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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勞務合同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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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自己在各項買賣中的權益得到保障,我們就需要準備好相關的合同,合同存在的意義是讓我們在進行交易的時候有法律保障的,下面是本站小編爲您分享的工程勞務合同最新8篇,感謝您的參閱。

工程勞務合同最新8篇

工程勞務合同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確保寧陝縣森林大酒店商用樓工程順利交付使用,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省市相關部門的政策和條例與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特定立本合同條款,供雙方相互監督執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結構:框架結構

4、建築面積:約23000m(最終按實際建築面積計算)

第二條:承包內容

乙方承包森林大酒店的整棟裝修項目。承包內容包括:從地下室至地面以上十八層的砌體、內填充牆粉刷、構造柱、門窗頂過樑的預製安裝、門窗邊塞縫、女兒牆、壓頂、屋面墊層、樓梯、散水、坡道及零星所屬土建構造清理衛生等全過程。

第三條:質量

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規範驗收合格標準。

第四條:承包價款及計算方式

建築面積參照陝西99預算定額計算,陽臺全算。雙方確認價每平方按建築面積壹佰貳拾圓(120元)人民幣,管道層按標準層同等單價計算。由於地下室和一、二、三層樓層超高,在按圖紙結算完後的基礎上另行增加第一層的實際建築面積(第一層建築面積約1500m),合併在圖紙的總建築面積中一併結算。(此單價不含稅)。

第五條:付款方式

按當月已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工程完工後十日內付至90%,驗收合格後七天內付至97%,餘3%爲質保金,保質期爲一年期滿後一次付清。

第六條:工期要求

每月以項目部下發的進度計劃表爲準。

第七條:雙方責任與義務

甲方:

1、甲方同意乙方的民工在1#樓在建工程入住,但牀與其他門窗、照明用電設施由乙方自理。嚴禁在建工程內明火做飯與使用電磁爐、電熱棒並保證做好環境衛生。

2、甲方提供給乙方水、電免費使用。(主水管道接至樓頂、每層安裝一個水龍頭。電送上樓,每隔三層接一個三級箱。)

3、甲方提供施工電梯、內牆腳手架、攪拌機、架子車、灰斗車、大水桶、高椅。(鐵鍬、刮槓、滾筒、排刷、水管、灰盆、灰桶、掃帚、施工用線及其他手頭工具由乙方自備)。

4、甲方提供完整施工圖紙一套。

乙方:

1、乙方必須提前組織足夠的勞動力以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2、認真施工保證工程質量組織配合好現場施工員的技術管理與安全指揮。

3、不得浪費材料每日下班前必須將已攪拌的砂漿合理使用完,當日落地灰必須在當日清理乾淨併合理使用。

4、各樓層每個工序完成必須清理衛生一次(所清理的衛生必須從施工電梯運至一層堆放到指定地點,不得把垃圾從樓層裏往外倒下)

第八條:安全

甲方應做好各項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遵守建築工程有關安全條例並配合當地治安工作與工程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如有違章操作而發生事故概由乙方自負,輕者按有關條例或規章制度處理,重者送當地公安機關制裁。乙方在施工當中嚴禁違規作業。

第九條:其他

1、因圖紙變更增加的工程量甲方需給乙方另行計算費用。在乙方承包的範圍外如甲方需要向乙方調度臨時用工,乙方應積極配合。所派的臨時用工工資由甲方支付,技術工按每人每天150元,普工每人每天90元。

2、簽訂合同之日乙方須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伍萬圓(50000.00元)人民幣,該款在付第一次進度款時全額退還。

3、甲方應按合同及時給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否則乙方可暫停工程施工,或因甲方造成材料不到位及其他原因導致工程停工、停工三天以上(包含三天)甲方應給乙方補償誤工損失費及管理費。

4、乙方應按甲方進度要求安排足夠的勞動力,不得耽誤工期,不得無故停工、罷工鬧事。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拖延工期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嚴重者甲方有權強制責令乙方退場。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百分六十結算(包含甲方的一切損失費)。

第十條:爭議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商不成時可提交當地勞動仲裁部門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合同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勞務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勞務承包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信、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協調,達成了一致意見。爲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四川東盛地產置業有限公司

