食市場動態的實時監測分析,按照省有關部門要求及時報送市場監測情況。

加強對重大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事件的跟蹤監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市、縣糧食、發展改革部門應當立即進行調查覈實,並及時逐級向省級主管部門報告。

(1)發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嚴重自然災害,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

(2)發生重大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引發公衆恐慌、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

當有跡象表明糧食突發事件即將發生或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及程度發佈警報,同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省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全省各類突發事件或其他原因引發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預警,建立糧食應急工作會商分析制度,根據監測、收集、接收到的各類信息,準確分析判斷事件性質及嚴重程度,會商分析結果,在第一時間上報省指揮部總指揮,並通知事發地的市、縣人民政府做好應急準備工作。預警信息發佈後,省指揮部辦公室要根據事態進展程度,通報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應急準備工作,果斷進行防控,防止事態擴大,將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減少到最低程度。

按照糧食應急工作需要,省級糧食應急響應分爲Ⅰ級、Ⅱ級、Ⅲ級。

省內6個以上的設區市或太原市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或全省範圍內糧食價格在一週內上漲100%以上,以及省指揮部認爲需要啓動Ⅰ級響應的應急狀態。

省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緊急報告後,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覈實和分析,並做出評估和判斷,向省指揮部提出啓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省指揮部決定啓動Ⅰ級響應。

(1)省指揮部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變化,及時記錄反映有關情況。事發地的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及時跟蹤事態發展狀況並隨時將糧食市場情況向當地人民政府和省指揮部報告。

(2)必要時向國家糧食應急指揮部提出申請動用中央儲備糧的品種、數量。

(3)提出申請動用省級儲備糧(含成品儲備糧)的品種、數量、質量、庫存成本、銷售價格,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後,由省指揮部下達動用命令。

(5)制訂動用省儲備糧的使用安排和運輸保障方案,如實物調撥、加工供應、市場銷售、低價供給或無償發放,以及保障運輸的具體措施等。

(6)迅速啓動全省糧食加工和供應應急系統,落實保障措施,安排糧食加工和供應。

(7)組織對事發地主要糧食品種價格採取最高限價、限定差價率或利潤率、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和調價備案制度等措施;

對事發地的國有或國有控股糧食企業的商品糧食庫存實行指令性計劃調銷等干預措施。

(8)依法徵用糧食經營者的糧食、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並給予合理補償。

(9)加強市場監管,依法查處各種違法行爲,維護社會穩定。

省內2個以上6個以下的設區市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或全省範圍內糧食價格在一週內上漲50%以上100%以下,以及省指揮部認爲需要啓動Ⅱ級響應的應急狀態。

省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事發地的市級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緊急報告後,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覈實和分析,並做出評估和判斷,向省指揮部提出啓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省指揮部決定啓動Ⅱ級響應。

(1)省指揮部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變化,並及時記錄反映有關情況。事發地的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要及時將糧食市場情況向當地人民政府和省指揮部報告,如遇緊急情況隨時報告。

(2)申請動用省級儲備糧(含成品儲備糧),包括品種、數量、質量、庫存成本、銷售價格,一次動用省儲備糧數量在2.5萬噸、省儲備油3000噸以下的,省指揮部可直接下達動用命令。

(4)制訂動用省儲備糧的使用安排和運輸保障方案,如實物調撥、加工供應、市場銷售、低價供給或無償發放,以及保障運輸的具體措施等。

(5)迅速啓動全省糧食加工和供應應急系統,落實保障措施,安排糧食加工和供應。

(6)組織對事發地的市主要糧食品種價格採取最高限價、限定差價率或利潤率、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和調價備案制度等措施;

對事發地的市國有或國有控股糧食企業的商品糧食庫存實行指令性計劃調銷等干預措施。

(7)依法徵用糧食經營者的糧食、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並給予合理補償。必要時在重點地區(如大、中城市),對重點羣體(如軍隊、大專院校、大中型企業、科研院所、城市大型商業超市、商場、連鎖店等)實行統一發放、分配和定量銷售,保障人民羣衆基本生活需要。

(8)迅速組織糧食市場秩序和價格政策執行情況大檢查,對適用行政處罰一般程序的案件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省內1個設區市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或全省範圍內糧食價格持續一週內上漲30%以上50%以下,以及省指揮部認爲需要啓動Ⅲ級響應的應急狀態。

