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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和縣2021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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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和縣2021年義務教育學校

雲和縣2021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施方案

招生實施方案

(徵求意見稿)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義務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基〔202190號)、《麗水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麗教辦基〔2021〕號)要求,結合雲和縣實際,經雲和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現就雲和縣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招生政策精神,全面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民辦學校招生行爲,構建更加公平、公正、公開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制度,平穩有序推進雲和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切實保障每一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都能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營造更加健康和諧的教育生態。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依法辦學”原則

貫徹《義務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堅持公辦民辦學校一視同仁、公平發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權,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二)堅持“縣域統籌”原則

公辦學校以戶籍、房產等信息爲主要依據劃片招生,確保每位適齡兒童少年都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民辦學校面向縣域招生,不設置任何限制性條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通過電腦派位錄取。

(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縣教育局通過網站、報刊、微信公衆號、公示欄等渠道,及時向社會公佈招生政策、報名須知、錄取的新生名單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三、招生對象

(一)國小招生對象

2015831日前出生的雲和籍適齡兒童;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根據政策符合在雲和縣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因病因殘等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入學的適齡兒童,憑縣級三乙及以上醫院證明,經縣教育局審覈可以推遲一年入學。

(二)國中招生對象

2020年畢業的雲和縣國小應屆畢業生;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根據政策符合在雲和縣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少年。

(三)培智學校招生對象

200691日—2015831日出生的雲和縣戶籍智力殘疾學齡兒童少年。

四、招生計劃

(一)民辦學校

1.雲和縣文元育英外國語實驗學校

1)國小部:招生6個班,計劃招生數210人。

2)國中部:招生6個班,計劃招生數240人。

2.市屬民辦學校

經市教育局覈定,麗水外國語實驗學校、麗水文元學校、麗水吉時雨中學合計在雲和縣招錄26名學生。招錄時,納入雲和縣招生總計劃一併實施。具體名單由縣教育局通過電腦派位錄取後上報市教育局。其餘縣域外民辦學校到雲和縣招生均屬違規招生。

    1麗水外國語實驗學校:國小部招生5人,國中部招生5人。

2)麗水文元學校:國小部招生8人,國中部招生4人。

3)麗水吉時雨中學:國中部招生4人。

(二)公辦學校

1.國小招生計劃

縣實驗國小、江濱實驗國小各招生6個班,城西國小、古坊國小各招生4個班,崇頭國小、石塘國小、赤石國小、雲壇國小、黃源國小各招生1個班。合計招生25個班。

2.國中招生計劃

雲和二中、雲和三中各招生10個班,梅源中學招生4個班,合計招生24個班。

3.培智學校招生計劃

招生1個班。

五、普通生招錄辦法

(一)學生報名

1.報名形式

根據“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雲和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報名工作全面推行網上報名。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均需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電腦端)”或“浙裏辦APP(手機端)”登錄“雲和縣中國小新生網上報名系統”(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名相關信息請關注“雲和教育”微信公衆號)

2.填報辦法

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選擇國小或國中端口進入。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均需填寫公辦學校報名信息。填報時,以戶籍或以房產爲依據入學的需準備戶口本、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和土地證)圖片。務工人員子女入學需準備雲和縣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居住證(外縣的需提供)、戶口本圖片。

所有符合公辦學校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均可報名民辦學校,在填寫完公辦學校相關信息後,需選擇“我要報民辦學校”,再根據個人意願填報1-3所民辦學校志願。

3.報名時間

1辦國小、民辦國小新生報名時間2021616-17;

2)公辦國中、民辦國中新生報名時間2021623-24;

(二)資格審覈

縣教育局工作人員對學生信息的真實性進行覈驗。材料提供不完整的,批次或學校選擇錯誤的,審覈人員將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家長進行補充或更改。家長需在接到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進行補充或更改。逾期未補充或更改的,縣教育局將根據現有真實材料進行相應的調整。民辦國小、民辦國中報名資格審覈,在市教育局組織下統一進行全市覈驗,如多地填報的,將取消民辦學校報名資格。

