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進一步提升全區高層建築抗禦火災風險能力,根據《合川區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提升計劃(2020-2022年)》,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講話精神和新發展理念,堅持“政府主導、部門指導、單位主責、綜合治理、標本兼治”原則,紮實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 有效預防和遏制高層建築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確保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爲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組織領導
成立合川區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統籌開展全區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相關工作。
三、工作目標
圍繞“責、規、建、管、防、改、宣、救”8個方面,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底線思維、系統思維,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五整治、四提升”9項行動,鞏固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成效,綜合施策解決高層建築“人上不去、水上不去、車進不去”等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夯實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基礎,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提升高層建築抗禦火災風險能力。
四、工作任務
(一)開展五大隱患整治行動。
1.建築消防設施整治攻堅行動。
(1)攻堅整治消防用水問題。開展高層建築消防用水問題“回頭看”工作。各鎮街要組織對前期排查的159棟消防用水問題高層建築開展複覈工作,對整改不到位的高層建築,各鎮街要開展攻堅行動,確保2021年6月底前整治完畢。對新增存在消防用水問題的高層建築,參照前期整治要求,建立動態隱患清單,由各鎮街牽頭組織整改工作,按照“一樓一策”制定整改方案,簽訂責任書,落實整治責任、資金和防範措施,確保2021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
(2)分類整治消防設施隱患。對尚未整改的其他建築消防設施隱患,區分輕重緩急,分類制定方案,限期進行整改。構成重大火災隱患的,採取掛牌督辦、警示約談、集中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建立建築消防設施隱患滾動排查整治機制和老舊高層居住建築消防安全隱患清單,及時發現、消除隱患,強化消防安全管理。
(3)強化整改資金保障。進一步明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使用、鎮街代修流程。採取“多方分擔”“以獎代補”等方式,彌補資金缺口。將整改資金落實困難的老舊高層建築,統籌納入老舊小區改造和政府民生實事,採取政府專項債券、財政專項補貼和申請中央預算投資、財政專項資金等方式落實資金,發揮政府兜底作用。
(4)加強整改質量管理。承擔整改工程設計、施工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等級,鼓勵聘請有資質的監理單位進行工程監理。依法查處資質不符合要求,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使用不合格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等違法行爲。工程竣工後,應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檢測,由管理單位、業主代表組織參建各方開展驗收,屬地鎮街、社區、住房城鄉建設、消防等部門應參與指導驗收。實行整改質量保修制度,明確最低保修期限不低於2年。
(5)鞏固整治成效。實施高層建築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公示制度,逐棟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單位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單位,落實消防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措施。對無管理單位、無維護管理資金的,原則上由屬地鎮街指定管理單位負責日常管理,並採取購買公共服務方式,委託專業機構負責維護保養。
2.可燃雨棚、突出外牆防護網整治攻堅行動。
(1)強化發動引導。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整治措施,確立整治標準,發佈整治通告。結合老舊建築改造,發動社區、物業服務企業等一線力量開展全面排查整治,做實做細羣衆工作,積極引導業主自行拆改高層建築可燃雨棚、突出外牆防護網等消防安全隱患點。
(2)開展集中拆改。建立政府補貼、多方分擔等整改保障機制,結合市容環境提升、城市更新行動等集中開展拆改。對高層住宅設置的可燃雨棚,進行拆除或更換爲不燃、難燃材料;對突出外牆的防護網,進行拆除、更換或開設應急疏散逃生口。對拒不整改的,依法開展聯合整治,進行“定點拆除”。2021年12月底前,所有高層住宅可燃雨棚全部完成拆改。結合實際推進多層建築可燃雨棚、突出外牆防護網等消防安全隱患點拆改工作。