省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事發地的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緊急報告後,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覈實和分析,並做出評估和判斷,向省指揮部提出啓動Ⅲ級響應的建議;省指揮部決定啓動Ⅲ級響應。

指導事發地市開展相應應急工作。及時分析研判事態變化,做好擴大響應的準備。同時迅速派出檢查組,對事發地的糧食市場秩序和價格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整頓,嚴厲查處囤積居奇和哄擡糧價等違法行爲。向社會進行正面宣傳和典型報道,引導羣衆理性消費。

事發地的市級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要立即採取措施,增加市場供應,平抑糧價,保證供應,及時向省指揮部上報應急處置的有關工作情況,根據事態發展和工作需要隨時抽調人員集中辦公,安排專人值班,密切關注事態變化,及時掌握市場動態,分析市場形勢,準確判斷決策,必要時及時動用市級儲備糧。如動用市級儲備糧仍不能滿足應急供應,確需動用省級儲備糧的,由事發地的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省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動用方案,報省人民政府批准。

出現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時,事發地的市、縣糧食應急機構要迅速將事件的時間、地點、原因、範圍、造成的損失、發展趨勢等基本情況及時向事發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事發地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兩小時內報告省人民政府。事態緊急時,事發地的縣人民政府可越級向省人民政府報告,緊急情況下,可先用電話口頭報告,隨後書面報告。同時上報上一級人民政府。上報信息時,可先簡報後詳報,不涉密信息可通過電話、傳真、外網電子郵箱報送。

接到事發地的市級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緊急報告後,省指揮部要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分析有關情況,並做出評估和判斷,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報告。當省指揮部應急工作無法達到預期的調控效果或應急狀態升級,省指揮部要及時向國家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

省級層面的應對工作信息由省指揮部統一發布。省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糧食應急事件信息資料的核實,並由專人負責新聞輿論工作。

糧食市場供應穩定,價格平穩,羣衆心理趨於穩定,糧食應急狀態消除後,由省指揮部宣佈結束省級應急響應。

省財政廳會同省有關部門對應急動用省儲備糧或省儲備糧不足時,經省人民政府批准需要進口、採購、徵用、加工、供應、運輸等不同品種糧食所發生的本金、價差、貸款利息和費用等開支進行審覈後,及時進行清算。對應急動用糧食佔用的貸款,由省糧食局會同省財政廳和農發行山西省分行等有關部門、單位及時清算,收回貸款本息。事發地的市、縣應急費用的清算,由事發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決定。

根據應急狀態下對糧食的需要和動用等情況,在一年內,及時採取促進糧食生產、加強糧食收購或適當進口等措施,補充各級儲備糧和商品庫存,在一年內恢復應對糧食應急狀態的能力。

糧食應急響應結束後,省指揮部要組織成員單位對應急處置情況和效果進行全面梳理,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進一步修訂、完善糧食應急預案。

省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實施意見》,落實省、市、縣糧食儲備計劃,完善儲備糧管理制度,並根據調控需要,保持必要的商品週轉庫存,在同級財政預算中及時足額落實糧食風險基金,確保在應急情況下政府掌握必要的調節物資和資金。

(1)省糧食局會同省財政廳、農發行山西省分行進一步優化省級儲備糧佈局和品種結構,適當提高口糧品種的儲備比例。重點保證太原、大同、陽泉、朔州4個工業城市,呂梁、忻州部分災荒頻繁縣,以及其他缺糧地方動用省儲備糧需要。根據國家、省有關要求和應急需要,太原市要建立並達

到10-15天市場供應量的應急成品糧和小包裝食油儲備,其他市建立並達到10天市場供應量的應急成品糧和小包裝食用油儲備,確保全省應急狀態下的應急調控。

(2)所有糧食經營企業和經營者都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保持必要的'糧食庫存量,並承擔《山西省糧食經營者最低最高庫存量標準》(晉政發〔20〕104號)所規定的最高、最低庫存量義務。

(3)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糧食經營企業庫存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企業庫存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

進入糧食應急狀態後,在省指揮部的指揮協調下,有關應急糧食加工、運輸及成品糧供應,主要由省直有關部門、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通過省、市糧食應急系統組織實施。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應急需要,建立健全糧食應急保障系統。

