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將月工作計劃表的各項任務按常規任務和階段任務分別填入個人月工作計劃/評價表的相應欄目中。若本月出現任務變更或臨時突擊任務,則填入任務變更欄。
2、各部門負責人按照學院的總體戰略目標及本部門的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結合員工月工作計劃表、員工崗位說明書績效重點確定個人月工作計劃/評價表的衡量標準和進度、各項任務權重。
3、與員工進行溝通,將月工作計劃/評價表的所填項目交員工確認,達成一致後,雙方在工作確認欄簽字。
4、由績效考覈小組對由績效考覈小組對各部門確定的衡量標準進行審覈。
5、實施考覈,先由員工本人進行自行評價,後由上級領導進行評價。
6、按照表中所列公式進行績效評分。
7、彙總考覈情況,將考覈結果通知員工本人,進行績效反饋面談,提出工作改進計劃。
8、將個人月工作計劃/評價表上報學院黨院辦,兌現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