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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住房合同範文彙總2篇 住房合同範文彙總:簽約保障與權益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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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爲您彙總了關於住房合同的範文,旨在幫助讀者更好地瞭解和掌握住房合同的內容和格式。無論您是業主、租客還是中介,這些範文都能爲您提供參考和指導,確保您在簽訂合同時充分了解權益和責任。無論是租賃合同、買賣合同還是合租合同,本文將爲您提供可靠的參考樣本。

關於住房合同範文彙總2篇 住房合同範文彙總:簽約保障與權益解讀

第1篇

甲方與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乙方發放住房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小寫)_____。

第二條 貸款用於乙方購買座落於__________市(縣)區(鎮)_________路(街)_____號__________房間的現(期)房物業,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爲_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爲月息千分之,利息從放款之日起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規定執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五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_____號和_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或登記備案)後,以乙方購樓款的名義將貸款分__次劃入售房者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以購買本合同第二條所列之房產。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後且在貸款發放前,如乙方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視上述糾紛解決情況在一年內決定是否解除或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七條 貸款發放後,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自_____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按月歸還貸款本息,應自借款之日起於每月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萬元,共____期。

第十條 乙方應在甲方開設存款賬戶,並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甲方於每期還款日從該存款賬戶中以第八條規定的方法扣收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 乙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歸還,甲方將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罰息。

第十二條 乙方不按期支付貸款利息時,甲方對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三條 乙方需提前還款的,提前還款額應爲當期應付本息之整倍數,並在還款日____日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後即爲不可撤銷,並作爲修改本合同的補充通知。

第十四條 乙方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方法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提前還本部分貸款的利息。

第十五條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甲方則不計收乙方提前還款部分的貸款利息。

第十六條 除非下列事項已在甲方感到滿意的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甲方有權在任何一項或多項事情發生時,宣佈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無需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二)乙方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三)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爲乙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四)乙方連續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五)根據____號擔保合同的約定,因擔保人(物)發生變故,致使擔保人須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質)押物的;

(六)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行爲。

第十七條 發生本合同項下第十六條第(一)、(二)、(三)、(四)、(六)項規定的'情形時,致使甲方宣佈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號擔保合同同時到期,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義務或提前處分擔保物。

第十八條 乙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之債務轉讓給任何第三人,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甲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需變更本合同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二十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第二十一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二條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及實際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法律手續費、公證費、房產過戶手續費及其他相關稅費,全部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二十三條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規定付足應付的任何款項、費用,使甲方決定以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爲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追討,並從甲方實際支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____各執一份。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籤蓋章,並自____號和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或登記備案)之日起生效。

貸款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住房合同範文彙總2篇 住房合同範文彙總:簽約保障與權益解讀 第2張

第2篇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 年 月 日達成:華北集團司機之家商務賓館(以下簡稱“甲方”),地址爲:華北集團物流園內; 及 (以下簡稱“乙方”),地址爲: 。

按本協議規定的條款,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司機之家商務賓館xxx房間(以下簡稱“房屋”)。房屋應包括附件二(傢俱、電器配置清單)所列明的固定裝置、設備、附件、傢俱和其他財產。

甲方同意僅將房屋作私人住宅自用或供其僱員、代表、官員及直系親屬作私人住宅使用。

本協議的長住期限(下稱“長住期”)爲xxx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如果本長住協議在一年內提前解約,乙方有責任必須付滿一年的房費。一年後可以解約,乙方應在一年長住期屆滿前二(2)個月通知其意向。

長住期內的房費(下稱“房費”) 爲每月人民幣 元(含管理費),按 月 交付,並且應於每 月 的第 一 個工作日支付。乙方應不用公寓預先要求,如數將房費付給公寓。長住期內第一個日曆月的房費應在本協議簽署時全數付清。如果協議的生效日不是每月的第一日,則協議期的第一個月和最後一個月的房費將按比例計算。

除房費外,乙方同意在整個長住期內,自行支付暖氣氣費、電費、水費.有線電視費等公共設施使用費用(下稱“公共設施使用費”)。應乙方委託,甲方可代乙方辦理相關的繳費事宜,並在繳費後向乙方提供費用發票。乙方應於收到上述費用的發票後三(3)天之內付款。