(1)建立糧食應急加工系統。省糧食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按照統籌安排、合理佈局的原則,根據糧食應急需要,掌握聯繫和扶持一批靠近糧源及重點銷區、交通便利、設施較好且常年具備加工能力的糧油加工企業,承擔應急糧食加工任務。應急響應啓動後,省內加工能力不能滿足需求時,省糧食局可根據需要,直接從省外調入麪粉或食用油。

(2)建立糧食應急供應系統。根據駐軍、城鎮居民及城鄉救濟需要,健全和完善糧食應急銷售和發放網絡。省、市、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選擇認定一些信譽好的國有或國有控股糧食零售網點、軍供網點、連鎖超市、商場以及其他糧油零售企業,委託其承擔應急糧食供應任務。

(3)建立糧食應急儲運系統。省、市兩級有關部門要根據糧食儲備、加工設施、供應網點的佈局,科學規劃,利用和整合社會資源,建設糧食應急儲運體系,提前確定好運輸線路、臨時存放點、運輸工具等,確保應急糧食運輸。進入糧食應急狀態後,對應急糧油要優先安排計劃、優先運輸,各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確保應急糧食運輸暢通。

(4)省、市、縣糧食行政部門應當與應急指定加工和供應企業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並隨時掌握應急企業動態。應急加工和供應企業名單要報省糧食局備案,並根據加工經營情況及時調整。糧食應急響應啓動後,指定的應急加工和供應企業必須服從統一安排和調度,保證應急糧食的重點加工和供應。

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要安排專項資金,扶持糧食應急加工、應急供應和應急儲運能力建設。各市人民政府要落實資金,加強本行政區域糧食應急加工、供應和儲運等應急設施的建設、維護工作,確保應急工作的需要。

要協調應急狀態下運送應急糧食物資所需的公路運力,確保公路運輸通行。要依法建立糧食應急狀態下交通運輸工具的徵用程序,確保應急糧食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事態發展和形勢需要,省指揮部可報請省人民政府下達指令強制執行。

6.4.1省、市、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要逐級向省指揮部辦公室提供準確有效的通信聯絡方式,並及時進行更新,變更後要及時通知成員單位,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

6.4.2省通信管理局應依法協調相關通信運營部門保障糧食應急監測信息傳遞的暢通,確保複雜情況下能夠及時準確地傳遞糧食應急信息。

6.4.3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設備,完善糧食應急狀態下數據共享平臺,完善部門間災情共享機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處置糧食突發事件管理制度,對負有處置糧食突發事件職責的工作人員定期進行培訓,並結合日常工作開展演練,儘快形成一支熟悉業務、善於管理、能夠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專業化隊伍,保障應急措施的貫徹落實。建立新聞宣傳快速反應機制,利用各種媒體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形成正面引導、及時報道的輿論環境。

對出色完成應急工作、在完成任務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省人民政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拒不執行應急規定、擾亂糧食應急工作,對糧食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予以責任追究和處罰。

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級應急預案。

本預案所稱糧食應急狀態,是指因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糧食供求關係變化,在較大範圍內出現羣衆集中搶購、糧食脫銷斷檔、價格大幅度上漲等糧食市場急劇波動的狀況。

儲備糧:指各級人民政府儲備的用於調節本行政區域糧食供求總量、穩定糧食市場,以及應對重大自然災害或者其他突發事件等情況的糧食和食用油。

本預案涉及到的數量以上的都含本數量,以下的都不含本數量。

第4篇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以防爲主、防抗救相結合,做好汛期糧食和物資儲備安全管理,確保儲存安全;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深刻汲取鄭州“7·20”特大暴雨洪澇災害教訓,樹牢災害風險意識,以大概率思維應對小概率事件,立足於防大汛、抗大洪、搶大險、救大災,全週期加強防汛應急管理,依法、科學、高效、有序做好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洪澇災害的防範處置,保障糧食和救災物資供應,最大程度減少災害損失。

依據《河南省防汛應急預案》,圍繞組織實施省級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管理,省級救災物資應急保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抗洪搶險和抗旱減災物資儲備,組織做好行業洪澇災害應對工作的職責要求,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於全省範圍內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洪澇災害的預防、處置和應急保障。

1.4.1堅持以人爲本,安全第一。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作爲防汛救災的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汛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受影響人員的基本生活。

