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簡歷模板館>熱點>合同範本>

項目投資合同7篇

合同範本 閱讀(2.98W)

大家要知道制定一份嚴謹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合同是一種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的,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爲您推薦的項目投資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

項目投資合同7篇

項目投資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爲完善和提升____________的旅遊基礎設施及旅遊接待能力,解決甲方行政區域內部分剩餘勞動力的就業問題。乙方決定在甲方____________投資開發旅遊產業,區域爲____________片區。爲保證甲、乙雙方的根本利益,確保項目的順利進行。經雙方協商確定達成投資意向協議,爲明確雙方的職責,特簽署此《投資意向書》。

一、項目建設內容

乙方在____________片區投資開發的旅遊產業項目由休閒度假山莊和低密度旅遊服務建築羣組成,項目總投資約20_萬元,項目具體建築面積以規劃管理部門覈准爲準。

二、乙方職責及義務

1、由乙方聘請相關機構,在20_年3月1日前完成該片區的地形圖測繪工作,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由乙方聘請具有資質的規劃設計人員,完成整個片區的規劃設計初稿送甲方;待甲方審查並提出修改意見後,在30日內將修改後的規劃設計正式文本報送甲方送有關部門審查,待審查通過後應嚴格按照批准方案進行建設,費用暫時由乙方墊付。

3、乙方在簽署《投資意向書》3日內先付甲方人民幣叄拾萬元(¥300000.00元)作爲甲方的前期工作經費,待正式規劃方案批准後,乙方在一次性預付給甲方土地徵地、拆遷費用壹百萬元(1000000.00元),簽署正式《開發合同》後從乙方應付甲方的土地款中扣除。

4、乙方在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後,需在60日內啓動項目建設,2年內完成所有項目建設工作。

三、甲方職責及義務

1、甲方安排一名領導幹部組成的專職協調機構,負責協調處理該項目的徵地、拆遷和羣衆協調等工作。同時,指派專職人員負責爲乙方辦理各相關部門的行政許可及批文等事宜,費用由乙方負責。

2、待正式規劃方案批准後,甲方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徵地、拆遷工作並將土地移交乙方進行施工建設。爲縮短乙方的建設週期,甲方應協調好各職能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3、待正式規劃方案批准後,甲方在3個月內完成該項目用地的報批及掛牌等工作並協助乙方在30日內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四、優惠政策

因乙方開發項目屬招商引資項目,其建設用地按照點徵的辦法進行掛牌出讓,掛牌出讓價格按照甲方徵地成本價掛牌。由於該地塊目前屬於荒地沒有任何基礎配套設施,爲支持乙方發展旅遊產業及完善該片區羣衆的基礎設施建設,甲方將該項目掛牌出讓土地獲取的土地出讓金(鄉淨收益部分)返還90%,及該項目所收繳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全額返還給乙方用於該項目的基礎設施建設。

五、其他事項

1、該項目範圍內的拆遷工作由甲方負責完成,費用由乙方負責。

2、如若乙方在掛牌拍賣時未能取得該地塊的使用權,甲方應協調獲得使用權的公司將乙方所支出的費用並按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將本金利息付還乙方。

六、違約責任

如雙方在執行上述約定的過程中,出現違約行爲,侵害另一方利益的將承擔違約責任,除承擔被侵害方的所有損失外,賠償該項目上述總投資的5%的違約責任金。如乙方在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後2年內未啓動項目建設,甲方可無條件收回土地。

本意向書爲雙方前期的協議書,在雙方沒有簽署正式《開發合同》以前,雙方均以《投資意向書》約定條件進行。本意向書一式柒份,雙方各執叄份,送市招商局壹份。本意向書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具《合同書》的同等效率。

甲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投資合同篇2

甲方: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在中國人民解放軍95172部隊的原仙姑嶺油庫部分土地合作開設餐館,具體位置爲:環保路以南,理工大學雲塘校區北門西側(見附圖),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特簽訂合作合同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願共同出資合作經營該餐館。其中,甲方以現有租用的場地(該土地由甲方向土地方部隊租用並支付租金)以及已有的配套設施出資;乙方以現金出資,首次投資不低於人民幣200萬元,作爲合作的出資。並從雙方合作經營的餐館營業額中每月支付甲方租金作爲場地租金,另每年應向甲方支付6萬元的土地管理費用。合作經營前三年甲方佔合作經營總股份的36%,後六年佔總股份的26%,乙方合作經營前三年佔合作經營總股份的64%,後六年佔總股份的74%。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內投入的各項資產、資金,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二、上述地址除供電設施及高壓電杆遷移、道路開口子、場地租金的開支由甲方單方負責全付外,後階段餐館的規劃建設、裝修和添置餐廳正常經營所需的設施設備、自來水接通等所有餐館營業前期開支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雙方約定按400萬總投資進行設計規劃,在餐館正式對外營業開張前,乙方的第一期前期投資不得低於200萬元。第二期的建設開發視營業情況由股東商議酌情決定,開發資金共同按股份分別支出。

三、雙方在該協議生效後十日內建立餐館經營的共同賬戶,同時由乙方匯入資金十萬元作爲啓動資金,開始正式進入設計規劃實質性操作階段。並向甲方指定的賬戶上支付人民幣三十萬元作爲作爲合作經營的風險抵押金,協議的生效期以收到乙方風險抵押金爲準,合作經營的風險抵押金在餐館正式對外營業開張前一週,由甲方將該筆費用中的24萬匯入餐館經營的共同賬戶,剩餘6萬繼續作爲甲方的土地管理費用。第二年的同一日期,無論虧或贏利從餐館經營額中支付6萬管理費。兩年後,6萬元管理費可做爲土地租金進行抵扣。協議生效一個月後,乙方應向餐館賬戶匯入90萬元資金作爲餐館開工建設費用的支出準備,並開始開工建設。在第一期完工,餐館正式對外營業前,乙方剩餘100萬或超過100萬的資金應全部到位餐館的共同賬戶,並且由該賬戶完成所有前期費用支出。從設計到建設完工開業不得超過8個月。否則由乙方承擔甲方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開業後由該賬戶支出的費用不視爲第一期前期費用,由股東其它賬戶支出的餐館開支費用也不視爲第一期前期費用。雙方約定以不少於200萬的前期投入爲股份覈定基準數,如第一期前期費用少於200萬元,則視爲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以實際前期費用爲基數,重新覈定雙方股份。不得在對外營業開張後乙支付開業前的前期開支。

