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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買賣合同3篇 “療程承諾-完善藥品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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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買賣合同是指藥品生產企業和藥品經營企業之間的交易合同。該合同規定了雙方在藥品交易中的權益、義務和責任,涵蓋藥品的數量、質量、售價、交貨時間等具體細節。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有利於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藥品行業的健康發展。

藥品買賣合同3篇 “療程承諾-完善藥品買賣合同”

第1篇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招標文件及藥品集中招標代理機構向乙方發出的中標通知書,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具體協議。

採購藥品品種和數量:甲方向乙方所採購的藥品品種、劑型、規格、數量等祥見藥品中標品種買賣清單,合計:品種爲 個,簽約金額爲 萬元。

合同履行中,藥品數量可按藥品中標品種買賣清單數量上下浮動30%。對於需要臨時增加中標藥品數量的,可在24小時前書面提出。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提交藥品的價格必須是中標通知書中確認的價格,本價格爲甲方的入庫價格。

2.中標藥品臨時最高零售價格執行期間,遇國家或省價格主管部門下調價格時,對未供貨部分,甲乙雙方可協商調整中標供貨價格,原則上供貨價格按零售價格下降的幅度,同比例調整。

乙方交付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最新藥典或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並與投標時的承諾相一致,附有該藥品生產企業同批號的出廠藥品檢驗記錄或合格證,以備驗收檢查。

乙方交付藥品的有效期應與投標文件中規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乙方所提供藥品的有效期不得少於12個月;特殊品種雙方另行商定。

乙方提供的全部藥品均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有一份詳細裝箱數量單和該藥品生產企業同批號的出廠藥品檢驗記錄或合格證。如爲拼裝箱件,箱內應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種藥品數量單和藥品質量證明材料複印件,並加蓋配送企業公章。

配送由乙方負責,乙方按合同要求對甲方提供服務,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供貨通知爲準。原則上在乙方收到供貨通知後36小時內送達,屬急救及加急供貨的應在4小時內送達。

對進貨驗收時發現的破損、有效期少於12個月或不符合特殊約定期限的藥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裝的藥品及時更換;

在甲方指定地點爲所供藥品的臨牀應用免費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

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採購中標藥品品種;除本條第四項規定外,甲方不得采購其他非中標藥品替代中標品種。

甲方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按實際入庫的藥品數量及時結算貨款;並在貨物驗收入庫後日內結清貨款;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國有企業等所屬的非營利醫療機構,藥品回款時間是從貨到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60天。

甲方在接收藥品時,應於當日對藥品進行驗收入庫,對乙方提供的藥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品種、數量、質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交付的藥品不符合質量標準或延期交貨等不按合同約定交貨時,可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該藥品的供貨;並可以採購己評定的"藥品候補品種"中的同類侯補藥品;當評定的藥品候補品種中選擇不出替代藥品時,可以另行採購替代藥品;同時將選擇的替代中標藥品名稱、價格、數量清單或另行採購替代藥品的協議,在七日內由甲方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藥品集中招標採購代理機構各一份備案。

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藥品品種、數量、質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標藥品並提供伴隨服務。

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中標藥品時,不存在該藥品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等知識產權方面的爭議,如產生爭議由乙方自行處理和承擔責住。

未經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不得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乙方供應藥品在醫院使用過程中,因受舉報、抽檢等檢查出現質量問題,屬於生產經營企業責任的,被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罰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乙方提供的藥品不符合合同約定質量、期限等要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損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末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配送藥品或提供伴隨服務,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每延誤7日,違約金爲遲交藥品貨款的5%,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爲止,但違約金最高不超過遲交藥品貨款的50%;乙方在支付違約金後,甲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義務的,還應當履行應盡義務。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損失。

除本合同第七條第四項約定的原因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採購其他品牌的非中標藥品替代中標品種,應按不履行本合同的藥品金額或所替代中標藥品同數量金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另行賠償損失。

甲方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支付貨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每遲延支付7日,違約金爲未支付貨款金額的5%,直至甲方支付應付貨款爲止,但違約金最高不超過未支付貨款金額的50%;當甲方未支付貨款金額達到本合同約定金額的50%時,乙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終止合同,同時書面向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報告。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個月。