(3)嚴格日常管理。社區、物業服務企業要切實履行發現、勸阻、報告高層建築新增可燃雨棚、突出外牆防護網等火災隱患以及宣傳教育職責,發揮日常安全管理前哨作用。大力倡導和推廣阻燃雨棚的生產、銷售和安裝,阻止可燃雨棚進入高層建築。
3.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動。
(1)嚴查嚴治違法行爲。公安、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消防等部門要完善聯合執法、信息共享、定期通報等機制,定期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清理影響消防車通行和滅火救援的綠化、市政設施、停車位、廣告牌等障礙物,依法查處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消防救援場地的違法行爲。對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嚴重的住宅小區,“一小區、一對策”開展綜合治理。
(2)緩解停車供需矛盾。編制全區停車場專項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加快停車場建設和停車資源優化利用,通過“彈性停車、錯時開放”等手段,盤活社會停車資源,適時調整路內停車服務收費標準,利用差異化的收費政策合理引導車輛停放行爲。區住房城鄉建委牽頭加快全區2021年度公共停車場建設工作進度,確保車位儘早投用;屬地鎮街督促社區、物業管理單位規劃住宅小區室內外停車位。
(3)鞏固“生命通道”管理。新建高層建築消防車通道、消防救援場地標識製作納入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內容。高層建築管理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消防救援場地的標識、標牌進行全面清理完善,對住宅小區合理設置停車位,車輛實行“一位一車”限量管理。
4.深化用電用氣專項整治行動。
(1)強化供電供氣設施維護保養。供電供氣企業完善定期檢查維護保養機制,落實產權或管理責任範圍設施檢查和維護保養責任,排查整治供電供氣設施老舊破損、被佔壓圈圍、安全間距不足、私拉亂接等問題。供電企業2021年6月底前全部建立落實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制度。供氣企業2021年6月底前完善高層建築埋地管線基礎臺賬,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埋地管線數據測繪和標誌標識設置,定期開展設施檢查和維護保養。
(2)深化用電用氣設施排查整治。非居民用戶落實用電用氣安全管理責任,排查整治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缺失、責任不落實、設施安裝使用不規範等問題,2021年6月底前依法開展用電用氣設施檢查檢測和維護保養。供氣企業2021年6月底前完成非居民用戶檢查,制定居民用戶和非居民用戶檢查計劃,定期開展檢查、指導服務。供電企業2021年6月底前完成非居民用戶,以及非居民用戶與供電企業產權連接點及附屬設施檢查,並根據鎮街需要及時提供居民用戶和非居民用戶檢查、指導服務。
(3)深化物業設施排查整治。物業管理單位開展物業管理區域排查,整治責任範圍內其他管溝與電力燃氣設施間距不足、佔壓圈圍電力燃氣設施、電氣線路超負荷運行、私拉亂接、電纜井防火分隔被破壞、電動車違規充電等問題。2021年6月底前,解決電纜井防火分隔破壞、電力燃氣設施佔壓圈圍問題。
(4)深化醇基燃料違法違規行爲排查整治。對高層建築內非法經營、儲存、處置醇基燃料問題進行全面排查,逐一落實隱患整改責任、時限、任務、措施。物業管理單位切實履行發現、報告高層建築內非法經營、儲存、處置醇基燃料行爲的職責,及時發現問題並報相關行業部門查處。2021年6月底前,完成高層建築內非法經營、儲存、處置醇基燃料問題整治。
(5)深化監管執法。各鎮街組織相關單位,通過公開提醒、法制教育、聯合檢查等方式,解決入戶難、隱患整改難等問題。相關行業部門對各責任主體綜合治理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爲。
5.油汽類安全隱患整治行動。
(1)開展全面排查。對高層建築內非法經營、儲存可燃油料等問題逐一清理排查,2021年4月底前,建立隱患臺賬;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及時進行化解;對排查出的重點羣體和人員,及時落實穩控措施,嚴防失控漏管。
(2)限期整改隱患。逐一落實隱患整改責任主體,明確整改時限和具體整改任務,強化整改措施。2021年6月底前,完成高層建築內可燃油料非法經營、儲存問題整治。
(3)嚴格依法查處。對責任主體整治工作情況依法開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爲,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二)開展四大能力提升行動。
1.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動。
(1)推行標準化管理。制定高層建築消防安全自查指南和日常檢查指引,推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落實物業服務企業等管理單位主體責任。合陽城街道、釣魚城街道分別開展物業服務管理、社區自治管理試點,召開全區現場會推廣試點經驗。各鎮街、社區、物業服務企業等管理單位常態開展“三查三清”,及時排查整改動態火災隱患,加強住宅小區地下空間、底層商業的日常管理,對違規改建、違章動火動焊、違規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等情況,應當立即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2)強化網格化管理。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風險排查納入城鄉社區管理內容和網格員日常工作範疇,加強樓棟管理,建立用電用氣安全入戶檢查、隱患整改聯動機制,加強對風險隱患的排查、報告和處理;將高層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納入鎮街、公安派出所重點管理範疇,加大消防監督檢查、宣傳教育和執法力度。