1.4.2堅持問題導向、務實管用。深刻汲取鄭州“7·20”特大暴雨洪澇災害教訓,對標國務院調查報告要求,針對當前防汛救災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項,切實增強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行性。以防爲主、防抗救相結合,預防預備和應急處突相結合,着眼防汛最嚴峻複雜的局面,結合實際充分做好災前應急保障各項準備工作,做到有備無患。

1.4.3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統籌協調和工作指導,建立健全省市縣統一的救災物資應急保障體系,按照分級負責、分級保障、條塊結合、屬地爲主的原則,由事發地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應急管理部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救災物資應急保障調運配送工作。

1.4.4堅持協調聯動、科學高效。建立預警響應,統一指揮、共同應對,避險爲要、專班處置的搶險救災應急聯動機制,強化預報、預判、預警、預案、預演工作落實,加強上下、區域協調聯動,形成功能齊全、反應敏捷、協同有序、運轉高效的處置機制。一旦出現險情,第一時間到位迎戰,最大程度減少人民生命和糧食、物資及其他財產損失。

常務副組長: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分管防汛救災的副局長

成員:辦公室、人事教育處、儲備管理處、政策法規處、財務審計處、產業發展處、執法監督處、機關黨委,軍糧供應中心、機關服務中心、省儲備糧保障中心、省戰略和應急物資儲備保障中心、局屬院校及糧食企業等主要負責人。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於防汛救災應急保障工作的有關決策部署,按照省防汛抗旱指揮部、省減災委和其他專項指揮機構的要求,組織開展防汛救災和物資應急保障處置行動。組織和指導做好糧庫、物資庫等重點部位和場所防汛工作,督促指導受影響地區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做好救災物資應急保障工作。根據防汛指揮機構指令和災情需要,組織省級救災物資儲備的應急調運、緊急採購、緊急配送等保障行動,落實救災物資應急保障所需交通、運力、安保等保障措施,確保救援救助工作有序高效開展。

防汛救災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救災物資調運保障組、糧庫防汛指導組、後勤服務組、信息宣傳組。各組按職責分工要求具體組織落實各項保障行動。(各專項工作組及職責見附件2)

防汛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分包省轄市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省局直屬單位防汛責任,成立督導工作組,主要負責督促指導認真落實防汛責任,指導做好防汛備汛各項工作。市縣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結合地方實際,成立防汛督導工作組,做好轄區內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防汛督促指導工作。

各地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防汛責任人必須按要求履行防汛職責,入汛後未經批准不得離開工作地區,必須24小時保持聯絡暢通;防汛關鍵期必須加強值守備勤、在崗到位;遇到災害緊急期必須進入應急崗位、全力投入搶險救災。

防汛隱患排查治理以責任制、體制機制、倉儲設施、預案編制演練、物資保障、隊伍建設、值班值守、人員轉移避險等方面爲重點,按照單位自查、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組織檢查等方式,加強防汛風險辨識管控,開展防汛隱患排查治理,建立“隱患、任務、責任”清單,落實整改措施、責任、時限,及時消除防汛風險隱患。

地方各級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完善本部門防汛應急預案和物資緊急發運預案,指導開展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保障效率。承擔防汛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應在開展洪澇災害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的基礎上,結合自身實際制定防汛應急預案。

各單位職工首先是開展防汛自救的主力軍,其次是參與轄區防汛應急處置與救援的輔助力量。各級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應全面掌握轄區搶險力量人員組成,制定緊急情況下人員調度方案,承擔轄區行業內自救和互救任務,必要時應與有關部門、單位和專職應急救援機構簽訂應急救援協議,建立聯防聯動應急保障機制。

根據防汛救災和應急保障工作需要,按財政預算管理有關規定,及時向省財政廳申請防汛裝備、應急搶險物資、倉儲設施設備建設與維護、專家技術服務等專項經費預算,爲防汛救災和應急保障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

按照“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備”的要求,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搶大險的準備,提前足額預置防汛沙袋、水泵、水泥、塑料布、篷布、鐵鍬等防汛搶險物資,建立防汛物資臺賬,及時對物資和器械進行修理、調試、規整、補充,切實提高糧食儲備庫防汛應急救援保障能力。