本合同履行期滿前十日前,一方當事人就續約一事提出書面異議的,本合同履行期滿終止。雙方均未提出異議的,則本合同自動續約至下一輪招標採購合同生效之日止,由雙方在原合同上另行簽署同意續約的意見和新的"藥品中標品種買賣清單"。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合同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以簽訂藥品買賣合同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不得違背招標文件及本合同的實質性內容。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時,由甲方在七日內將補充協議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藥品招標採購代理機構各一份備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藥品集中招標採購代理機構一份,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一份。

對故意違反本合同約定和訂立、履行合同中的違法行爲,當事人應及時向本地人民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書面報告。買受人:出賣人:住所:住所:

藥品買賣合同3篇 “療程承諾-完善藥品買賣合同” 第2張

第2篇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招標文件及藥品集中招標代理機構向乙方發出的中標通知書,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具體協議。

(一)採購藥品品種和數量:甲方向乙方所採購的藥品品種、劑型、規格、數量等祥見藥品中標品種買賣清單(附件一),合計:品種爲個,簽約金額爲萬元。

合同履行中,藥品數量可按藥品中標品種買賣清單數量上下浮動30%。對於需要臨時增加中標藥品數量的,可在24小時前書面提出。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提交藥品的價格必須是中標通知書中確認的價格,本價格爲甲方的入庫價格。

2.中標藥品臨時最高零售價格執行期間,遇國家或省價格主管部門下調價格時,對未供貨部分,甲乙雙方可協商調整中標供貨價格,原則上供貨價格按零售價格下降的幅度,同比例調整。

乙方交付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最新藥典或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並與投標時的承諾相一致,附有該藥品生產企業同批號的出廠藥品檢驗記錄或合格證,以備驗收檢查。

(一)乙方交付藥品的有效期應與投標文件中規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二)乙方所提供藥品的有效期不得少於12個月;特殊品種雙方另行商定。

(一)乙方提供的全部藥品均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有一份詳細裝箱數量單和該藥品生產企業同批號的出廠藥品檢驗記錄或合格證(進口藥品應提供進口藥品註冊證和口岸藥檢所的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複印件,並加蓋經營企業公章)。如爲拼裝箱件,箱內應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種藥品數量單和藥品質量證明材料複印件,並加蓋配送企業公章。

配送由乙方負責,乙方按合同要求對甲方提供服務,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供貨通知爲準。原則上在乙方收到供貨通知後36小時內送達,屬急救及加急供貨的應在4小時內送達。

(三)對進貨驗收時發現的破損、有效期少於12個月或不符合特殊約定期限的藥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裝的藥品及時更換;

(四)在甲方指定地點(甲方醫療服務範圍內)爲所供藥品的臨牀應用免費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

(一)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採購中標藥品品種;除本條第四項規定外,甲方不得采購其他非中標藥品替代中標品種。

(二)甲方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按實際入庫的藥品數量及時結算貨款;並在貨物驗收入庫後日內結清貨款;市(地)級以上人民政府、國有企業(含國有控股企業)等所屬的非營利醫療機構,藥品回款時間是從貨到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60天。

(三)甲方在接收藥品時,應於當日對藥品進行驗收入庫,對乙方提供的藥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品種、數量、質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四)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交付的藥品不符合質量標準(以省、省轄市藥監部門的檢驗結果爲準)或延期交貨等不按合同約定交貨時,可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該藥品的供貨;並可以採購己評定的"藥品候補品種"(附件二)中的同類侯補藥品;當評定的藥品候補品種中選擇不出替代藥品時,可以另行採購替代藥品;同時將選擇的替代中標藥品名稱、價格、數量清單或另行採購替代藥品的協議,在七日內由甲方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藥品集中招標採購代理機構各一份備案。

(五)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藥品品種、數量、質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標藥品並提供伴隨服務。

(六)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中標藥品時,不存在該藥品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等知識產權方面的爭議,如產生爭議由乙方自行處理和承擔責住。