2.1應在支付首次房費時向甲方預付相當於兩個月房費的保證金,作爲乙方應履行和遵守本協議條款、約定、規定和條件的保證(下稱“保證金”)。保證金在整個長住期內由甲方無息保留。

2.2若乙方違反、不遵守或者不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和條件,甲方既可以終止協議並扣留保證金,也可以在糾正乙方違約行爲所需的範圍內,使用或扣除全部或部分保證金。凡在甲方使用或扣除保證金的情況下,作爲本協議繼續有效的先決條件,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足夠的金額,從而使保證金恢復到甲方原來按本協議第2.1條所應持有的數額。

2.3在遵守前述規定的情況下,如果乙方完全而忠實地遵守了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和條件、並將房屋在無人佔用的情況下以良好、清潔和可繼續使用狀態(正常損耗除外)交還給甲方,則保證金應在協議期滿三十(30)天內歸還給乙方;或在乙方因違反、不遵守或不履行本協議所載任何條款和條件而對甲方賠償後三十(30)天內交還給乙方,以其中較晚的日期爲準,不計利息。

2.4乙方不得用保證金抵付本協議項下的房費或其任何部分。

3.1協議所述房費、公用設施使用費和/或其他費用都不得因乙方或其他住客屆時未使用或未居住該房屋,或因公用設施費涵蓋的設施發生故障或因任何原因無法使用而減付或停付。

3.2乙方可以人民幣支付房費、保證金、公用設施使用費和一切其他費用。如果應付款日是星期六、星期日或中國的公共假日,則該到期日應延期至該星期六、星期日或中國公共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4.1乙方應遵守、服從政府或其他主管部門有關入住房屋的一切法律、法令、條例及其他規章和慣例,如有違反,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3因乙方在使用房屋或其任何部分過程中的行爲或過錯,或因火、煙從房屋或其任何部分向外蔓延或水浸(包括暴風雨或雨水)而直接導致甲方被索賠、受損害、發生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涉訴、被判決和負責時,乙方同意全額賠償甲方,使其不受損失,併爲其加以辯護。

4.4因乙方或其住戶直接導致房屋或房屋內一切裝置和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傢俱、電器)的損失或損壞,乙方應承擔責任,並向甲方做出全額賠償。

4.5 乙方在長住期內應自行妥善保管貴重物品,甲方建議乙方將貴重物品交由甲方前臺貴重物品保管箱託管。乙方在長住期內如需外宿,應提前知會甲方公寓管家。

5.1甲方應爲乙方提供一個清潔、功能齊全的住所,其中包括可正常使用的燃氣、水、電源插座和傢俱(見附件二)。甲方同意使乙方得以在長住期內持有和享用房屋及傢俱,條件是乙方按本協議規定的日期和方式支付房費、公用設施使用費和其他費用,並嚴格遵守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一切條款、約定、規定和條件。

5.2甲方同意將非由乙方負責的房屋屋頂、主結構、牆壁、主要排水管設施、管道和纜線維持在適當的使用狀態。但因乙方或其住戶的作爲、疏忽、過失或遺漏而造成損壞的除外。

在任何情況下,甲方如有非乙方原因而產生任何燃氣、供水、供電、空調之失靈、故障或中斷,從而給乙方、其任何同住人或其他人造成任何財務損失或個人損傷,甲方及其代理、代表和僱員均無需對乙方或任何其他人承擔責任。

7.1如果房屋由於火災、天氣、不可抗力或者甲方無法控制的情況而出現實質性毀損,導致不適宜使用及佔用,但亦不能直接或間接歸咎於乙方的情況時,則在房屋重新可以交付或適於使用之前,房費可以停付。但假若甲方認爲修復房屋不經濟和不實際時,甲方無需修復房屋。

7.2如果甲方決定不修復房屋,甲方可在該事件發生後十四(14)日內將其決定書面通知乙方。屆時本協議即告終止,乙方應搬出房屋,甲方無需補償,同時返還保證金。

7.3如甲方決定修復房屋,則乙方有義務從修復工作完成之日起按本協議支付房費及一切其他款項。如修復房屋所花的時間從不適於使用之日起計超過三十(30)天,則乙方在提前十四(14)天將其決定通知甲方後,便可自由終止本協議。