(3)加強智能化管理。結合“智慧消防”“智慧小區”建設,推進消防設施、用電用氣安全、消防車通道等物聯感知終端建設,爲高層住宅小區、臨街商鋪、社區服務機構等安裝火災報警探測裝置,實現動態監測、早期報警、自動推送信息等功能。
2.居民消防安全素質提升行動。
(1)深化消防宣傳五進。持續深化消防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定期開展消防、用電用氣安全公益宣傳、曝光違法行爲。將《中國小消防安全教育讀本》納入政府採購目錄,高層住宅小區疏散逃生演練納入民生實事項目,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演練。
(2)織密宣傳陣地網絡。依託“全民消防安全學習雲平臺”,精準開展消防教育培訓。各鎮街利用社區公園、休閒廣場增設消防體驗設施,並按標準建設區級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含消防教育場館、消防主題公園)不少於1個。
(3)培育消防安全文化。將“暢通生命通道”“愛護消防設施”等消防安全教育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內容。建立消防志願者和品牌志願服務隊,完善熱心消防公益力量表彰、隱患舉報獎勵等制度,將消防宣傳教育納入文化下鄉、走基層活動,積極創作消防文化文藝作品。
3.滅火應急能力提升行動。
(1)建強微型消防站。在高層公共建築、高層住宅小區建設集防火、滅火、宣傳於一體的微型消防站,配齊配強人員、器材和裝備,健全完善微型消防站人員與消防救援隊聯勤聯訓工作機制,定期組織開展執勤訓練、應急疏散和滅火救援演練,提升初起火災處置能力。
(2)配強滅火攻堅專業力量。加強高層建築滅火救援專業隊建設,選拔高層實戰經驗豐富的骨幹擔任隊員,配齊個人防護、火場通信等專業器材,加強各類高效滅火藥劑的儲備和應用,提高高層滅火救援實戰效能。紮實組織開展轄區無水高層建築專項熟悉行動,摸清轄區無水高層建築底數,掌握分佈情況,進行分類統計、登記造冊,並同步製作修訂預案。開展水帶鋪設、火場排煙、火場破拆、舉高作業、疏散救人等專項訓練,定期聯合相關應急聯動單位、微型消防站,開展高層建築滅火救援實戰演練。
4.政策法規保障能力提升行動。
(1)宣傳貫徹法規制度。待《重慶市消防條例》《重慶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重慶市消防設施管理規定》《重慶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重慶市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實施辦法》等法規規章修訂後,全面進行宣傳、貫徹和落實,進一步明晰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宣傳、貫徹市級可燃雨棚、突出外牆防護網管理規範性文件,並制定區級配套文件。
(2)強化標準支撐。待《建築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技術規程》出臺、《消防安全管理標識》修訂後,全面進行宣傳、貫徹,進一步規範全區消防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提升對高層建築消防車通道、消防救援場地,大型商業綜合體安全疏散等重點對象的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要求。
(3)健全評價體系。委託第三方機構獨立公正開展綜合治理成效評估,將治理成效納入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業績考覈內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壓實責任。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有關單位要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強化統籌協調,建立基礎臺賬和隱患清單,將綜合治理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對各鎮街治理工作做好督促指導。各鎮街作爲綜合治理的基礎單元,要落實具體工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督促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到位。高層建築管理單位要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認真開展隱患自查自糾,及時消除消防安全隱患,提升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二)強化統籌,齊抓共管。區級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聯席會議制度,完善會商研判、情況通報、議事協調工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治理格局。各行業牽頭部門要加強與責任部門溝通協調,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落實工作任務的基礎上,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及時解決突出問題,化解風險矛盾,落實全鏈條監管,形成工作合力。
