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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合作合同範本6篇

合同範本 閱讀(2.85W)

其實我們在生活中會遇到很多要簽署合同的情況,合同是一種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的,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爲您推薦的通用合作合同範本6篇,供大家參考。

通用合作合同範本6篇

通用合作合同範本篇1

甲方:_____

乙方:_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裝飾服務部(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裝飾服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爲甲方提供業務資金,甲方全權負責運營,實現雙贏局面。

二、乙方爲甲方提供四萬_____元啓動業務資金,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資金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利益受到損害。

四、甲方經營盈利後,甲乙雙方各佔50%利潤;如經營虧損,由甲乙雙方另立協議書協調補充資金。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雙方在分配利潤時,如涉及帳面爭議,可提請相關勞動部門仲栽。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爲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爲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

乙方:_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簽字:_____

簽字:_____

簽約地點: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通用合作合同範本篇2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1.聯營宗旨:

2.聯營企業名稱:_____市(縣)_____公司地址:_____隸屬:_____經濟性質_____(所有制)聯營。覈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覈算、共負盈虧。

3.聯營項目:

4.經營範圍與經營方式:

5.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公司投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甲方投資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_____%

甲方以下列作爲投資現金:__________元:廠房:__________元,折舊率爲每年_____%機械設備:__________元,折舊率爲每年_____%專用工具:__________元,折舊率爲每年_____%土地徵用補償費__________元專利權:__________元商標權:__________元技術成果:__________元投資繳付日期

6.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並報請聯營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公司財產爲全體聯營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8.聯營成員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聯營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9.聯營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公司實行(所得)稅前分利的原則,即,依法繳納產品稅、營業稅後,由投各方將分得利潤併入投資方企業利潤,一併繳納所得稅

公司所得,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雙方按上述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

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會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_%

11.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現負責制,董事會爲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定期舉董事會會議,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董事會由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任,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12.公司的經營管理

公司由出資各方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人,由方推薦,副經理_____人,由_____方推薦,經理、副經理由董會聘請,任期_____年

公司的主管會計由_____方推薦,_____方推薦_____名協助之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聯營成員監督檢查

13.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時間)違約方應繳付應產出資額的_____%作爲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時間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行爲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2)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3)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各方派代表協商解決,或請雙方主管部門解解決及請求仲裁機關仲裁

(4)聯營成員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退出,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付出資額的_____%作爲違約金

(5)聯營成員在本聯營存續期間不得加入其他半緊密型聯營,如違反本規定視爲中途退出,按前款處理

14.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協議中如未盡事宜,由聯營成員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15.本協議生效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由公司董事會負責監督檢查方履約情況

16.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式份,送___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銀行帳戶

地??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銀行帳戶:

地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證或簽證機關(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通用合作合同範本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規範合夥企業行爲,保護合夥企業及合夥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夥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協議。

第二條合夥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_____

第三條企業依法在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取得營業執照,取得合法經營資格。合夥期爲_____年。

第四條企業名稱爲:_____

企業住所:_____

第五條本企業由各合夥人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第二章合夥目的及經營範圍

第六條合夥的目的、宗旨:共同勞動、共同經營、互利互惠。

第七條經營範圍:_____

第三章出資方式、數額、期限和盈虧分擔方法

第八條各合夥人的出資方式和數額爲:

(一)以_____(此處填出資方式,如常貨幣或實物)出資,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_____%。

(二)以_____出資,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_____%。

第九條各合夥人應當在本協議簽字、申請註冊登記前,按照前條約定的數額比例足額繳付各自的出資。

第十條合夥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按照各自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第四章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十一條合夥人共同委託一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執行合夥企業的事務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委託爲本企業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

第十二條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由出資大的爲事務執行人,其他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第十三條不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帳簿。

第十四條合夥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一)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二)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爭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八)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九)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五章入夥與退夥

第十五條入夥

(一)新合人入夥,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二)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三)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退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合夥協議的經營期限屆滿;

(二)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三)發生合夥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四)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定的義務。

第十七條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第十九條合夥企業因退夥、入夥、合夥協議修改而發生登記事項需變更或重新登記的,應於作出變更決定或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六章合夥企業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條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夥協議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二)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三)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四)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五)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人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條合夥企業解散決定後十九日內由全體合夥人或者指定一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並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第二十二條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七章違約責任及合夥人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三條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擅自退夥,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個別夥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不履行出資義務,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第二十五條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對本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夥人,擅自執行合夥企業的事務,經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在企業註冊後生效。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工商局一份。