2、工程名稱:北城御景9#樓

3、工程地點:西充縣

4、建築面積:約13000㎡

5、結構形式:剪力牆

6、承包範圍:完成甲方給定的圖紙會審後完整施工圖所包含的雙方約定合同內容,即施工圖上的部分土建和裝飾工程所涉及的勞務工作和相關分包單位配合工作(不包含內容:外牆面磚粘貼、樓梯梯步(電梯前室除外)地板磚粘貼、外牆塗料施工、內牆二次結構鋼絲網購買,樓梯欄杆及其扶手,陽臺欄杆、門窗、水電的預留預埋及安裝,不包含地下室消防池防水螺桿,後澆帶止水鋼板及收口鋼絲網及橡膠止水帶,煙道安裝,消防排風等),若甲方在原有施工圖上有更改和增加內容,則現場協商按市場人工費價格支付勞務工資。

7、天(施工日曆天),開工日期暫定在年起至 年 月 日止。

8、施工日期:滿足發包方下達的節點工期計劃及周作業計劃(詳見工期計劃清單),地下室(不含基礎)至0.00m一個月,主體部分一個月四層。

9、工程質量:按國家現行工程建設統一驗收規範、住宅驗收專項標準及一次性交驗合格。

10、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包現現場文明施工、包週轉材料、輔助材料、機械設備、手電動工用具等。

第二條 合同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合同文件的內容解釋順序

(1)施工過程中雙方經協調一致達成補充協議等;

(2)勞務承包合同、承諾書;

(3)詢標函件或紀要;

(4)投標文件;

(5)國家及地方施工驗收規範規程;

(6)施工圖紙及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發出的設計更改通知;

2、適用標準、規範:國家、地方及有關部委現行的設計、施工、驗收等規範、標準及規程,同時還需滿足合同文件的規定和設計要求。現有的標準、規範發生矛盾時,執行較嚴格的標準,規範。

第三條 承包範圍內的具體工作內容

(一)乙方承包內的具體工作內容:見前第一條第6項承包

2、不包括以下內容:

(1)施工現場的生產材料,包括:鋼材、商品砼、商品砂漿、水泥、磚、砂、石子、石灰,卷材、面磚、塗料、外牆漆、水管及管件等輔材,鋼絲網等構成工程實體的材料。但因乙方工作失誤或錯誤而產生的甲方材料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只提供施工現場座標點(包括:標高、定位的基準點、線及主控線),其餘分軸線等的測控由乙方負責完成。

(3)人工挖樁孔和人工基礎機械挖填及現場多餘泥土轉運。

(4)工程施工組織總設計,包括:施工總平面圖佈置圖、施工進度計劃控制表、現場施工管理人員名單及通訊錄、施工組織設計。

(5)施工現場用水和用電接口(用水接口中:主供水管接至工地相應位置。用電接口:全部使用主電纜接至二級配電櫃),其餘由乙方自行負責接至各需用點。

(6)施工檔案資料由甲方負責編制,但乙方需要提供必要的配合。

(7)乙方現場施工辦公室。

(8)施工現場圍牆。

(9)施工現場門衛(甲方不負責乙方鋼筋扣件等設備的看護工作)。

3、其他費用承擔

(1)乙方生活水電、辦公水電和施工水電費由甲方承擔。

(2)生活區內的保潔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節約用電,安全用電,嚴禁使用不合格電器,如因此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合同價款:

合同總價=綜合單價人民幣 元/㎡×該項工程的建築面積。如因甲方增加的工作量,能計算面積的按建築面積計費,不能計算面積的照實計價。

(1)乙方完成甲方規定全部工作後,質量、工期、現場文明和安全生產均應達到甲方的要求。

(2)本合同價款已包括政策風險、市場風險、人爲風險、自然風險,結算時不作任何價格調整。工資結算時,乙方負責提供員工工程結算書工程結算依據,不開任何正式發票。合同價款指完成本合同承包工作內容所需的全部勞務費用和機械、輔料費用。具體爲:a、直接工程費中的人工費用組成;b、直接工程費的機械費用組成;c、措施費用組成;d、與上述三種費用組成項目相關的管理費、利潤和稅收。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任命爲駐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負責人。