四、財務管理:餐館的經營銀行帳號由雙方代表完成開戶,爲了財務管理的安全性,該賬號應該爲雙控賬號,作爲前期合作資金和營業收入支出賬戶。財務會計覈算工作歸乙方負責,財務人員在該賬號正式啓用時開始進入財務管理,爲了便於分成核算,甲方將派一名財務協助乙方共同管理財務賬務及會計覈算工作,餐館所有開支經由雙方財務簽字方可支出。

五、雙方約定從雙方合作經營的餐館營業額中支付甲方每年25萬元的場地租金和管理費,爲減少經營風險,甲方同意免前兩年租金,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計兩年後提前一個月開始收取場地租金。年租金前三年按20%遞增,後七年按16%遞增。首次支付甲方的月租是以36萬元年租爲基準,而後以此方式類推。租金支付方式爲:首次應支付前三個月租金作爲押金,並另行支付一個月的租金,之後每月定時支付總租金額的平均數爲月租金。

六、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同期滿後,店鋪及所有設備物資屬於甲方所有。甲、乙雙方的合作經營期限爲6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七、合作經營期間,乙方派代表全面擔任餐館的現場管理日常工作,甲方派代表參與其協助管理,管理方式方法以乙方觀點爲主。但甲方應參與在餐館的前期建設工程和裝修招標,其餘經營設施採購及日常超過一萬元以上的採購乙方應知會甲方,甲方視情況參與或監督。另餐館的正常利潤不得低於營業額的20%,在盈利的情況下低於20%屬乙方管理不力,甲方利益受到損害,乙方應承擔一定責任。經營兩年後如發生虧損,應以在支付甲方土地租金與管理費的前提下,共同承擔虧損。由此,在雙方繼續經營合作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否決乙方的的管理決策。在一年內無法改變虧損局面,雙方應考慮轉讓經營。在盈利的情況下兩年內乙方發生出資轉讓則需支付甲方前兩年減免的土地租金和管理費後作爲違約處置。

八、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從餐館正式對外營業開張起計,每月營業額除去餐館人員工資及成本開支外產生的盈利,以甲乙雙方的佔有股份爲依據,按比例每月分配到雙方指定帳上。在餐館按規劃第二期投資時,雙方各按比例出資。

2.債務承擔:前期投入債務由各方按各自的出資責任各自承擔,不得將前期債務列爲合夥債務;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股份爲據,按比例承擔。

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在執行第七條合同條款前提下,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在盈利的狀況下四年後方可整體轉讓經營,四年內發生整體裝讓經營,乙方與甲方共享有除建築外的裝修及設備轉讓財產權,房屋建築的財產轉讓權屬甲方擁有。

十、在合同期內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導致餐館無法營業,雙方共同承擔風險。

十一、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十二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十三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十四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或出現政府和土地方重大政策變化。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的債務;甲方的土地管理費和土地租金;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八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八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十五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第十二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十六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相關行政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乙方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項目投資合同篇3

建設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建投資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加快市中心城區的建設,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市中心城市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_____市中心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項目代建承攬實施意見(試行)》、《關於代建投資承攬項目有關問題的補充意見》、《對_____市中心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項目代建承攬實施意見(試行)〉的補充通知(二)》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照招標文件所約定的內容,接受了乙方的投標。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現就項目投資承攬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

項目地點:_______________

項目內容:_______________

項目建設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萬元(以中標金額爲準)

項目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

項目建設範圍:_______________

項目資金來源:自籌

二、代建投資承攬的方式及內容

1、甲方根據_____市人民政府城市規劃的要求,將_______________項目交由乙方投資承攬代建,由乙方承擔該項目的全部投資資金,按法定程序交付給甲方使用後,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方式向乙方支付投資回報。

2、代建投資承攬的內容包括本合同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徵地、拆遷、安置、青苗補償、建安工程等全部工作。具體包括:

(1)該項目紅線範圍內的徵地、拆遷、安置、青苗補償;

(2)該項目範圍內建安工程,包括:排水設施等(具體建設內容,以中標的工程量清單爲準);

(3)該項目投資費用支付承諾匹配土地上的徵地、土地報批、拆遷補償及青苗補償。

3、若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徵地、拆遷、安置、青苗補償工作委託甲方完成,甲方可以接受,由甲方指定本項目實施單位受託完成,並由乙方與項目實施單位簽訂委託合同。該委託合同應約定在委託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由受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若受委託人不能在此期限內完成,超過合同委託期限20%以內的,屬寬限期,不補償乙方的損失;超過合同委託期限20%以上的天數,以乙方投入的拆遷補償和青苗補償總費用爲基數,由受託人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3倍計息,補償給乙方。

4、乙方也可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拆遷公司進行拆遷。

5、乙方建成後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產權全部歸甲方所有。

三、項目投資價款

1、本項目代建投資承攬的合同價款金額爲_____元,包括項目佔地的徵地、拆遷、安置、青苗補償;建安工程;匹配土地徵地、拆遷、安置及青苗補償、前期費用等部分。

2、本項目合同價款確定後,因材料價格、機械費和人工工資發生變化,甲方不再給予相應調整。

3、乙方在代建投資承攬過程中所產生的相關稅費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承擔。勞保基金的扣繳按上級勞保基金有關規定和招標文件執行。

四、合同工期

1、本項目履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完成,共計____天。在此時間範圍內,詳細的分期工期另行約定。(此合同工期包括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在內)

2、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工期延誤可以順延,但投資專項資金不計息;因重大規劃調整或甲方的原因引起合同工期的延誤,乙方可以提出延期申請,經甲方審覈後工期可以順延。順延工期在60天以內的,投資專項資金不計息,在60天以上的,乙方可以要求計息。具體計算辦法,以乙方投資專項資金帳上的實際餘額,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因乙方的原因引起合同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給予順延工期。

3、延誤工期每天賠償元,最高延誤工期賠償限額爲合同總造價的1%。

五、質量要求

乙方代建投資承攬的工程必須達到國家、省、市現行各項質量驗收標準的要求,確保合格,爭取優良。

六、代建承攬項目的管理

1、甲方委託_______________公司負責該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管理和協調工作。