8.1當本協議完全有效並可執行時,且乙方未有違約情形時,乙方應有權或有選擇權將本協議的原有期限再延長一(1)年,條件有待甲方和乙方雙方同意。

8.2爲了行使以上規定的續期選擇權,乙方至少應在本協議原有長住期屆滿前二(2)個月通知其行使該選擇權的意向。在上述期限內如未收到有關行使選擇權的通知,本協議應在長住日期結束時終止,而無需另行通知。

8.3在長住期屆滿前二(2)個月內,甲方保留權利發佈信息說明房屋將要給其他客戶使用。在得到合理的書面通知後,乙方須同意甲方帶未來的`住戶參觀房屋。此等要求只有在必需時方得做出。

1) 在應付之日後七(7)天內(無論是否正式提出支付),乙方未按本協議條款的要求支付甲方全部或部分房費、公用設施使用費和/或任何其他應付款項;

乙方公司破產,或者將要進行清算,或者提出結業申請,或者無力償債,或者房屋將要遭到扣押執行;

乙方未能忠實執行、遵守或履行本協議中的任何保證、承諾、義務或條件,而且,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乙方未能在長住房屋內、在乙方的註冊或最後所知地址送達書面通知後七(7)天內完全糾正該違約行爲。

4)如果發生上述任何事情或違約行爲, 甲方可以合法地收回房屋或其任何部分,本協議即告終止,本協議所設定的長住日期隨即屆滿。在有任何明顯違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協議的條款、約定、規定和條件時,乙方應立即騰空房屋並交給甲方,而不影響甲方從保證金中扣除其因乙方違約而發生和/或遭受的全部損失、損害和費用(不論是應計的還是預期的)的補償部分,而且也不影響甲方在情況必要時進一步提出索賠的權利。

在不影響甲方本協議項下權利的情況下,儘管有上述第9.1條的規定,如有違約發生,甲方可以自由選擇,但需提前十五(15)天將其意向通知乙方而中斷對房屋的全部電、氣、空調和水的供應。甲方因中斷和在此後重新恢復該等服務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均由乙方支付,可以作爲債務向乙方追還,或由甲方按本協議規定從乙方支付的保證金中扣除。

乙方在房屋內或在乙方的註冊或者甲方所知乙方的最後地址向甲方送達書面通知,表示甲方特此行使本協議所規定的收回權,即爲完全和充分地行使此項權利,而甲方無需實際進入。

甲方在任何時候接受乙方支付的房費、公用設施使用費、其他費用或其中一部分,不應被視爲甲方放棄其因乙方違反、不遵守或者不履行本協議中的條款、約定、規定和條件時而對乙方動用法律程序的權利。

在不影響甲方在發生違約時所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如果乙方不按本協議規定的方式和日期支付本協議項下應付的房費、公用設施使用費及其他費用,乙方應按月1.5%的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按該違約持續的天數逐日計算。

本協議要求送達的一切通知書均應用英文或中文書寫,且應在以下時間便視爲有效送達(1)以乙方爲收件人,同時把通知書留在乙方的屋內,經過三(3)天; (2)以掛號信方式按乙方的註冊公司地址或最後所知的地址寄出後三(3)個工作日.

因本協議所產生的一切爭議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友好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給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蘇州分會,按其程序規則進行調解和仲裁。任何仲裁裁決都是終局和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的。仲裁費用須由敗訴方或按該仲裁委員會確定的方式承擔。此條款不得被解釋爲限制甲方行使本協議其他部分規定的補救措施。

本協議的效力、解釋和執行,在各方面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本合同由中文書寫。雙方各執一份生效的中文版正本。本合同及附件構成完整統一的文本,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除非經由雙方再簽署書面文件,否則本協議或其任何規定不得被放棄、修訂、解除或終止。

任何一次或多次放棄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和條件,不得視爲在以後任何時候也放棄該等條款和條件,亦不得用以廢止或影響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補救措施。

甲方和乙方應各自承擔其爲準備本協議而發生的律師費用。任何其他相關的費用(如印花稅或註冊登記費,如果有的話)應由雙方均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