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簡歷模板館>熱點>合同範本>

股份合同優秀7篇

合同範本 閱讀(2.34W)

無論是制定什麼樣的合同,我們都要圍繞自己的需求進行思考,沒有法律支撐的合同是沒有任何價值的,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爲您推薦的股份合同優秀7篇,供大家參考。

股份合同優秀7篇

股份合同篇1

甲方:(出讓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人)

經友好協商,雙方立約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轉讓及價格

甲方同意將合同股份轉讓給乙方。乙方以現金受讓合同股份。經雙方協商,股份收購總價款爲40萬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支付股份轉讓款元。剩餘款項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之前付清。

三、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既生效

四、陳述與保證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聲明及保證都是完全真實、完整、準確的,沒有任何虛假成份。

五、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款______%的違約金。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新愛嬰國際幼兒園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甲方簽名: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名:____年___月___日

股份合同篇2

甲方:xx身份證號:

乙方:xx身份證號:

丙方:xx身份證號:

丁方:xx身份證號:

戊方:xx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丙丁戊合股(合夥)開辦一家調味品廠,全面實施三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5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出資的數額(5人的出資比例)、出資的形式(出資的是現金還是場地、設備等)、出資的時間(年月日)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如:5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權;乙方佔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權;丙方佔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權;丁和戊……同上)甲乙丙丁戊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5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爲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丙丁戊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爲資本填充。5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提取股利後再將其投入公司作爲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四、在調味廠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誰)作爲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5個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如生意做大開分廠),調味廠的資金獨立調控運作處理,不得與總廠或其他分廠或經濟實體混合使用,完全獨立覈算,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審覈廠的每月財務報表,評議廠的運作狀況。調味廠所有的一切經銷的產品的代理權爲5個股東共同享有,廠方的一切業務往來由總廠認可,操作合談。凡是廠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獎金、獎品或者其他方面的優惠和待遇,歸各股東共同享有。

六、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享有優先的權利。爲了消除各股東的後顧之憂,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加入股份後xx月內,如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並在xx天之內退還股本金,並且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結算給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在xx至xx時間內xxx方不允許退出股份。在xx時間後,如有哪方股東退股,其所持股權由其他股東認購,如其他股東不認購,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轉讓給第三方。

七、作爲調味廠股東,同時作爲經營運作人,作爲調味廠的返聘人員,廠裏每月應付工資爲元,並享受聘用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爲了更好的進行資金調控運作,靈活使用,成立後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現金和其他資產以及財會資料都由甲乙丙丁戊方同時保管和支配使用。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如公司性質變更爲獨立公司,爲了更好的進行分配管理、市場運作,內部協調等,營業執照法人代表或負責人變更爲。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丁戊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6份,5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5方簽字並經公司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年月日乙方(簽名):年月日

丙方(簽名):年月日

丁方(簽名):年月日

戊方(簽名):年月日

見證方:(簽名和蓋章):

公司蓋章確認: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年 月 日

股份合同篇3

出質人(甲方):

質權人(乙方):

股權登記機構(丙方):

爲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年字第號《貸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公司投資的股權共股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甲方所投資的公司的全部股權必須到丙方辦理登記託管手續,取得丙方出具的《股權託管憑證》和《股東帳戶卡》,並辦理質押股權凍結封存手續。

第二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爲: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爲,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爲甲方在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爲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被丙方凍結封存的股東帳戶內,作爲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四條甲方應就股權質押事宜徵得公司董事會(股東會)同意,並將出質股份在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五條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如果發生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情況,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在丙方辦理出質登記手續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非經三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三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後,到丙方辦理股權解封、轉讓過戶手續,並將轉讓所得款項首先用於清償貸款本息。

第十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通過丙方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

第十一條丙方按託管股份總額的%向甲方收取質押手續費:

萬千百拾元整(¥);

丙方按託管股份總額的%向甲方收取股權保管費(按年收取):

萬千百拾元整(¥)。

甲方應在年月日前將質押手續費和股權保管費全額匯入丙方指定帳戶。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存兩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公章)

股份合同篇4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授權代表於_____年___月___日於北京簽署:

股權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受讓股東”),其法定地址位於______________路______號_________樓。

股權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出讓股東”),其法定地址位於________區_________大街____號。

前 ??

