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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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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縣作爲全市率先脫貧摘帽的省定貧困縣之一,近年來,我們始終堅持以脫貧攻堅統攬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始終堅持把脫貧攻堅作爲全縣工作的頭等大事緊緊抓在手上,在促進貧困羣衆增產增收爲核心的基礎上,做好社會兜底扶貧工作,將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以啃“硬骨頭”的精神和攻堅撥寨的勇氣,堅決打贏脫貧攻堅這場硬仗,在全市率先實現貧困縣摘帽,現將有關工作總結如下:

縣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工作總結

一、農村低保扶貧行動落實情況

爲了確保順利實現脫貧摘帽,縣委、縣政府認真落實中央、省、市有關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並結合柳林實際,通過多次研究討論,提出了實施生態扶貧、產業扶貧、企業幫扶、金融扶貧、兜底扶貧“五大行動”,農村低保制度作爲兜底扶貧最重要的舉措,我們嚴格按照省、市民政部門的有關精神,精準識別各類救助對象,全面落實保障救助扶貧政策,將符合條件的對象全部納入民政兜底脫貧範圍,社會兜底扶貧取得明顯成效。

1、切實做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

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西省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17〕18號)和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呂梁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實施方案的通知》(呂政辦發〔2017〕109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出臺了《柳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柳林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實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辦發〔2017〕161號)以及《關於農村特困人員社會保障精準兜底的意見》(柳民函〔2017〕17號)文件,爲貧困戶實現脫貧提供了政策保障。將符合條件的農村低保對象和建檔立卡貧困戶雙向進入通道完全打開,做到了政策銜接、對象銜接、標準銜接、管理銜接、信息銜接,使他們共享國家脫貧攻堅有關政策帶來的實惠。

2、推進低保線與扶貧線“兩線合一”,實現應保盡保

對通過其他扶貧方式幫扶後仍難以達到脫貧目標的貧困戶通過提高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使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線與貧困線合一(簡稱“兩線合一”)。2016年,我縣農村低保標準爲每人每年3684元;
2017年,我縣農村低保保障標準每人每爲每人每年3924元,2018年,我縣農村低保保障標準每人每年4164元,2019年,我縣農村低保保障標準每人每年4764元,實現我縣農村低保標準高於國家扶貧標準,繼續保持我縣城鄉低保保障標準爲全市最高水平。同時,將無法依靠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且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貧困家庭,全部納入農村低保兜底保障範圍,實現應保盡保。目前,全縣共有農村低保對象11086戶18167人,其中,屬於建檔立卡對象3607戶6400人,佔全縣農村低保對象比爲35.2%,佔全縣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比爲19.2%,2019年全年發放農村低保金6136.6萬元。

三、工作中的主要措施

多年來,縣委、縣政府始終把關注民生作爲推動社會發展的頭等大事緊緊抓在手上,特別是把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等社會救助工作作爲脫貧攻堅的切入點和主抓手,在政策、資金上給予了很大支持,各項社會救助制度逐年健全、管理逐年規範、救助標準逐年提升,在保障困難羣衆基本生活和確保我縣順利實現脫貧摘帽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社會救助制度較爲完善

2013年,爲了更好地維護困難羣衆的基本生活權益,促進社會穩定和協調發展,我縣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形式有別、相互銜接、制度健全、管理規範、城鄉聯動、分步實施的原則,制定了《柳林縣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健全全縣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的實施意見》(柳政發〔2013〕44號);
2015年,制定了《柳林縣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和柳林縣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覈對辦法》(柳政發〔2015〕2號)以及《柳林縣最低生活保障審覈審批辦法(試行)》(柳政發〔2015〕3號);
2017年,民政部門出臺了《柳林縣2017年民政兜底扶貧行動計劃》(柳民發〔2017〕17號)。同時,進一步完善了社會救助監督機制,在定期組織社會救助專項資金檢查的同時,加強紀檢監督、審計監督、羣衆監督和輿論監督,確保各項社會救助制度落到實處。

(二)社會救助工作機制比較健全

按照《民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62次常務會議精神做好睏難羣衆基本生活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民電〔2017〕6號)及省、市有關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出臺了《柳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建立困難羣衆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的通知》(柳政辦發〔2017〕13號),建立了社會保障兜底扶貧行動聯席會議制度,強化對社會保障兜底扶貧行動的組織領導,研究解決脫貧攻堅重大問題,推動社會保障兜底扶貧行動落到實處。建立健全了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完善了受理、分辦、轉辦程序,確保貧困人口“求助有門、受理及時”;
進一步加強鄉(鎮)社會救助經辦機構建設,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增強基層經辦能力;
同時指導村民委員會協助做好農村社會救助工作。

(三)社會救助標準不斷提高

健全了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及自然增長機制,連續多年提高我縣城鄉低保、特困人員等社會救助標準。農村低保保障標準由2006年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019年每人每年4764元;
城市低保保障標準由1999年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2019年每人每月585元;
城市特困人員、農村集中供養特困人員供養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9200元,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由2006年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2019年每人每年6300元,連續多年保持我縣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爲全市最高水平。

四、存在問題

通過全縣上下的艱苦努力,我縣脫貧攻堅取得了巨大成效,特別是社會兜底扶貧行動工作有序推進,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基層羣衆不瞭解政策的問題還比較突出,特別是貧困戶和部分非貧困戶收入差距不大,但因享受的扶持政策差別比較大,造成非貧困戶滿意度有所降低,社會救助等扶貧政策宣傳工作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二是社會救助範圍及水平不能滿足困難羣衆實際需求,從總體上看,我縣社會救助的範圍和標準在逐年擴大和提高,困難羣體的基本生活權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隨着社會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困難羣衆出現的各種新需求,如上學、住房、醫療等,特別是因病返貧、因病致貧情況較爲突出,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的救助範圍還比較窄,救助標準還比較低。

五、下一步打算

(一)重點夯實社會救助工作

進一步貫徹落實好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充分發揮我縣困難羣衆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的作用,研究、制定和落實好睏難羣衆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制度。一是繼續強化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切實提高扶貧合力;
二是不斷提高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覈對水平,公正、公平開展好低收入家庭覈對認定;
三是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保障標準調整機制,進一步完善分類施保和漸退幫扶措施;
四是逐步規範臨時救助,重點解決羣衆臨時性、突發性困難,做好“救急難”工作。

(二)進一步加強輿論宣傳

在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大的輿論背景下,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和基層政府便民服務窗口、村公示欄等公衆場所,通過製作宣傳畫、發放政策一本通等加大對社會救助政策特別是農村低保、特困人員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政策的宣傳力度,提高羣衆對救助政策的知曉率,在全社會努力營造積極參與、支持社會保障兜底和扶貧開發工作的良好氛圍。

總之,柳林縣委、縣政府將在省、市民政部門的大力支持下,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切實增強危機感和緊迫感,繼續落實好低保制度與扶貧政策的有效銜接,不斷提升脫貧成果,爲推進小康縣、文明縣、宜居縣“三縣共建”奠定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