洪澇災害發生後,受災市縣應先使用本級救災儲備物資,在本級儲備物資不能滿足救災需要時,可申請使用省或中央救災儲備物資。申請調撥救災物資應逐級上報,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洪澇災害時可越級上報。救災物資調運保障組根據省防汛抗旱指揮部物資調度指令,負責省級救災物資調運工作。

按照《河南省糧食應急預案》(豫政辦〔20〕108號)、《河南省儲備糧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06號)有關要求,加大市場監測預警力度,隨時掌握糧油市場供應動態和價格變化情況。按照糧食應急保障分級負責的要求,突出重點區域保障。對人口密度大的大中城市及價格易波動地區,以大型超市、成品糧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爲重點,督促糧油應急加工企業積極投放成品糧油商品庫存,確保糧食供應不脫銷、不斷檔,穩定市場預期,切實抓好汛期糧油市場供應保障。當出現重大自然災害、糧食明顯供不應求、市場價格異常波動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認爲需要動用等情形時,可以動用地方政府儲備和企業社會責任儲備,應當首先動用縣級儲備;縣級儲備不足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申請動用設區的市級儲備;設區的市級儲備不足的,由市級人民政府申請動用省級儲備。省、市級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動用下級地方政府儲備。企業社會責任儲備應當服從政府統一調度。

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成立全省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防汛救災技術專家組,切實做好防汛搶險救災技術支撐工作。各級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應做好行業防汛信息資源共享,提高災害信息獲取、預報預測、風險評估、應急保障能力。

應全面掌握灘區、蓄滯洪區、低窪易澇區和山洪災害危險區等重點區域內倉儲單位基本情況及庫存糧食情況,提前預置搶險救災力量和物資設備,達到應對50年一遇的防汛防洪標準;災害預警信息發佈後,相關單位應提前做出應對部署,按照屬地政府和防汛指揮機構要求迅速落實避險轉移準備,嚴格管控人員,必要時停產撤人,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做好糧食和物資的避險轉移安置。

廣泛開展防汛宣傳,提高避險、自救能力和防災減災意識。各級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應結合實際,採取多種組織形式開展預案培訓,每年汛前至少培訓一次,每年舉行一次防汛搶險綜合演練,加強防汛搶險隊伍訓練。

信息宣傳組根據氣象、水利、自然資源、住建等部門對暴雨、洪水、地質災害、城市內澇的監測和預報,及時向全省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局直屬單位傳達有關信息。

在有關部門發佈災害預警後,應當立即採取果斷有力行動,全力做好抗災準備。各級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應按照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部署要求,預置配足搶險隊員、技術人員、裝備、物資,隨時待命,聞令而動。當達到洪澇災害應急響應啓動條件時,迅速從應急準備狀態轉向應急處置狀態;當預警解除時,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平穩有序復原。

按照洪澇災害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防汛應急響應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爲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糧食和儲備行業防汛救災和物資應急保障啓動響應、響應等級、響應終止應根據氣象、水利、自然資源、住建等部門的預測預警信息,與省防指的響應等級與要求相一致。當響應條件發生變化時,及時調整響應等級。

接到省防總啓動省級防汛Ⅰ級應急響應的指令,採取響應行動。

省局防汛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帶班指揮,根據態勢發展組織召開全省視頻會商會議,加強對全省應急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導。部署落實省級救災物資支援保障措施,以及糧食和物資儲備庫防汛工作。協調指揮救災物資應急保障行動以及全省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自身防範和應對處置行動。防汛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根據需要參加省應急指揮中心會商,協調全省救災物資保障。根據需要派出前方工作組或專家組,深入災區,靠前指揮,加強對受災地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應對處置和物資保障行動的指導。

綜合協調組開展全面應對工作,根據要求安排人員進駐省防汛抗旱指揮部、省減災委和其他專項指揮機構,根據需要加強向省政府辦公廳、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彙報溝通,落實救災物資緊急採購補充和組織動員應急物資生產企業緊急生產。及時統籌指導防汛工作和救災物資保障,實時收集彙總各地災情和應急保障工作動態,隨時保持與受災地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的溝通聯繫,督導開展自我保障,必要時請求省防汛抗旱指揮部協調調動各類搶險隊伍參與救援,直至災情結束。對接省級有關部門組織落實救災物資調運交通保障措施。

