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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合作協議書標準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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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寫出優質的協議書,我們就必須認真分析自己的訴求,簽署協議書的主要目的,就是讓我們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本站小編今天就爲您帶來了入股合作協議書標準版4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入股合作協議書標準版4篇

投資入股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證號碼:

乙方: 有效身份證號碼: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

項目事宜並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____股權,並作爲發起人參與 (暫定名,以下簡稱“ ”)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創業計劃,並認同其市場前景,擬投入風險資金與乙方共同創業。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 公司(以下簡稱 )爲項目投資主體。

甲方以風險投資方身份向乙方提供經營公司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爲人民幣 整,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 整,佔出資總額的;乙方以負責項目市場經營管理作爲出資資本,佔出資總額的 。

各方一致同意,參與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公司股份股本總額比例爲:甲方 ,乙方 。

甲方作爲共同投資人應於 年 月 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

公司賬號:

開戶行: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爲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乙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爲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爲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乙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_________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公司成立後,甲乙雙方需根據運營情況繼續合作經營投入,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另每月付予乙方作爲項目市場經營管理人工資作爲酬勞。工資金額由雙方商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爲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

投資入股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作爲合同投資人的方式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夥投資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投資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投資出資額及方式

1.本合夥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甲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乙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2.甲、乙雙方決定在銀行開設一專用賬戶(戶名:______________,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於合夥投資使用;

3.甲、乙雙方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繳入上述賬戶,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造成的損失;

4.合夥投資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投資終止後,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___________時予以返還;

5.資金增減由合夥投資人共同決定,雙方另附補充協議約定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第四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各自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甲、乙雙方的出資形成的收益及其孳生物爲雙方的共有財產,由甲、乙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第五條、事務執行

1.甲、乙雙方協商,由甲方代表雙方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投資債務。

⑤____________。

2.乙方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投資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甲方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投資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投資重大事項。

⑤____________。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甲、乙共同共有,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甲、乙共同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乙方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甲、乙共同決定。

第六條、投資的轉讓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向他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方人同意;

2.甲、乙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七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均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份額。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甲、乙雙方均不得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轉讓其持有的份額。

第八條、合夥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投資期屆滿。

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投資關係。

③合夥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投資終止後的事項:

①甲乙雙方對合夥賬目進行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如甲方或乙方違反上述各條中有關各方權利義務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投資入股協議書3

現有_____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有限責任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記註冊爲準),特訂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的投資各方爲:

1、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公司的成立

1、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合同各方同意在___________________市建立有限責任公司。

2、公司的中文名稱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司的法律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爲限,各方的責任以各自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爲限。公司的利潤按各方對註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三、註冊資本

公司的註冊資本爲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四、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投資各方出資最低限爲____元人民幣。投資各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3天內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方式打入全部出資金額。其中:

1、________出資___元人民幣,資金股佔_____%;項目股佔_____%,技術股_____%,能力股佔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

2、________出資____元人民幣,資金股佔_____%;項目股佔_____%,技術股_____%,能力股佔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

3、________出資____元人民幣,資金股佔_____%;項目股佔_____%,技術股_____%,能力股佔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

4、________出資____元人民幣,資金股佔_____%;項目股佔_____%,技術股_____%,能力股佔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

5、________出資____元人民幣,資金股佔_____%;項目股佔_____%,技術股_____%,能力股佔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

6、________出資____元人民幣,資金股佔_____%;項目股佔_____%,技術股_____%,能力股佔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

據公司法的規定,制定章程、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規定製定。具體內容在章程中體現。

五、合資各方認爲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技術股,項目股在公司未盈利或未滿一年的情況下退股不得退股

4、公司解散過程中最先解決資金股的退股問題,如低於起始資金時應全額償還資金股情況下進行

5、投資人離職及要求退股的,必須提交離職申請和退股申請書,經公司股東會批准後方可離職和退股。在離職期間,公司將分四次退還股份,在一年內退還所有股份,退股的時間爲每年的下個季度的月初。根據《公司法》法律制度規定,總經理在離職後一年內不得從事與本公司相競爭的同類的業務活動。

6、能力股在適當時機將轉化爲項目股,暫定爲一個季度時間,並進行發放日常工資。

六、合同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合同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2、對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合同各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投資各方各一份,共份。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投資各方簽名

投資入股協議書4

本投資入股協議書(以下簡稱“本協議”)由以下各方簽訂:

甲方:

法定代表人:(以下簡稱爲“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以下簡稱爲“乙方”)。

鑑於:

甲方因企業發展,針對“”項目公司擬進行股權優化,並同意乙方向甲方入注資本。甲方原股東同意對其股權進行調整,並且確認放棄對新增股東所認繳出資股份的認購優先權。爲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各方就公司入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定義和解釋