(三)學生錄取

民辦學校錄取後,未被錄取的學生, 公辦學校不設任何限制性條件按照招生辦法進行錄取。

1.民辦學校錄取

錄取工作按“志願優先、電腦派位”原則進行。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國小部學生可以直升國中部。

當民辦學校第一志願報名人數超過覈定的招生計劃數時,第一志願報名對象全部實行電腦派位錄取;當民辦學校第一志願報名人數未超過覈定的招生計劃數時,第一志願報名對象一次性全部錄取,未招足部分在第二志願中通過電腦派位錄取;以此類推,直至完成學校所有招生計劃。被前一志願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後續各志願學校的錄取。電腦派位時,邀請公證機構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公平公正。

民辦國小錄取時間629日,民辦國中錄取時間76日。

2.民辦學校補招

民辦學校招生不足時,組織進行補招,第二次補招後仍不足的將不再進行補招。補招時,當報名人數超過補招計劃數的,實行電腦派位錄取。民辦國小定於72日前,民辦國中定於710日前完成補招工作。

3.公辦學校錄取

1)城區公辦學校:根據適齡兒童少年及父母的戶籍、房產、居住證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信息爲主要依據,根據“雲和縣公辦學校招錄操作細則”分批次預錄取。符合條件的預錄取學生人數少於或等於該批次空餘學位時,預錄取學生名單全部轉爲正式錄取名單;當符合條件的預錄取學生人數超過該批次空餘學位時,通過電腦派位錄取或調劑至同類型學校就讀。(詳見:附件1《雲和縣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錄細則》)

2)農村公辦學校:符合條件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均可報名農村學校預錄取,當該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至其他農村學校就讀。未被城區學校錄取的,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至農村學校就讀。

3)公辦學校錄取時間:錄取工作於812日前完成。

六、政策生招錄辦法

(一)招錄對象

對烈士、英模、高層次人才引進、異地搬遷、招商引資、重點企業、納稅大戶等政策涉及到的人員子女,根據國家、省、市、縣優撫優待政策安排入學。(詳見:附件2《雲和縣義務教育階段城區學校政策生招錄辦法》)

(二)報名及錄取

政策生持有效證明,於2021614-15日到縣教育局教育科進行材料覈驗。無誤後,國小於616-17日、國中於623-24日在“浙裏辦”網絡報名。

七、特殊學生招錄辦法

憑智力殘疾證及戶籍證明等材料於202191日至7日到雲和縣培智學校(地點:古坊國小內)預報名,經審驗符合就讀條件的直接錄取。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生採用“網上報名系統”進行招錄,家長需認真閱讀操作細則,如實填報信息,並上傳佐證材料。多地填報、隱瞞信息或材料虛假的,查實後將不享有城區學校就讀機會,由縣教育局安排至農村就讀;情節嚴重的,並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二)已被民辦學校錄取(電腦派位選中即視爲錄取)後放棄就讀的學生,原則上安排至農村學校就讀;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按照公辦學校招生辦法進行招錄。

(三)戶籍遷入時間和家庭不動產產權證明獲取時間截止到2021531日。531日之後遷入的,將按遷入之前的予以確認。

(四)適齡兒童在規定報名日之後報名的,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

(五)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對於違規違紀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公辦、民辦學校,視情況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本辦法由雲和縣陽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地點:縣教育局教育科)負責解釋。招生諮詢電話:5525015(戴老師)(項老師)、5525016(黃老師)(楊老師)。

 

附件:1.雲和縣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錄細則

2.雲和縣義務教育階段城區學校政策生招錄辦法 

      3.雲和縣民辦國中、民辦國小招生計劃數

 

 

   雲和縣教育局

                             2021522

 

 

 

 

 


 

附件1

 

雲和縣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錄細則

 