救災物資調運保障組落實省級救災物資應急保障行動,派出人員進駐有關救災物資儲備庫點進行現場督導,預置運力、裝卸設備和作業人員,隨時待命,聽令發運,按規定要求快速完成救災物資調運發放作業。協調和指導受災地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協助做好省級救災物資接收準備。

糧庫防汛指導組安排各地糧庫執行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督促指導糧庫做好各項防汛措施,在倉房四周備齊沙袋、水泥等防汛物資,對老舊倉房加強防滲漏措施,庫區大門口、各出入口應全面封堵,且高度不低於1米,對處泄洪區或地勢較周邊低的.庫區,防水牆壘砌高度不低於1.5米,有條件的應全面封堵。指導糧庫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和隱患排查,加強糧情監測檢查,密切關注庫存糧油糧情變化。重點關注灘區、滯洪區、低窪易澇區等重點區域糧食企業庫存糧油、儲糧化學藥劑及重要檔案資料的避險安置。對易發生災害的地段、部位等薄弱環節實施動態監控,強化管控措施,隨時掌握汛情變化。及時掌握庫區積水較深、倉房進水或即將進水倉房的受災受損等情況,指導糧庫按照《糧食倉庫洪水災害應急處置作業技術管理要求》(豫糧辦〔2021〕137號)做好應對處置。出現超出自身處理能力外的新汛情及時對接所在地政府,爭取救援力量和救援物資。指導受災庫區加快排水進度,儘快修復破損雨水管渠,保證排澇能力,避免水土流失造成塌陷等二次破壞,開展糧庫及過水糧食的安全消殺工作,做好職工安全防護,防止災後疫情的發生。

後勤服務組落實加強專業值班,實行24小時值守,落實好後勤保障有關工作。

信息宣傳組啓動局機關等有關人員隨時待命,聽令行動。每日三次審覈上報各地災情和應急保障工作動態,及時收集信息,掌握動態狀況,做好記錄並及時上報情況,確保部門協同、信息通暢、處置有序、運轉高效。做好應急保障新聞宣傳和網絡輿情管控。

接到省防總啓動省級防汛Ⅱ級應急響應的指令,採取響應行動。

防汛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及時組織會商,部署全省救災物資應急保障工作,落實省級救災物資支援保障措施和保障協同,以及糧食儲備庫防汛工作。防汛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帶班指揮協調,參加省應急指揮中心會商,協調全省救災物資保障,研究佈置省級救災物資支援保障措施和保障協同,指揮協調受影響地區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應急保障行動,實時向組長報告當前情況。防汛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視情帶班指揮。防汛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視情派出前方工作組或專家組,瞭解實情,靠前指揮,加強和指導受災地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應對處置和保障行動,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和困難。

綜合協調組開展全面應對工作,根據要求安排有關人員進駐省防汛抗旱指揮部、省減災委和其他專項指揮機構。及時對接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協調省級有關部門落實救災物資調運交通保障措施。統籌全省防汛工作和救災物資應急保障行動,及時收集彙總各地災情和應急保障工作動態,隨時保持與受災地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的聯繫,指導開展自我保障,必要時請求省防汛抗旱指揮部協調調動各類搶險隊伍參與救援,直至災情結束。

救災物資調運保障組落實省級救災物資應急保障計劃,派出人員現場督導有關救災物資儲備庫,預置運力、裝卸設備和作業人員,隨時待命,聽令發運。指導受災地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協助做好省級救災物資(含中央支援物資)接收準備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緊急採購調運工作。

糧庫防汛指導組安排各地糧庫執行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督促指導糧庫做好各項防汛措施,在倉房四周備齊沙袋、水泥等防汛物資,對老舊倉房加強防滲漏措施,庫區大門口、各出入口應全面封堵,且高度不低於1米,對處泄洪區或地勢較周邊低的庫區,防水牆壘砌高度不低於1.5米,有條件的應全面封堵。指導糧庫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和隱患排查,加強糧情監測檢查,密切關注庫存糧油糧情變化。重點關注灘區、滯洪區、低窪易澇區等重點區域糧食企業庫存糧油、儲糧化學藥劑及重要檔案資料的避險安置。對易發生災害的地段、部位等薄弱環節實施動態監控,強化管控措施,隨時掌握汛情變化。及時掌握庫區積水較深、倉房進水或即將進水倉房的受災受損等情況,指導糧庫按照《糧食倉庫洪水災害應急處置作業技術管理要求》(豫糧辦〔2021〕137號)做好應對處置。出現超出自身處理能力外的新汛情及時對接所在地政府,爭取救援力量和救援物資。