(1)定義

除非本協議另有定義,否則本協議所述術語具有其在合同法中所述的含義。

(2)標題

各條款的標題僅爲方便查閱之用,不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3)提及

本協議中提及中國的法律時應包括屆時有效的中國的任何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和中國有關機關(包括中央機關和地方機關)發佈的規範性文件。提及法律時應解釋爲對那些分別經不時修訂或變更的規定的提及。對本協議的提及應解釋爲包括可能經修訂、變更或更新之後的有關協議。

第二條新增股東

(1)甲方原股東決議,決定吸收乙方參股經營且經乙方同意,由乙方持有“”項目公司%的股權。

(2)經甲乙雙方審計評估確認的現有淨資產爲依據,協商確定本條第1款中確定的股權認購價爲人民幣萬元。

(3)出資時間

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定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約定的認購總價一次性足額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逾期60工作日後,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4)甲方指定收款賬戶信息:

賬戶名:

開戶行:

賬號:

(5)股東資格取得

甲方收到乙方繳納的全額認購金後,按照本條第2條所列金額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並將乙方列入股東名冊。新增股東在股東名冊登記後即視爲公司股東,享有認購股份項下的全部股東權利、並承擔股東義務。

(6)乙方按本條第5款取得股東資格後,甲方應予以辦理本次投資入股後股東的工商變更登記等相關手續。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成爲股東後,不論項目公司如何架構及命名或成立多家關聯項目公司,乙方都是整個項目的股東,並享受項目組總和的權益。

(2)針對甲方年終開具財產目錄借貸對照表,以及營業損益計算書,乙方如發現可疑之處,即可查閱甲方相關賬薄,並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狀況。

(3)乙方損益應按照以上約定的股份權益比例分擔。自獲得股東資格第年期年終日進行分紅。

(乙方獲得股東資格後年年終日爲第1年期)項目分紅比例不低於當年可供分配利潤的%,十工作日日內由甲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給乙方(代扣所得稅)

(4)乙方簽署並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各項責任和義務,不違反對其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規定或限制。

(5)乙方保證其依據本協議認購相應甲方股權的投資款來源合法,並且其有足夠的能力依據本協議的條款與條件向甲方及時支付投資款。

(6)乙方沒有從事或參與有可能導致其現在和將來遭受吊銷營業執照、罰款或其它嚴重影響其經營的行政處罰或法律制裁的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行爲。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負責發展項目公司目前經營的全部業務,及全部債務。

(2)甲方決定公司最終的經營範圍,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後確定。

(3)甲方可根據未來業務發展需要,在國家法律、政策許可的情況下,採取各種方式多次募集發展資金。

(4)甲方保證是按中國法律註冊、合法存續並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

(5)甲方在其所擁有的任何財產上書面告知乙方未設置任何擔保權益(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以及其它擔保權等)或第三者權益;截止日後到本協議簽定前所發生的任何擔保權益或第三方權益,甲方仍有義務書面告之乙方。

(6)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交了截至年終日止的財務報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並正確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其它狀況,並保證不得對乙方股東進行隱瞞或進行虛假/錯誤陳述。

第五條資金的投向和使用

(1)本次入資用於公司的全面發展。

(2)資金具體使用權限由甲方股東授權領導班子依照公司章程等相關制度執行。

第六條公司的組織機構安排

(1)股東會

入資後,甲方與乙方所有股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按其出資比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2)執行董事

公司的所有事務,由甲方股東推選的執行董事執行。

(3)管理人員

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員由執行董事任免或依據甲方股東會決議任免。非主要職位的管理人員有執行董事任免。

第七條退出清算

自本協議生效起一年內,乙方股東可以任意退出。乙方需提前2個月告知甲方,甲方全額現金支付返還投資的本金,約定無利息。一年之後,甲方不承擔非員工股東保本約定,風險自負;甲方予以員工乙方股東任何時候保本退出的權利,約定無利息。

第九條保密

鑑於本協議項下交易涉及雙方商業祕密,雙方同意並對本協議有關事宜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除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義務及任何一方聘請的負有保密義務的中介及服務機構外,未經對方許可,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透露。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有關本協議的成立、有效性、解釋和履行及由此產生的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議,各方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

果該項爭議在開始協商後三十(30)日內未能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註冊地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繼續有效的權利和義務

在對爭議進行訴訟時,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權利,並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義務。

第十四條其它

(1)本協議自各方蓋章及其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系甲方向特定對象進行的非公開發行股份的集資,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轉讓甲方項目公司的權益。向大型機構投資者私募後,項目公司將轉變爲非公開發行股份的公衆公司,乙方可在甲方內部股東之間進行權益轉讓,並經董事會書面同意。公開上市後,乙方股權轉讓嚴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執行。

(3)本協議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後方可修改。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