(三)強化督導,確保實效。區政府督查辦將組織區級有關部門開展聯合督查,並建立健全督導檢查常態化工作機制,加強對部門、鎮街督促指導,每月下發一次情況通報,每季度開展一次專項督查,將相關情況納入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業績考覈內容。對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上報情況不實的,予以通報、約談和督辦;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爲、亂作爲的幹部將嚴肅問責;對高層建築發生亡人或有較大影響火災的,要組織開展火災事故責任延伸調查,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附件:1.合川區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合川區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重點任務分解
附件1
合川區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
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桑子陶 區政府副區長
副 組 長:李文君 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代加森 區應急局局長
劉 芸 區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
成 員:區發展改革委、區教委、區經濟信息委、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市管理局、區交通局、區商務委、區文化旅遊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應急局、區大數據發展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人,區委宣傳部、區公安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分管負責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消防救援支隊,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劉芸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區經濟信息委、區公安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市管理局、區商務委、區應急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分管負責人爲辦公室成員。
附件2
合川區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
重點任務分解
專項行動 | 工作任務 | 工 作 內 容 | 責任單位 |
建築消防設施整治攻堅行動(牽頭單位:區消防救援支隊) | 攻堅整治消防用水問題 | 1.開展高層建築消防用水問題“回頭看”工作,各鎮街要立即對前期排查的159棟高層建築消防用水整改情況進行復核工作、對整改不到位的開展整治攻堅,2021年6月底前整治完畢。對2021年度新增的消防用水問題高層建築,參照前期整治要求,逐樓棟開展整治,2021年12月底前整改完畢。 | 各鎮街 |
分類整治消防設施隱患 | 2.對尚未整改的其他建築消防設施隱患,分類制定方案,限期整改。 | 各鎮街 | |
3.採取掛牌督辦、警示約談、集中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重大火災隱患。 | 區消防救援支隊 | ||
4.建立建築消防設施隱患滾動排查整治機制和老舊高層建築隱患清單。 | 各鎮街 | ||
強化整改資金保障 | 5.明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使用、鄉鎮(街道)代修流程。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
6.將整改資金落實困難的老舊高層建築,統籌納入老舊小區改造和政府民生實事,採取“多方分擔”“以獎代補”等方式,彌補資金缺口。 | 各鎮街、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住房城鄉建委 | ||
加強整改質量管理 | 7.依法查處資質不符合要求,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使用不合格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等違法行爲。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
8.工程竣工後,組織開展檢測、複覈,實行整改質量保修制度。 | 各鎮街、區住房城鄉建委 | ||
鞏固整治 成效 | 9.實施高層建築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公示制度,逐棟明確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單位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單位,落實消防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措施。 | 各鎮街、區住房城鄉建委 | |
可燃雨棚、突出外牆防護網整治攻堅行動(牽頭單位:區住房城鄉建 委) | 強化發動 引導 | 10.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整治措施,確立整治標準,發佈整治通告。發動社區、物業服務企業等一線力量開展全面排查整治,做實做細羣衆工作,積極引導業主自行拆改高層建築可燃雨棚、突出外牆防護網。 | 各鎮街、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市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 |