合夥人(簽字):_____合夥人(簽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簽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通用合作合同範本篇4

合作方(甲方):_____

地址:_____

電話:_____

合作方(乙方):_____

地址:_____

電話:_____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高安市中山商貿城商鋪合作經營事宜,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協議標的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高安市中山路與橋南路交匯處的中山商貿城路,第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與乙方合作使用,商鋪一層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層合計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合作使用該商鋪的期限爲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經營範圍及鋪位管理

第三條本市場的定位及經營範圍是經大量的市場調查及充分的項目論證的基礎上形成的,它的準確認定及長期保持,對本市場總體經營成敗及每一位經營者的經營成功與投資回報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本市場的定位必須得到甲、乙雙方的遵守。

第四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服從甲方功能分區規劃,不允許經營非區域規劃商品。乙方經營範圍爲:;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單方面改變經營範圍。

第五條乙方自行裝修其鋪位,其裝修設計、色彩須與市場整體設計、色彩協調;其設計、裝修方案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負責辦理裝修報建和驗收(包括消防)等手續,並承擔所有費用;裝修過程還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裝修規定。

第六條自接到甲方入場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乙方提出裝修方案並報甲方批准,方可入場裝修。

第七條乙方必須配合商場統一的開業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導致未能如期開業,而影響到整個商場形象者,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繳保證金,並有權讓乙方退場。

第八條協議期內,乙方如將約定商鋪轉讓、轉租或轉包給第三者使用或經營,之前必須報甲方備案,並保證第三者簽署協議,認可本協議和各項條款。乙方所享有的優惠,在轉讓給第三者後,第三者可以繼續享有剩餘優惠,直至各種優惠使用完畢。否則,乙方不得將約定鋪位轉讓、轉租或轉包。

第九條商鋪面積一經確定,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若乙方隨意增佔使用面積,除責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處以五千_____元的罰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如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查處,後果由乙方獨自承擔,若因此導致提前結束經營,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概不退還。

四、營業管理

第十一條“高安市中山商貿城”由甲方組建或委託專業經營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二條甲方統一組織的促銷活動與乙方有關的,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參與。

第十三條經營場地的二次裝修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乙方不可以將場地內的固定裝修部分拆除或移動,所有活動的貨架及其他裝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後替換或撤走,否則將扣押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

五、費用繳納

第十四條乙方須每月10日前預交次月的各項費用,包括:

1、自市場開業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規定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0.5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費標準按國家每年的物價指數調整。

2、各個鋪位的電費(按電錶數額),電話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保證金標準及收取:

本商鋪的合作經營保證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六條商鋪合作金標準及收取辦法: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商鋪合作金。

雙方約定商鋪的合作金爲_____元/平方米.月(按一層建築面積計算),合計金額爲____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則,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義務,即第一年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_____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爲_____元/月)向甲方交納優惠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三年乙方按_____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爲____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納標準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十八條本協議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應當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向甲方繳納合作金。

第十九條如乙方未按時交納合作金,則應承擔滯納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計算),甲方並可自延遲交納的次日起,採取停電、水或封閉營業場所等措施。

第二十條甲方自商鋪實際交付一年內,承擔保修責任;若商鋪損壞非甲方責任所致,甲方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期滿,乙方無違法經營、無違約行爲、無拖欠各項應繳納費稅並完好無損交回商鋪後,甲方應退回合作經營保證金。

六、協議解除

第二十二條乙方如違反下列任一款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並沒收全部保證金,乙方尚須交清所有應交納的費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變賣,優先受償,對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償權。

1.未按約定交納合作金;

2.所拖欠各種應繳款項總額等於一個月合作金金額;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協議約定的商鋪用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商鋪轉租、轉包、允許他人使用或用作擔保;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停止營業;

6.嚴重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經甲方書面告知仍無改正;

7.經營過程中嚴重侵害甲方權益;

8.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禁止營業、停業整頓或被處罰;

9.有其他違法行爲。

七、其他約定

第二十三條協議期內,乙方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所引發之糾紛概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乙方不得將商鋪及甲方原有物品對外擔保。

第二十四條乙方的僱員或經乙方同意使用商鋪人員的行爲視爲乙方的行爲,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甲方應於200年月_____日前將合作商鋪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場通知或公告,視爲交付行爲。

第二十六條協議期內,甲方有權處置(轉讓、抵押)商鋪,但必須保證商鋪的權利繼受人履行本協議。

第二十七條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回保證金並承擔違約金(人民幣:_____元);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商鋪_____個月以上;

