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簡歷模板館>熱點>其他文案>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10篇 基層法律服務協議:聘用注意事項

其他文案 閱讀(1.17W)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是規範基層法律服務所與服務所人員之間僱傭關係的重要文件。它明確了服務所聘用人員的工作內容、工作時間、薪資待遇、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具體內容,有助於維護服務所與服務所人員的合法權益,推動基層法律服務的規範化和科學化發展。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10篇 基層法律服務協議:聘用注意事項

第1篇

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參與甲方訴訟案件的調解、和解、訴訟、執行及相關法律諮詢服務等法律事務活動中,甲、乙雙方就委託服務中的保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責任的範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委託事項相關的不爲他人所知的信息:

1、包括合同信息、業主信息、資質證明、報告、說明、往來函件、公證文件等,這些文件所包含或反映的信息在此統稱爲保密資料。

2、包括但不限於相關訴狀、仲裁申請書、判決書、調解書、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

3、包含甲方委託乙方的相關委託協議,包括委託協議中委託價格及支付方式等。

4、包含乙方因爲工作便利而從甲方處獲取的甲方相關人員的聯繫方式等。

二、乙方有義務保證”保密資料”不經甲方或關聯公司授權不得向任何無關人士披露。

乙方承諾保密資料的使用只限於本律所,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保密資料用於其他目的。

三、若具有權力司法、行政、立法機構要求乙方披露保密資料,乙方將:

2、若乙方按上述要求必須提供保密資料,乙方將配合甲方採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力求所提供的保密資料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1、乙方已經或將要從公開渠道獲取的且已公開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信息;

2、從第三方獲得的信息,且乙方有理由相信該第三方對該等信息的擁有不是由於違反了其對其他方的保密義務的結果。

五、若乙方或項目有關人員違反本函的保密義務,乙方和案件有關人員須承擔相應責任

1、乙方的應就其每次的泄密行爲向甲方支付_______萬元賠償金;

2、如若因爲乙方的泄密行爲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高於_______萬元,按甲方的實際受到損失補償;

六、如果雙方終止委託代理協議,乙方要迅速返還給甲方從甲方處獲取的所有包甲方信息的書面資料。

不得保留整個文件或其部分內容的任何複印件、摘錄或其他任何複製品。

七、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10篇 基層法律服務協議:聘用注意事項 第2張

第2篇

甲方因 工作需要,聘請乙方的律師爲專項法律顧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北京市律師訴訟代理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試行)》、《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合同:

一、乙方委派 律師爲甲方的專項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利。

三、乙方律師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的工作時間、地點,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四、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簽訂、履行過程中,所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均有承擔保密責任的義務。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爲其起草、修改的合同、出具的法律意見及其他法律文書透露、提供給他人。

六、如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代理進行訴訟或仲裁,律師代理費雙方另行協商。

七、如乙方律師受甲方委託異地出差,乙方律師出差期間的相關費用(含交通費、差旅費和各項雜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向乙方律師如實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如甲方故意隱瞞案情或提供虛假不實材料,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負責。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3篇

雙方因下列委託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經過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擔任一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依法維護的合法權利。但不得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就案件結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實際的承諾。

三、甲方及當事人必須如實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託之後,如發現甲方或者當事人捏造事實,隱瞞事實真相,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回。

四、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甲方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七、九條約定收取的全部費用不退還甲方。

4.刑事案件公安偵查階段提供法律幫助和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提供辯護服務;

2.特別訴訟代理。包括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訴;

七、甲方應當在訂立本協議時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根據司法部及省律師收費辦法有關文件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1、受委託律師赴市區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標準負擔律師交通食宿費(須出差前預交);

2、律師在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需鑑定、翻譯、資料複印、打印及其他必須開支____________________元,或預交_________________元,包乾使用。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終止。

第4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1.乙方就甲方併購_______有限公司事項進行專項法律服務。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委託併購事項完成之日止。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公司併購的法律事務。

3.參與商務談判,進行併購可行性策劃和併購方案的設計;

1.甲方安排_____同志與乙方聯絡,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並督促乙方開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律師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聯絡,及時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1.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基本代理費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大寫)元人民幣。

2.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_____元;在委託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剩餘律師費用。

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查檔費、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等;

2.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信費等;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併購事宜相關的所有資料和文件,並保證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爲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用和工作費用;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爲所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通信設備和交通工具;

7.由於甲方原因導致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的,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託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企業併購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託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並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務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應根據甲方所需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與甲方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繫約定;

9.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逾期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後,仍不支付時;