後勤服務組加強專業值班備勤,實行24小時值守,落實好後勤保障有關工作。

信息宣傳組每日兩次審覈上報各地災情和應急保障工作動態,做好應急保障新聞宣傳和網絡輿情管控。

接到省防總啓動省級防汛Ⅲ級應急響應的指令,採取響應行動。

防汛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或組長組織實施響應行動,及時組織會商,研究落實省級救災物資保障措施和保障協同,以及糧食儲備庫防汛工作。防汛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視情帶班指揮協調,並視情報告組長。

綜合協調組部署值班工作,加強專業值班,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守,及時與省防汛抗旱指揮部建立工作對接。及時統籌指導防汛工作和救災物資保障,每日一次收集彙總各地災情和應急保障工作動態,指導受災地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開展自我保障,實時與受災地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溝通聯繫,直至災情結束。

救災物資調運保障組落實省級救災物資應急保障相關準備,視情派出人員赴有關救災物資儲備庫現場督導,對接省戰略和應急物資儲備保障中心做好救災物資應急調用準備。

糧庫防汛指導組安排各地糧庫執行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督促指導糧庫做好各項防汛措施,在倉房四周備齊沙袋、水泥等防汛物資,對老舊倉房加強防滲漏措施,庫區大門口、各出入口應全面封堵,且高度不低於1米,有條件的糧庫應在倉內加砌防水牆。指導糧庫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和隱患排查,加強糧情監測檢查,密切關注庫存糧油糧情變化。重點關注灘區、滯洪區、低窪易澇區等重點區域糧食企業庫存糧油、儲糧化學藥劑及重要檔案資料的避險安置。對易發生災害的地段、部位等薄弱環節實施動態監控,強化管控措施,隨時掌握汛情變化。

後勤服務組做好相關後勤保障工作,安排落實應急值班力量,實行24小時值守。

接到省防總啓動省級防汛iv級應急響應的指令,採取響應行動。

防汛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組織實施響應行動,視情況組織會商,加強研判,檢查落實省級救災物資保障措施和保障協同,以及糧食儲備庫防汛準備情況。

綜合協調組部署值班工作,按防汛值班制度規定安排落實並加強應急值班力量,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守,及時與省防汛抗旱指揮部建立工作對接。統籌指導防汛工作和救災物資保障,每日一次收集彙總各地災情和應急保障工作動態,指導受災地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開展自我保障。

救災物資調運保障組擬製省級救災物資應急保障工作計劃。

糧庫防汛指導組安排各地糧庫執行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督促指導糧庫做好各項防汛措施,在倉房四周備齊沙袋、水泥等防汛物資,有條件的糧庫可在倉內加砌防水牆。指導糧庫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和隱患排查,加強糧情監測檢查,密切關注庫存糧油糧情變化。指導位於灘區、滯洪區、低窪易澇區的單位和其他重點企業提前做好庫存糧油、儲糧化學藥劑及重要檔案資料的避險轉移安置方案。

防汛和應急保障工作結束後,防汛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及時組織覆盤評估,按照有關部門要求,實事求是反映因災損失,做好因災受損糧食和災後重建統計。總結經驗,檢視問題,吸取教訓,研究提出改進措施,完善防汛救災應急預案,及時將防汛救災和應急保障工作情況總結上報省防指、省減災委和其他專項指揮機構。

6.2.1綜合協調組聯合省財政廳、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督管理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河南省分行等相關部門,做好因災受損糧食的質量和數量認定,按照要求科學處置,確保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不流入口糧市場。加強爲農服務,依託糧食產後服務體系,爲儲糧農戶、種糧大戶及糧食經紀人提供清理、烘乾等服務,最大程度挽回損失。加強監督檢查,開展相關資金和項目跟蹤督導,嚴把工程質量關、資金使用關、廉潔安全關,確保災後恢復重建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6.2.2救災物資調運保障組督導省戰略和應急物資儲備保障中心及時維護保養倉儲設施設備,儘快恢復物資儲備能力。協同省應急廳編制物資補充計劃,及時組織救災物資採購補充,儘快恢復保障能力。協同應急廳指導受影響地區做好有關救災物資回收工作。