開展集中 拆改 | 11.對高層住宅設置的可燃雨棚,進行拆除或更換爲不燃、難燃材料;對突出外牆的防護網,進行拆除、更換或開設應急疏散逃生口。對拒不整改的,依法開展聯合整治,進行“定點拆除"。2021年12月底前,所有高層住宅可燃雨棚全部完成拆改。 | 各鎮街、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市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公安局 | |
嚴格日常 管理 | 12.社區、物業服務企業要切實履行發現、勸阻、報告高層建築新增可燃雨棚、突出外牆防護網等火災隱患以及宣傳教育職責,發揮日常安全管理前哨作用。 | 各鎮街、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消防救援支隊 | |
13.大力倡導和推廣阻燃雨棚的生產、銷售和安裝,阻止可燃雨棚進入高層建築。 | 區經濟信息委、區商務委、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支隊 | ||
深化打通“生命通 道”集中清障行動(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 嚴查嚴治違法行爲 | 14.建立部門聯合執法、信息共享機制,持續開展執法行動。 | 區城市管理局、區公安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司法局 |
15.對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嚴重的住宅小區,“一小區、一對策”開展綜合治理。 | 各鎮街 | ||
緩解停車 供需矛盾 | 16.編制停車場專項規劃和中心城區公共停車場年度建設計劃,加快公共停車場建設。 | 各鎮街、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 | |
17.強化停車資源優化利用,通過“彈性停車、錯時開放”等手段,盤活社會停車資源,適時調整路內停車服務收費標準,利用差異化的收費政策合理引導車輛停放行爲。 | 各鎮街、區城市管理局、區公安局、區發展改革委 | ||
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動(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 鞏固“生命通道”管理 | 18.新建高層建築消防車通道、消防救援場地標識製作納入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內容。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19.高層建築管理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消防救援場地的標識、標牌進行全面清理完善,對住宅小區合理設置停車位,實行“一位一車”限量管理。 | 各鎮街 | ||
深化用電用氣專項整治行動(牽頭單位:區經濟信息委) | 強化供電供氣設施維護保養 | 20.供電企業2021年6月底前全部建立落實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制度。供氣企業2021年6月底前完善高層建築埋地管線基礎臺賬,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埋地管線數據測繪和標誌標識設置,定期開展設施檢查和維護保養。 | 各鎮街、區經濟信息委 |
深化用電用氣設施排查整治 | 21.非居民用戶2021年6月底前依法開展用電用氣設施檢查檢測和維護保養。供氣企業2021年6月底前完成非居民用戶檢查;供電企業2021年6月底前完成非居民用戶,以及非居民用戶與供電企業產權連接點及附屬設施檢查。 | 各鎮街、區經濟信息委 | |
深化物業設施排查整治 | 22.物業管理單位開展物業管理區域排查,切實履行發現、報告高層建築內非法經營、儲存、處置醇基燃料行爲的職責,2021年6月底前解決電纜井防火分隔破壞、電力燃氣設施佔壓圈圍問題。 | 各鎮街、區住房城鄉建委 | |
深化醇基燃料違法違規行爲排查整治 | 23.對高層建築內非法經營、儲存、處置醇基燃料問題進行全面排查,逐一落實隱患整改貴任、時限、任務、措施。2021年6月底前,完成高層建築內非法經營、儲存、處置醇基燃料問題整治。 | 各鎮街、區經濟信息委、區應急局、區市場監管局 | |
深化監管執法 | 24.各鎮街組織相關單位,通過公開提醒、法制教育、聯合檢查等方式,解決入戶難、隱患整改難等問題。相關行業部門對各責任主體綜合治理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爲。 | 各鎮街 | |
油汽類安全隱患整治行動(牽頭單位:區商務委) | 開展全面 排查 | 25.對高層建築內非法經營、儲存可燃油料等問題逐一清理排查,2021年4月底前,建立隱患臺賬;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及時進行化解;對排查出的重點羣體和人員,及時落實穩控措施,嚴防失控漏管。 | 各鎮街、區商務委、區應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交通局、區消防救援支隊 |
限期整改 除患 | 26.逐一落實隱患整改責任主體,明確整改時限和具體整改任務,強化整改措施。2021年6月底前,完成高層建築內可燃油料非法經營、儲存問題整治。 | 各鎮街、區商務委、區應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交通局、區消防救援支隊 | |
嚴格依法 查處 | 27.對責任主體整治工作情況依法開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爲,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 各鎮街、區商務委、區應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交通局、區消防救援支隊 | |
