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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省交通運輸法制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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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省交通運輸法制工作要點

   2021年吉林省交通運輸法制工作要點

 

2021全省交通運輸法制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加快高質量交通強省建設深化實化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加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行業治理能力現代化,爲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一、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

1.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恆抓好學習教育,把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黨的歷史的重要論述作爲各級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至少舉辦2次法治專題講座,領導幹部充分發揮領學促學作用,帶動交通運輸系統幹部職工認真學習。廣泛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培訓宣傳,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結合交通運輸系統實際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並積極轉化爲法治建設工作實效。

    二、持續深化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

2.系統謀劃並實施新時期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工作。貫徹落實“十四五”深化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相關工作部署制定出臺我省落實意見,健全交通運輸法規體系規範行政執法程序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加大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等重點工作。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報告制度,及時、規範報告上一年度交通運輸法治政府建設情況並向社會公開。

3.持續推進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按照部《關於推進交通運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問題的意見》,組織對省廳《落實方案》和《重點任務分解表》進行動態調整,並按任務分工和時間安排持續推進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工作的落實

 4.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省廳要紮實推進吉林省交通運輸廳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落實做好公衆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決策執行等工作市縣級交通運輸部門建立健全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制度,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科學細化決策範圍和程序,爲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完善交通運輸法規體系

5.健全立法制度設計、有序開展立法修訂工作。制定省廳《立法項目徵集和論證辦法》,深入推進科學、民主立法。科學編制年度立法計劃,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嚴格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結合上位法《城市公共交通條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規的出臺、修訂,組織對地方性法規、規章進行修訂。

6.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監管。進一步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把所有行政規範性文件納入合憲性審查範圍,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行政規範性文件。定期開展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對不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法規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文件,及時修改、廢止並向社會公佈清理結果。

四、切實推進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7.認真落實綜合執法改革後續配套措施。根據改革職能調整,完成省廳與省執法局的行政執法委託工作。結合地方立法,對部《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進行補充、細化、完善並公佈實施。配合司法行政部門做好行政執法證件的統一換髮工作。按照部統一部署開展執法服裝、執法車輛等執法裝備配備工作。

8.細化落實部《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素質能力提升行動方案(2021-2023)》。省廳進一步明確目標思路、細化工作任務、實化工作措施、創新活動載體、落實責任分工,爲“三年行動”開局打下堅實基礎,不斷提升執法隊伍政治素質、執法能力和執法效能。各地要按照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明確方式步驟、工作重點,將各項任務措施分解到具體時間節點和責任人。

9.全面推進綜合執法信息化建設。在部行政執法信息系統建設指南框架下,建設符合省市縣三級綜合執法工作需求的吉林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系統,實現全省交通運輸執法部門(機構)全領域全事項全流程信息化辦案,促進執法辦案質量和效益提升。

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10.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進一步完善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辦法,明確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案卷評查標準,以規範文書製作爲載體,確保“三項制度”落地落實。 加強執法廉政建設,以“轉作風”爲關鍵,嚴肅執法風紀全面清理查處執法不廉、辦案不公,推進廉潔執法。

    11.建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考覈長效機制。今年省廳要繼續組織開展2021年度行政執法評議考覈,通過評查執法案卷、審閱文件資料等方式,組織全省開展行政執法評議考覈。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建立行政執法考覈長效機制積極運用五化工作考覈工作進行全面質量管理,不斷改進完善行政執法評議考覈的工作方式、方法和指標設定,做到工作細化可見、量化可比、考覈可評。

12.紮實開展法治宣傳培訓工作。謀劃“八五”普法計劃,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清單,實施“互聯網+法治宣傳教育”行動,開展憲法宣傳週民法典等線上線下普法活動。加大對基層執法力量的培訓力度,省廳通過網絡視頻、在線授課等新媒體方式,對全省綜合執法人員進行《行政處罰法》(2021年修訂)《吉林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典型執法案例分析等三次培訓,不斷提升執法人員的法律素養和業務技能。

六、大力推進營商環境法治化建設

13.完善法治營商環境制度建設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的精神全面實施國家和我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清理不利於營商環境建設的法規、政策性文件,執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動態調整權責清單、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法治方式破除制約行業發展障礙。實施包容審慎執法四張清單”,加大、告誡、建議等非強制執法方式適用

14.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細化落實部《加強和規範交通運輸事中事後監管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以清單方式明確分工舉措和完成時限。結合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改革,修訂“雙隨機、一公開”實施細則,釐清隨機抽查各環節涉及單位(部門)的職責邊界、監管事權。推進“互聯網+監管”,加強智能化執法終端配備,運用大數據分析實現非現場執法。

15.落實考評機制。落實我省《營環境考覈評價實施方案(試行)》,制定年度營商環境建設實施方案,建立監督檢查考評機制,強化政策履約暢通投訴渠道,積極化解社會矛盾。

七、加強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實效

16.不斷改進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認真落實省廳行政複議和應訴典型案例分析研判指導與發佈辦法》,深入開展以案釋法,通過學習培訓、典型案例研析等方式加強對基層複議、應訴的指導提高基層人員的複議應訴能力督促地方認真開展被糾錯案件整改工作,提高案件辦理質量。全面落實《吉林省行政應訴辦法》,行政機關負責人積極出庭應訴,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