2、乙方應成立項目管理部,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管理和協調工作。

3、本合同簽定後,若乙方需自行組織施工的,應具備相應的市政施工資質。若乙方不具備市政施工資質的,乙方應在市建設工程招標辦的監督下通過邀請招標的方式確定施工隊伍,並辦理項目報建各項手續。

七、工程量的變更

1、工程量、土石比在設計文件及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已明確,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原則上不作項目工程量和土石比的變更(含溝槽)。但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因甲方設計圖紙的變更及其它原因引起的項目造價增加或減少達到或超過一定的比例時,由乙方書面向甲方提出變更理由並計算出變更數量後,經甲方同意,報相關部門審覈後,可以相應的變更工程量。

2、工程量的變更在本條款約定的比例範圍內的,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給予乙方增加或減少工程量。甲方只對變更造價達到總造價的5%(含)以上的工程量相應增加或減少工程款。

增加或減少的造價達不到上述比例的不予變更,增加變更若多個子項目累計才超過上述比例的,則在計算增加變更總額時,應按上述比例扣除後才計算,若是單個子項目增加,則依實際發生計算。

八、代建投資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1、本項目的投資專項資金共分三期交納:第一期爲項目投資響應金,按照區財政局審覈的道路工程紅線範圍內徵地和青苗賠損及稅費估算費用人民幣萬元和前期費用人民幣____萬元,合計人民幣____萬元,於投標資格確認登記前轉入到招標人指定的銀行帳戶;第二期按區財政局審覈的建安工程預算的60%交納,即人民幣____萬元(萬元x60%)作爲投資專項資金,在完成第一期項目投資額後____日內交納;第三期以匹配土地的報批、徵地、青苗補償及安置等所需費用按區財政審定的金額,在完成第二期項目投資額後____日內交納。此條款列入合同條文。對不履行合同的,對前期工程不予驗收。

所交投資專項資金優先滿足道路工程紅線範圍內徵地、拆遷、安置、青苗補償及稅費估算費用和前期工作費用的需要。

2、乙方將打入甲方指定帳戶的響應金轉爲該項目的投資專項資金後,該專項資金實行雙控,且不計利息。乙方在代建投資承攬過程中根據項目建安工程建設的需要,可以使用該專項資金。專項資金首先保證道路紅線範圍內的徵地拆遷及青苗補償的需要,代建承攬人申請使用專項資金用於徵地拆遷和青苗補償方面的,可由代建承攬人按市財政審定的金額申請使用,若該專項資金除滿足該項目徵地拆遷和青苗補償需要外仍有剩餘,則用於建安工程建設,根據建安工程形象進度完成情況,代建承攬人可以提出使用申請,經項目實施單位和我司覈實後,可按覈實的已完建安工程預算造價與中標人建安工程投標報價的比例乘以專項資金剩餘部分,作爲甲方同意代建承攬人使用的專項資金額度。

原則上乙方申請使用專項資金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15天,且實際使用金額達到25萬元時,方可申請使用。

3、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用地上的徵地、拆遷、安置、青苗補償費用超過投標報價的部分,經市政府審批確認後,由代建投資承攬人在已繳納的項目響應金之外追加出資,計入項目成本。

4、變更工程量,按規定程序認定,但不從項目響應金中撥付進度款。

5、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將代建投資承攬項目總預算金額的3%的現金繳入市財政局指定的銀行帳戶,做爲代建投資承攬項目的履約保證金。此履約保證金的使用和退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能用於工程進度款撥付,只能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九、投資回報及支付方式

1、項目投資的回報:採用以下兩種方式:

(1)乙方參與該匹配土地掛牌競拍的,成功競拍後,以項目投資款抵繳項目配地的土地出讓金作爲項目投資回報。

(2)他方參與匹配土地掛牌競拍的,成功競拍後,以項目配地的土地出讓金作爲項目投資回報。

2、工程竣工驗收後,土地方可掛牌:

(1)竣工驗收合格一年內,除質保金外,則可以項目投資回報金抵扣全部土地出讓金,不足部分由乙方用其它資金補足。

(2)竣工驗收合格一年後,則可以項目投資回報金抵扣全部土地出讓金,不足部分由乙方用其它資金補足。

3、乙方以參與公開出讓土地形式回報的,應按照市政府有關文件的規定到國土、規劃等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4、本項目匹配土地經市國土資源部門認定位置、面積、價格和掛牌時間後,經市政府批准,市財政部門出具承諾書。乙方對於投入的項目前期費用和徵地拆遷費用(包括徵地、報批和拆遷補償、青苗補償費用等),只能選擇土地出讓形式回報(在代建投資承攬合同簽訂時選定)。選擇土地出讓形式回報的(參見上述第一條款內容),待該匹配土地出讓時,以該匹配土地的基準地價掛牌,最終按成交價結算,成交價超出起始價部分由甲方與乙方共同分配。其分配的比例爲:乙方以投入該項目的前期費用和徵地、拆遷補償和青苗補償資金佔項目總造價的比例獲得超出部分資金,其餘歸甲方所有。若選擇現金回報的,則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結算之日止,以乙方投入的項目前期費用和徵地、拆遷補償、青苗補償等費用總額爲基數,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兩倍計息。

十、項目的驗收

項目驗收分階段性驗收和竣工驗收。項目的階段性驗收和竣工驗收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後,甲方組織相關單位進行驗收。

十一、雙方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組建項目矛盾協調小組,協助乙方調處項目建設過程中徵地、拆遷、青苗補償和阻工等矛盾糾紛;

(2)委託監理單位,派出總監、監理工程師、現場監理等相關人員;

(3)會同相關部門覈定和批准項目工程量變更,並給予簽證;

(4)監管項目建設進度、質量,覈定和審查項目結算;

(5)按約定支付項目代建投資費用;

(6)接收竣工合格項目;

(8)雙方協商的其它責任。

2、乙方的責任:

(1)足額提供項目紅線範圍內和匹配土地上的徵地、批地、拆遷補償、青苗補償和前期費用等;

(2)完成項目紅線範圍內的建安工程建設任務,包括設計圖紙內的場地平整、土石方、基層、面層、排水、綠化、亮化等工程任務;

(3)按規定確定符合資質的工程建設施工隊伍,並督促施工單位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對施工質量安全事故和施工中產生的糾紛負責;

(4)項目工程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安全標準,按規定時間移交竣工驗收合格的項目;

