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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轉轉讓協議書10篇 土地轉讓協議:順暢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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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土地流轉轉讓協議書的簽訂,是爲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在保障農民收入的同時,促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村農業現代化發展。該協議涉及土地流轉、土地利用、經營責任等方面的內容,對於確保土地流轉合法權益和維護農民利益具有重要意義。

土地流轉轉讓協議書10篇 土地轉讓協議:順暢過戶!

第1篇

爲了促進土地利用,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採用轉包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用於非農生產。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爲 年,從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爲旱地、位置爲甲方的承包地、面積 畝;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乙方每年3月一次性支付甲方1200 元/畝,合計 元。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

⒈合同期滿後,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可以延長流轉期限。延長的應重新訂立補充協議或合同。期滿未延長的,乙方應將土地交還甲方。乙方恢復土地原狀,不得以土地上設施爲由向甲方要求補償。

⒉土地流轉期間,土地被徵收徵用的,相關權益由甲方行使。 ⒊承包土地的直補按國家政策執行。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⑥因土地被有關部門徵收徵用。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着物的;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土地流轉轉讓協議書10篇 土地轉讓協議:順暢過戶! 第2張

第2篇

根據土地使用權合理流轉及遵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並徵得涉及土地經營權流轉農戶簽字同意後,現達成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自願將位於鋪武路東側安然寺村四組 畝耕地(詳見四至邊界圖)。

承包期爲30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按公曆年份計算)。

土地承包費每畝每年爲600元,按年支付費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支付給甲方第一年( 年 月 日蛭 年 月 日)土地承包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貳仟壹佰元整),以後每年乙方應在6月10日前交清當年土地承包費,不得無故拖欠。土地承包費參照本合同初次承包價格,每滿5年上浮10%,租賃期間不再產生其他費用。

1、租賃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處理好周邊關係,做好各項服務,確保企業穩定生產。

2、合同期內,乙方所租用土地甲方不得擅自收回。若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給乙方經濟賠償,賠償標準按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各植物和附着物的市值及租賃期限的餘期等實際因事協商確定。因社會公共建設需要所租賃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應在收回土地前6個月,將收回土地的座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並予以公告,本合同終止,土地承包費據實結算。土地上的建築、附着物及資產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3、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合同中規定的賠償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爲總租賃期間總租金的10%。

4、租賃期內,甲方的人事等相關變動不得影響此協議的執行。

1、乙方創辦企業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條例,並按時足額交清土地租用款額,如若違約,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承包期內,若乙方停止租用甲方土地,須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申請,以保證甲方能夠順利接茬耕種。

3、乙方創辦企業工商註冊於甲方所在行政機構,並離有政策規定招商引資的相關優惠政策。

4、在租賃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國家政策對所租賃土地進行聯營,轉租等行爲,甲方不得干預,但需提前徵得甲方同意。乙方遵守土地政策,不得修建固定建築,臨時看管房屋,按土地部門要求辦理。

5、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不得要求返還已付清租金,並失去租賃權利。

6、承包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享有租賃權。

7、合同期滿後,若乙方不再租用甲方土地,則乙方支付給甲方一年的土地承包費作爲土地復耕補償。土地上的建築,附着物及所有財產歸乙方所有,並由乙方自行處置。

六、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補充說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安然村村民委員會一份,乙方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3篇

爲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甲方採用租賃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乙方流轉用於藥材生產,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用於畜牧業生產及其他非農生產。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爲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採取實物支付。乙方每 年 月 日支付甲方優質小麥 公斤/畝,每 年 月 日支付甲方優質水稻 公斤/畝。質量標準根據國家標準確定。經雙方同意,也可根據當年實物市場價格折算成人民幣支付。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本社區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在流轉期間如遇土地徵用佔用情況,由甲乙雙方共同作出決定,乙方不得擅自作出決定,乙方沒有通過甲方私自作出的決定無效,如因乙方私自決定造成土地被徵用、佔用及其他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費用,賠償標準爲每畝人民幣 元。如確因國家或者集體需要,由甲乙雙方共同作出決定的,青苗賠償費歸乙方所有,其他土地補助、土地款、安置費、安置物等所有補償歸甲方所有。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可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鎮農業經營管理部門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向上級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篇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該地塊位於__________,土地面積爲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爲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1、甲方保證透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於__________%,土地用途爲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爲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並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___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爲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帶給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爲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爲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範圍與甲方承擔的職責的範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忙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並經審計後,項目淨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淨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第5篇

爲了促進土地規模經營和高效農業,推進新農村建設進程,在不改變土地集體所有制的性質和不改變乙方在二輪承包續包期內的承包權以及不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的前提下,在徵得土地承包合同的原發包同意的情況下,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土地使用權流轉合同如下:

___畝(大寫)。田塊數____塊。土地類別:水稻田___畝。旱田___畝,山坡天___畝,其他___畝。

三、土地使用權流轉期限爲___年,即公曆20___年___月__日起至20___年__月__日。

(一)貨幣形式計價。甲方付給乙方流轉費每年每畝___元,在每年的___月份結算付清。

六、國家政策性補貼享受約定 國家政策補貼經甲乙雙方約定由___方享受。

合同生效後,在土地使用權流轉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但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變化時,以新出臺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作相應的變更。

