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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學校安全工作計劃

工作計劃 閱讀(3.2W)
國小學校安全工作計劃
〖摘要〗利用宣傳陣地(升旗儀式、晨會、班隊活動)和宣傳工具(板報、畫廊、紅領巾廣播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工作計劃怎麼寫?這篇《國小學校安全工作計劃》大概對你有用,語言十分流暢,

2019年,學校安全工作計劃中對國小生的安全問題列爲重中之重。從灌輸安全意識,制定安全制度,組織安全教育活動等方面入手,以下便是國小學校安全工作計劃的具體方案:



  一、指導思想:以國家教委、市教委和縣局的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爲依據,以提高全體師生素質爲主旨,強化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的能力。


  二、工作目標:
  1、健全安全管理網絡,嚴格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2、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加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三、主要工作:
  1、健全安全管理網絡  
  (1)在國小安全工作計劃中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龔豪任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副校長黃惠娟分管,總務主任鬱劍波任安全領導小組常務組長,領導小組成員爲周鵬、陳妹鳳、陸博、周永德、孫育萍。形成一套安全管理網絡,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領導。
  (2)分層次組織學習。分別組織領導班子、廣大教師認真學習《中國小安全須知》,領會國家教委、市教委和縣局的文件精神,從而統一認識,樹立安全第一,安全非小事的思想,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的議事日程,作爲頭等大事來抓。讓學生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克服麻痹思想。
  (3)建立安全責任制,學校和班主任、任課教師、職工簽訂《安全責任書》,層層落實。


  2、嚴格安全管理制度 
  (1)嚴格門衛管理,教師有事出校門先登記,學生中途離校必須由班主任老師送出校們(必須由家長在校們口接)或家長接出校們,並且學生和班主任老師或家長在學生中途離校記錄上簽字,方可准許出校們。校外來訪人員必須在門衛做好登記,且持訪客證進校門。 
  (2)學生一律不準騎自行車上學。 
  (3)上下樓梯靠右走,不在樓梯上滑滑梯。 
  (4)學生必須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不在路上逗留、追逐玩耍。
  (5)不玩水、火、電,不做危險性遊戲。 
  (6)值日老師應按規定時間到校,佩戴護導師標記,巡迴護導,瞭解學生課間活動情況,處理好學生中的偶發事件。如發生失職事故,要追究責任。
  (7)學生進入學校後,不得擅自離校,中午需要回家吃飯的學生必須由家長監護下離校,吃完午飯後由家長送回學校,在校吃飯的學生由班主任陪同排隊進食堂吃飯,班主任不在校吃飯,應委託他人管理。下午放學,各班集隊離校,低年級老師必須負責護送到校門移門處方可離校。 
  (8)各班班主任應隨時瞭解本班學生的出、缺席情況,發現同學缺課,摸清情況,做好記錄。任課老師上課時,發現有學生缺課,應及時向其他學生問明情況,學生不明的,及時同班主任聯繫,查清原因。發現異常班主任向校長室彙報,並及時與學生家長聯繫。 
  (9)若出現意外事故,要及時向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學校啓動安全預案,將受傷學生送學校醫務室,如果情況嚴重,要立刻送醫院,且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

  
  3、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1)利用安全日、安全周的宣傳發動教育,並組織學生進行社會實踐等活動。利用宣傳陣地(升旗儀式、晨會、班隊活動)和宣傳工具(板報、畫廊、紅領巾廣播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2)採取多種形式進行安全知識培訓,使師生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識及防範措施。
  (3)經常召開安全領導小組例會,瞭解學校的設施設備安全情況、師生的心理情況、遵紀守法情況、家庭生活情況,作好記錄。 
  (4)加強心理安全教育,學校建立心理諮詢室,由在兒童心理方面有一定研究的老師擔任校心理諮詢老師,及時對學生進行疏導和幫助。
  (5)體育課或活動課適當控制學生的訓練和活動時的運動量。 
  (6)建立體育場地和器材監督制度,體育器材、電器設備定時做好檢修工作,及時查隱患、除隱患,場地活動佈局密度適當,學生活動時務必有教師的監護,確保學生活動安全。
  (7)教師開會或參加學習時不得留學生在校做任何事情,每天放學教師要等學生全部離校後纔可離校,應堅持做到有學生就有教師在。
  (8)學校組織大型活動、秋遊、外出參觀等要向上級領導請示,待批准後方可進行活動,並要有專人負責,落實安全措施,責任到人。
  (9)關心愛護學生,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10)學校要經常做好自查工作,檢查設施設備和運動器材、活動場地,杜絕一切不安全因素。
  (11)結合學校常規管理,將平時安全工作的評比納入教師工作目標量化考覈之中,並與獎懲掛鉤。
  (12)加強教師自備車管理,要求教師在校內駕車嚴格按交規行車,車子必須停在規定位置。


  四、學生乘車安全
  1、具體要求
  (1)學生不準乘坐無校車證的車輛上下學(公交接送車除外),家長自發僱傭社會車輛或學生自行乘坐非法運營車輛上下學,校方向學生和學生家長做好耐心細緻的宣傳教育工作後,繼續僱傭社會車輛或自行乘坐非法運營車輛而發生交通事故的,造成的後果除追究車輛駕駛員責任之外,學生家長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學生不得騎自行車和電瓶車上學(我校學生都未到騎車和駕駛電瓶車的法定年齡)。
  (3)學生必須文明乘車,要聽從駕駛員的教育,要愛護車內的物品,不得損壞,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扔東西(包括車內、車外)。


  2、具體措施
  (1)、組織學生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讓每一個學生都知道作爲一個國小生應該遵守哪些交通規則。
  (2)、充分發揮廣播電視的輿論監督作用,對學生的乘車行爲作出引導與規範。


  五、具體安排:
  2月召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引導和規範學生的乘車行爲。
  3月開展安全月教育活動,組織學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等知識。
  4月進行安全演練。
  5月檢查評比。
  6月總結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