1.鑑於股權出讓方與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某某”)於____年___月___日簽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設立目標公__________(簡稱“目標公司”),主要經營範圍爲機械設備的研究開發、生產銷售等。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於____年___月___日簽發。

2.鑑於目標公司的註冊資本爲_______元人民幣(rmb_________),股權出讓方爲目標公司之現有股東,於本協議簽署日持有目標公司百分之________(__%)的股份;股權出讓方願意以下列第2.2條規定之對價及本協議所規定的其他條款和條件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股份轉讓予股權受讓方,股權受讓方願意在本協議條款所規定的條件下受讓上述轉讓之股份及權益。

據此,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則,按照下列條款和條件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章 定 義

1.1 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及我國臺灣地區);

(2)“人民幣”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

(3)“股份”指現有股東在目標公司按其根據相關法律文件認繳和實際投入註冊資本數額佔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東權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現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權份額等。在本協議中,股份是以百分比來計算的;

(4)“轉讓股份”指股權出讓方根據本協議的條件及約定出讓的其持有的目標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股權;

(5)“轉讓價“指第2.2及2.3所述之轉讓價;

(6)“轉讓完成日期”的定義見第5. 條款;

(7)“現有股東”指在本協議簽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與章程;中載明的目標公司的股東,即出讓股東和本協議股權出讓方;

(8)本協議:指本協議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列爲本協議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條、款、項及附件分別指棲協議的章、條、款、項及附件。

1.3本協議中的標題爲方便而設,不應影響對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

第二章 股 權 轉 讓

2.1甲方雙方同意由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第2.2條中所規定之現金金額作爲對價,按照本協議第四章中規定的條件收購轉讓股份。

2.2股權受讓方收購股權出讓方“轉讓股份”的轉讓價爲:人民幣______元。

2.3轉讓價指轉讓股份的購買價,包括轉讓股份所包含的各種股東權益。該等股東權益指依附於轉讓股份的所有現時和潛在的權益,包括目標公司所擁有的全部動產和不動產、有形和無形資產的百分之___(___%)所代表之利益。轉讓價不包括下列數額:(a)本協議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標公司債務及其他應付款項(以下簡稱“未披露債務”),和(b)目標公司現有資產與附件所列清單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毀損、降低或喪失使用價值(統稱“財產價值貶損”)。

2.4對於未披露債務(如果存在的話),股權出讓方應按照該等未披露債務數額的百分之____(___%)承擔償還責任。

2.5本協議附件2所列明的債務由股權受讓方承擔。

2.6本協議簽署後7個工作日內,股權出讓方應促使目標公司向審批機關提交修改後的目標公司的合同與章程,並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目標公司股權變更所需的各項文件,完成股權變更手續,使股權受讓方成爲目標公司股東。

第三章 付 款

3.1股權受讓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工作日內,向股權出讓方支付部分轉讓價,計人民幣_____元,並在本協議第4.條所述全部先決條件於所限期限內得到滿足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轉讓價餘額支付給股權出讓方(可按照第3.2條調整)。

3.2股權受讓方按照本協議第3.條支付給股權出讓方的轉讓價款項應存入由股權出讓方提供、並經股權受讓方同意的股權出讓方之獨立銀行賬戶中,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具體監管措施爲:股權受讓方和股權出讓方在本協議第3.條所述轉讓價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權代表,共同作爲聯合授權簽字人(上述兩名聯合授權簽字人合稱“聯合授權簽字人”),並將本方指定的授權代表姓名、職務等書面通知對方。在上述書面通知發出後和本協議第3.條所述轉讓價支付前,聯合授權簽字人應在共同到上述獨立銀行賬戶的開戶銀行辦理預留印鑑等手續,以確保本條所述監管措施得以實施。該賬戶之任何款額均須由聯合授予權簽字人共同簽署方可動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換本方授權代表,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並在撤換當日共同到開戶銀行輸預留印鑑變更等手續。未經股權受讓方書面同意,股權出讓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換該股權受讓方授權代表。

3.3在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轉讓價餘額前,如發現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股權受讓方有權將該等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數額的百分之____(___%)從股權受讓方應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的轉讓價餘額中扣除。在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轉讓價餘額後,如發現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股權出讓方應按照該等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數額的百分之___(___%)的比例將股權受讓方已經支付的轉讓價返還給股權受讓方。

3.4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之稅費,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各自承擔。

第四章 股權轉讓之先決條件

4.1只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個月內下述先決條件全部完成之後,股權受讓方纔有義務按本協議第三章的相關約定履行全部轉讓價支付義務。

(1)股權出讓方已全部完成了將轉讓股份出讓給股權受讓方之全部法律手續;

(2)股權出讓方已提供股權出讓方董事會(或股東會,視股權出讓方公司章程對相關權限的規定確定)同意此項股權轉讓的決議;