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有關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由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6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原則,就本宗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鎮 村 社 畝土地(詳情見下表)流轉給乙方從事 生產經營。

2、支付方式與時間:將此產量按當年9月20日至30日之間的______平均價摺合現金於

1、甲方在簽訂合同後應報土地發包方備案,並按期將合同標的物移交給乙方經營使用,轉讓或互換須報發包方變更原土地承包合同和承包經營權證書。

2、甲方有權按期收取流轉費用,並承擔作爲原土地承包方應履行的相應義務。

3、乙方應按期交納土地流轉費用,並在法律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合法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荒蕪土地。

4、甲乙雙方不得未經對方同意將土地轉租給第三方。

1、在流轉經營期間,如國家支持農業生產的政策性補助由甲方享受。僅限種糧直補,如遇由乙方原因取消直補,由乙方按當年標準補給甲方。

2、流轉經營期間,如遇開發徵地,徵地補償由甲方享受,種養殖及設施補償由乙方享受。

3、本合同到期後,甲方如需繼續流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4、本宗流轉合同屬(轉讓、轉包、出租、互換、入股)合同,雙方協商是(否)請鄉鎮農村土地管理機構進行鑑證。

5、合同到期後,土地歸還及地面附着物和相關設施的處理:由雙方協商是否拆除不利於耕種的設施。

1、如違約,應由違約方支付給未違約方10000元/畝違約金,並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2、如雙方發生爭議,可請求村組幹部或鄉鎮農村土地管理機構調解,也可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及 各一份。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7篇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組____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爲___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爲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爲____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爲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爲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乙方採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_______________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爲____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爲____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爲_____________。

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8篇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正、平等、自願、互利、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甲方同意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甘州區龍渠鄉頭頭閘村一社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甲方採用出租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乙方承包土地限於從事種植業,對土地進行改造和建長期建築物,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爲___年,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不得超過承包土地的期限。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_____畝出租給乙方耕種,該土地位於甘州區龍渠鄉頭頭閘村一社。(詳見列表)。

乙方同意每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按_______元/畝(按當年本村制種玉米《合同》價格的30%計算),合計________元流轉價款支付給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爲(雙方由本社社長鑑證,雙方以本《合同》依據)當面交接。

(一)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和補償費用,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協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合理、環保正常使用土地,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道路、邊界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一)按合同約定流轉的土地具有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收益、處置權。

(二)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用及補償費用,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對土地、水源進行毀滅性、破壞性、傷害性的操作和生產。履約期間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一)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交付流轉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轉土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租金的10%。

(二)甲方違約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應支付乙方賠償金:租金的10%。

(三)乙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向甲方交回流轉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轉土地,應向甲支付違約金:一年的租金。

(四)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向甲方償付賠償金________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2.對土地、水源進行毀滅性、破壞性、傷害性的操作和生產,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着物的;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如遇國家徵用或農業基礎設施使用該土地時,雙方應無條件服從,並約定由甲方收取方式獲取國家徵用土地補償費和地上種苗、構築物補償費。

(二)本合同履約期間,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合併,負責人變更,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而變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終止,原土地上新建附着構築物,雙方同意按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四)國家徵用土地、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終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給甲方或新承包經營人使用後,乙方應重新簽訂土地流轉合同。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原發包人)各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乙方在經營土地期間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水費、因地攤派的各種費用等)。

2.甲方土地原植的樹木,乙方不得砍伐,由甲方處理。

第9篇

爲了加快小城鎮發展步伐,推進城市化進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五、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全額支付乙方土地補償款;甲方按實際土地面積支付乙方補償款後,自動收回該地塊的使用權;

六、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補償款之日起,不在享受該地塊的使用權,不得對該地塊的使用權歸屬及其地上附着物提出異議;

七、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內容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甲方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額支付乙方的補償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該地塊的具體使用,若違約,違約方自行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生效,自補償款到位之日起執行;

九、自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土地租賃協議自動解除;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鄉政府和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10篇

爲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的規定,經甲方雙方共同協商,並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應共同遵守。

甲方自願將 畝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流轉土地名塊數和土地平面示意圖附後。

每年每畝 元計算,一年一付,乙方於每年 月 日付給甲方。

4、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解決生產經營中遇到的治安糾紛等問題。

5、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在流轉土地的田坎、田埂上種植任何植物。

2、乙方在流轉土地期間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3、在合同期內,流轉土地若被徵用、佔用,青苗賠償費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助土地款、安置費等歸甲方所有。

4、在合同期內,國家給予的農業直補歸甲方享有。以農戶名義向政府申請獲得的農業扶持補貼,30%歸甲方,70%歸乙方。

5、乙方如遇勞動力減少,以及人力無法抗拒的因素無法繼續生產經營時,可向甲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同時,乙方承擔義務相應解除。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經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1、在合同期內,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予第三方經營。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滿,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流轉該土地。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