(七)未經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不得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八)乙方供應藥品在醫院使用過程中,因受舉報、抽檢等檢查出現質量問題,屬於生產經營企業責任的,被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罰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一)乙方提供的藥品不符合合同約定質量、期限等要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損失。

(二)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末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配送藥品或提供伴隨服務,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每延誤7日,違約金爲遲交藥品貨款的5%,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爲止,但違約金最高不超過遲交藥品貨款的50%;乙方在支付違約金後,甲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義務的,還應當履行應盡義務。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損失。

(三)除本合同第七條第四項約定的原因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採購其他品牌的非中標藥品替代中標品種,應按不履行本合同的藥品金額或所替代中標藥品同數量金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另行賠償損失。

(四)甲方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支付貨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每遲延支付7日,違約金爲未支付貨款金額的5%,直至甲方支付應付貨款爲止,但違約金最高不超過未支付貨款金額的50%;當甲方未支付貨款金額達到本合同約定金額的50%時,乙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終止合同,同時書面向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報告。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個月。

(二)本合同履行期滿前十日前,一方當事人就續約一事提出書面異議的,本合同履行期滿終止。雙方均未提出異議的,則本合同自動續約至下一輪招標採購合同生效之日止,由雙方在原合同上另行簽署同意續約的意見和新的"藥品中標品種買賣清單"。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合同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以簽訂藥品買賣合同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不得違背招標文件及本合同的實質性內容。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時,由甲方在七日內將補充協議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藥品招標採購代理機構各一份備案。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藥品集中招標採購代理機構一份,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一份。

(三)對故意違反本合同約定和訂立、履行合同中的違法行爲,當事人應及時向本地人民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書面報告。買受人:(蓋章)出賣人:(蓋章)住所:住所:

第3篇

買方自願購買賣方提供的上海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中標的藥品,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上海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實施辦法》和招投標文件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數量:所需藥品的實際數量。買方需要臨時增加藥品數量的,須在用藥24小時前書面提出。

(1)賣方提交藥品的價格必須同中標成交通知書中確認的價格一致

(2)買賣雙方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遇政府價格調整的,重新協商並簽訂補充條款。

賣方交付的藥品必須符合藥典或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並與投標時的承諾相一致藥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以藥檢部門的檢驗結果爲準),買方有權在其他中標的藥品中選擇替代藥品,同時在3天內報上海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協調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1.賣方交付藥品的有效期必須與招投標文件中規定的有效期一致。

1.賣方提供的藥品必須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地運抵指定現場,否則其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2.每一個包裝箱必須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3.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配送由賣方委託的藥品經營企業負責。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買方的採購計劃及合同爲準。

2.配送時必須提供同批號的藥檢報告書(進口藥品附註冊證)。

如果賣方對可能發生的伴隨服務需要收取費用的,必須在報價時註明,並作如下約定:

1.賣方應按照合同中買方規定的時間,配送藥品並提供伴隨服務。

2.買方在使用成交藥品時,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的,其責任由賣方承擔。

3.買方應購買本合同項下的成交品種。賣方無違約行爲的,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購買其他品牌的藥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種。

5.買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結算貨款。指定結算銀行的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結算銀行的正常結算行爲。

本合同履行期限爲______天(不得少於一季),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履行期滿前十天,一方當事人就續約一事提出書面異議的,本合同履行期滿終止。雙方均未提出異議的,則本合同自動續約續約的新合同中雙方權利義務、履行期限等與本合同相同,數量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另行協商。

1.賣方未按合同規定履約(包括質量、價格、服務等),買方可收取違約金,違約金爲賣方遲延履行的,每延誤1天,違約金爲遲交藥品貨款的_____%,直至履約爲止。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的10%,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買方即可終止本合同。2.買方未按合同規定履約(未完成藥品採購量等),賣方可收取違約金,違約金爲買方遲延履行的,每延誤1天,違約金爲拖延藥品貨款的_____%,直至履約爲止。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的10%,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賣方即可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與招投標文件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標文件的規定爲準。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包括續約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標週期(即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始,至下一輪招標結果通知發佈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