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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責任書3篇 消防安全管理人:責任重任任任(3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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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責任書”爲主題,詳細探討了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責任和職責。作爲公文網站的編輯,我們將從專業角度出發,提供權威、實用的內容,幫助讀者瞭解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重要性,併爲其提供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實踐經驗,以確保企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效落實,維護社會的安全與穩定。

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責任書3篇 消防安全管理人:責任重任任任(39個字)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簡稱《消防法》和《湯池溫泉消防管理規章制度》下稱《管理制度》的規定。爲確保湯池溫泉不發生火險和消除火險隱患,並充分體現“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制訂湯池溫泉各部門消防安全責任書。確定各部門負責人爲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一、建立各部門以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爲領導,本部門員工共同參與的消防安全體系,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和管理制度》等消防法規和條款。

二、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該經常教育和督導員工樹立防火意識,決不違章操作,使用完電腦、燃氣等用具後開關(閥門)要關閉。

三、愛護好本轄區域所配備的消防器材,並定期檢查。

四、經常組織部門員工參加進行消防知識以及火警發生後逃生、自救技能的學習,使員工都能熟練掌握並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報警,會引導人員疏散,全面提高防控火災風險的能力。

五、不斷加強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總結,同時並主動配合有關消防監督機關對景區的消防檢查、監督。

六、有義務參加參與消防主管部門和湯池溫泉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七、積極參與組織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在緊急情況下組織員工撲救初起的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災發生時應服從現場總指揮的統一指揮。

八、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湯池溫泉和消防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九、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消防安全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力、義務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爲保證本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對發生有違上述條款造成火險或存在火險隱患等情況, 湯池溫泉有權追究責任人或按湯池溫泉《管理制度》予以處理和處罰;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部門負責人更換時爲止,部門負責人更換另行簽訂新的消防安全責任書。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責任人、保安部、總經理室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責任書3篇 消防安全管理人:責任重任任任(39個字) 第2張

第2篇

1、人並遵守以下政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內容,並對不符合以下規定所造成的後果負責,包括:

(1)嚴禁擅自挪用、損壞公共區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6)禁止存放、生產、經營易燃、易爆、有毒、變質物品。

(8)嚴禁私自亂拉、亂接用電、用氣線路;從事電業、電氣焊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動火作業時,應提供政府消防主管部門的審覈文件。

(9)電器產品的安裝、使用和電氣線路設計、敷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的消防安全技術規定。

(10)自行做好電器產品安全性能維護,按規定定期檢修。

1、各經營商戶必須配備齊全消防設備,消防設備須有明顯標識,滅火器完好率必須100%且放置在明顯位置。

2、各經營商戶必須學習掌握消防安全知識,達到100%的普及培訓率。

3、必須嚴格的按照相關部門及德宏邦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關於火災隱患檢查要求整改,整改必須是無條件的,達到100%的完成率。

1、經營商戶必須嚴格的服從銀川建發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關於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消防安全設施的完好和制度的落實。經營商戶須對員工消防知識培訓,使員工能不斷的增加消防安全意識,提高員工對初發火災的自撲自救能力。

2、經營商戶必須嚴格的執行銀川建發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不許佔用公共走廊,不許挪動消防設施,嚴禁室內煙火。

3、經營商戶所經營的商品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商鋪內嚴禁存放煤氣、汽油、酒精、炸藥等易爆危險品。

4、經營商戶要嚴格遵守消防制度,建立消防隱患記錄,嚴禁私拉亂用電源,嚴禁用電爐取暖、做飯等。

5、經營商戶對商鋪的電源要人走斷電,人走關燈,對熱水器、電腦等設備要人走斷電,商戶不準私拉電源,嚴防電器設備老化引發火災。

6、不得改變商鋪的原配消防設備,經營商戶新增的消防設備須與原配設備相匹配,不能影響原配設備的功能及使用。

凡是違反責任書規定,工作失職、防範不利造成火災事故的,由責任方負責,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本責任書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負責人如有變動,繼任者繼續履行責任。

第3篇

爲強化內部消防安全管理,充分發揮消防組織機構的職能作用,真正做到“誰主管,誰負責”,消除火災隱患,杜絕火災事故發生,進一步明確消防安全目標與責任,特簽訂本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

以本單位負責人爲安全第一責任者的管理人員爲集體承包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消防法規及《生產服務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主動配合中心防火安全委員會的監督、檢查、指導等各項工作。

2、積極配合中心防火委員會組織中心員工積極參加防火安全活動,執行各項防火規章制度;

3、負責中心消防管理技術工作,根據消防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中心消防管理制度;

4、在中心及所屬基層單位中,經常進行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登記造冊;向本單位領導和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彙報,並督促及時研究整改;

5、配合有關部門對中心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教育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火安全制度;

6、加強中心義務消防隊的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工作;

7、對發生的火災事故,要積極組織義務消防隊和職工羣衆進行撲救,並配合公安消防人員檢查火災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1、本責任狀的責任目標任務列入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年度考覈的依據之一。

2、中心防火安全委員會每年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個人給予各種形式表彰獎勵,並作爲中心評先評優的依據。

3、對違反本責任狀所規定的行爲,中心防火安全委員會將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者將移交公安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執行期內安全第一責任者發生人事變動,繼任者無條件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