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洞頭區昆鵬街道、靈昆街道幼兒園
2021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爲貫徹落實《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幼兒園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加強招生管理,確保我區昆鵬街道、靈昆街道2021年秋季幼兒園新生招生工作規範有序開展,現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生對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
二、招生原則
(一)堅持“公民辦幼兒園同步招生”原則,全區公辦幼兒園和民辦幼兒園同步承擔招生任務,協同解決適齡兒童入園問題。
(二)堅持“免試入學”原則,優先滿足招生區域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園需求。
(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信息。
(四)堅持“規範管理、嚴格監督”原則,幼兒園嚴格根據招生政策及辦園規模,依據條件規範招生,並接受有關部門監督。
(一)線上預登記時間
公辦幼兒園線上預登記時間:2021年6月21日—27日
民辦幼兒園線上預登記時間:2021年7月15日—8月15日
(二)報名要求
擁有公辦園施教區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可根據各公辦幼兒園招生公告進行線上預登記,具體事項詳見各公辦幼兒園招生公告。
民辦幼兒園招生事項詳見各民辦幼兒園招生公告,並進行線上預登記,各民辦幼兒園招生公告需提交區教育局備案。
四、招生範圍
(一)公辦幼兒園招生區域(見附件2)
(二)民辦幼兒園招生區域
民辦幼兒園按照招生計劃實行全區域招生。民辦幼兒園既可以在所在街道(鄉鎮)招生,也可以面向其他街道(鄉鎮)所有適齡兒童(包括新居民子女)進行招生。
五、招生辦法
(一)公辦幼兒園招生規定
擁有各公辦幼兒園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或監護人)根據各公辦幼兒園線上預登記流程及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說明進行登記註冊,經幼兒園、教育局審覈確認後,若出現預登記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則按批次進行電腦派位確定入園對象。
政策照顧對象於2021年6月25日前到區教育局招生辦公室(教育科)登記並提供相應材料,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二)民辦幼兒園招生規定
適齡兒童家長(或監護人)在幼兒園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線上預登記,並在規定時間內攜帶適齡兒童戶口簿、出生證、兒童預防接種證、新生入園體檢報告複印件到幼兒園報名。按報名順序進行錄取,額滿爲止。
六、政策照顧對象
下列對象的子女可享受政策照顧
(一)烈士、見義勇爲者;
(二)洞頭區區域內的現役軍人;
(三)省綠葉獎獲得者、市級及以上勞模;
(四)區級引進高級人才、區級以上拔尖人才、市551工程人才(第一、二層次);洞教基〔2009〕100號文件規定的高級人才的子女;
(五)對洞頭區教育事業有較大貢獻者:
1.區級及以上“三壇”(教壇新秀、教壇中堅、教壇宿將)和名師、名校長、名班主任;
2.獲得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師德楷模、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師重教先進個人等榮譽者;
3.其它對我區教育事業有特殊貢獻者。
(六)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慈善事業做出巨大貢獻者。
(七)區級以上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文件明確規定的其他需要照顧對象以及符合《甌江口人才子女就學及人才就醫政策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對象子女。
七、工作紀律
(一)加強組織宣傳
區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育科。各幼兒園要根據本實施辦法分別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具體招生方案報區教育局覈准後,通過幼兒園微信公衆號、向各社區(村居)張貼招生公告等途徑向社會公佈,並要指定專人做好招生政策解釋和來訪接待工作。各有關單位要深刻領會招生文件精神,堅持正確的導向,並做好廣泛宣傳引導工作,使招生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爭取家長、社會的理解和支持。在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要及時報告。
(二)嚴格招生程序