(5)提出項目建設變更申請,並向甲方說明變更理由,計算變更工程數量;

(6)接受甲方委託單位的全程管理;

(7)雙方協商的其它責任。

十二、違約處理

1、甲方違約處理:

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價款金額的5%的違約金。給乙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金額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約處理: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致使本合同被解除、終止而無法履行的,甲方不再退還乙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且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萬元)。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按損失金額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三、合同的免責條款

由於國家政策變動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項目需解除或終止的。

十四、合同的組成文件

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招標書及其附件;

4、投標書及其附件;

5、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6、項目投資建設總預算書;

8、本合同的各項書面補充、修訂或變更及其它附件;

7、圖紙。

十五、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有下列情形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後超過約定時間56天仍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義務的。

2、乙方違反代建投資承攬合同關於建設進度的約定,乙方承攬項目建設速度緩慢,經甲方或其委託單位書面催促後乙方仍不能改正,導致不可能按期完成的。

3、在徵地、拆遷、安置和青苗補償等政策性工作中,乙方不執行市政府的統一政策標準,惡意突破政策界限,造成大規模上訪或嚴重擾亂全市建設秩序現象的。

4、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自己或通過他人直接或間接行賄,有損建設單位利益或公共利益的;或夥同監理單位營私舞弊、虛假簽證的。

5、代建投資承攬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出現重大質量、安全隱患,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或造成重大事故的。

6、乙方嚴重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資影響社會穩定的。

7、乙方破產或宣佈破產、或陷於重大經濟糾紛或被司法機關依法羈押而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8、乙方完成全部建設工作,經竣工驗收達到約定質量等級要求並將項目依程序移交給甲方,且甲方全部付清項目費用後。

十六、其它

本合同一式拾貳份,雙方各執陸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投資合同篇4

本合同鄭重聲明:受託人管理信託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依據本信託合同規定管理信託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託財產承擔,即由委託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託人對該資金運用後形成的財產承擔;受託人違背信託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使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由受託人賠償。

本合同的雙方爲:

1、委託人: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真:

2、受託人:________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地址:

聯繫電話:

爲投資於北京________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北京________國際公寓項目,上述合同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以下簡稱《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和規章,在充分友好協商基礎上,就設立信託事宜達成一致,委託人願意委託受託人,受託人願意接受委託人委託辦理本合同項下的信託業務,雙方爲此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 本合同:指《________國際公寓項目股權投資信託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2、 資金信託: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受託人的名義,爲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爲。 3.項目公司:指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登記註冊的北京________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

4、 指定管理資金信託:指委託人設立信託時,在信託文件中就信託資金的運用方式、運用項目、運用期限等明確指定,由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資金的資金信託業務。

5、 信託資金:指委託人設立本信託時交付給受託人的資金。

6、 信託計劃:指受託人對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處分的安排。

7、 信託收益:指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的規定,計算並分配給受益人的現金。

8、 總信託收益:指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的規定,集合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時產生的收益,減去信託財產應承擔費用後的餘額 。

9、 信託計劃資金:指信託計劃項下,信託資金的總和。

10、信託文件:指①本合同、②信託計劃、③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11、股權轉讓:指信託期滿________國信將以信託資金形成的股權轉讓給北京中建嵐森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第二條 信託目的

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自願將其合法所有的本合同第七條所列信託資金委託給受託人。受託人根據《________國際公寓項目股權投資信託計劃》(以下簡稱________信託計劃)及本合同的約定,爲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和運用信託財產,主要投資於項目公司的股權,通過________國際公寓項目的開發、經營獲取收益。

第三條 信託類別

本信託爲指定管理資金信託。委託人在本合同、________信託計劃,以及“風險申明書”等信託文件中就信託財產的運用方式、運用項目、運用期限等進行明確指定,由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委託人同意加入信託計劃。

第四條受託人確認

1、受託人系經中國人民銀行____年____月____日批准重新登記的信託機構,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信託機構法人許可證》,號碼爲___________。

2、受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具備從事和參與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設立、管理及其相關活動的民事行爲能力。

3、受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受託人自行承擔。

第五條 委託人確認

1、委託人自願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用於設立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委託人保證其所交付的信託資金來源合法,是該資金的合法所有人。

2、委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和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且自願委託受託人設立、管理和運用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

3、在本合同項下信託有效期間,如果發生受託人終止情形,委託人將另行選任新的受託人,委託人不指定或無能力指定的,將按《信託法》的有關規定選任。

4、委託人保證已就信託資金設立信託的相關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其債權人利益。

5、委託人保證不以加入信託計劃的形式達到非法目的或謀取非法收益。

6、委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第六條 受益人確認

1、受益人系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受益人權人,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受益人由委託人指定,受益人與委託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託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則委託人爲本信託的唯一受益人。

2、委託人指定受益人爲:

名稱: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真:

第七條 信託財產

1、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係指委託人在本合同時的規定期限內,按約定方式向受託人交付的用於設立本合同項下信託的信託資金,以及該信託資金在信託設立後,在受託人管理和處分過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資產及收益。

2、信託財產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相區別而獨立存在,如果受託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銷、或被宣告破產而終止,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不屬於其可用於清算的財產。

3、對信託財產的管理,受託人保證遵循分開管理、獨立覈算的原則,確保信託財產的管理運作記錄清晰、全面、準確。

4、加入信託計劃時,委託人交付給受託人的信託資金是人民幣資金,信託資金總額計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委託人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信託資金付至受託人如下帳戶:

戶名:________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 開戶行: 帳號:

5、本合同項下信託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成立。信託計劃成立後,上述財產爲信託財產。

6、委託人交付的資金自交付日至________信託計劃成立日期間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在第一次分配信託收益時支付給受益人。

7、信託財產的構成 信託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一項或數項:

(1)受託人因接受信託取得的信託資金;

(2)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處分而形成的財產;

(3)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4)除上述各項外的其他雜項收入。

第八條 信託費用

1、 除非委託人另行支付,受託人因處理信託事務發生的下述費用應由信託財產承擔:

(1) 受託人報酬;

(2) 文件或帳冊的製作及印刷費用;

(3) 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稅費;

(4) 信息披露費用;

(5)律師費、審計費等中介費用;

(6) 信託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7) 按照有關規定應以信託財產承擔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8) 信託發行費用。

2、信託財產應承擔的費用按如下方式計算:

信託財產應承擔的費用 = (信託資金 ÷________信託計劃資金 )×信託計劃財產應承擔的全部費用。

3、受託人因違反本合同所導致的費用支出,以及處理與本信託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不列入應由信託財產承擔的費用。

4、費用計提

(1) 受託人報酬由受託人按本條第5款的規定提取;

(2) 除受託人報酬外的其他應由信託財產承擔的費用從信託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託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託人有權從信託財產中優先受償;

(3) 受託人按照信託資金數額的3%計提信託費用。

5、 受託人報酬的提取

受託人自信託計劃成立之日起,於收到項目公司信託費用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提取信託報酬。

6、本條所稱信託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計算。

第九條 信託存續期

1、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存續期爲一年,自________信託計劃成立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信託存續期不得隨意變更。

第十條 信託財產的管理和運用

1、本信託項下的信託財產,由受託人按________信託計劃的規定進行集合運用。委託人簽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________信託計劃。

2、受託人確認信託財產的管理將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和有效管理的義務,力爭實現信託財產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3、受託人對本信託項下的信託財產單獨記帳,分別覈算,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分別管理。

4、本信託項下的信託財產可按公平市場價格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受託人管理的其他信託財產以及關係人的`財產進行交易。

5、受託人不得將信託財產爲自己或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不得將資金信託中的資金投資於自己或關係人發行的有價證券;不得將資金信託中的資金貸給自己或關係人。

第十一條信託收益

1、信託收益及其計算

信託收益指包括股權溢價轉讓收益、銀行存款利息在內的所有收入總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八條所列的費用後的餘額部分。

本信託項下的信託收益按信託資金佔________信託計劃資金比例計算,計算公式爲:

信託收益=總信託收益×(信託資金 ÷________信託計劃資金 )×100% 信託收益率 =總信託收益 ÷ ________信託計劃資金 × 100%。

2、信託收益的分配

信託收益按如下方法進行分配:

(1) 受益人按信託資金佔________信託計劃資金的比例享有信託收益;

(2) 信託收益以現金形式分配。信託計劃期滿的____個工作日(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規定的金融機構正常營業日,簡稱工作日)內。

(3)信託收益由受託人劃至本合同約定的受益人獲取信託收益的銀行帳戶(簡稱信託利益劃付帳戶)。

第十二條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費用

1、受託人應就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費用單列帳戶。信託財產經營產生的收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應繳納的稅費由受託人從信託財產中支付;

2、所有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費用,詳見本合同第八條;

3、前述費用,如發生受託人墊付的,受託人可在墊付行爲發生後的7個工作日內,直接從信託財產帳戶中扣收。

第十三條 風險揭示和風險承擔

1、受託人在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過程中,可能會面臨各種風險,包括貸款風險、利率風險、管理風險、不可抗力風險等。

2、受託人根據本合同及________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信託財產承擔。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及________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受託人負責賠償,不足賠償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4、受託人確認,在信託存續期間受託人負有采取合理措施規避信託財產出現重大政策風險和市場風險的義務,但受託人不負有預見並隨時告知委託人或受益人類似風險的義務。 5、受託人如有因違反信託目的或者違背受託人管理職責、管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6、在信託存續期間,如遇重大政策調整致使信託財產不能獲得或實現預期收益時,甲乙雙方應採取友好協商原則,積極有效尋求改進措施,儘量減少因風險帶給信託財產的損失。

第十四條委託人其他權利與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享有權利外,委託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瞭解其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狀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做出說明;

(2)按照《信託法》規定,信託一旦成立,信託財產的所有權和收益權具有獨立性,可以對抗第三人。信託財產亦不屬於受託人的自有財產,發生受託人依法終止清算情形時,信託財產不屬於受託人清算財產;

(3)委託人有權瞭解信託資金的基本運作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做出相應的說明,但委託人行使上述權利以不影響受託人正常管理和運作信託財產爲限。委託人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信託財產的管理和處分情況;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委託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承擔義務外,委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交付信託資金;

(2) 保證所交付的資金來源合法,且爲其合法可支配財產;

(3) 保證已就設立信託事項向合法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其債權人利益;

(4) 信託財產一經設立不得轉移。在信託存續期間,非經法定程序,委託人基於本合同對受託人的委託是不可撤銷或解除的,委託人不得提前劃轉信託帳戶的資金,不得辦理轉託管,不得轉移信託財產;

(5) 委託人不得要求受託人通過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託財產並獲取利益,不得通過信託方式達到非法目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五條 受託人的權利與義務

1、受託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外,受託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受託人享有依據約定的方式收取報酬的權利,受託人可以從信託財產中直接扣收委託人到期未支付的信託報酬;

(2)根據本合同及________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3)將信託事務委託他人代爲處理;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受託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承擔義務外,受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爲目標處理信託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2)受託人因違反信託目的、違背管理職責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時。

項目投資合同篇5

一、引??

在建設工程實施過程的合同管理中,常常伴隨工程結算價款得不到雙方認同、結算糾紛時常發生的問題,給合同雙方帶來了很大困擾。在簽訂合同時忽略了合同類型的選擇以及簽署各方對合同權利與義務的相關約定是造成工程價款結算糾紛的主要原因。因此,只有加強合同從簽訂到執行各個環節的管理力度,處理好工程建設實施中合同雙方的風險分擔,才能最大限度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爲了達到更好地控制工程成本和更有效地控制項目風險的目的,合同類型的選擇就顯得至關重要。最常見的合同類型一般有3種: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和人工時計費合同。

單價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標時,按照招投標文件就分部分項工程列出的工程量表來確定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的合同類型。傳統的單價合同中單價是固定不變的,工程量是根據施工圖紙等資料預先估算出來的,工程結算是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爲依據並根據合同註明的支付比例來進行的。

我國於20xx年7月1日發佈實施的 《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實現了工程造價領域由“定額計價法”向“清單計價法”的重大轉變。單價合同計價方式被工程量清單模式所採用,因此在目前的工程招標中多使用單價合同。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合同執行中被普遍接受並認爲比較合理的風險劃分原則爲物價變化風險由承包人承擔,工作內容和工程量變化的風險由發包人承擔。這類合同的最大特點是發包人按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來支付工程款,發包人對工程量變化負責,承包人對價格變化負責,合同雙方可以將風險控制在所能承受的範圍之內,且實行風險的有效分擔。此外,這類合同的適用範圍較寬,既能幫助發包人規避物價變化的風險,又能鼓勵承包人通過提高工作效率和減少物料損耗等手段來節約成本,達到提高利潤的目的。