(3)作爲目標公司股東的________已按照符合目標公司章程規定之程序發出書面聲明,對本協議所述之轉讓股份放棄優先購買權。

(4)股權出讓方已經按照中國法律法規之相關規定履行了轉讓國有股份價值評估手續,以及向中國財政部或其授權部門(以下簡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提出股份轉讓申請,並且已經取得了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批准;

(5)股權出讓方已履行了轉讓國有股份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程序,並取得了所有必要的許可轉讓文件;

(6)股權出讓方已簽署一份免除股權受讓方對股權轉讓完成日之前債務以及轉讓可能產生的稅務責任的免責承諾書;

(7)股權出讓方已完成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對股權轉讓所要求的變更手續和各種登記;

(8)股權受讓方委聘之法律顧問所已出具法律意見,證明股權出讓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文件正本無誤,確認本協議所述的各項交易協議爲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對簽約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4.2股權受讓方有權自行決定放棄第4. 條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決條件。該等放棄的決定應以書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 條中有任何先決條件未能於本協議第4.條所述限期內實現而股權受讓方又不願意放棄該先決條件,本協議即告自動終止,各方於本協議項下之任何權利、義務及責任即時失效,對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屆時股權出讓方不得依據本協議要求股權受讓方支付轉讓價,並且股權出讓方應於本協議終止後,但不應遲於協議終止後___(__)個工作日內向股權受讓方全額退還股權受讓方按照本協議第3.條已經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的轉讓價,並返還該筆款項同期產生的銀行利息。

4.4根據第4.3條本協議自動終止的,各方同意屆時將相互合作輸各項必要手續轉讓股權再由股權受讓方重新轉回股權出讓方所有(如需要和無悖中國當時相關法律規定)。除本協議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股權受讓方不會就此項股權轉讓向股權出讓方收取任何價款和費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權出讓方已進行了合理的努力後,第4.條先決條件仍然不能實現進而導致本協議自動終止的,不得視爲股權受讓方違約。在此情況下,各方均不得及或不會相互追討損失賠償責任。

第五章 股權轉讓完成日期

5.本協議經簽署即生效,在股權轉讓所要求的各種變更和登記等法律手續完成時,股權受讓方即取得轉讓股份的所有權,成爲目標公司析股東。但在第四章所規定的先決條件於本協議第4.條所規定的期限內全部得以滿足,及股權受讓方將轉讓價實際支付給股權出讓方之日,本協議項下各方權利、義務始最終完成。

第六章 董 事 任 命

6. 股權受讓方有權於轉讓股份按照本協議第4.條第(9)款過戶至股權受讓方之後,按照目標公司章程第七章之相應規定委派董事進入目標公司董事會,並履行一切作爲董事的職責與義務。

第七章 陳述和保證

7.1本協議一方現向對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每一方陳述和保證的事項均真實、完整和準確;

(2)每一方均爲一傢俱有法人資格的公司,按中國法律設立並有效存續,擁有獨立經營及分配和管理其所有資產的充分權利;

(3)具有簽訂本協議所需的所有權利、授權和批准,並且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每項義務所需的所有權利、授權和批准;

(4)其合法授權代表簽署本協議後,本協議的有關規定構成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約束力的義務;

(5)無論是本協議的簽署還是對本協議項下義務的履行,均不會牴觸、違反或違背其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章程或任何法律法規或任何政府機構或機關的批准,或其爲簽約方的任何合同或協議的任何規定;

(6)至本協議生效日止,不存在可能會構成違反有關法律或可能會妨礙其履行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的情況;

(7)據其所知,不存在與本協議規定事項有關或可能對其簽署本協議或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產生不利影響的懸而未決或威脅要提起的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調查;

(8)其已向另一方披露其擁有的與本協議擬訂的交易額關的任何政府部門的所有文件,並且其先前向它提供的文件均不包含對重要事實的任何不真實陳述或陳述而使該文件任何內容存在任何不準確的重要事實。

7.2股權出讓方向股權受讓方作出如下進一步的保證和承諾。

(1)除於本協議簽署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股權受讓方披露者外,並無一股權出讓方所持目標公司股權有關的任何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進行、尚未了結或有其他人威脅進行;

(2)除本協議簽訂日前書面向股權受讓方披露者外,股權出讓方所持目標公司股權並未向任何第三者提供任何擔保、抵押、質押、保證,且股權出讓方爲該股權的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人;

(3)目標公司於本協議簽署日及股權轉讓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權出讓方任何債務、利潤或其他任何名義之金額。

7.3股權出讓方就目標公司的行爲作出的承諾與保證(詳見附件3:股權出讓方的聲明與保證)真實、準確,並且不存在足以誤導股權受讓方的重大遺漏。

7.4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本協議第7. 條及第7.2條的各項保證和承諾及第八章在完成股份轉讓後仍然有法律效力。