4.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

6.當本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受託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2)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2.乙方律師因工作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1.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需要送達或給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按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繫方式進行;通過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發出後即視爲收訖。

通過郵寄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寄出_____日後即視爲收訖。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繫方式發生改變的,應自變更之日起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來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繫方式發出的文件、資料、通知等均視爲在前款約定的時間內收訖,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擔。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合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爭議自發生之日起日內仍不能得到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選擇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或出現與本合同相關的其他事宜時,由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每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篇

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規定,聘請方與受聘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私人律師的相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聘請事項及期限第一條受聘方接受聘請方的聘請指派__________律師擔任聘請方的私人律師。

第二條聘請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私人律師的職責和工作範圍第三條私人律師的職責是:爲聘請方就涉及商務有關法律事務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務,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工作範圍如下: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商務、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有關法律諮詢,諸如債權債務、置業、消費、繼承、婚姻、勞動、名譽權、交通事故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等等;

(2)提供______小時多渠道諮詢服務(包括:電話、email、傳真),一般問題立即解答,疑難問題_____小時內解答;

(3)爲聘請方從事各種經濟、民事活動提供規範化的合同文本格式;(4)根據聘請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法規信息;

(5)爲聘請方提供全年免費律師見證服務;(6)對涉及個人的有關法律文件進行起草、修改、審查或協助與第三方就涉及個人權益之問題進行談判;

(7)幫助聘請方策劃、分析判斷所涉及個人的法律事務,並提出建議和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8)以委託律師的身份維護聘請方個人的名譽、人身、自由、財產、知識產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個人合法權益;

第6篇

甲方因,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或提供的法律服務活動。乙方的代理權限詳見委託書

就甲方委託事項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根據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協商退費,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師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務費元,並承擔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甲方應當支付的差旅費、通訊費、文印費等費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務費,應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其它費用結案後據實結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

但甲方增加訴訟請求或對方提起反訴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務費。

五、甲方應如實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或證據線索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證據原件應妥善保管,並向甲方出具收據。

六、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證據線索視案情進行調查取證。

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行爲,有權解除與甲方的服務合同,甲方交納的服務費不予退還。

八、乙方對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隱私、商業祕密、技術祕密負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簽定後,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未盡約定義務或無故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非因乙方過錯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不予退還。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審下達判決書時止。

第7篇

甲方因法律事務委託乙方的律師代理,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孫春寧 律師爲甲方處理 與山東宏程建設有限公司 法律事務。

a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及標準,甲方應交付乙方律師代理費人民幣元,該費用在合同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如甲方不按期支付律師費,按日1%支付滯納金。

b雙方商定的分期付費方式:按照甲方實際獲得賠償金額的百分之 支付律師費,於甲方實際收到賠償款之日付清。

4.受委託人的權限始於本合同簽訂之日,止於本法律事務結束之日。

5.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應的證據,不得對乙方編造、隱瞞事實真相,否則,乙方將終止法律服務,並不退還已收的律師費,如由此而致乙方對第三者承擔責任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6.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期限支付律師費的,需支付律師費總額10%的違約金,經乙方催告十日內仍不支付的,乙方將終止法律服務,並不承擔由此而可能導致甲方發生損失的責任。

7.乙方律師應依法執業、文明執業,在法律服務範圍內,盡職盡責、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8篇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一事,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爲代理人,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助理律師)爲甲方的代理人。

三、甲方必須向律師提供真實的證據和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委託,代理費不予退還。

六、甲方應於本合同簽字生效後及時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港幣/美金_______________元。律師在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所支出的辦案費用,包括差旅費、出差補貼、交通費、鑑定費、翻譯費、資料費、複印費、通訊費及其他必要開支的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七、雙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發生爭議,由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代理法律事務完成時止。

第9篇

甲方因_________事項,委託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託,指派________律師、________律師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託事項及現場法律諮詢,並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彙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託事項背景情況並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甲方向乙方交納律師代理費_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要合同簽訂之日起一週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託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第10篇

委託人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事項,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委託受託人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受託人決定接受委託。雙方就委託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二、服務律師:受託人決定指派本所姜曉亮律師及其合夥律師,爲委託人提供約定法律服務,委託人沒有異議。

簽約之日起,承辦律師在爲委託人提供服務過程中,所必須的費用如交通費、及異地辦案的差旅費等由委託人全額負擔。先由委託人先墊付一定費用,後按實際支出的發票結算。

五、雙方義務:委託人不得隱瞞事實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不合法的活動,對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受託人根據律師法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服務,不得泄露委託人的商業祕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