二、單價合同的分類及風險分擔(一)單價合同的分類單價合同通常被分爲固定單價合同和變動單價合同。

固定單價合同是經常被選用的合同形式之一,採用綜合單價的計價方式,其中包含了完成一個規定計量單位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所需要的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和其他相關各項費用,以及稅金、風險、利潤等。固定單價合同的工程量結算按照雙方確認的每月 (或每階段) 實際完成情況爲依據結算工程進度款,在工程全部完成時以竣工圖確認的工程量爲依據來結算工程總價款。無論任何影響價格的因素建設項目單價合同下的投資控制風險分擔研究馬霏霏55城市管理]發生,單價都是固定不變的,爲了減小工程承包人的風險,該類合同一般適用於工程量變化幅度小、工期短的項目。

變動單價合同應在工程招標文件中明確表明,合同雙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條款,先約定預估的工程量,並在合同中籤訂單價。同時,還應約定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實際的工程量發生較大變化時可以對單價進行調整的具體辦法。該類合同一般適用於工程在招標或簽約時還存在某些不確定因素的情況,雖然在合同中進行了暫時約定,但進行工程結算時還可再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進行調整,並按照雙方確定的實際單價結算。因此,承包人的風險就顯得相對較小。

(二)單價合同的風險分擔在不同合同計價方式下,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的風險分配不一。在工程合同的簽訂中,選擇何種合同方式,既由工程實際情況確定,又由合同雙方所要承擔的風險確定。對於單價合同,發包人要對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正確性和充分性予以明確,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風險。因此,發包人應特別重視項目前期的各項準備工作,做好工程涉及領域的資料收集與整理,加強勘察設計階段的管理。一旦發生工程量變化情況,發包人可能發生的風險分爲兩種:一種是若發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單,結算時根據承包人實際完成工程量及合同預先約定的單價計算,這樣工程量變化的風險將由發包人承擔;另一種是由承包人根據發包人所提供的建築工程項目的施工圖紙、勘探報告和前期所收集的工程相關資料等自行計算並編制工程量清單,這樣發包人通常(除非法律政策或不可抗力條件下) 不承擔工程量變化的風險,相應風險即分攤在承包人身上,發包人僅對提供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綜合上述情況,發包人爲避免自身風險,應儘可能確保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從而在計算過程中將工程量變化的風險轉移給承包人,或依照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由雙方共同承擔工程量變化的風險。此外,在工程投標中,投標者在同一工程量清單基礎上通常採用不平衡報價法,承包人之間的投標競爭基本是單價的競爭,因此單價的風險主要是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所要承擔的風險就是其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而導致的單價調整的風險。

三、單價合同在應用中出現的問題及應對措施(一)單價合同在實際應用中出現的問題1.由於固定單價合同中決定實際工程總價的因素是單位工程量的固定價格和實際完成的工程量。

很多建設單位往往誤認爲其單價在整個過程中絕對不變,即便各項費用價格超出承包人所能承受的範圍也不作調整。一旦發生價格上漲過快,承包人將無力支付質量較好的材料和施工裝備,便會導致工程質量嚴重受損甚至工程無法繼續下去而拖延工期等。事實上,在單價合同中,即使沒有出現不可預見的環境和工程變更,如果發包人提交的工程圖紙與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之間存在明顯差異,這種差異也將直接導致承包方在編制清單項目時易發生數量錯誤和項目遺漏,這樣的錯誤所帶來的工程損害則應由發包方承擔,對於此類漏項和數據錯誤,承包人應在合同簽訂前予以指出並與發包方確定調整這些清單項目單價的方法和細則。

2.以往在工程實施中,建設人員由於缺乏造價兼合同管理相關知識,對合同中單價的確定問題存在着很大的隨意性。首先,很多承包人錯誤地認爲在招投標中可以先低價中標,然後通過變更工程的方式來達到重新議價的目的,這樣就可以彌補低價中標所形成的單方經濟損失,因此就會出現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想盡一切辦法制造或慫恿發包人對工程局部進行變更的情況。這已成爲承包人不正當牟取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帶來的危害不但會造成建設項目的投資失控,也對我國建築市場的發展產生不利影響。其次,合同雙方在發生真實變更需要重新議價的情況時,行業內通行的做法是參考預算單價進行協商,但預算單價和工程結算單價之間出現的差異往往被忽視。因此,採用合同和造價管理相結合的方式合理地確定新單價就未被運用到變更工程項目的實踐中。

(二)相關問題的應對措施針對前文所述的問題,國內學者提出了相應的措施,具有代表性的有:蘇田斌針對工程變更單價的調整討論了變更單價可以採用清單單價和協商單價 (即重新議價) 兩種方法,應選用哪種方法關鍵在於區分清單工程和新增工程,清單工程即便改變了某個部位的性質也要遵照報價單,對於變更工程書新增項目,承包人有一定的`討價還價的餘地,故56[城市管理]採用議價方式爲宜。穆雲紅提出了用“折扣預期利潤法”分析承包商預期利潤,並採用分期將利潤分攤到工程實際價款中的方法成功地處理了有關工程單價調整的問題。

四、關於單價合同的兩種新概念(一)單價合同是固定價格合同與成本補償合同的混合體馬佔勝在其研究中提出了單價合同也是固定價格合同與成本補償合同的混合體的觀點,該觀點認爲單價合同與固定總價合同類似,買賣雙方可預先訂立單價費率,即在合同訂立時並不能確定實際單價,但一旦發生價格上漲或工程變更便可按照成本補償合同的方式爲承包人追加補償利潤。

(二)單價合同下的“囚徒困境”李躍水認爲單價合同設計下的項目組織實際上是一個競爭性的組織,不是一個爲項目整體目標實現而協調工作的合作性組織。由於單價合同缺乏適當的激勵,導致承包人只會努力減少自身成本,而不會有動力去爲發包人節約投資,不會提出合理化的改進建議來要求優化精簡項目的範圍和內容,甚至會滋生承包人的機會主義行爲。而發包人爲了防止承包商的機會主義行爲,可能會過分壓低合同價格並加強過程督查,無形中提高了交易成本,從而陷入經濟學中由個體理性導致集體不理性的“囚徒困境”式的不利局面。