7.5倘若在第四章所述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前有任何保證和承諾被確認爲不真實、誤導或不正確,或尚未完成,則股權受讓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關事件後4日內給予股權出讓方書面通知,撤銷購買“轉讓股份”而無須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7.6股權出讓方承諾在第四章所述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前如出現任何嚴重違反保證或與保證嚴重相悖的事項,都應及時書面通知股權受讓方。

第八章 違 約 責 任

8.1如發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則構成該方在本協議項下之違約: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

(2)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作出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或任何一方在本協議中作出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被認定爲不真實、不正確或有誤導成分;

(3)股權出讓方在未事先得到股權受讓方同意的情況下,直接或間接出售其在目標公司所持有的任何資產給第三方;

(4)在本合同簽署之後的兩年內,出現股權出讓方或股權出讓方現有股東從事與目標公司同樣業務的情況。

8.2如任何一方違約,對方有權要求即時終止本協議及或要求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九章 保 密

9.1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各方應盡最大努力,對其因履行本協議而取得的所有有關對方的各種形式的任何商業信息、資料及或文件內容等保密,包括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項等。任何一方應限制其僱員、代理人、供應商等僅枯爲履行本協議義務所必需時方可獲得上述信息。

9.2上述限制不適用於:

(1)在披露時已成爲公衆一般可取得的資料和信息;

(2)並非因接收方的過錯在披露後已成爲公衆一般可取得的資料;

(3)接收方可以證明在披露前其已經掌握,並且不是從其他方直接或間接取得的資料;

(4)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義務向有關政府部門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經營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顧問和財務顧問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5)任何一方向其銀行和或其他提供融資的機構在進行其政黨業務的情況下所作出的披露。

9.3雙方應責成其各自董事、高級職員呼其他僱員以及其關聯公司的董事,高級職員和其他僱員遵守本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

9.4本協議無論何等原因終止,本章規定均繼續保持其原有效力。

第十章 不 可 抗 力

10.1不可抗力指本協議雙方或一方無法控制、無法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無法避免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後發生並使任何一方無法全部或部分發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罷工、員工騷亂、爆炸、火災、洪水、地震、颶風及或其他自然災害及戰爭、民衆騷亂、故意破壞、徵收、沒收、政府主權行爲、法律變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對有關事項的批准或因政府的有關強制性規定和要求致使各方無法繼續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發事件的發生。

10.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協議受陰的一方應以最便捷的方式毫無延誤地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十五(5)天內向對方提供該事件的詳細書面報告。受到不可抗力對各方造成的損失。各方應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協議的影響,決定是否終止或推遲本協議書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受陰方在本協議中的義務。

第十一章 通 知

本協議項下的通知應以專人遞送、傳真或掛號航空信方式按以下所示地址和號碼發出,除非任何一方已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其變更後的地址和號碼。通知如是以掛號航空信方式發送,以郵寄後5日視爲送達,如以專人遞送或傳真方式發送,則以發送之日起次日視爲送達。以傳真方式發送的,應在發送後,隨即將原件以航空掛號郵寄或專人遞送給他方。

股權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_______區____路___號______樓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_______區 ________ 大街___號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章 附 則

12. 1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才正式生效,並應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協議內容以變更後的內容爲準。

12.2本協議一方對對方的任何違約及延誤行爲給予任何寬限或延緩,不能視爲該方對其權利和權力的放棄,亦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該方依據本協議和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應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力。

12.3本協議的任何條款的無效、失效和不可執行不影響或不損害其他條款的有效性、生效和可執行的程度。

12.4股權受讓可視情勢需要,將本協議項下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其關聯公司,但需向股權出讓方發出書面通知。

12.5本協議所述的股份轉讓發生的任何稅務以外的費用和支出由股權出讓方負責。

12.6本協議構成甲、乙雙方之間就協議股權轉讓之全部約定,取代以前有關本協議任何意向、表示或諒解,並只有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方可予以修改或補充。

12.7本合同的約定,只要在轉讓完成日期前尚未充分履行的,則在轉讓完成日期後仍然充分有效。

12.8各方可就本協議之任何未盡事宜直接通過協商和談判簽訂補充協議。

12.9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以中文書寫,每方各執兩份。

第十三章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及其他

13.1本協議的簽署、有效性、解釋、履行、執行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並受其管轄。

13.2因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引起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爭取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迅速解決,若經協商仍未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3本協議全部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與本協議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協議於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章之日,立即生效。

股權受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股權出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合同篇5