一、公辦國小招錄細則

(一)城區國小招錄細則

按批次先後順序錄取。同一批次中前一條件優於後一條件,錄取時按條件先後依次錄取。

1.第一批:學區戶籍生錄取

1)適齡兒童和父母(父母雙方或一方,下同)的戶籍(不包含掛靠戶籍,下同)地址及房產②地址,均屬於城區同一學區,由戶籍地址所在學區國小預錄取。報名時需上傳戶口本原件圖片與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圖片。(簡稱城區房戶一致)

2)適齡兒童和父母的戶籍地址及房產地址均在原雲和鎮③,但不屬於城區同一學區,戶籍於2020430日之前遷入的,由適齡兒童戶籍地址所在學區國小預錄取;戶籍於2020430日之後遷入的,以新建路爲界,戶籍在新建路以西的,由城西國小預錄取;戶籍在新建路以東的,由古坊國小預錄取。報名時需上傳戶口本原件圖片與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圖片。(簡稱城區房戶不一致)

3)適齡兒童和父母的戶籍地址均在原雲和鎮,但父母在原雲和鎮內無房產,戶籍於2020430日之前遷入的,由適齡兒童戶籍地址所在學區國小預錄取;戶籍於2020430日之後遷入的,以新建路爲界,戶籍在新建路以西的,由城西國小預錄取;戶籍在新建路以東的,由古坊國小預錄取。報名時需上傳戶口本原件圖片。(簡稱城區有戶無房)

2.第二批:非學區戶籍生錄取

1)適齡兒童和父母戶籍地址均不在原雲和鎮,但父母房產地址在原雲和鎮,以新建路爲界,房產在新建路以西的,由城西國小預錄取;房產在新建路以東的,由古坊國小預錄取。報名時需上傳戶口本原件圖片和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圖片。(簡稱城區有房無戶)

2)雲和縣戶籍適齡兒童的戶籍地址不在原雲和鎮,父母一方戶籍於2020430日前即在原雲和鎮,由父母戶籍地址所在學區國小預錄取。報名時需上傳適齡兒童戶口本、父母一方戶口本和父母結婚證原件圖片。(簡稱僅父母有戶的本縣兒童)

3)非雲和縣戶籍適齡兒童,父母戶籍於2020430日前即在原雲和鎮,則以新建路爲界,父母戶籍地址在新建路以西的,由城西國小預錄取;父母戶籍地址在新建路以東的,由古坊國小預錄取。報名時需上傳適齡兒童戶口本、父母一方戶口本和父母結婚證原件圖片。(簡稱僅父母有戶的外縣兒童)

3.第三批:務工人員子女錄取

務工人員子女報名時需上傳在雲和縣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社保”)證明原件圖片,外縣的同時還需上傳在雲和的居住證明。(社保證明可通過“浙裏辦”app—搜索“掌上人社”—參保人員查詢打印社會保險信息—社保證明—浙江省社會保險參保證明—近1年點擊生成獲得)

1)務工人員子女,父母一方在雲和縣繳納“社保”從20207月之前(含7月)至預報名時無中斷,填報城西國小或古坊國小的,由相應學校預錄取。(簡稱繳納社保1年及以上)

2)務工人員子女,父母一方在雲和縣繳納“社保”從20207月之後至預報名時無中斷的,由城西國小或古坊國小預錄取。(簡稱繳納社保1年以下)

(二)農村國小招錄細則

1.符合入學年齡條件的所有適齡兒童可直報農村國小預錄取。有需求的家長同時可填報城西國小或古坊國小,參加兩校招錄前三批學生之後仍有空餘學位的電腦派位。當該國小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招生數時,統籌安排至其他農村國小就讀。

2.未被城區國小錄取的適齡兒童,統籌安排至農村國小就讀。

二、公辦國中招錄細則

按批次先後順序錄取。同一批次中前一條件優於後一條件,錄取時按條件先後依次錄取。

(一)城區國中招錄細則

1.第一批:學區戶籍生錄取

雲和縣戶籍(不含崇頭戶籍)學生,根據戶籍地址所屬學區由雲和二中、雲和三中預錄取。報名時需上傳戶口本原件圖片。(簡稱學區戶籍生)

