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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美術外包合同模板

合同範本 閱讀(3.17W)
簡單美術外包合同模板
甲方:
地址
電 話: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電 話:
法定代表人:
賬 號:
開戶銀行: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依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規的規定,就甲方繪圖工作外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 合作內容
1.1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完成甲方正在開發的舞臺劇相關的場景編劇工作,本外包合同中所
指項目“編劇製作工作”,是指編劇甲方舞臺劇的相關場景的劇情工作 ,具體內容詳見《附件1》。
1.2 工作完成時間:本合同所涉及的編劇製作工作,乙方必需在 2012年 1月 18日之
前全部向甲方交付。
1.3 乙方可分批次交付作品,但乙方分期交付的行爲,不得影響甲方項目的正常項目開發進
度 。
2. 交付和驗收
2.1 乙方製作的作品,是否符合本合同的交付標準,以甲方驗收爲準。
2.2
2.3
2.4
2.5 乙方每完成製作完成後應交給甲方驗收,驗收完畢視爲交付完成。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編劇驗收,不得無故拖延驗收時間。 對於編劇製作中出現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修改。 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延期執行,延期時間由
雙方協商確定。3.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製作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製作的編劇作品更符合甲方的項
目需求。
3.2 對於驗收合格的作品,甲方享有該作品的著作權、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3.3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項目進度需求,優先進行某一部分編劇製作工作。
3.4 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編劇製作費用。
4.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編劇製作工作所需的參考資料和設計數據。
4.2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編劇作品設計與製作,並接受甲方提出的修改要求。
4.3 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編劇製作作品。
4.4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 2011年 12月 18 日前提供於 2012 年 1月18日前需要
完成工作的參考資料以及具體描述提供給乙方。
5. 費用的結算與支付。
5.1 本合同所涉及的美術製作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 )。
5.2 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向乙方付美術製作總費用的30%即人民幣 元整作爲訂金,
(大寫: )。
5.3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全部編劇製作作品,並通過甲方驗收後3日內,與乙方結清剩餘總
額的70%尾款,即人民幣 元整,(大寫: )。
6. 違約責任
6.1 若因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相應的義務,乙方可告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甲方告知後5個工作日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乙方方可選擇單方面終止本協議而不用向甲方承擔任何責任,同時若因甲方未履行義務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乙方保留追訴甲方違約責任的權利。6.2 若因乙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相應的義務,甲方可告知乙方,若乙方在收到甲方告知後5個工作日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甲方可選擇單方面終止本協議而不用向乙方承擔任何責任,同時若因乙方未履行義務而給甲方造成損害的,甲方保留追訴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6.3 甲方若不能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支付乙方的編劇設計製作工作產生的費用,每逾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0.5%的違約金。
6.3 乙方若不能在合同約定時間內完成乙方所委託全部的編劇設計製作工作,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0.5%的違約金。
7.保密條款
7.1 甲乙雙方應共同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對因通過本次合作而從對方取得的商業祕密採取
保密措施,以防止商業祕密被泄露、使用、被公開或落入未經授權人士手中。
7.2 獲取商業祕密的一方(下稱“獲取方”)不得將從提供商業祕密的一方(“提供方”)處
所獲得的商業祕密在未獲得提供方授權,或本協議許可的情況下,進行部分或全部複製或複印;在本協議終止後,將商業祕密悉數返還提供方,或在取得提供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將商業祕密銷燬。
7.3 獲取方應只在本協議規定範圍內對商業祕密進行使用。並且,獲取方已促成或將促成
其被告知商業祕密的僱員和顧問簽署內容與本協議本條規定相類似的保密協議,否則提供方有權就獲取方僱員和顧問的泄密行爲向其追究違約責任。
7.4 本條所指的商業祕密是指以各種有形或無形形式存貯的觀點、計劃和信息,包括但不
限於:技術或商業性質的信息、標語口號、版權物品、計算機軟件、源代碼、目標代碼、技術、技術訣竅、數據、營銷企劃、摘要、報告及郵件列表等。但並不包括:(a)一方可以證明,在另一方披露有關資料之前,本方已經循合法的途徑持有有關資料;(b)公衆普遍知道的資料,而且專指並非因爲違法行爲而使公衆普遍知道的;(c)並非因爲一方違約而使公衆普遍知道的資料;(d)一方其後從其他來源合法獲得的並不附帶保密限制的資料;(e)法院或有強制傳喚權利的政府部門命令披露的資料(但是,該方須已預先向另一方提供有關該等命令的通知,使其餘各方有機會提出反對或採取其他可以採取的行動);
7.5 本協議如有任何部分被視爲無效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保密條款的有效性。8 不可抗力
8.1 本協議任何一方對其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或延遲履行本協議項下任何義務給對方造成的
任何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則受影響的一方應立即以可能的最爲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十五(15)日內向對方出具能有效證明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文件。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以儘量減少因本協議不能或延遲履行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延遲履行其相關義務的事件應與不可抗力持續的時間相同。
9 聲明、陳述與保證
9.1 甲乙雙方分別向對方聲明、陳述和保證:雙方擁有從事本協議項下之合作的合法資格,
本次合作符合雙方經營項目的法律規定;雙方簽訂、履行本協議不構成對第三方的違約或對第三方任何權利的侵犯,且不違反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9.2 乙方保證:
8.3.1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作品符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任何其他應予適用的法律規範;甲方對乙方美術作品的驗收包含對該美術作品是否涉及侵權的審查;因本合同所涉及的美術作品侵權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擔。
8.3.2 對於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有關作品的設計要求、文檔,乙方負有保密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相關作品技術文檔泄露,乙方同意承擔相應的糾正以及補償責任。
10 協議的生效、變更和終止
10.1 本協議從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10.2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業務發展需要對本協議現有內容進行補
充、變更、修改時,由雙方協商並以書面形式形成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生效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10.4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除法律規定的終止情況外,若有當事人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協議另一方有權要求終止協議:
10.4.1 擁有的相關從業資格被政府行政部門取消或註銷;
10.4.2 一方被兼併、購併或進入破產或清算程序;
10.4.3 由於發生不可抗力情況,致使無法實現本協議的目的。
10.4.5 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10.5
11 適用法律、爭議解決
11.1
11.2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無論協議基於什麼原因終止,雙方都應配合結清合作期間雙方所發生的相關債務。
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