(二)若因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二十條或二十六條,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商鋪,而被迫遷離。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期滿終止後,乙方應於3日內遷離,商鋪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條甲方有權對有關市場管理事項進行修正調整,甲方應將變更後的內容及時通知乙方。

第三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本協議雙方簽章後及時成立,爲雙方信守之合約。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

代表:_____代表:_____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通用合作合同範本篇5

甲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夥伴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夥伴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組織名稱 、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爲: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夥伴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夥伴工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夥伴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夥伴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夥伴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夥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夥伴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合夥夥伴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夥伴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夥伴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夥伴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夥伴造成的損失。

(二)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夥伴書面同意,合夥夥伴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夥伴書面同意該合夥夥伴向合夥夥伴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夥伴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夥伴。

第七條 合夥夥伴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夥伴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夥伴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夥伴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夥伴在合夥夥伴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夥伴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夥伴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夥伴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夥伴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夥伴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夥伴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夥伴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夥伴決定,委託_____爲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夥伴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夥伴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夥伴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夥伴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爲:

1、組織實施合夥夥伴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覈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夥伴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夥伴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夥伴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夥伴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夥伴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覈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夥伴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 合夥夥伴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夥伴的權利:

1、參加合夥夥伴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夥伴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夥伴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夥伴共有;

4、經全體合夥夥伴書面同意,合夥夥伴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夥伴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夥伴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夥伴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夥伴,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夥伴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夥伴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夥伴同意外,合夥夥伴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夥伴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夥伴未經其他合夥夥伴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夥伴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夥伴,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夥伴應賠償其他合夥夥伴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夥伴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夥伴造成損失的,該合夥夥伴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夥伴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夥伴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夥伴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夥伴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夥伴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夥伴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夥伴簽章處: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作合同範本篇6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x有限公司

經雙方協商一事,就合作舉辦司秀豔畫展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於20xx年9月17日至20xx年10月3日提供10幅司秀豔創作的宗教類麥秸畫作品和兩幅獲獎作品供雙方合作舉辦畫展之用。另準備2幅其他類型的作品做替補。

二、甲方保證已經充分獲得所有展出作品的所有權或該所有展出作品所有權人的授權,並在展出期間有權出售或處分所有展出作品。

三、乙方提供南京紫峯大廈4樓-3v畫廊作爲舉辦司秀豔畫展所需的場地,同時保證所提供場地的設施,設備及安保措施符合高規格畫展所應具備的條件。

四、乙方承諾乙方在雙方合同舉辦畫展期間對場地享有充分的使用權。

五、如所展出作品有買家,由甲方來確定展出作品的售價(展出前甲方將展出作品的價格清單給乙方),產生銷售後,甲方獲得拿銷售收入的40%,乙方拿銷售收入的60%,稅費亦按此比例承擔。

六、如在展出期間,沒有售出展出作品,由甲方支付給乙方10000元做爲辦展費用。

七、.20xx年9月17日上午10點舉行開幕式,乙方提供背景臺長6米,高2.4米,甲方製作噴繪圖。甲方於20xx年9月16日晚22點後,或者於20xx年9月17日9:30前噴繪。 提供全套音響設備。提供高2個廣告位亞膜,kt板,不包邊,內容由甲方提供,乙方審覈。

1.7米,寬57.3米,費用甲方承擔。位於紫峯大廈前門和商場3樓3v畫廊顯著位置。

八、乙方在3v畫廊提供液晶顯示器一塊,用於播放我放製作的介紹麥秸畫歷史的視頻。 畫展之前,可以提供作品的存放地。

九、9月份產生的銷售額,於10月1日結清。 10月份產生的銷售額,於11月1日結清。

十、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能如期提供提供10幅司秀豔創作的宗教類麥秸畫作品和兩幅獲獎作品供雙方合作舉辦畫展之用。因此而產生的畫廊檔期閒置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費用爲 萬元。

2、如甲方未能保證已經充分獲得所有展出作品的所有權或該所有展出作品所有權人的授權,並在展出期間有權出售或處分所有展出作品。由此產生的知識產權方面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由此而給乙方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也由甲方承擔。

3、如乙方因場地使用而與第三方發生爭議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造成甲方損失的,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不能按期舉辦的,乙方不得收取乙方辦展費用;如不能舉辦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爲準備展覽而支付的實際損失。

4、如因乙方設施、設備及安保措施的問題而致展出作品丟失,損毀的,乙方應按展出作品售出價的40%賠償給甲方。

十一,雙方就合作舉辦畫展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雙方如就合作事項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