2.第二批:非學區戶籍生錄取

1)崇頭鎮戶籍學生及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父母的房產在原雲和鎮的,由父母房產地址所在學區國中預錄取。報名時需上傳戶口本原件圖片及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圖片。(簡稱城區僅父母有房)

2)雲和縣城區國小畢業的崇頭鎮戶籍學生,父母在原雲和鎮無房產,由城區國中共同預錄取,統一通過電腦派位安排至雲和二中或雲和三中就讀。報名時需上傳戶口本原件。(簡稱崇頭籍學生城區畢業無房)

3)雲和縣各國小畢業的非雲和縣戶籍學生,父母在原雲和鎮無房產,由城區國中共同預錄取,統一通過電腦派位安排至雲和二中或雲和三中就讀。未被錄取則安排至梅源中學就讀。報名時需上傳戶口本原件圖片和居住證明原件圖片。(簡稱外縣籍學生雲和畢業無房)

4)非雲和縣國小畢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於630日前到縣教育局教育科進行現場報名,由教育科進行統籌安排。報名時需提供戶口本原件圖片和居住證明原件圖片。(簡稱外縣籍非雲和畢業學生)

(二)農村中學招錄細則

1.崇頭鎮戶籍學生由梅源中學預錄取。報名時需上傳戶口本原件圖片。

2.雲和縣國小畢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要求在梅源中學就讀的,可直接報梅源中學預錄取。報名時需上傳戶口本、居住證圖片。

3.未被城區國中錄取的學生,安排至梅源中學就讀。報名時需上傳上傳戶口本、居住證圖片。

三、公辦學校調配錄取說明

1.同類學校招錄同批次同條件學生時,若其中一所學校學位不足,可將其部分學生進行統籌安排,調劑至有空餘學位的另一所學校就讀。調劑時可在參考家長意願基礎上統籌安排。

2.縣實驗國小、江濱實驗國小招錄前兩批學生之後仍有空餘學位的,繳納社保1年及以上的雲和籍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可參加空餘學位的電腦派位。

3.元和街道雲壇片區戶籍學生可在雲壇國小就讀,也可根據家長意願調劑至古坊國小就讀。

註釋:

①掛靠戶籍:指新生的戶籍單獨掛靠在其它家庭(包括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或單位集體戶籍。

②房產:指通過購買、贈予、繼承、自建等合法途徑獲得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或不動產權屬證書的房屋。(另,孩子和父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本戶口本上,同時孩子父母無其他房產,憑父母無房證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產也視爲有效,簡稱同戶同住。)

③原雲和鎮:201198日前雲和鎮下轄的6個社區和37個行政村。社區:中山、解放、新華、浮雲、元和、青陽門;行政村:巧雲、勤儉、新嶺、河坑、楊家山、梅壟、西弄、貴溪、柘園、後山、紅光、蔬菜、象山、大徐、雲章、莊前、局村、溪口、天堂坑、大坪、瓦窯、黃水碓、程宅、河上、長田、隔溪寮、沙溪、新建、高胥、三門、村頭、古竹、小徐、山腳、白墩、睦田、霞曉橋。

 

附件2

 

雲和縣義務教育階段城區學校

政策生招錄辦法

 

一、2013831日之前,本縣戶籍異地搬遷人員子女,按居住地所在學區安排就讀;2013831日之後,本縣戶籍異地搬遷等人員子女,按居住地就近安排到雲和二中、雲和三中、城西國小、古坊國小就讀。(需提交縣農業農村局出具的異地搬遷相關證明材料)

二、符合《雲和縣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雲委發〔20133號)文件規定引進的一至五類人才的子女,結合本人意願優先安排到相應公辦學校就讀。(需提交縣組織人才辦出具的人才引進相關證明材料)