6.2.3糧庫防汛指導組對遭受洪水浸泡的倉庫,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安全評估,及時報本地應急管理部門,納入當地災後重建計劃,穩妥推進倉儲設施恢復重建。指導糧庫對已投保的儲糧及時報保險理賠,確保將儲糧損失降到最低。

6.2.4信息宣傳組切實做好宣傳引導,總結宣傳全省糧食和儲備系統關於防汛救災好的經驗做法,以及在一線搶險救災幹部職工的感人事蹟,凝聚起衆志成城防汛救災的強大正能量。

7.1設施保障。加快推進省級救災物資儲備新庫建設,爲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和應急保障提供現代化的倉儲設施設備,確保救災物資收得進、儲得好、調得出、用得上。積極應用智能化技術,推進救災物資儲備管理數字化,應急保障能力現代化,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調查評估等工作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持。

7.2資金保障。根據救災物資儲備和應急保障工作需要,按財政預算管理有關規定,及時向省財政廳申請救災物資採購、保管、調運、裝卸、監管、倉儲設施設備建設與維護等專項經費預算,爲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和應急保障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

7.3物資保障。按照省應急管理廳制定的計劃和省財政廳的預算安排,及時採購救災物資,充實儲備庫存,夯實應急保障物資基礎,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儲存安全、管理規範、保障有力。

7.4運輸保障。根據應急保障緊急運輸要求,及時聯繫公安和交通運輸等部門,爲應急救災提供運輸和渠道保障,確保救災物資調運配送快捷高效。

7.5隊伍保障。統籌糧食和物資儲備系統各級力量,建立救災物資應急保障專業隊伍。同時,與有關部門、單位和專職應急救援機構簽訂應急救援協議,建立聯防聯動應急保障機制。

7.6機制保障。加快戰略和應急物資儲備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實施省級戰略和應急物資集中統一監管。建立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區域合作、保障高效的應急機制,實現信息共享、物資共用、互相支援、形成合力的保障機制。同時,建立政府、企業和社會儲備有機結合、互爲補充的儲備模式,提升救災物資可持續保障能力。

本預案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編制,及時組織預案評估,並適時修改完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防汛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適時組織修訂: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4.在洪澇災害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作出重大調整的;

加強應急預案、突發事件處置和應急基礎知識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採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不定期開展培訓,每年汛前至少培訓一次。科學合理安排課程,增強針對性,提升各級風險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本預案應急演練由防汛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處室、直屬單位和有關地市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採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各地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各大型糧食企業可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制訂本級本單位更加細化的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第5篇

爲認真貫徹落實防洪防汛工作“以防爲主,防重於搶”的方針,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和中心設施施備安全,切實做好各項防汛準備工作,確保正常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制定本預案。

爲切實加強對防汛工作的組織領導,決定建立由局長賈智豔同志任組長,副局長陳祖新、樑靜、李曉東同志任副組長的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各科、職業介紹中心負責人組成(名單附後),負責防汛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

本局防汛的重點部位爲大院內1樓和後院消防通道及各排水溝(口、孔)及樓房房頂等。

2、5月中旬對存在的隱患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確保各排水溝(口、孔)暢通無阻;

3、5月底前對相關設施進行維護,對易裂、易倒、易斷(折)的'設施進行加固或更換;

4、5月底前對一樓辦公室、倉庫等直接接觸地面且易溼、易潮、易腐的相關辦公用品或物品,進行鋪墊或高處置放;

5、做好防汛器材準備。5月底前除現有防汛器材和設備外,根據防汛工作需要及早配備;

6、注意掌握氣象信息。從5月1日起,隨時注意從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收集和掌握氣象信息,一遇可能出現異常天氣或大量降雨,提前採取防範措施;

7、加強住所防洪防汛工作。防汛期間,職工住所防汛工作,服從所在街道防汛指揮部或物管單位的統一安排和指揮。

防汛搶險隊員由現有在職職工中身體健康、年富力強且具有高度責任感和一定防汛搶險經驗的人員擔任,一遇出現險情時,防汛搶險隊在局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指揮下具體負責防汛搶險工作(名單附後)。

實行汛期安全值班制度,並設立防洪防汛值班電話,確保上情下達、下情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