各幼兒園要嚴格按照招生條件和招生程序及時安排組織招生工作,嚴格把關入園條件、年齡和體檢,按照衛生部門制定的衛生體檢制度進行體格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各幼兒園根據招生計劃進行招生,因特殊情況需要突破的,需報教育局審批。各幼兒園必須嚴格履行幼兒園收費的規定程序,經審批(備案)、公示後,方可按公示標準收費。
(三)建立督查制度
區教育局將聯合相關部門(單位)組織對各幼兒園招生工作進行督查,一旦發現弄虛作假等違反招生文件精神的行爲,將給予嚴肅處理。適齡兒童父母要爲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入園資格的,一經查實,將取消錄取資格,並予以通報;凡擅自修改或僞造戶籍證明的,將通報公安等有關部門,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要堅決杜絕各種不正之風,以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開,接受社會輿論監督。
區紀委區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63388790
區教育局機關紀委:56723130
區教育局教育科:56723137
八、招生諮詢(監督)電話
(一)諮詢電話:
甌江口社會事務管理局:88078658
區教育局招生辦公室(教育科):56723137(553137)
1.公辦幼兒園諮詢電話
洞頭區甌江口第一幼兒園:13857712979
洞頭區靈昆幼兒園:56609016
2.民辦幼兒園諮詢電話
洞頭區靈昆街道中心幼兒園:0577-86986918 13676736577
洞頭區靈昆永興幼兒園:0577-86988898
洞頭區靈昆童星夢幼兒園:13655777795
洞頭區靈昆沙塘幼兒園:13868803005
洞頭區靈昆創智幼兒園:13968828582
洞頭區靈昆春苗幼兒園:13758429687
洞頭區靈昆苗苗幼兒園:13375772746
洞頭區靈昆樂島幼兒園:18058375587
洞頭區靈昆愛兒幼兒園:13857788422
(二)監督舉報電話:
區紀委區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63388790
區教育局機關紀委:56723130
九、附註
(一)本方案由甌江口社會事務管理局和洞頭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二)本方案於發佈之日開始施行,此前的靈昆街道幼兒園有關招生規定同時廢止。
附件:1.洞頭區昆鵬街道、靈昆街道2021年秋季公辦幼兒
園招生計劃
2.洞頭區昆鵬街道、靈昆街道2021年秋季公辦幼兒
園招生政策相關規定
附件1
洞頭區昆鵬街道、靈昆街道公辦幼兒園
2021年秋季招生計劃
序號 | 幼兒園名稱 | 辦園規模 (班級數) | 小班 (班級數) |
1 | 洞頭區甌江口第一幼兒園 | 9(小、中、大三個年齡段各招收3個班) | 3 |
2 | 洞頭區靈昆幼兒園 | 9 | 3(其中一個小班爲原託班直升) |
附件2
洞頭區昆鵬街道、靈昆街道2021年秋季公辦
幼兒園招生政策相關規定
一、洞頭區甌江口第一幼兒園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政策照顧對象子女;
第二批:幼兒本人具有昆鵬街道戶籍;父母在昆鵬街道擁有市場商品住房(以不動產權證書或住建部門出具的溫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證明爲準);管委會及下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子女(單位及社保證明);
第三批:昆鵬街道區域內企業員工子女(企業及社保證明)。
(二)招生辦法
當第一批、第二批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第一批、第二批對象全部接收。當第一批、第二批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則第二批對象進行電腦派位入園。如若第一批、第二批登記對象招收後還有空餘名額的,則進行第三批此招生,第三批總數若在招生學位數之內,全部接收,若超出學位數,則第三批進行電腦派位。如若第三批對象招收後還有空餘名額,再向周邊區域輻射。
二、洞頭區靈昆幼兒園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政策照顧對象子女;
第二批:新靈景園有房產證或安置協議拆遷戶且戶籍在靈昆的適齡幼兒(拆遷產權安置協議或房產證在新靈景園證明、靈昆戶籍證明、身份證);靈昆街道區域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子女(靈昆街道單位證明、社保證明);
第三批:拆遷產權安置在新靈景園的業主子女(拆遷產權安置協議或房產證在新靈景園證明);
第四批:拆遷產權安置在靈昆範圍的業主子女(拆遷產權安置協議書);
第五批:其他方式拆遷安置的業主子女(市場化安置協議書);
第六批:戶籍在靈昆街道其他村居的適齡幼兒。
(二)招生辦法
當第一批、第二批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第一批、第二批對象全部接收。當第一批、第二批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則第二批對象進行電腦派位入園。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招生辦法依次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