三、通過招商引資註冊資本金達1000萬元以上的一產項目、總投資金額達2000萬以上或年生產總值達3000萬以上的二產項目、總投資金額達3000萬的三產項目的企業法人代表子女,結合本人意願安排到相應公辦學校就讀。(一產項目法人代表需提交縣農業農村局出具的註冊資本金和一產項目相關證明材料;二產項目法人代表需提交工業園區管委會出具的二產項目、縣經商局出具的投資金額或縣統計局出具的上年度生產總值相關證明材料;三產項目法人代表需提交縣發改局出具的三產項目、縣經商局投資金額相關證明材料。同時,上述企業均需提交營業執照原件圖片)

四、在雲和縣創業且上年度實際納稅額列全縣前10名或工業製造企業實際納稅額列全縣前10名的企業法人代表(董事長)子女,結合本人意願可安排到相應公辦學校就讀。如企業法人代表子女沒有就讀要求的,可安排該企業一名高管(高管指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董事會祕書、財務負責人,下同)或技術骨幹人員子女到相應公辦學校就讀。納稅總額超過2億元及以上的企業,增加2名高管或技術骨幹人員子女到相應公辦學校就讀,納稅總額每增加1億元增加2名。同一企業當年合計不超8。(需提交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圖片;高管或技術骨幹人員還須提交企業爲其繳納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證明)

五、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華僑華人子女、外籍人員子女及其他符合條件的優撫優待對象子女,按照國家、省、市、縣有關教育優撫優待政策安排在城區公辦學校入學。(需提交相應身份的證明材料)

六、古坊國小、城西國小各提供10個學位,根據《雲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雲和縣流動人口積分制管理辦法的通知》(雲政辦發〔201989號),按積分從高到低,安排流動人口子女入學。(需提交積分申請表)

七、獲評“五星級”兩新黨支部的兩新組織(合計不超過5個),每個兩新組織的一名員工子女可統籌安排到城區公辦學校就讀。(需向縣委組織部、縣委兩新工委提交申請表及相關佐證材料)

八、爲支持雲和縣經濟建設,城西國小和古坊國小在招生計劃內安排一定的學位,用於解決工業園區貢獻度大的企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讀問題。(由工業園區管委會提供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名單)

九、民辦學校或投資主體與縣教育局原先有協議、約定由民辦學校負責承接的生源,相關生源按協議約定錄取,不得選擇生源。本校教師子女可根據意願選擇在本校就讀。所需學位在學校招生計劃內予以安排。

十、其他符合條件的政策生,根據省市縣相關政策精神執行。

 

 

 

 

 

 

 

 

 

 

 

 

 

 

 

 

 

 

 

 

 

 

附件3

雲和縣民辦國中、民辦國小招生計劃數

民辦國中

學校

開班數

招生數

其中

牀位

收費標準

(學期/每生)

雲和縣域招生

國小直升

政策生

雲和文元育英實驗學校(國中部)

6

240

239

 

1

240

學費待定,住宿費1000元,伙食費30/

麗水外國語實驗學校(國中部)

8

344

5

 

 

344

學費13000元,住宿費1050元,餐費3000/每學期

市文元學校(國中部)

8

320

4

 

 

320

學費13000元,住宿費1250元,餐費30/

市吉時雨

學校

3

135

4

 

 

95

學費13050元,住宿費1000元,餐費刷卡自主消費

 

民辦國小

學校

開班數

招生數

其中

牀位

收費標準

(學期/每生)

雲和縣域招生

政策生

雲和文元育英實驗學校(國小部)

6

210

210

0

住宿可供選擇

學費5000/學期,伙食費(一餐二點)18/天,住宿費1200/學期

麗水外國語實驗學校(國小部)

4

160

5

 

160

學費11000元,住宿費1050元,餐費2800/每學期

市文元學校(國小部)

6

240

8

 

240

學費13000元,住宿費1050元,餐費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