2、甲方向乙方提供圖紙兩套。若乙方需增加圖紙,甲方可代爲複印,費用乙方自理,乙方不能將甲方的圖紙挪作與本工程無關的用途。

3、甲方須負責工程的整體進度及各分包單位的進度協調,如召集有關工程會議,協調不同單位施工中出現的矛盾。

4、工地的出入口的使用、標誌的安置、場地的佈置圖繪製及門衛由甲方安排。乙方須遵從甲方有關安排。

5、後勤治保管理及臨時設施:甲方提供給乙方臨時辦公用房十間(辦公用具自理。)

(7)及時籤審乙方提交的工程報告、技術資料、方案。甲方享有對乙方未達到合同約定的各項指標,要求乙方進行整改。

(8)其他應由甲方完成的工作。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任命駐施工現場項目負責人,場技術負責人,其餘現場主要管理人員有:鋼筋工長 名,木作工長不少於 名,泥作工長不少於 名,放線測量工長 名,質量員 名,安全員 名,並配備適應本工程管理需要的其他管理人員。

2、乙方自動與甲方搞好協調工作,有關工程的商洽事宜一律以工程工作聯繫函之書面形式送交甲方現場負責人或其派駐工地的代表。

3、乙方須按照合同、圖紙、規範以及甲方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在穩中有降方面都能滿足業主、監理及甲方的合理要求下,完成合同文件所約定的工程內容。

4、根據甲方提供的標高及軸線控制點,乙方自行復核甲方提供數據的準確性後進行定位和分軸線的放線抄平工作,自己測量人員的工資自行負責。

5、生產生活設施(包括工人房、鋼筋棚、木工棚、加工地場地地坪等)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自行搭設,其人工費已包括在乙方合同單價內。乙方需自費負責臨時設施保用期間的維修護理工作。

6、開工後一週內提交主要工序作業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勞動力配置計劃、機械設備配置計劃及材料需用計劃。

7、充分充分保護所有完成(包括甲方及業主指定分包的工程)但未移交錯的工程,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損壞,由乙方負責修復乙方全部承擔。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8、工程完工後,清理所做工程項目、除去汗斑、標誌、指印其他的油污和髒物。無條件撤離現場的施工人員,無條件撤離現場所有的自有機械,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9、及時提交符合甲方要求及規定格式的工程量報表及工程結算書以及相關的資料,並承擔提交不及時導致工程款不能按時支付的後果。

10、自行負責鋼筋工程、模板工程的翻樣工作並報送甲方,其正確性準確性乙方負全部責任,由於乙方錯誤或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1、按照甲方要求仔細填寫施工日記及安全、技術資料,按甲方及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要求提供資料,作好工程相關的經濟、技術、安全資料以備甲方查閱。

12、及時按時足額發放乙方工作人員的工資,辦理各項社會保險並承擔費用,不得因此影響甲方的施工及管理。

13、乙方必須針對職業健康安全風險源制定防止和可控措施,並負責實施和承擔與之相關的費用。

14、定期組織現場作業人員進行質量、安全方面學習,並將學習記錄交甲方備案。

15、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差所造成的損失和各種處罰。自覺接受建設主管、業主、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以及他們所發出的指令。

16、其他應由乙方完成的工作。

工程勞務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爲了加快施工進度,保證工程質量,做到文明施工,強化現場管理,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規範雙方的行爲,經雙方協商,甲方將青青家園三期12#樓室內外及屋面防水工程分包給乙方,簽訂該合同以便規範雙方行爲。

一、 工程名稱: 青青家園三期12#樓

二、 承包內容及範圍方式:

1、 本工程圖紙設計所含的所有防水工程(室內、外)

2、 範圍:

a、地下室室內全部防水(筏板底1.5mm厚sbs防水,其中配電室三道設防1.5mm厚sbs防水,地下室外牆防水±0.00下2.0m處。

b、±0.00以上室內、衛生間、廚房、地面防水 高出四周牆面200mm

c、屋面防水、二道設防(1.5mm厚sbs)

三、材料及工藝要求:

1、地下室外及衛生間、廚房、筏板底均爲1.5mm厚的sbs 防水卷材

2、屋面防水層爲1.5mm厚sbs卷材兩道。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期及質量要求:

1、地下室墊層完成後開始完成地面防水,有效工期 天完成。

2、地下室外牆防水,有效工期 天完成。

3、其他屋面、室內防水,有效工期 天完成。

(注: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根據影響程度,經雙 方協商,工期順延。)

4、品質:嚴格執行現行施工規範及強制性標準和有關施工工 藝標準要求。驗收執行(gb50345—20xx)(gb50108---20xx) 有關規定。

5、質量等級:

a、主控項目全部合格。

b、一般項目合格率≥90%。

六、承包價格計算方法:

1、價格: 金帥牌1.5mmsbs防水 23元/㎡ 屋面1.5mmsbs防水兩道 43元/㎡

2、計算方法:各分項全部按照實際測量爲依據結算面積。

七、結算條件及付款辦法:

1、結算條件:

a、無質量安全事故發生。

b、經各方驗收合格後。

c、必須按約定工期完成。

2、付款方式:完工後分期分段結算,經各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結清該工程人工費並預留10%質量保證金,此保證金從結標之日起計五年後無質量問題方可付清。

八、雙方職責

1、乙方職責:

a、乙方進場前應提供單位資質證書,職工上崗證及健康證,一併備案

b、原材料進場後積極配合甲方、監理、建設單位共同取樣,複試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c、乙方施工員進場後要服從現場管理,聽從安排,確保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

d、規範施工,合理安排,現場做到工完場清,文明施工,搞好現場衛生,剩料及時回收,嚴禁亂堆亂放亂拋。如因乙方人員未做到場清工作,由甲方派人實施,所發生的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回。

e、杜絕在施工現場打架及從事一切違法活動,施工過程中嚴禁違規操作。

f、施工時必須保證安全,否則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權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g、乙方食宿自理,不得在工地留宿。

h、乙方所帶的施工用具、原材料等進場後應設專用庫房,自行保管,丟失自負,注意防火安全。在施工中應配備足夠的防護用品,御防中毒事故發生。

2、甲方職責:

①、爲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②、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技術安全教育、培訓、御防職業病。 ③、搞好現場施工協調工作,及時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④、工程完成後,現場組織驗收及時結標、撥付工程款。

九、補充條款:

1、該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至結算完後本合同自行失效。

2、要求乙方具備防水工程資質,屬專業防水施工單位。

3、施工所用的設備、工具乙方自理。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現場負責: 現場負責: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工程勞務合同篇4

工程名稱:

工程承包人:

勞務分包人: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工程承(分)包人):

勞務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以下簡稱爲“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爲“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

資質專業及等級:

有效期: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範圍: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木工、瓦工、鋼筋工、力工及現場隨時發生的零工。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結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總日曆工作天數: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質量標準: 省建築驗收標準的合格工程。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範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如下:

(1)相應施工規範

(2)7、總(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複印件。

7、2勞務分包人應全面瞭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7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2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集1套。

9、項目經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爲,職務:職稱:。

9、2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爲,職務:職稱:。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1)在開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爲:承(分)包人確認符合施工條件

(2)在開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並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開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開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技術交底及驗收標準的確定;

(5)在開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爲:承(分)包人確認符合施工條件;

(6)在開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承(分)包人確認符合施工條件,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爲:原樣交回,損壞賠償;

10、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嚴格實施;

11、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1、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並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13、3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4、2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爲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須爲租賃或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15、4鼓勵勞務分包人爲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15、5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後7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1);經確認後,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並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構配件。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

u託、步步緊、釘子、綁線、8#線、掛線及鋼筋加工設備。

17、勞務報酬

17、1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採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17、2本工程的勞務報酬,爲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採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元。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中間支付:

第一次支付時間爲第九層完工,支付一次;

第二次支付時間爲第十四層完工,支付一次;

第三次支付時間爲第十七層完工,共支付三次,總額爲已完成工費的60%。

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個月內結清。

20、施工機具、週轉材料供應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後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2。

20、3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的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3。

21、施工變更

21、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後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爲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經發包人認可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後14天內進行覈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後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覈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並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0、5‰的違約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1000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20xx元;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5萬元;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20萬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並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採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後,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當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並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髮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1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1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爲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3)、(4)規定相同。