五、基於風險分擔的投資控制模型的構建工程項目合同中的風險分擔屬於合同雙方應對價格風險的策略之一。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 規定:“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宜採用單價合同。”在目前的工程實際中,大多數建設主體均偏向接受此項規定。然而,現階段合同的可操作性不強,出現特殊情況後,由於風險分擔問題,承包人和發包人出現了很多工程造價糾紛,因此在研究單價合同下投資控制風險分擔是很有必要的。

筆者在前文理論研究的基礎上,對基於風險分擔的建設工程單價合同的優缺點進行了對比分析,得到表1所示結果。

六、總結筆者分析了單價合同的適用範圍以及目前所產生的兩種新的概念,討論了單價合同模式在工程建設投資控制中的風險分擔機制,分析得出以下結果:1.固定單價合同可以被用於項目工程招標時間與施工工期較短,不能提供詳細的設計圖紙、不具備相關的條件,無法準確進行工程量清單編制的工程,建議在合同中對風險範圍、工程量確認和調整方法等進行相應的約定,在項目實際進程中減少結算和索賠的糾紛。

2.當擁有完善的設計圖紙並具備相關條件的政府投資項目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進行招標時,從發包人的角度建議選擇固定單價合同。這意味着發包方必須不斷提高工程量清單的編制水平。單價合同中價的風險由承包人承擔,量的風險則由發包人承擔,除了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外,還建議對合同中風險的範圍、違約、索賠和爭議的解對策進行必要約定,以便合同能夠順利履行。

同時,在建築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中,採用單價合同既可以實現項目管理目標,又可以維護承包人的利益。然而現階段的單價合同缺乏適當的激勵,對承包、發包雙方都會帶來不利影響,因此要求建設及造價管理人員既遵循市場規律,又要兼顧公平,不斷完善工程建設中的合同管理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項目建設,培育日益健全的中國建築市場。

項目投資合同篇6

風險投資協議樣本 詳細內容

甲方 (你的公司)

乙方 (vc)

investment term sheet

(投資意向書)

20xx年01月01日

被投公司簡況

xxxx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或者“公司”) 是總部註冊在開曼羣島的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直接或者間接的通過其在中國各地的子公司和關聯企業,經營在線教育開發、外包和其他相關業務。總公司、子公司和關聯企業的控股關係詳細說明見附錄一。

公司結構

甲方除了擁有在附錄一中所示的中國的公司股權外,沒有擁有任何其他實體的股權或者債權憑證,也沒有通過代理控制任何其他實體,也沒有和其他實體有代持或其他法律形式的股權關係。

現有股東

目前甲方的股東組成如下表所示:

股東名單股權類型 股份 股份比例

黃馬克/ceo普通股 5,000,000 50%

劉比爾/cto普通股 3,000,000 30%

周賴利/coo普通股 2,000,000 20%

-----------------------------------------------------

合計:10,000,000 100%

投資人/投資金額

某某vc(乙方)將作爲本輪投資的領投方(lead investor)將投資: 美金150萬

跟隨投資方經甲方和乙方同意,將投資: 美金100萬

----------------------------------------------------------------------投資總額美金250萬

上述提到的所有投資人以下將統稱爲投資人或者a輪投資人。

投資總額250萬美金(“投資總額”)將用來購買甲方發行的a輪優先股股權。

本投資意向書所描述的交易,在下文中稱爲“投資”。

投資款用途

研發、購買課件 80萬

在線設備和平臺 55萬

全國考試網絡45萬

運營資金 45萬

其它 25萬

總額 250萬

詳細投資款用途清單請見附錄二。

投資估值方法

公司投資前估值爲美金350萬元,在必要情況下,根據下文中的“投資估值調整”條款進行相應調整。本次投資將購買公司 股a輪優先股股份,每股估值0.297美金,佔公司融資後總股本的41.67%。

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和管理層股權激勵方案

現在股東同意公司將發行最多1,764,706股期權(佔完全稀釋後公司總股本的15%)給管理團隊。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將在投資完成前實施。

所有授予管理團隊的期權和員工通過持股計劃所獲得的期權都必須在3年內每月按比例兌現,並按照獲得期權時的公允市場價格執行。

a輪投資後的股權結構

a輪投資後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執行後)的股權結構如下表所示:

股東名單股權類型 股份股份比例

黃馬克 普通股5,000,000 27.63%

劉比爾 普通股3,000,000 16.58%

周賴利 普通股2,000,000 11.05%

員工持股 普通股1,764,706 8.75%

a輪投資人(領投方) 優先股5,042,017 25.00%

a輪投資人(跟投方) 優先股3,361,345 16.67%

----------------------------------------------------

合計: 20,168,067 100%

投資估值調整

公司的初始估值(a輪投資前)將根據公司業績指標進行如下調整:

a輪投資人和公司將共同指定一家國際性審計公司(簡稱審計公司)來對公司20xx年的稅後淨利(npat)按照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進行審計。經ifrs審計的經常性項目的稅後淨利(扣除非經常性項目和特殊項目)稱爲“20xx年經審計稅後淨利”。

如果公司“20xx年經審計稅後淨利”低於美金150萬(“20xx年預測的稅後淨利”),公司的投資估值將按下述方法進行調整:

20xx年調整後的投資前估值=初始投資前估值×20xx年經審計稅後淨利÷20xx年預測的稅後淨利。

a輪投資人在公司的股份也將根據投資估值調整進行相應的調整。投資估值調整將在出具審計報告後1個月內執行並在公司按比例給a輪投資人發新的股權憑據以後立刻正式生效。

公司估值依據公司的財務預測,詳見附錄三。

反稀釋條款

a輪投資人有權按比例參與公司未來所有的股票發行(或者有權獲得這些有價證券或者可轉股權憑證或者可兌換股票);

在沒有獲得a輪投資人同意的情況下,公司新發行的股價不能低於a輪投資人購買時股價。在新發行股票或者權益性工具價格低於a輪投資人的購買價格時,a輪優先股轉換價格將根據棘輪條款(ratchet)進行調整。

資本事件(capital event)

“資本事件”是指一次有效上市(請見下面條款的定義)或者公司的併購出售。

有效上市

所謂的“有效上市”必須至少滿足如下標準:

