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鎮) | 招錄 職位 | 招錄性別 | 招錄人數 | 職 位 條 件 | |
戶籍、年齡、學歷、工作經歷條件 | 筆試附加分(累計加分最高加5分) | ||||
文教街道 | 一般社工 | 不限 | 2 | 江北、海曙、鄞州戶籍,35週歲以下,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 | 1、助理社會工作師資格的加1分,社會工作師資格的加2分,(提供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2、文教街道戶籍且居住文教加1分(提供戶籍及居住證明) 3、復轉軍人及隨軍家屬報考的加1分(提供單位證明) |
洪塘街道 | 一般社工 | 男 | 5 | 寧波大市戶籍,27週歲-40週歲,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經歷(提供單位工作證明或社保證明)。 | 1、助理社會工作師資格的加1分,社會工作師資格的加2分(提供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2、洪塘街道戶籍且居住在洪塘加3分(提供戶籍及居住證明) 3、街道、鎮或村社工作經驗加3分(提供單位證明) 4、復轉軍人及隨軍家屬報考的加1分(提供單位證明) |
女 | 5 | ||||
前江街道 | 一般社工 | 男 | 2 | 江北、海曙、鄞州戶籍,27週歲-40週歲,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經歷(提供單位工作證明或社保證明)。 | 1、助理社會工作師資格的加1分,社會工作師資格的加2分(提供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2、前江街道戶籍且居住在前江加3分,江北區戶籍且居住在江北加2分(提供戶籍及居住證明) 3、街道、鎮或村社工作經驗加3分(提供單位證明) 4、復轉軍人及隨軍家屬報考的加1分(提供單位證明) |
女 | 1 | ||||
慈城鎮 | 一般社工 | 男 | 3 | 江北、海曙、鄞州、餘姚戶籍,35週歲以下,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 1、助理社會工作師資格的加1分,社會工作師資格的加2分,(提供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2、慈城鎮戶籍且居住在慈城加3分,江北區戶籍且居住在江北加1分(提供戶籍及居住證明) 3、復轉軍人及隨軍家屬報考的筆試加2分(提供單位證明) |
女 | 2 | ||||
統戰部 | 統戰工作者 | 不限 | 2 | 寧波大市戶籍,年齡35週歲以下,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有一年以上工作經歷且從事統戰工作滿半年以上的,戶籍、年齡、學歷可適當放寬。願意服從全區統一分配。 | 1、江北區戶籍且居住在江北加1分(提供戶籍及居住證明) 2、從事過統戰工作且滿半年以上的加3分(提供單位證明) 3、復轉軍人及隨軍家屬報考的筆試加1分(提供單位證明) |
組織部 | 專職黨務工作者 | 男 | 2 | 年齡30週歲以下,有2年及以上黨務工作經歷、工作表現優秀的可將年齡放寬至35週歲以下,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政治面貌爲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有志於從事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心較強,組織協調、文字表達和口頭表達能力。願意服從全區統一分配。 | 1、江北區戶籍且居住在江北的加2分(提供戶籍及居住證明) 2、有一年以上黨務工作經歷的加1分,有兩年以上黨務工作經歷的加2分。(提供單位證明) |
女 | 4 | ||||
合計 | 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