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簡歷模板館>職場>職場規章制度>

企業從業人員工傷保險制度

職場規章制度 閱讀(7.52K)


1.爲保障企業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後能夠獲得醫療救助和經濟補償,促使企業加強工傷事故預防,分散企業的工傷風險,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企業從業人員工傷保險制度

2.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通過社會統籌來建立工傷保險基金。

3.依據《安全生產法》的四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爲從業人員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全部由企業承擔,職工個人不繳費

4.因安全生產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有權向本單位提出賠償的要求。

5.工傷保險的基本特徵

5.1強制性。用人單位必須按月足額爲本單位的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否則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5.2基金統籌,風險共擔。在統籌區域內,所有的用人單位必須爲本單位的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建立統一的工傷保險基金。發生傷亡事故後,有關的工傷保險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這樣就做到了基金統籌,風險共擔,既減輕了企業的負擔,有保障了職工的合法權益;

5.3無過錯、無責任賠償。因公傷亡者享受工傷待遇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無論有無責任(違法犯罪的除外),只要認定爲工傷(亡),就應享受工傷待遇。不能因爲傷亡者有違章違紀行爲而不給予工傷待遇;

5.4工傷補償與預防、康復相結合。工傷保險的目的不僅是保障勞動者的工傷賠償,而且還要預防事故,減少職業病,還要爲傷殘者進行職業康復,使之能從事適合自己身體狀況的社會活動;

5.5待遇優厚。工傷保險的各項待遇比疾病、失業和養老待遇都要優厚。

6.工傷保險待遇:職工一旦負傷,符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條件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可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傷殘待遇和因工死亡待遇。其醫療費、工資、獎金按《工傷保險條例》和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及企業有關規定執行。

7.企業如不按規定爲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一旦發生傷害,其費用全部由企業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