1. 公司達到了國際認可的股票交易市場的基本上市要求;

2. 公司上市前的估值至少達到5000萬美金;

3. 公司至少募集20xx萬美金。

出售選擇權(put option)

如果公司在本輪投資結束後48個月內不能實現有效上市,a輪投資人將有權要求公司——在該情況下,公司也有義務——用現金回購部分或者全部的a輪投資人持有的優先股,回購的數量必須大於或等於:

1. a輪投資人按比例應獲得的前一個財年經審計的稅後淨利部分的10倍,或者

2. 本輪投資總額加上從本輪投資完成之日起按照30%的內部收益率(irr)實現的收益總和。

拒絕上市後的`出售選擇權

本輪投資完成後36個月內,a輪投資人指定的董事提議上市,並且公司已經滿足潛在股票交易市場的要求,但是董事會卻拒絕了該上市要求的情況下,a輪投資人有權要求公司在任何時

候用現金贖回全部或者部分的優先股,贖回價必須高於或等於:

1. 本輪投資額加上本輪完成之日起按照30%內部報酬率(irr)實現的收益總和;

2. a輪投資人按比例應獲得的前一個財年經審計的稅後淨利部分的25倍。

未履行承諾條款的出售選擇權

如果創始股東和公司在本輪投資完成後12個月內,沒有完成下文“簽署和完成交易的前提條件和交易完成後的承諾條款”中定義的投資後承諾條款,公司必須按照a輪投資人要求部分或者全部的贖回本輪發行的優先股;贖回的價格按照本金加上本輪投資完成之日起按照30%內部報酬率(irr)實現的收益的總和。

創始股東承諾

所有創始股東必須共同地和分別地承諾公司將有義務履行上述出售選擇權條款。

轉換權以及棘輪條款(ratchet)

a輪優先股股東有權在任何時候將a輪優先股轉換成普通股。初始的轉換率爲1:1。a輪優先股的股價轉換率將隨着股權分拆,股息,並股,或類似交易而按比例進行調整。

新股發行的價格不能低於a輪投資人的價格。在新發行股票或者權益性工具價格低於a輪投資人的購買價格時,a輪優先股轉換價格將根據棘輪條款(ratchet)進行調整。

清算優先權

當公司出現清算,解散或者關閉等情況(簡稱清算)下,公司資產將按照股東股權比例進行分配。但是a輪投資人將有權在其他股東執行分配前獲得優先股投資成本加上按照20%內部回報率獲得的收益的總和(按照美金進行計算和支付)。

在公司發生併購,並且i) 公司股東在未來併購後的公司中沒有主導權;或者ii) 出售公司全部所有權等兩種情況將被視爲清算。

在上述任何情況下,a輪優先股股東有權選擇在執行併購前全部或部分的轉換其優先股。如果該交易的完成不滿足清算條款,a輪投資人將有權廢除前述的轉換。

沽售權和轉換權作爲累積權益

上述a輪投資人的出售選擇權和轉換a輪優先股權是並存的,而不是互斥的。

項目投資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市城市規劃城區西段和區產業調整及發展方向,乙方願在市區投資開發市場和房地產項目(綜合性商住小區),並於年月日簽訂意向書一份。現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在雙方簽訂的意向書的基礎上,就乙方投資開發的項目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位於一帶、區政府新址對面的面積約爲畝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給乙方進行綜合性商住小區開發。

甲方承諾上述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年限爲年,用地性質爲商住用的,商住小區建築容積率爲不低於。

第二條甲、乙雙方商定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地價款和各類費用價款爲每畝萬元人民幣,上述價款已包括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拆遷安置補償費用、城市建設綜合配套費、土地造地費、綠化費、人防費爲獲取土地用地指標應支付的各項費用、土地使用權證的辦證費用、建設用地許可證的辦證費用等各種稅費。

第三條付款時間及條件

1。本協議簽訂後內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萬元人民幣;

2。甲方將已完成拆遷並搞好三通一平(即通水、通路、通電和平整)的土地使用權交付給乙方使用之日起內由乙方支付%。

3。在乙方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辦妥後,由乙方支付%。

4。其餘款項在本合同簽訂後二年內付清。

如整個商住小區項目乙方分期開發的,則乙方的上述款也應分期支付,每期乙方應支付的款項按每期甲方交付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和本條上述款項支付的比例和時間確定。

按本協議第二條規定應由甲方支付給政府各有關部門的各類款項,甲方未及時支付影響項目進度的,乙方有權催告甲方及時支付,甲方在收到催告函三天內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自行支付,乙方支付的`款項有權在各期付款中由乙方自行扣除。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

1。按時提供已完成拆遷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權;

2。負責爲乙方建設項目辦妥立項批覆;

3。負責爲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4。負責爲乙方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

5。負責合同規定的土地的拆遷安置和三通一平工作;

6。負責按乙方的總體規劃進程落實乙方建設用地的用地指標;

7。協助乙方協調濟南市政府及相關各行政主管部門的關係。

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後內辦妥本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規定的爲開發本合同規定的商住小區所需的政府立項批文及證件。

第五條乙方責任

1。按時支付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價款;

2。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項目的開發。

第六條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即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地塊的四址規劃紅線圖並提供分之一或分之一的地形圖各張。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後四個月內做好小區開發的詳細的總體規劃方案供甲方進行報批。

第七條甲方承諾在年月底前將已完成拆遷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權交付給乙方進行開發建設。如逾期的,每逾期一天則按合同總金額的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乙方同意爭取在年一季度內對本進行實質性開發建設,爭取在年內完成整個小區項目的開發建設。

第九條甲方承諾對乙方在市區的開發建設提供優惠政策,同意將乙方交納給甲方所屬稅務部門的建築稅和所得稅通過財政的渠道予以返還並以政府相關部門的有效法律文件予以落實確定。對於不屬於甲方決定給予的優惠政策,甲方承諾予以積極配合乙方爭取。

第十條爲了使乙方的項目開發建設的順利完成,甲方同意在政府部門中專門成立一個辦公室具體負責開發項目和政府各個部門的協調工作。

第十一條爲了整個項目能夠得到順利的開發建設,乙方決定成立一個房地產項目公司具體負責開發建設,對於項目公司成立所需的各種批文和房地產開發資質,甲方應盡力予以幫助,使該項目能早日開工建設。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性。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籤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二份,乙方四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