26、5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爲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採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爲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後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後儘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並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後,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工程承包人應爲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並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3、合同份數

33、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副本3份,其中一份報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時留存,工程承包人執1份,勞務分包人執1份。

34、補充條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合同簽訂後生效。

附件1: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計劃

附件2: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

附件3:工程承包人提供週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勞務分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合同員:(簽字、蓋章)合同員:(簽字、蓋章)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工程勞務合同篇5

用工單位(甲方):

勞務單位(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以平等、公平、自願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彬縣銀鑫名苑d、e、f座木工分包之事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彬縣銀鑫名苑d、e、f座住宅樓

工程地點:彬縣公劉街中段

工程內容:銀鑫名苑d、e、f座所有木工工程。

二、 工程承包範圍(人工、包進度、包安全、包工程質量)

1、 文明工地配合

2、 控制線、小線自理。

3、 小機械自理、電源線自理

4、 扣件損耗2%,其他按市場價格賠償。

5、 製作、組裝、拆除、拔釘、碼垛堆放。

6、 勞動防護用品自理。

7、 食宿自理

8、 安全基金合同總價的2%扣除。

9、 工傷事故五萬元以內自負,五萬元以上雙方協商解決。

10、 由於無辜停工、勞力短缺影響工程進度,每工日罰款5000元。

11、 中途無辜退場,前工程量按30%結算。押金不退還

12、 押金50000元整。

三 、合同價款(不含稅)

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陽臺以1/2計算。二次結構每平米27元。輔材每平米28元

四 、 合同工期

以土建進度爲準。

五、 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以施工方案及國家行業標準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文明工地建設省級標準

六、 付款時間、方式

第一次付款基礎至四層封頂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第二次付款主體封頂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第三次付款主體驗收後支付至80%,竣工後支付至85%,其餘結算完後六個月後付清。

七、合同簽訂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承包分項工程完工後合同自動解除。

八、工程結算完後,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付清工人工資,由於乙方與工人發生債權糾紛影響甲方信譽及工程進度甲方將予_元罰款。

甲方:

乙方:

日期:

工程勞務合同篇6

甲方(勞務發包方):

乙方(勞務承包方):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按照《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況下籤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地址:

工程名稱:

工程內容:

二、承包價格

1.室內消火栓系統只按箱體數量計算,不計管道及配件等其他安裝費用。具體單價如下:

箱體規格:1600*700*240,單價:450元/只

2.室內噴淋系統只按噴頭數量計算,不計管道及配件等其他安裝費用。具體單價如下:

噴頭類型:下噴,單價:75元/只

3.消防報警系統按探頭數量計算,另計弱電線管安裝費用(3元/米)。具體單價如下:

探頭單價:70元/只

4.室外消防給水系統只按管道長度計算(消防水池給水主管至室外市政給水管,約120米),不計配件等其他安裝費用。共計3200元,土方開挖費用不包含在內。

5.開洞、堵洞及暗箱開牆洞等零星費用。具體單價如下:費用內容:開dn150洞,單價:45元/只

6.由於設計、建設方及監理要求變更等簽證內容,人工費甲方應按照簽證單最終審計後定額人工費支付另支付給乙方。

7.消防水泵房含2臺消防主泵、2臺穩壓泵、1臺氣壓罐、1臺溼式報警閥共計15000元。

共2頁第1頁

8.消防系統調試費僅計取報警系統調試費,小計3200元。消火栓、噴淋系統調試費不再另計齲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進場施工後1周內支付乙方5000元作爲當月生活費。

2.乙方待消防噴淋支管、弱電支管(含穿線)安裝結束後,甲方在1周內內支付乙方工程量的85﹪的工程款;待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付清餘款。

四、材料及施工施工場地

1.工程材料由乙方開列數量清單,甲方選擇品牌給乙方購買,乙方負責施工,材料實行多退少補。乙方的施工工具和試壓等檢測工具由乙方自備。

2.乙方應提前2天向甲方提供需購材料清單,甲方應在2天內及時採購材料供施工隊使用,雙方應各自承擔對方拖延工期的責任和經濟損失.