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動(牽頭單位:區消防救援支隊) | 推行標準化管理 | 28.制定高層建築消防安全自查指南和日常檢查指引,推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 | 各鎮街、區消防救援支隊 |
29.開展物業服務管理、社區自治管理試點,召開全區現場會推廣試點經驗。 | 釣魚城街道、合陽城街道、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消防救援支隊 | ||
30.各鎮街、社區、物業服務企業等管理單位常態開展“三查三清”,及時排查整改動態火災隱患,加強住宅小區地下空間、底層商業的日常管理,對違規改建、違章動火動焊、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等情況,應當立即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 各鎮街、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應急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城市管理局 | ||
強化網格化管理 | 31.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風險排查納入綜治網格管理內容和網格員日常工作範疇,逐棟建築明確樓棟長,加強對風險隱患的排查、報告和處理。 | 各鎮街、區委政法委 | |
32.將高層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納入鎮街、公安派出所重點管理範疇,加大消防監督檢查、宣傳教育和執法力度。 | 各鎮街、區公安局 | ||
加強智能化管理 | 33.結合“智慧消防”“智慧小區”建設,推進消防設施、用電用氣安全、消防車通道等物聯感知終端建設。 | 各鎮街、區住房城鄉建委、區經濟信息委、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公安局 | |
34.爲高層住宅小區、臨街商鋪、社區服務機構等安裝火災報警探測裝置。 | 各鎮街 | ||
居民消防安全素質提升行動(牽頭單位:區消防救援支隊) | 深化消防 宣傳五進 | 35.持續深化消防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定期開展消防公益宣傳、曝光違法行爲。 | 各鎮街、區消防救援支隊 |
36.將《中國小消防安全教育讀本》納入政府採購目錄。 | 各鎮街、區教委 | ||
37.高層住宅小區疏散逃生演練納入民生實事項目,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演練。 | 各鎮街、區消防救援支隊 | ||
織密宣傳 陣地網絡 | 38.依託“全民消防安全學習雲平臺”,精準開展消防教育培訓。 | 各鎮街、區消防救援支隊 | |
39.各鎮街利用社區公園、休閒廣場增設消防體驗設施,並按標準建設區級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含消防教育場館、消防主題公園)不少於1個。 | 南津街街道、區消防救援支隊 | ||
培育消防 安全文化 | 40.將“暢通生命通道”“愛護消防設施”等消防安全教育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內容。建立消防志願者和品牌志願服務隊,完善熱心消防公益力量表彰、隱患舉報獎勵等制度,將消防宣傳教育納入文化下鄉、走基層活動,積極創作消防文化文藝作品。 | 各鎮街、區文明指導中心、區消防救援支隊、區文化旅遊委 | |
滅火應急能力提升行動(牽頭單位:區消防救援支隊) | 建強微型 消防站 | 41.在高層公共建築、高層住宅小區建設微型消防站,配齊配強人員、器材和裝備。健全完善聯勤聯訓工作機制,組織開展執勤訓練、應急疏散和滅火救援演練。 | 各鎮街、區消防救援支隊 |
配強滅火攻堅專業力量 | 42.配備舉高消防車、大功率水罐消防車、高層滅火無人機等特種車輛和裝備,提升實戰應用水平。 | 區財政局、區消防救援支隊 | |
法規保障能力提升行動(牽頭單位:區消防救援總隊) | 健全法規制度體系 | 43.待《重慶市消防條例》《重慶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重慶市消防設施管理規定》《重慶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重慶市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實施辦法》等法規規章修訂後,全面進行宣傳。 | 區司法局、區消防救援支隊 |
44.宣傳、貫徹市級可燃雨棚、突出外牆防護網管理規範性文件,並制定區級配套文件。 | 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市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司法局 | ||
強化標準 支撐 | 45.待《建築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技術規程》出臺後,全面進行宣傳、貫徹,進一步規範全區消防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 | 區消防救援支隊 | |
46.待《消防安全管理標識》修訂後,提升對高層建築消防車通道、消防救援場地,大型商業綜合體安全疏散等重點對象的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要求。 | 區消防救援支隊、區住房城鄉建委 | ||
健全評價 體系 | 47.委託第三方機構獨立公正開展綜合治理成效評估。 | 區消防救援支隊、區住房城鄉建委 | |
48.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成效納入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業績考覈內容。 | 區委政法委、區消防救援支隊 |