甲方:______,男/女,_____歲,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男/女,________歲,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系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出資額爲_____萬元,佔公司總股本的____%

2.乙方願受讓有述股份;

經友好協商,雙方立約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轉讓及價格

甲方同意將合同股份轉讓給乙方。乙方承諾以現金受讓合同股份。經雙方協商,合同股份定價爲___元/股,股份收購總價款爲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轉讓款。

三、交割期

雙方確定,本合同自簽署後之日起______日內爲交割期。在交割日內,雙方依據本合同及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合同股份過戶手續。

四、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經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通過後生效。

五、稅費

合同股份轉讓中所涉及的各種稅項由雙方依照有關法律承擔。

六、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轉移的任何判決、裁決。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聲明及保證都是完全真實、完整、準確的,沒有任何虛假成份。

3.甲方保證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應當由乙方履行的其他義務。

2.乙方保證完整、準確、及時地向甲方以及相關機構提供其主體資格、業務範圍以及其他爲覈實公司受讓合同股份資格條件的證明資料。

八、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甲方:

乙方:

日期:

股份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多次協商,甲方與乙方達成如下意向轉讓協議內容:

鑑於:

一、此餐廳前期已與他方簽訂了一份轉讓合同,正在實施相關設備完善工作。考慮到此合同雙方已初步商定的轉讓意向,故簽定此意向協議書。

二、若甲方與它方簽定的轉讓協議書有關工作不能實施,雙方同意按以下轉讓內容實施。

三、若最終不能實施此轉讓協議書內容,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將乙方支付的定金如數退還。同時終止此意向轉讓協議內容。

轉讓內容如下:

一、甲方將100%股權一次性全部轉讓給乙方,甲方全面協助乙方辦理股權轉讓的所有事宜,直至全部辦理完畢。

二、轉讓的內容

1、房屋使用權及轉讓合同(詳見租賃合同)。

2、所有的設施設備(除備註外的設備外)。

3、經營權。

三、轉讓價格:人民幣捌拾萬元整(¥800000.00元),

第一次支付定金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第二次移交餐廳時支付叄拾萬元整(¥300000.00元),剩餘的款項待與此房屋房主簽訂完合同後支付。

四、應收應付款說明:自乙方轉讓確定之日起以前所產生的應付款及事項均由甲方承擔,此後均由乙方經辦及負責。

五、庫存商品盤點主要指庫房及吧檯至一樓大廳的煙、酒、茶葉、飲料及後廚的調料,少量的不計盤點範圍,大宗的庫存均屬盤點範圍。

六、餐廳產生的房租、水、電、煤氣、暖等費用均以轉讓接手日按此前及此後有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七、設施轉讓:除一樓大廳的一張辦公桌及茶臺,二個冰箱、牆面的動物標本,其餘的均歸乙方所有(詳見附件清單)。

八、若此房出現意外不能續租給乙方或甲方,甲方承諾不收取乙方的`轉讓費,已收取的全部退還給乙方。剩餘的事宜待雙方協商解決後,餐廳歸甲方所有。

九、停車場特別說明:因餐廳所使用的停車場屬新綠洲集團公司所有,故特別證明如下:餐廳用餐車輛可無償停車,停悼詞厝嗽逼靜吞通知單停放及放行,同時停車場看守人負責餐廳的夜間值班,餐廳負責兩人的工作餐及晚間在餐廳的住宿。若兩人發生有違於餐廳的事件並造成損失,經覈實後由新洲集團公司負責。

十、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合同篇7

轉讓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樂平市方圓綠化苗木專業合作社 公司(以下簡稱合作社),於20__年11月23日成立,由甲方與另外四個股東合資經營,註冊資金爲人民幣壹仟伍佰萬元。甲方願將其佔合營公司8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經公司董事會通過,並徵得他方股東的同意,現甲乙雙方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佔有公司80%的股權。現甲方將其佔公司80%的股權以人民幣壹佰貳拾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後支付甲方人民幣貳拾萬元作爲預付款,甲方在收到預付款後開始辦理相關的股權轉讓手續,相關手續應在一個月內完成,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回乙方支付的預付款,並承擔預付款總金額2%的違約金,待甲方完成相關的股權轉讓手續後乙方再支付甲方人民幣叄拾萬元,剩餘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帳方式在後兩年分兩次付清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質押,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作社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不含轉讓前該股份應享有和分擔合作社的債權債務)。

四、糾紛的解決: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五、有關費用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公證、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由合作社承擔。

六、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後生效,雙方應於三十天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簽訂之前,雙方協商的任何內容與本協議有衝突的,以本協議內容爲準,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協議進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合營公司留存壹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