3.甲方在乙方進場前需提供施工工作面及住所。如在外租房由甲方支付房租,乙方支付水電費。

五、合同爭議

1.出現爭議甲乙雙方先協商。

2.協商不成可向爭議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工程勞務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文件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就(工程)勞務施工承包事宜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

室內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室外消火栓系統、報警系統、應急照明系統、氣體滅火系統的勞務施工。

第三條 工程工期

一、按項目部規定合理時間完成;

二、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一)因甲方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而影響正常工期的;

(二)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施工圖、材料、設備的;所供材料、設備不符合施工需要的;所供材料、設備在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的;

(三)因甲方未具備進入條件,不能供施工場地水、電源、場地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等影響進場施工的;

(四)在施工中因連續停水、停電影響正常施工的;

(五)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前道工序沒有完成,影響工程進度的;

(六)隱蔽工程在隱蔽之前,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沒有驗收的。

第四條 工程價款

1、室內消火栓系統280元/套;噴淋系統75元/個;室外消防管道20元/米;自動報警系統75元/點位;應急照明65元/點位;室外栓260元/套;水泵接合器280元/套;氣體滅火系統1200元/套;

2、以上價格的工程內容以20_年7月2爲界線,7月2日以前的應該完成的由甲方保質保量的移交給乙方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若因前期工程不到位而造成工作量增加的總價在3000元以內,由乙方自行解決,超過3000元則由甲方負責;

3、主材由甲方提供,輔材由乙方提供,詳見附表;

4、室外管網安裝開孔開洞、挖溝、回填補洞均由甲方負責;

5、整個工程甲方一次性給乙方遠程施工費5萬元整;

6、以上價格不包括任何配合費、機械費、垂直運輸費、管道防腐內容,如要防腐另行計價。

第五條 工程結算方式

1、每月的25日前乙方向甲方申報當月的工程進度量,甲方收到乙方進度量應急時對其進行覈實,甲方按乙方的進度量按雙方約定的價格的80%在次月的5日之前足額支付給乙方;

2、本工程經消防檢測驗收或消防備案後三日內,甲方應對乙方的整個工程量進行結算,除去3%的質保金外,甲方應在消防檢測驗收後10日內付清乙方的所有工程餘款;

3、3%的質保金在工程驗收備案之日起滿一年後,15日之內付給乙方。

第六條 工程質量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安裝施工圖紙2套,並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

2、涉及隱蔽工程的,在工程隱蔽前,乙方應通知甲方到場驗收,驗收不合格,乙方進行整改另行驗收到合格,甲方沒有及時到場驗收的,視爲合格;

3、乙方在保證工程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設計要求,滿足使用要求的前提可適當的調整,同時也滿足使用要求;

4、保修一年。

第七條 調試及驗收

1、工程完工後,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2日內組織自行驗收;

2、自行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移交手續;

3、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消防檢測驗收;

4、因特殊情況要求提前使用消防設施,甲、乙雙方的移交就以提前之日算起,維修期也以當日算起。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2、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工作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3、根據工程情況要求乙方增減施工人數,滿足施工生產需要。對施工質量低劣、技術差、不服從指揮、有違法亂紀行爲的人員予以清退;

4、及時提供由甲方供應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

5、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足量勞動報酬;

6、統籌安排、協調解決乙方施工臨時設施、用水、用電;

7、爲乙方辦理現場施工人員出入證件;

8、甲方應爲乙方施工人員買夠足夠的保險金;

9、現在施工的加工材料甲方應派專人看管。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業主和甲方企業的相關規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勞動保護等工作;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對本合同勞務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根據業主或甲方的計劃要求(包括調整後的計劃),合理組織,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返修;

3、及時報告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問題,定期向甲方報告工程進展情況;

4、服從甲方和業主的監督、檢查、管理;接受甲方和業主有關人員對質量、進度、技術、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隨時檢查;

5、堆放材料、機具、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6、乙方在施工時,安裝工人必須穿戴由甲方指定的裝束,並有醒目的標誌;

7、乙方應提前3個工作日向甲方材料部以書面形式報告材料計劃;

8、乙方應保證其項目部的所有施工人員的工資發放,乙方所有施工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工資。因乙方管理不善,贊成工資不能發放到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9、負責工地施工安全及人員安全,如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殘的,3萬元以內由乙方自行解決。

第十條 其它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事項,如發生,乙方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2、如乙方施工組織不力,不能保質保量完成進度計劃,甲方有權隨時撤換隊,由此造成的甲方和乙方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3、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否則,雙方應在合同簽訂所在地勞動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解決;

4、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4.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4.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爲雙方接受;

4.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5、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維修通知後按甲方要求內容和時間派人維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執行,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乙方的質保金內扣除。

6、安全事故雙方協商無法解決時,由勞動部門仲裁。

7、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勞務合同篇8

勞務發包人:(以下簡稱勞務發包人甲方)

勞務作業承包人:(以下簡稱勞務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勞務分包工程基本情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勞務作業內容:按圖施工(消防栓系統,自動報警系統,工程預埋,安裝調試等相關的工作)。

二、合同價款

1、合同簽約後,勞務承包人交保證金元整(小寫:¥)給勞務發包人,到工程驗收後結算返還給勞務承包人。

2、本工程合同款採用下列方式計算。

3、本合同款,除經勞務發包人,和勞務承包人雙方書面確認的工程變更以外可以調整。

4、合同價款按建築設計總面積計算,每平方米肆元捌角(¥4.8)。

5、勞務費包含:①工人工資;②勞務統籌費用;③勞動保護費用;④管理費用;⑤各項保險費用;⑥監設費用;⑦文明施工及環保費用;⑧利潤、機械使用,折舊費等。

三、分包工作期限

按開工計算個月。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國家現行規範要求。

五、圖紙

勞務發包人應在勞務發包工作開工7天前,向勞務承包人,提供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圖紙1套。

六、材料、構配件供應

1、勞務發包人應按照施工計劃向勞務承包人提供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構配件。如勞務發包人,不能按時提供,則應相應延長工期並賠償誤工費用;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承包人應在驗收時以書面形式提出,勞務發包人負責在三天內更換或調整。

2、勞務承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勞務發包人供應的材料及構件。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承包人應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3、施工中所需的中小型機具由勞務承包提供。

七、合同價款支付

採用固定合同價款方式計算,合同價款的,勞務承包人與勞務發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按工程進度付款。①勞務發包方按每月工程進度款支付80%給承包方,剩下的20%待工程驗收結算後,一次過結清。

八、雙方責任

1、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杜絕無理取鬧,影響工程進度的現象。

2、乙方應教育現場施工人員樹立安全生產意識,安全施工,確保工程能順利完成。

3、乙方按圖、按時、按質完成工程,要配合其他的施工隊施工。如因乙方主觀原因未能及時配合現場甲方其它工程施工造成的進度延誤,或經濟損失的,相關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與在場施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併爲其購買工傷,意外等保險。

6、遵守甲方項目部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7、如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而不能按期完成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結算時按乙方實際完成合同工程量結算給乙方。

8、乙方應在甲方通知有效期內進場配合施工,如因場地或環境條件不具備進場施工的必須報告甲方,並作出妥善處理。

9、對隱蔽工程的驗收,乙方須提前兩個工作日通知甲方組織驗收。

10、甲方要協調各項工程項目施工,工程,杜絕各施工隊爲場地,用電、用水等問題產生矛盾。

11、向乙方提供初步設計的方案圖紙和現場標高軸。

12、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責任造成停工、返工或材料及器材,人工的損失等均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13、負責協調提供現場設置的垂直運輸設備給乙方。

14、審覈乙方的工程進度,辦理結算,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等。

九、違約責任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①勞務發包人違反約定,不按時向勞務承包人支付合同款的;

②勞務發包人不能提供足夠的工作面、造成窩工的。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①勞務承包人因自身原因過期交工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勞務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5%;

②勞務承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質量標準,勞務發包人可以要求勞務承包人返工,勞務承包人無法完成的,勞務發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勞務企業完成,產生的費用由勞務承包人承擔;由此給勞務發包人造成損失的,勞務承包人應向勞務發包人支付違約金10000.00元,最高不超過合同的10%,延誤的勞務承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1、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一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繼續履行合同。

2、勞務承包人應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勞務承包人負責,與勞務發包人無關。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起生效。

勞務發包人:

勞務承包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